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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宗教多元化与族群冲突研究现状及反思
发布时间: 2020/9/25日    【字体:
作者:王伟
关键词:  宗教多元化 族群冲突 文化主义 理性主义 文化理性主义  
 
 
【内容提要】21世纪,族群冲突的宗教维度日益凸显。这与宗教的“神”性、组织性、跨国界性,宗教的世俗化、现代化运动,宗教民族主义运动,宗教歧视性政策与行为,宗教精英以及宗教国际环境的变化等社会元素密不可分。然而以文化主义与理性主义结合的视野来看,宗教在很多时候只是国际政治、民族国家以及宗教团体三个层面中的冲突各方用以进行内部动员和利益争斗的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宗教只是族群冲突的“替罪羊”。
 
冷战结束以后,族群冲突成为国际社会的主要冲突形式。据美国系统性和平研究中心(Center for Systemic Peace)统计,19912016这二十五年间,死亡人数超过1000人的族群冲突在世界各地共发生了56起,死亡194300人。其中死亡人数较多、冲突烈度较高和时间跨度较长的族群冲突多涉及宗教因素,如发生在泰国南部的穆斯林与佛教徒间的冲突、缅甸西南部的罗兴亚穆斯林与佛教徒间的冲突以及中非共和国的穆斯林与基督徒间的冲突,等等。此外,当前的族群冲突地域分布不均衡,多分布在西亚和北非地区。这些现象引发了学界对于宗教与族群冲突相关性的思考:宗教的种类、宗教多元化与族群冲突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宗教是否是引发族群冲突的根源性因素还是附加因素?对于这些问题,学者们用文化主义和理性主义两种范式进行了阐述,而本文试图将这两者结合,以文化理性的视角来分析宗教多元化与族群冲突之间的关系。
 
一、21世纪族群冲突的宗教维度现象
 
族群冲突是指在多民族国家内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族群因争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利益,而有意发生的冲突。就以往的族群冲突来看,族群冲突爆发的导火索主要涉及族群歧视、族群竞争、族群同化和压迫以及族群独立等社会行为。然而,近年来发生的族群冲突大多涉及宗教因素,呈现出宗教族群冲突的特征。进入21世纪后,以宗教为主要维度的族群冲突愈演愈烈。据英国每日电讯报(the Daily Telegraph)报道,在全世界198个国家和地区中,有近三分之一的国家和地区有宗教族群冲突,其中中东和北非的穆斯林国家尤甚。
本文以美国系统性和平研究中心的数据为基础,结合了学者亨德森(Henderson)有关世界宗教的研究数据、战争相关因素项目资料库(The Correlates of War Project)的有关族群冲突的数据、以及美国马里兰大学国际发展与冲突管理研究中心有关处于危机中的少数族裔(Minorities at Risk)的研究数据,对20012016年的世界族群冲突进行了宗教维度的分析。数据显示(如表1所示):在2001201616年间发生的死亡人数超过1000人的24起族群冲突中,涉及宗教因素的有20起,占总数的83.3%。其中基督徒与穆斯林间的冲突为11起,占族群宗教冲突总数的45.8%;伊斯兰教派间的冲突为6起,占25%;原始宗教与基督教和穆斯林之间的冲突各有1起,共占8.3%;佛教与伊斯兰教间的冲突为1起,占4.1%。可见,进入21世纪以来的族群冲突多发生在不同宗教或教派的教徒群体之间。
 
2017年至今,世界范围内爆发的几次规模较大的族群冲突,也多涉及宗教。2018年,中非共和国内持续多年的族群冲突开始加剧。52日,穆斯林武装人员袭击了位于首都班吉(Bangui)的一座罗马天主教教堂,造成15名教徒死亡和多名教徒受伤。同年11月,在首都班吉附近的阿林道小镇,穆斯林武装人员袭击了一个天主教教会,造成了超过40名教徒死亡及多名教徒受伤。缅甸西南部的若开邦(Rakhine State)居住着100多万的罗兴亚人,其中绝大多数为穆斯林。罗兴亚人长期得不到缅甸政府对其公民身份的认可,并受到由佛教徒组成的极端民族主义组织玛巴塔(Ma BaTha)和反穆斯林969运动组织(the Anti-Muslim 969 Movement)的迫害。自20178月冲突升级以来,已有超过67万罗兴亚人涌入孟加拉境内的难民营,并有超过43000人下落不明。索马里的伊斯兰极端组织索马里青年党(Al-Shabaab)作为索马里的主要反政府势力,自2006年底以来不断与索马里政府军发生武装冲突。仅在2018223日,该组织就在索马里首都策划了两起汽车炸弹爆炸袭击,造成至少45人死亡,36人受伤。上述这些例子,以及其他近年来发生的族群冲突表明,宗教族群冲突成为了21世纪初期族群冲突的主旋律。这一现象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因素在推动,学界给出了诸多解释。
 
二、宗教多元化与族群冲突研究现状
 
民族主义运动在20世纪经历了三次浪潮,每一次浪潮都有族群冲突相伴。21世纪的民族主义运动,随着文明冲突论的盛行,被注入了更多文化因素。这一变化趋势在族群冲突中的呈现,便是21世纪族群冲突宗教维度的彰显。究竟宗教多元化在多大程度上与族群冲突相关,目前学界存在以下分析机制:
 
1. 宗教“神”的属性与族群冲突。首先各宗教之间存在诸神之战。大卫·休谟(David Hume)认为一神教(monotheism)容易导致冲突,因为一神教教徒认为对其他神的信仰是对本教神的亵渎,这样便给与了图谋不轨的人向亵渎神灵者宣战的借口。相较于一神教,多神教(polytheism)允许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神分享本宗教的神,因而更加包容、和谐。休谟的观点影响至今,一神论与多神论的比较研究逐渐演化为宗教排他性与包容性的对立,乃至在一种宗教里面不同教派间的对立。如吉列尔莫·特雷霍(Guillermo Trejo)发现天主教徒与清教徒相比更容易走向极端冲突。其次,宗教作为一种信仰体系,具有神学(theology)色彩。当由宗教的神学色彩与政治结合而成的政治神学(political theology)被用来解释宗教的传统经文和下达神的命令时,一个宗教多元化的国家发生宗教冲突的概率便大大增加。此外,宗教的神学特征也往往被用来分析和解释宗教极端分子发动自杀式袭击的心理原因。
 
2.宗教的组织性与族群冲突。以族群动员的视角来看,宗教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族群冲突爆发的概率。具体原因包括:第一,教堂、寺庙和清真寺为族群聚会提供了便利的场所;第二,在宗教组织之中成立族群运动组织会更加安全,因为他们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和隐蔽性,如此便不会吸引政府、反对群体及社会大众的关注;第三,宗教组织方便族群运动组织利用媒体;第四,宗教组织可为族群运动提供合法性;第五,宗教组织作为不同社会群体间的桥梁,便于族群运动组织统一行动;第六,宗教组织的公益性可以降低族群运动组织的运作成本;第七,宗教组织的神职人员为族群运动提供了领导精英资源。印度的锡克教组织、以色列的巴勒斯坦宗教组织、北爱尔兰的天主教组织等,在各自的族群冲突中无不发挥着其动员资源优势。
 
3.宗教世俗化与族群冲突。宗教世俗化理论认为宗教世俗化会导致宗教利益的重新洗牌,在利益重组的过程中各族群借助宗教作势,引发族群冲突。西欧历史上的加尔文教派(Calvinism)的宗教世俗化改革便是如此。加尔文教派以长老会、公理会和其他一些教会为主体,并逐渐占据了荷兰、苏格兰和英属美洲殖民地。加尔文教派主张因信称义,宣称个人无需太多的宗教礼节便可以直接与上帝沟通,如此便打破了宗教等级制,损害了教会的权益,带来了教派间的利益纷争。土耳其、阿尔及利亚和巴基斯坦等国利用伊斯兰宗教信仰进行族群动员打败了非穆斯林势力,之后族群内部的政治精英推动了世俗化的进程,以期巩固国家安全和维护穆斯林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然而世俗化改革的结果却不理想,各教派在世俗化过程中对利益分配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和矛盾,导致国内族群分离主义运动频发。
 
4.社会现代化与族群冲突。启蒙运动以降,现代性便成为知识分子批判宗教的主要理论工具。现代主义者认为,随着宗教世俗化和理性化运动的开展,宗教对社会的影响力被逐渐边缘化,未世俗化的宗教团体成为了“社会化石”。然而这些“化石”并没有自然沉积,而是与世俗化的宗教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争斗不断。在这一过程中,未世俗化的宗教团体采取一些极端和返祖的斗争行为来反对现代化、世俗化和理性化的世界,这其中就包含族群冲突。宗教也便成为族群冲突的精神根源。当代发生在黎巴嫩(19701990)、斯里兰卡(19801990)以及克什米尔(19401990)等地的族群冲突莫不有宗教的影子。另一方面,有些现代主义者将族群宗教冲突看作是宗教团体对现代化的反动行为,将涉及宗教的社会群体全部看作是反对现代化的“非理性的”“原教旨主义的”的群体,认为伊朗的伊斯兰革命、阿拉伯世界的伊斯兰复兴运动和印度印度教的复兴运动都属于该范畴。
 
5.宗教民族主义与族群冲突。20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后的东欧国家的宗教运动,激起了宗教民族主义研究的热潮,并据此形成了一系列关于宗教民族主义运动的解释。例如,俄罗斯的东正教运动将莫斯科视为第三个罗马,不仅要救赎斯拉夫人还要拯救全人类。西班牙的巴斯克和加泰罗尼亚等地区的民族主义运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玛丽安邪教(Marian Cults)的鼓动。爱尔兰、斯里兰卡、印度、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以色列、巴勒斯坦的族群冲突都充满着宗教叙事,宗教象征主义和仪式感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宗教民族主义运动也被认为是对世俗文化和世界体系的全球化进程的反抗运动,如伊朗和土耳其的伊斯兰运动就是国家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抵制西方文明和世俗化的产物。
 
6.宗教的同化、歧视性政策和行为与族群冲突。宗教同化被定义为主体宗教通过强制或利诱等手段来压缩和归化其他教徒的生存空间的行为。乔纳森·福克斯(Jonathan Fox)通过分析19902002年间161个国家的宗教政策和行为,发现国家主体宗教的排他性是造成族群歧视的主要原因,进而引发族群对抗行为。宗教歧视表现为正常的宗教活动被公共政策和广泛的社会行为所限制。宗教歧视主要从三个方面引起族群冲突:第一,主体族群的宗教观被少数族群的宗教观或宗教实践行为所挑战,主体族群将其视为对自身宗教的威胁。宗教作为信仰体系给与人们生存和生活的信念,这些信念构成了个人和团体的心理之墙,被用来捍卫个人和集体的心理。当人们意识到心理之墙受到威胁时,便会奋起反抗。第二,有关宗教合法性的争执。在一些宗教色彩较为浓厚的国家,宗教成为政治行为合法性的基础。无论是政府还是反对派都可以利用宗教来进行政治动员,政府可以宣称反对派族群的宗教行为非法,反对派亦可如此。海恩斯(Haynes)认为第三世界国家之所以反复出现宗教族群冲突,与他们政府的合法性出现危机以及反对派以宗教为手段来攻击政府有关。宗教合法性还被政府用来压制其他宗教的发展,如斯里兰卡政府在全国推行佛教,压制泰米尔人所信奉的印度教的生存空间,这成为泰米尔人反对僧伽罗人的原因之一。第三,宗教作为一种文明,常常存在文明间的歧视与冲突。据霍洛维茨(Horowitz)研究发现,族群冲突的主要根源是不同族群间的宗教文化差异。
 
7.宗教精英与族群冲突。族群冲突作为一种集体行为,需要精英的动员与领导。宗教精英具有文化(意识形态)和制度上的双重优势。一方面他们可以借用“神”的名义来进行族群动员,发动族群冲突;另一方面他们可以利用宗教制度的合法性来增强族群冲突的使命感和正义感。此外,也有些世俗精英打“宗教”牌来进行族群动员,以获取政治上的利益,如波黑战争中的卡拉季奇。
 
8.跨界宗教与族群冲突。宗教具有广泛的跨界特征,这种跨越国界的宗教联系(transnational religiouskin)也往往会成为族群动员和招引外部势力干预族群冲突的重要基础。安·格齐马拉·布斯(Ann Grzymala-Busse)认为,宗教团体作为人口最大的社会团体,世界宗教网络也随即掌握着最为广泛的动员资源。这种宗教网络时常成为族群冲突领导者们用以动员群众的工具。托夫特(Toft)认为在世界范围内的族群暴力冲突中,不时的有一定比例的伊斯兰组织出现,这与遍布全球的穆斯林群体有着莫大的关系。族群冲突的易传染性也多与宗教因素有关。通过对19901998年间的275个处于冲突中的族群进行数据分析,福克斯(Fox)发现具有宗教因素的族群冲突更加容易向邻国扩散,如阿富汗的塔利班组织以及土耳其和伊拉克的库尔德人组织。当然,跨界宗教内部的联系也会成为域外国家干涉族群冲突的理由。如詹姆斯·卡洛琳(James Carolyn)认为克什米尔地区部分族群的印度教因素是印度干预克什米尔族群冲突的原因之一。
 
9.宗教的国际环境与族群冲突。冷战结束后,国际社会中的表层意识形态斗争告一段落。然而蕴藏在实践中的深层意识形态斗争并未结束,而是转为了文明的冲突。文明冲突论极大地改变了世界宗教的国际环境,这给族群冲突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首先,一些宗教被贴上了易于产生暴力冲突和极端行为的标签。如拉波波特(Rapoport)在比较分析原教旨主义运动时发现,一些宗教确实更加崇尚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其次,基督教文明与伊斯兰文明的冲突被重新引入族群冲突。乔纳森·福克斯(Jonathan Fox)发现,尽管冷战后西方文明国家和伊斯兰文明国家之间的宗教冲突并没有明显的变化,但在西方文明国家内部基督教徒与伊斯兰教徒间的族群冲突呈明显上升趋势。再次,宗教原教旨主义被认为是抵抗西方宗教文明的有力手段。如在《吉哈德对抗麦当劳世界》(Jihad VS Mcworld)一书中,本杰明·巴伯(Benjamin Barber)认为麦当劳世界代表的是民主、资本全球化的西方文明,而“圣战”运动注重的是对本土、宗教原教旨的维护,两者针尖对麦芒,难以调和。最后,西方文明的全球化产生了一系列的后遗症。一方面,以西方价值观为主导的全球化致使全球资源在族群间的分布不均,形成诸如东南亚的华人、俄罗斯的犹太人等的市场主导型族群,进而造成族群冲突。另一方面,西方种族中心主义的文明导致宗教间关系的紧张。如亨廷顿所说“西方文明具有唯一性,但不并具有普适性”,但这一点却常常被一些西方大国所忽视、遗忘。中东地区的原教旨主义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便是当地的国家政体抵制西方文明的产物。
 
上文从九个方面回顾了学界对宗教与族群冲突关系的讨论,但这些关系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形成宗教多元化必然引起族群冲突的因果机制,以比较的视野来看,这一结论并不成立。横向比较来看,宗教多元化是大多数国家的常态,而族群冲突只在某一些国家爆发;纵向比较来看,宗教多元化在历史上是长期存在的,而族群冲突只是短暂的状态。因此,宗教与族群冲突的因果关系只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存在,宗教对族群冲突而言只是一个干预变量。那么在何种条件下,宗教这一干预变量才会变成族群冲突的主因呢?
 
三、以神之名:宗教与族群冲突的文化理性分析
 
宗教多元化与族群冲突关系的九种研究范式可归纳为文化主义和理性主义两大类。文化主义强调宗教信仰、观念和文化的作用,而理性主义则强调宗教群体利益的最大化。宗教信仰体系和文化范畴高度相符,因此文化主义在相关研究中占据主流地位。然而,在宗教与族群冲突的因果解释机制中,到底是文化因素还是利益因素更能引发族群冲突?事实上是两者的结合。因为文化主义和理性主义之间并非完全互斥的关系,这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因此不能将两者完全隔离。文化主义与理性主义相结合的分析范式可被称为文化理性主义。一方面,宗教文化规范约束着教徒的行为,为其可通过理性选择获得的利益设定了上限;另一方面,利益可以促使教徒重塑宗教规范,在一定条件下可建构宗教规范,同时放大宗教在族群冲突中的作用。文化主义(宗教因素)和理性主义(利益因素)的相互交织反映在族群冲突的三个层面之中:
 
(一)“引神下凡”:国际社会中的利益与观念
 
20012016年族群冲突的宗教因素开始增加,如表1所示在24起族群冲突中涉及宗教冲突的有20起。这一现象的出现与国际社会中国家间利益的争夺以及随之而来的世界文明冲突论的盛行有关。20世纪90年代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际权力由苏联转向了美国,随之而来的是国际社会利益的重新分配,尤其是那些曾由苏联支配的国家和地区。如东南欧和中亚地区倒向西方阵营,中东一些国家选择与美国靠拢。而这一过程并不和平,充斥着各种暴力冲突,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继承苏联遗产的俄罗斯并没有轻易放弃其国际利益,如车臣、南高加索地区的族群冲突便与此有关;二是出现权力真空的地区和国家内部争夺利益的斗争不断,如伊拉克的库尔德人运动以及卡巴拉赫地区亚美尼亚人与阿塞拜疆人的族群冲突;三是美国等西方大国对权力真空的填补有附加条件,要求推行西方种族中心主义下的市场自由、政治民主和人权,其造成的族群冲突更加猛烈。在这三重因素的影响下,19902015年间,国际社会共发生116起军事冲突,涉及60个国家,造成5230700人死亡,其中族群冲突造成的死亡人数为2751700人,涉及50个国家。
 
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国际利益争夺的加剧,地区冲突不断涌现,加之冷战两极格局的结束,世界秩序和国际观念在短时间内陷入了迷茫。恰在其时,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在美国《外交》杂志上发表了《文明的冲突》一文。在文中,他将世界划分为西方文明、儒家文明、日本文明、伊斯兰文明、印度文明、斯拉夫-东正教文明、拉美文明以及潜在的非洲文明,并断言冷战后的世界将是文明之间相互冲突的世界。亨廷顿对世界文明的划分大致以宗教为界限,犹如将宗教“诸神”再度引入世俗社会。该观点受到国际关系学界和外交实践者的极大推崇,且受到恐怖主义战争、中东族群冲突乱局以及西欧国家小规模宗教冲突频发等事件的影响,得以不断强化。以至于基辛格在《世界秩序》一书中强调,今后世界秩序建构面临的最大威胁将是西方文明与伊斯兰文明间的冲突。尽管这一观点并没有显著的数据和事实来佐证,但是它已成为一种流行的国际观念和话语,与美国等西方大国争夺国际利益的国家行为相互建构,使得宗教文明的差异成为族群冲突在国际层面解析中的替罪羊。如伊拉克的族群冲突,表面上呈现为伊斯兰教逊尼派、什叶派以及与库尔德人之间的矛盾,但这些矛盾在2003年美国入侵伊拉克之前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并没有升级为大规模的族群暴力冲突。2003年美伊战争之后,库尔德人获得了极大的自治权,特别是伊拉克库尔德人获得了伊拉克北部库区油田的开采权并保留了库尔德人武装,使得库尔德人在经济、政治上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并为2017年伊拉克库尔德人举行公投奠定了基础。2003年之后伊拉克伊斯兰教徒与库尔德人之间的冲突升级,与其说是因为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宗教矛盾,不如说是因为库尔德人在国家政治格局的变动过程中得到了更多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分走了原本属于伊斯兰教徒特别是逊尼派的利益蛋糕。正如建构主义者亚历山大·温特所述,“文化是自我实现的预言”。文明冲突的观念,就如在国际社会中广泛传播的民主和人权观念,通过对国际社会的主要行为体——主权国家的影响,不断地自我实现。
 
(二)“诸神归一”:民族国家建构中的利益与认同
 
多民族国家建构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和状态,是边疆、官僚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国家认同、国家自主性和国家能力建构的统一。其中宗教也是影响多民族国家建构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宗教与近代民族国家产生的渊源上来讲,西方文明支配下的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与摆脱宗教神权束缚有着极大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世俗权威去除宗教权威枷锁的过程。由于其产生的时间早,所以民族国家成为西方文明的专利,因而在学术逻辑上就有了“知识产权”。这种“知识产权”伴随着西方国家的殖民扩张,被推及到殖民地国家和地区,拥有了许多的复制品和追随者。然而这种建构过程只是人类社会民族国家产生的一条主线,受其他文明熏陶的民族国家的发展路线和时间则与之不同,如深受儒家文明影响的中国,在夏朝之后就实现了由“神本位”向“人本位”思想的转变,并在秦王朝时确立了类似现代民族国家的官僚政治体系。由伊斯兰文明主导的国家在近代多有被殖民统治的遭遇。这些国家在建构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既要打破伊斯兰神权世界的束缚,又要摆脱西方文明的控制,可谓困难重重。土耳其的民族国家建构便是如此。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摆脱奥斯曼帝国的影响,凯末尔进行了伊斯兰世俗化的运动,将土耳其带入了一个世俗的世界,并将政教分离的原则写入宪法。然而近年来因为受到全球化和区域化(欧盟)浪潮的冲击,土耳其的伊斯兰主义在与西方文明的碰撞中开始复兴,给当代土耳其民族国家建构带来不小的麻烦。
 
虽然受不同文明影响的现代民族国家有着不同的建构路线和方式,但去除宗教神权对世俗政治的影响是一个共识。在宗教多元化的国家实现宗教“诸神”的归位,由统一的世俗政权来接管国家,实现民族国家认同对宗教认同的超越是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普遍法则。然而这一过程却时常充斥着利益争夺和暴力冲突。因为民族国家这一国家机器在一些多民族国家沦为民族或宗教团体的统治工具,即国家机器这一公器被某一民族或宗教团体私用以牟利。中非共和国的基督教团体、伊拉克萨达姆政权时期的逊尼派、叙利亚的逊尼派、以色列的犹太人、土耳其的土耳其人、斯里兰卡的僧伽罗人佛教徒等,都曾因对国家政权的公器私用造成了不同宗教群体和族群间的冲突。
 
以中非共和国为例。中非共和国内人数占优的基督教徒长期将穆斯林群体置于边缘地位,忽视他们的合理诉求。因此生活在中非共和国北部地区的穆斯林群体成立了塞雷卡(Seleka)联盟组织,并以推翻博齐泽政权(Bozize Regime)、控制国家和占有自然资源为目的。该组织于201212月与政府军发生了冲突,并占领了首都班吉(Bangui,又于2013年发动了政变。为了应对此次政变,基督教徒们组成了反巴拉卡联盟(Anti-Balaka),用以对抗塞雷卡组织。20139月,反巴拉卡联盟开始疯狂地打击报复穆斯林平民,同时政府军也很快将塞雷卡组织镇压下去,然而这次冲突却将中非共和国拖入了基督徒与穆斯林之间的长期战争。据联合国统计,截止到目前中非共和国内部的族群冲突造成614679人流离失所,并导致250万人陷入人道主义危机。尽管中非共和国的族群冲突沿着宗教界限划分阵营,但其实质却是宗教精英对于国家权力的争夺,与宗教文化和信仰本身无关。阿布杜拉·欣斯拉达(AbdurrahimSıradağ)认为中非共和国的族群冲突中宗教认同被政治精英所利用,成为他们夺取政权的工具。托莫里亚·雅诺斯(Tomolya Janos)也认为中非共和国的族群冲突既不是伊斯兰“圣战”运动也不是基督教的“十字军东征”,而是政治精英对于权力和资源的争夺,奖杯便是问鼎首都班吉。
 
(三)“以神之名”:宗教团体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利益与信仰
 
现代化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进程,以其“时空抽离”的特征将世界逐渐地压缩,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以及全球化一起促进了世界各民族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其中就包括宗教现代化所带来的问题。
 
首先,宗教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引发和影响了族群冲突。第一,西方殖民主义的扩张导致了基督教在全球的传播,为当今一些地区基督教与伊斯兰教和原始宗教的冲突埋下了隐患。一个民族国家的人口在短期内相对稳定,因此国内宗教市场的规模在短期内是固定的。一个宗教比别的宗教拥有更多的教徒,便占据了更大的市场份额,从而能得到更多的社会利益。受到利益的驱使,宗教精英们借助“神”的名义进行族群动员,争夺教徒资源,引发族群冲突。第二,基督教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被一些国家和地区视为“十字军东征”的延续,引起了中东伊斯兰文明国家的警惕和抵制,成为中东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兴起的原因之一。第三,西方文明的核心价值通过全球化在世界各地的推广,特别是维护妇女和少数族裔等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观念在全球的传播,对一些地区的宗教文化和法则产生了冲击。同样,宗教的全球化削弱了国家认同,强化了宗教认同,而有些宗教认同的排外性,容易引发宗教团体间的冲突。第四,一些大国内部的宗教歧视性政策和行为会影响他们的外交政策,进而影响到一些地区和国家间的族群冲突。如美国对于犹太教与伊斯兰教的认知,影响了其对以色列的政策,也正是因为美国对于以色列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以色列犹太人与巴勒斯坦人的冲突。
其次,现代化带来的时空压缩,密切了跨界宗教团体间的联系,使得宗教团体活动能够获得更多信众的支持和声援,进而影响族群冲突的进程。如在中亚地区,政治伊斯兰意识形态(对伊斯兰教进行政治化加工)成为这些国家的宗教团体获取利益的动员手段。中非地区的原始宗教文化也成为该地区族群团体获取利益的动员手段。正如巴奈特·鲁宾(Barnett Rubin)所述,“这些地区的极端宗教文化是族群团体为获取政治权力建构的结果,而不是相反”。
再次,现代化带来劳动力市场分割,使得一些特定宗教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只能从事收入较低的劳动),由此导致族群关系的紧张乃至冲突。戴维拉和莫拉(Davilaand Mora)通过对美国社区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生活在美国的来自中东地区的阿拉伯男性的收入普遍低于非西班牙裔白人。这种不同族群间的收入差距也广泛存在于以色列。萨米·米亚利(Sami Miaari)等人在对2000个阿拉伯工人的调查中发现,这些工人与同辈的犹太人相比,收入较低,失业率较高。
 
最后,信息化所形成的网络空间促进了宗教认同的形成和宗教团体活动的串联,这一点从2011年的“阿拉伯之春”中可以窥到一二。随着互联网、卫星电视以及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广泛应用,中东地区形成了一种新的网络政治空间。它们给公众带来了新的政治交流技术和信息,使当地民众摆脱了以往由国家政府单方面灌输政治信息的旧模式,增强了中东地区政治活动的协调性和同步性,同时削弱了中东威权政府对公共政治议程设置及政治信息披露的垄断权。尼尔斯·魏德曼(Nils Weidmann)认为,相较于传统的物理途径,信息网络更加有利于族群冲突的快速大规模扩散。阿拉伯之春以同种模式在短时内席卷中东多个国家,标志着中东网络政治空间的形成和增长,也暴露了中东国家的政府对网络政治空间缺乏控制力。
 
总之,进入21世纪后爆发的族群冲突,其爆发原因、冲突过程以及外部干预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宗教多元化的因素,不过通过多层面的剖析可知,族群冲突的宗教维度实质是利益的争夺,族群冲突与宗教的相关性主要体现为宗教精英借“神”之名来更有效地动员教徒,为利益争斗积累资本。
 
四、结语
 
随着宗教民族主义的盛行,21世纪族群冲突的宗教维度愈发凸显,特别表现为西方世界中穆斯林移民与其它族群间冲突活动的频发,中东地区局势动荡战火频繁。这种种表象让人不假思索地将冲突的根源归咎于宗教。以至于学者们从九个角度分析了宗教与族群冲突的种种联系。然而,这些分析并未触及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宗教究竟是引发族群冲突的罪魁祸首还是替罪羊?为此,笔者以文化理性的视野,从国际、国家和宗教团体三个层面剖析了宗教在族群冲突中的作用,认为宗教多元化是影响族群冲突的因素之一,但不是引发冲突的最根本原因,宗教可加速或延长族群冲突,但也可平息族群冲突,宗教多元化充其量是族群冲突的干预变量。因此,在处理族群关系时,不要漠视宗教多元化的潜在威胁,但也不要夸张其影响力,要理性、客观地认识和对待宗教多元化现象。
 
文章来源于《世界宗教文化》2020年第1期。
民族学与人类学Anthrop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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