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3世纪以来,藏传佛教各个教派的发展与其依托的世俗政权在西藏的兴替存在紧密联系。文章在17世纪中叶西藏地方政治局势转折背景下,以蒙古和硕特部与藏传佛教格鲁派之间的关系为线索,讨论了格鲁派在康区的甘孜、德格和中甸等地区的发展情况。从地域上看,和硕特部在消灭白利土司的基础上,重新整合康区北部地方秩序,与德格土司结成同盟,其中甘孜一带的霍尔部落对格鲁派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南部地区,和硕特部将其军事活动重点放在理塘、木里、中甸等地,击溃木氏土司等地方力量,格鲁派借机在上述地带取得较大发展。雍正朝之后,康区的重要性显著提升,逐渐成为清朝治藏的重要枢纽和依托,格鲁派在这一地区的前期发展与该地区地位的提升相得益彰,为清政府通过康区治理西藏地方起到了积极作用。
传统藏语地理分区之康巴地区(康区)位于青藏高原东南缘,南北纵跨横断山区大部,联通青藏高原与云贵高原,东西连结青藏高原与四川盆地,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交汇之所,更是西藏与中原地区紧密相连的过渡地带。自吐蕃时代开始,康区就是西藏和中原地区进行政治、经济、文化交往的区域,明代中后期以来,随着西藏朝贡官道的南移,康区逐渐成为链接西藏与中原的交通要道。从17世纪中叶开始,清中央政府、蒙古和硕特部以及云南吴三桂等多方政治势力进入康区,最后清政府通过一系列用兵,逐渐加强了对康区的掌控,康区也随之成为清政府治理西藏地方的重要依托。
1636—1642年,由于噶玛噶举派及其同盟的打压,格鲁派的发展受到极大限制,于是尝试向外部寻求帮助。在格鲁派的邀请之下,从1638年开始,原居新疆的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在固始汗率领下南下,先后击溃青海土默特蒙古却图汗、康区白利土司,并最终击败了西藏地方首领藏巴汗,固始汗也“成为全藏三区之主” 。1642年,符合蒙古和硕特部与格鲁派利益的西藏甘丹颇章地方政权正式建立。在此背景下,格鲁派在阿里、安多和康区等地逐渐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逐步建立起了庞大的格鲁派寺院网络体系,进而通过寺院系统控制地方财政和税收,充实自身实力。这一过程中,格鲁派在康区迎来了新的发展。至18世纪,第七世、九世、十世、十一世**喇嘛接连出生在康区的理塘、邓柯、打箭炉等地,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了格鲁派在康区的传播策略和具体实践。那么,格鲁派在康区的这种发展趋势具体是如何形成的?在清朝采取“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政策以及康区战略地位提升的背景下,格鲁派在康区的发展对于清代治藏政策的实行有怎样的影响?目前,学术界关于17世纪中叶康区政教格局和地缘政治演变已有较为充分的研究,然而对甘丹颇章地方政权成立早期格鲁派在康区北部和南部如何克服其他教派的压制而兴起仍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尤其是这种宗教关系的变化对于康区在清代治藏方略中发挥的作用可以做进一步讨论。
一、霍尔部落与格鲁派在康区北部的传播
在藏文语境里“霍尔”(ཧོར)主要指北方游牧民族,不同历史时期所指人群有所不同。历史上回纥人、蒙古人、吐谷浑人以及现在的土族均被称为霍尔,本文所说的霍尔指四川北部及青海一带的蒙古人。霍尔地区是对今天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地区的传统称谓,藏文称作“霍尔五地”(ཧོར་ཁོག་ཁག་ལྔ),主要包含道孚、炉霍、朱倭、甘孜及东谷五地。一项1935年的调查显示,藏传佛教不同教派在西康各个县的分布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域特征:甘孜县共统计寺庙50座,格鲁派占其中27座;道孚县共统计寺庙17座,格鲁派占其中8座;炉霍县本城及朱倭乡共统计寺庙16座,其中格鲁派9座。很明显,在霍尔地区,格鲁派寺院所占的比例几乎都达到了半数,明显高于其他教派。这一分布特征的形成与17世纪以来上述地区政教关系的演进有密切关联。
格鲁派在霍尔一带传播的代表性体现是“霍尔十三寺” ,这是指分布于康区北部的十三座格鲁派寺院。据传说,霍尔十三寺由霍尔部后裔霍尔曲杰·阿旺彭措(ཧོར་ཆོས་རྗེ་ངག་དབང་ཕུན་ཚོགས)修建。阿旺彭措年轻时到拉萨学习,固始汗为了表达自己对武力征伐康区的忏悔,教导阿旺彭措代表自己在康区修建十三座格鲁派寺院。同时,阿旺彭措也在五世**喇嘛座前许愿要在康区建立十三座格鲁派寺院。虽然这一传说的真实性仍需进一步考证,但反映出霍尔部落在格鲁派在该地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作用。
关于这支霍尔部落的来源,目前学术界有多种不同看法,但均认为是蒙古人的后裔,主要有元代蒙古人后裔说和明清之际蒙古人后裔说两类观点。前一种观点指出,元代曾有一位蒙古将军(一说蒙古王子)随八思巴赴康区选址修建寺院,其间与当地一名藏族女子结合生下一个男孩名叫霍尔麻桑布(ཧོར་མ་བཟང་པོ),其家族后来逐渐发展壮大,演变成霍尔五土司;后一种观点则是说,明清之际固始汗征服康区北部之后,将7个儿子分封于此,是为霍尔七部之始,后来逐渐演变成霍尔五部。上述说法的诸多细节虽然难以找到翔实可靠的史料加以证实,但是反映出康北霍尔部落和蒙古人之间有着紧密的关联。民国时期,供职于华西协和大学的传教士叶长青(J.H.Edgar)经过实地调查和体质测量后发现,该地霍尔人在体质上与周围藏族人存在明显差异,具有“鹰钩鼻”“卷曲头发”等北方胡系民族的特征。马长寿、吴景敖则发现,霍尔地区流行的方言非藏语,也非嘉绒语,而是夹杂有蒙古语的成分,反映了历史上康北霍尔人和蒙古人之间存在语言和生物遗传方面的关联。
那么,霍尔系寺庙的出现与17世纪和硕特部在康区的活动到底是种怎样的关系?对此,需要梳理霍尔部落及阿旺彭措本人与和硕特部之间的联系。
首先考察霍尔部落与和硕特部之间的关系。17世纪,阿旺彭措之父郎卡降泽(ནམ་མཁའ་རྒྱལ་མཚན)掌权时,霍尔部落以甘孜为中心向周边扩张,获得大面积领土。此时霍尔部落权力达到顶峰,其统治范围囊括甘孜、果洛一带,“上至杂噶玉贡(རྫ་ག་ཡུ་གོན)以下,左至那车松图(ན་ཁྲོག་སྲང་དོག)以上,下至道孚曲落那(ཆོ་ལོ་སྣ),右抵果洛佳木仓(ལྕགས་མོ་ཚང)和剌根仓(བླ་དགོན་ཚང)” 均在其治下。就在霍尔部落扩张的同一时期,康北白利土司也在大量兼并周围地区,并在1635年左右控制了康区类乌齐、昌都、巴塘、理塘,甚至中甸一带。对于白利土司的扩张过程,《四世康珠活佛传》记载:“由于(白利土司)十分凶猛残暴,这些军队间发生许多战事,霍尔、林、琼部、色嚓等许多部落发生动乱,从中得到许多的土地”, 这一记载反映出,当时霍尔部落在一定程度上也遭到了白利土司的冲击,并一度卷入反抗白利土司的斗争中。就在霍尔部落同白利土司发生冲突后不久,固始汗率蒙古和硕特部对白利土司展开了征伐并将其击溃,掌控了康区北部大部分地区,霍尔部落等众多地方力量也被进一步整合。
据黄河南蒙古史书《先祖言教》(དེབ་ཐར་མེས་པོའི་ཞལ་ལུང)记载,1674年之后,固始汗之孙达尔加博硕克图统治着包括其兄罕都的原部众在内的大片领地,其范围包括“所有康区松潘以上,果洛、玉树以下,热贡、多帷、文都、霍尔仓、阿木确乎、杰仓、绒区各大部落”, 至达尔加博硕克图之子岱青和硕齐(察罕丹津)时期,“在数十年之中统治了上下热贡、多帷、文都、卡夹、霍尔仓、阿科尔、迭部萨日、若尔盖霍瓦七部、阿坝、果洛、玉树等地区”, 康北大部及安多部分地区皆在其治下。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和硕特蒙古一直对这一地区施加影响,雍正时年羹尧的奏折说:“顾实汗据占此地,以青海地宽大可以牧养牲畜,喀木地方人众粮多,遂将伊子孙分居此二处。伊则在青海游牧居住。喀木地方为伊等纳贡”。同时年羹尧对康区的情况描述道:
查古什罕之孙占居西海未及百年,而西番之在陕者,东北自甘、凉、庄、浪,西南至西宁、河州以及四川之松潘、打箭炉、里塘、巴塘与云南之中甸等处,延边数千里,自古及今,皆系西番住牧。……自明季以来,失于抚驭,或为喇嘛佃户,或纳西海添巴,恬不畏恃,卫所镇营,不能过问。……只知有蒙古,而不知有厅卫,不知有镇营,此非一日之积矣。
年羹尧的奏折写于雍正二年(1724),其用意在于追溯明末以来和硕特蒙古对康区进行管控的情况。从其所奏内容来看,和硕特部对包括霍尔部落在内的一大片区域有较强的统治力,而且一度有“只知有蒙古”的趋势。结合《先祖言教》等文献来看,在和硕特部进入康区之后,霍尔部落一直处于和硕特部管理之下。
在上述和硕特部对康北地方秩序重新整合的过程中,德格土司值得注意。据《德格土司世谱》(སྡེ་དགེའི་རྒྱལ་རབས)载,固始汗灭白利土司后将大量土地拨赠给德格土司降巴彭措(བྱམས་པ་ཕུན་ཚོགས),使得德格领地一举超越林葱土司,势力达到巅峰。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固始汗不但将新征服的土地赠给德格土司,并且为德格土司家族修建了伦珠顶寺(ལྷུན་གྲུབ་སྟེང་དགོན)。此后,德格土司家族中有两位成员迎娶了理塘地区七世**喇嘛家族的女性,由此可见其与格鲁派关联之紧密。因此,虽然历史上德格土司与藏传佛教多个教派同时保持联系,处理教派间的关系也是灵活包容,但在和硕特部主导的重建康北秩序过程中,德格土司与甘丹颇章地方之间无疑存在深度合作。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属于“霍尔十三寺”之列的更沙寺(དགོན་གསེར་དགོན)位于德格土司辖区并由德格土司资助修建。
综上可以看到,在和硕特部征服康北过程中,霍尔部落与其结成同盟,并通过整合霍尔、德格土司等地方力量实现了对这一区域的控制。现今甘孜地区保留了这样一则口传历史,即“公元1642年,甘孜白利土司以黑教摧残黄教,旋被青海固始汗派兵灭之,以蒙古霍尔种人分治于此”,这一说法反映了社会记忆层面霍尔部落与和硕特部的关系。
此外,还可考察阿旺彭措及霍尔系寺院与和硕特部及格鲁派上层间的关系。霍尔十三寺修建者阿旺彭措与甘丹颇章政权上层之间关系紧密,这一关系是格鲁派能在霍尔地区取得发展的基础之一。关于阿旺彭措早年的经历,《历辈霍尔曲杰简要传记》记载如下:
七岁时,**在遍知一切阿旺洛桑加措贝桑波座前剃度出家,取法名阿旺彭措降贝,建立法缘,同时听一切妙法。以上内容在《听书》(གསན་ཡིག)中记载。此年应是土猴年。之后,于火龙年来到卫地,拜见五世**喇嘛,在哲蚌寺学习了一段时间哲学义理。那段时间里,主要从五世**喇嘛、乃丹嘉木样扎巴、班禅仁波切等诸多格鲁派大小**,以及夏鲁堪布仁钦确珠、杰扎仁增白马赤列、掘藏师德达林巴等新旧宁玛派**跟前接受了密宗、胜乐、大威德金刚;无量佛、观世音等诸多新密本尊灌顶。
阿旺彭措幼年赴卫藏学习,结交了诸如**喇嘛与班禅喇嘛等格鲁派上层活佛,同时也与塔尔寺活佛有交往,其中尤与五世**喇嘛关系密切。更为重要的是,阿旺彭措通过其在卫藏的经历与和硕特部高层建立了联系,《历辈霍尔曲杰简要传记》记载道:
(噶厦)政府发布口诰:(阿旺彭措)接任大司徒(ཏའི་སི་ཏུ)的工作,管理霍尔上下两部的政教事务,为甘丹颇章和蒙古王公的供养服务数年。依从遍知一切洛桑仁钦仓央嘉措和第悉桑结嘉措的命令,制定《吉祥欲界大自在仪轨》的法舞。
可以清楚看到,阿旺彭措与甘丹颇章之间保持了紧密的联系。首先,阿旺彭措以“大司徒”的身份成为霍尔地区的政教首领,乃出于甘丹颇章的任命,这说明甘丹颇章政权对霍尔地区的政教事务具有直接领导权;其次,“为甘丹颇章和蒙古王公的供养服务数年”,以及受六世**喇嘛仓央嘉措和第悉·桑结嘉措之命制定《吉祥欲界大自在仪轨》法舞这一记载进一步说明,阿旺彭措及其所属霍尔部落与和硕特部上层以及格鲁派上层也有直接联系。《霍尔十三寺明镜》(ཧོར་དགོན་སྡེ་བཅུ་གསུམ་ཆགས་ཚུལ་ཀུན་གསལ་མེ་ལུང)中记载,霍尔十三寺建成后,寺庙每年都需要派僧人去往和硕特部的驻地西宁上纳一定的贡品。这里的“供养”和“上纳贡品”都反映出,17世纪中期以后,阿旺彭措与和硕特部之间存在紧密的关系。阿旺彭措所建的格鲁派寺院虽然有着较为独特的“霍尔十三寺”标签,但这些寺院其实并非独立运行的地域化寺院网络,而是在经济、政治、宗教等方面都与甘丹颇章地方政府之间具有实质性联系,其中的关键就是作为霍尔人后裔的阿旺彭措。
关于阿旺彭措及霍尔十三寺与格鲁派的联系,《七世**喇嘛传》中也有相关记载。七世**喇嘛格桑嘉措移驻惠远寺期间,阿旺彭措前来拜见,七世**喇嘛认为“霍尔仓曲结年迈,曾为五世**喇嘛之侍从,故喇嘛对他尤慈爱关照,赐适宜的衣服、绸缎、茶叶等,倍加赞赏”。
此外,属于“霍尔系”寺庙之列的诸多寺庙与七世**喇嘛之间也保持了联系,如:
朱倭玛素堪布、朱倭达吉寺、……道孚年措寺的喇嘛僧徒、……霍尔扎果噶丹南杰林寺等各自奉献祈寿财物,喇嘛为彼等授所欲之法……此后,喇嘛颁赐扎果噶丹南杰林寺
寺规。
堪钦持金刚阿旺却丹赴称为胜乐律仪圣地的霍尔地方道孚扎嘎闭关,师徒二人作有利佛法众生的交谈后,由父尊和邓钦巴等送往。
此后,喇嘛向玛素(即霍尔麻书,笔者注)头人及其仆人授怙主除障随许法,为侍从等僧俗五百人作长寿灌顶,剃度霍尔地方杂扎托喇嘛的转世,授名噶桑加贝。……此后为玛素头人达尔罕诺颜送行,授祈寿教戒。南杰扎仓举办四面大力明王三八朵马大供时,献题词哈达,为随从**及其他侍从僧俗二百人授护法天女三尊补酬仪轨及祈祷经文传承,为朱倭霍尔康赛土司的代拉康经堂撰写区域范围。
七世**喇嘛及其他格鲁派高僧与“霍尔系”寺院间的关系往来,除了地方僧俗信众前来做供养以及宗教事务之外,还包括“堪钦持金刚阿旺却丹赴称为胜乐律仪圣地的霍尔地方道孚扎嘎闭关”,“为玛素头人达尔罕诺颜送行”以及“为朱倭霍尔康赛土司的代拉康经堂撰写区域范围”等往来,尤其表现出了与地方头人之间密切的私人关系。这些密切往来反映出,格鲁派高层对于在霍尔地区发展本派有着较为明确的意识。阿旺彭措与甘丹颇章政府之间密切的关系,以及霍尔部落对和硕特部所做的供养也在进一步提示,霍尔地区与蒙藏高层的联系在更早时或已形成。
综上,17世纪中期之后格鲁派在霍尔地区取得了长足发展,这主要得益于两方面的原因。首先,和硕特部通过武力征伐消灭了白利土司,并通过联合地方势力获得了在地区政治中的优势,逐步推进了自己的统治。其次,格鲁派在和硕特部的支持下,通过具有相同族裔背景的霍尔部落有意识地在这一地区壮大声势,逐步发展出了一系列格鲁派寺庙。在这一过程当中,阿旺彭措及其所属的霍尔部落得到了蒙藏双方的支持,在格鲁派向康区北部传播的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
二、罕都经略康南与格鲁派的传播
和硕特部完成对康区北部的征伐与管控后,将注意力投向康区南部的木里、中甸和丽江一带。蒙古力量介入之前,上述地区主要受木氏土司控制和噶玛噶举派影响,因此,17世纪中期之后这一地区的地缘政治主要表现为“和硕特—格鲁派”一方与“木氏土司—噶玛噶举派”一方的较量。
木氏土司长期坐拥云南丽江一带,经过近两百年的发展,至明朝后期其势力已经大幅向北扩张,至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已经进入康区南部,控制了巴塘、理塘等地。《滇云历年传》载:“丽江土府,元明时俱资以障蔽蒙番,后日渐强盛,于金沙江外则中甸、里塘、巴塘等处,江内则喇普、处旧、阿敦子等处,直至江卡拉(盐井)、三巴、东卡皆其自用兵力所辟,蒙番畏而尊之曰萨当汗。” 可见和硕特势力进入康区之前,木氏土司已经控制金沙江以西的重要关隘,其影响力已经延伸到中甸以及巴塘、理塘等地。
就在木氏土司北进的同时,与之同盟的噶举派也随之向北传播。明正德年间(1506—1521),木氏土司木定迎请八世噶玛巴到丽江,双方缔结同盟关系。此后木氏土司与噶举派之间关系愈加紧密,1609年木氏土司遵从噶举派红帽系六世法王夏玛巴却吉旺秋的建议在中甸刊刻《甘珠尔》(1623年完成),噶举派在滇北及康南势力遂逐渐做大。这一时期,噶玛噶举派在中甸共建立大宝寺、康司寺、甲夏寺等寺庙达25座,噶举派在这一区域影响力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1652年前后,固始汗第五子伊勒都齐之子罕都接替**巴图尔台吉管理康区,对康区进行了二次征伐,和硕特部对康区控制得到强化。关于罕都在康区的活动,《汉蒙藏史略》写道:“策零伊勒都赤之子罕都罗布桑丹迥,人极骁勇,发兵芒康,(攻占)多康六岗全境,东辖打箭炉。征伐降萨当之汗”。《先祖言教》也记载道:
固始汗之五子策零伊勒都赤有名罕都罗布桑丹迥、名达杰博硕格图二子。长子罕都罗布桑丹迥率领大军向芒康进兵,将多康六岗全境和东部打箭炉以上的所有地区,凡属固始汗的领地,都再次纳入统辖,并保持了稳定。故在马尔康地区其以“乘花马的蒙古”而扬名。他曾向绛王属地发兵,征服了绛域。
这里所说的“降”(འཇང)和“绛域”(འཇང་ཡུལ)指同一个区域,其所指范围在不同时期的藏文文献中有所出入,敦煌藏文文献当中通常指南诏和大理国一带,而明清时期则主要指木氏土司管辖的范围。根据上述记载,罕都对康区的打箭炉、马尔康、芒康等地进行了军事占领,同时征服了木氏土司治下的传统“绛域”。在此基础上,罕都“将所居之地全部赋以自己之名或蒙古名,因而该地多有诸如‘罕都岭’、‘罕都草原’之类的地名”,可见对征服地区进行了管理。通过与《滇云历年传》“蒙番畏而尊之曰萨当汗”对比可知,此时康南区域地缘政治格局已经发生转变,和硕特蒙古的心态已经从“蒙番畏而尊之”转变为“征伐降萨当之汗”。这种世俗权力之间关系的转变,进一步导致了教派之间均势力量的转换。
在上述背景下,格鲁派在康区采取的第一个主要措施是复兴理塘寺和巴塘寺。五世**喇嘛在其自传中记载道:
遍知一切索南嘉措曾在阿喀理塘创建过寺院,在丽江木土司管辖时期,该寺也因为改宗而逐渐衰败。此后,由于白利土司顿月多吉仇视佛教僧人,特别是格鲁派僧人,所以该寺遭到军队占领。他们掘出了释迦牟尼像的胎藏,毁坏了佛像的莲花宝座,寺院几乎名实俱亡。后来,丹增法王(固始汗)的名声传遍多康六岗,由于其后继者**洪台吉的功德,在阿齐喀曲结等人的主持下寺院开始兴盛。木马年(1654年)汗王和第巴商议,决定该寺和巴塘寺由西藏和当地共同管理,由直布达尔罕噶居替换所派遣的赛钦南杰才让主持修复寺院,并派仁达巴扎为监工助手,由本坎卓担任施主,新辟土地,将释迦牟尼内殿和大殿扩建为六十四根柱子的殿堂,另外用巴塘捐助的一百多藏克铜修复了莲花宝座。在大殿的墙壁上绘制了释迦百行传,在八柱后殿内塑造了一层楼高的香泥弥勒佛像,由第穆活佛主持了装藏和开光仪式。此外还规定重新征派僧差,给所属四百五十名僧人发给八次定期法会的薪资,其间每天布施两次斋僧茶。
五世**喇嘛的这一记述反映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在固始汗占领康区之前,木氏土司和白利土司分别从康区的南、北两个方向对格鲁派构成了威胁,并且三世**喇嘛所建之理塘寺曾一度被改宗,这反映出在和硕特经略康区之前格鲁派遭到过严厉的打压。第二,“木马年汗王和第巴商议,决定该寺和巴塘寺由西藏和当地共同管理”这一举措表明,此时格鲁派势力在康区的恢复和发展与蒙古和硕特部有直接的关系,理塘寺和巴塘寺的管理是“汗王”和“第巴”共同商议而决定的。第三,罕都进入康区之初,五世**喇嘛即派遣第穆活佛阿旺格勒坚赞前往中部康区处理教务,第穆活佛此时的任务,就是以罕都的军事行动为依托,在康区从事振兴格鲁派的工作。罕都与第穆呼图克图二者相辅相成,政教两方面同时推进,因此会有“第穆活佛主持了装藏和开光仪式”的说法。更进一步,理塘寺是三世**喇嘛索南嘉措在康区兴建的格鲁派重要寺院,修建时即受到蒙古的资助,因此在蒙藏关系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拉萨方面此时为恢复理塘寺和巴塘寺所采取的“新辟土地”“大殿扩建”“征派僧差”等措施,体现了对这一寺庙的重视。结合第穆活佛已先前抵达的这一事实可以看出,格鲁派对在理塘和巴塘恢复和发展本派有着明确的计划性。对此,与罕都同时代的重要政治人物第悉·桑结嘉措在其《格鲁派教法史·黄琉璃宝鉴》(该书成书于1698年,以下简称《格鲁派教法史》)亦记载道:“(理塘寺)由众生怙主(指五世**喇嘛,笔者注)资助进行了修缮,增补了壁画,扩大了僧人队伍,使寺院再度兴盛。……僧人去色拉、哲蚌、甘丹三大寺的蚌波尔康村深造。在寺僧人约五百人”。由此可见此次修复准备充分,是格鲁派在康区发展的重要一步。
除了修复寺院,格鲁派的另一重要举措,是将中甸的《甘珠尔》迎请至理塘寺。《汉蒙藏史略》记载道:“(罕都)将夏买(红帽派)第六代活佛开光的《甘珠尔》印经板带到里塘供放业绩显著”。《先祖言教》中也说道:“(罕都)自降地取六世红帽活佛开光《甘珠尔》木刻雕版,藏于里塘,于里塘大寺举行诸多法事”。此处所记之“第六代活佛开光的《甘珠尔》”指噶举派第六世红帽系活佛确吉旺秋应木氏土司木增之邀于1623年所制的木刻板。根据上述史料记载,结合这一时期格鲁派在理塘、巴塘一带的举措可知,罕都台吉迎请《甘珠尔》至理塘正是格鲁派在康区复兴的又一重要步骤。
通过上述可以看出,清初格鲁派在康区的发展与蒙古和硕特部有着密切的关联。正是在罕都武力驱逐木氏土司的背景下,格鲁派实现了理塘寺的复兴,而罕都移中甸《甘珠尔》至理塘,则直接说明蒙古力量已经介入了格鲁派在康区的宗教事务。理塘寺与巴塘寺复兴之后,大量其他教派寺院开始改宗格鲁派。《格鲁派教法史》记载:
恰程·桑佩林寺。这是一所在原噶举派杰嘉寺废墟上由坎卓王(罕都,引者注)恢复发展起来的一所寺院,任命达巴·洛桑旦增为经师。
甘丹岗噶尔寺。原先宗奉噶举派,自从宗喀吧大师的政教日光普照后,在程勒嘉措任第巴的时期由本坎卓(罕都,引者注)进行修复,改宗格鲁派,委任洛桑丹增为**。
同时该书也对当时的教派斗争有所涉及:
果吾绒仁青岗寺,果吾温波仁却所建。但是,由于和丽江人的地界接近,寺院没有维持。后来贡却扎西把寺院迁移到别处修建,称为“桑珠新寺”。
扎纳寺。……不久,一些怀有敌意的丽江兵将佛像及建筑物等烧毁,比丘帕巴群增依靠至尊文殊藏祈愿的法力修复和发展了寺院。
蔡木贡寺。是文殊怙主法王宗喀吧大师亲传弟子中被称为江马尔当·蔡木仁波且所建。中间由于受一些丽江人的犷顽作梗使寺院空废。
根据上述记载,17世纪后半期格鲁派在康区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这种阻碍主要来自“丽江人”“丽江兵”“白利”等势力,通过前述可知,这里的“丽江人”应指木氏土司,在宗教上则是噶举派。同时也有一些寺庙如恰程·桑佩林寺、甘丹岗噶尔寺等是在以罕都台吉为代表的蒙古力量支持下逐渐改宗为格鲁派。应当指出的是,桑结嘉措作为甘丹颇章地方政权的重要人物,其记录有一定主观性和教派偏见之嫌,但仍反映出这样一个趋势,即此前遭到木氏土司和噶举派势力打压的康区格鲁派,在和硕特部的支持下表现出了较为强势的发展态势。
除上述之外,格鲁派在木里地区的发展也以罕都的军事征伐和政治改革为基础。木里格鲁派僧人降央绒布第二次自拉萨返回木里时,正遇木天王大兴噶玛噶举派,并扬言说“今后老百姓若再送子弟入黄教寺庙为僧,就要当众砍下这些子弟的头和手叫其父母背尸游众”。《木里政教史》(མུ་ལི་ཆོས་འབྱུང)中的这一记载,直接反映了格鲁派与噶举派之间斗争的激烈程度。此后,固始汗于铁龙年(1640)击溃康区白利土司等势力并入主拉萨,这一地缘政治的变化使得木里格鲁派僧人极为振奋,“消息传来,以古操桑登松布喇嘛为首率领数名随行僧官抵达西藏”,并向五世**喇嘛陈述“黄帽佛教大业受到云南木天王的威胁,难于生存,请赐以挽救庇佑” 。随后,由于蒙古势力介入木里,格鲁派扭转了局势。这一过程在《木里政教史》中有较为详细的记载:
当卡卓王与阿采打仗时,桑登桑布去木里组成援军,进驻学乐(现在之水洛地方)。派昂让巴去阿采,取下阿采寺院,传播黄教。于是国王将嘎都瓦寺庙献给桑登桑布,以酬其功。
通过《木里政教史》中上述两条记载不难发现,格鲁派最初在木里地区的发展受到木氏土司势力压制,以至于“难于生存”,后经蒙古军事介入,格鲁派方扭转局势,取下阿采寺院,并改宗黄教寺院。在这一过程中,罕都的军事行动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同时“国王(罕都)将嘎都瓦寺庙献给桑登桑布,以酬其功”表明,罕都在名义上是木里地区格鲁派寺院的施主,与格鲁派在此的发展有着直接关系。
综上所述,自1652年至1674年木虎年事件期间,蒙古和硕特部以罕都为康区事务总管,蒙古和硕特部对康区巴塘、理塘、木里等处的木氏土司势力进行了颇有成效的军事打击,同时也采取了有效的地方控制手段。在这种政治形势下,格鲁派在这一区域影响力得到提高。17世纪下半叶,随着康区地缘政治的演进,格鲁派在康区所建立的寺院网络逐渐通过和硕特势力渗透到后来康区政治进程中,在康区政治格局中占有重要位置,由此可见蒙古势力在康区南部的统治是格鲁派在这一地区深入的基础。
三、格鲁派在康区发展对于清朝治理西藏的意义
清前期格鲁派在康区的发展和传播为清中央政府依托康区治理西藏打下了基础。清朝入关之前,格鲁派就派出由巴州活佛金巴嘉措(སྦྱིན་པ་རྒྱ་མཚོ)和咱雅班智达南喀嘉措(ནམ་མཁའ་རྒྱ་མཚོ)率领的队伍赴盛京朝觐。入关后,清朝根据政治形势需要,在政治上采取“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的基本策略,对格鲁派的传播和发展整体上采取扶植的态度,格鲁派由此获得了重大发展。与此同时,对**喇嘛和活佛转世制度等重要事项采取严格的管制措施,由此形成了威抚并重的治理策略。清朝将蒙古人排挤出康区之后,经过军事行动、招抚土司、打通川藏交通并设塘汛等措施将康区的管辖权牢牢掌握在手中。西炉之役以后,格鲁派在康区的发展和影响力更多的是得益于清朝的扶持和首肯,而这种治藏策略与格鲁派在康区的前期发展,也为清政府通过控御康区来治理西藏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积极作用在七世**喇嘛移驻惠远寺一事上得到了较为显著的体现。雍正五年(1727)“卫藏战争”爆发后,清朝为化解准噶尔蒙古的威胁和保证七世**喇嘛的安全,将其移驻康区噶他(位于今四川道孚县八美镇)地方,并修建惠远寺。此时,格鲁派在康区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根据《格鲁派教法史》的记载,最迟在康熙三十七年(1698),格鲁派在多康下部打箭炉、巴塘、理塘等地方的寺院已经达到了81座,作者第悉·桑结嘉措则描述“格鲁派教法已经普及卫、藏、康大部分地区”。雍正皇帝在给七世**喇嘛的《敕谕**喇嘛先在里塘驻锡毋庸赴京觐见》中说到将其移往康区噶他地区的理由则是:“里塘乃先世**喇嘛住锡之所,亦系尔喇嘛出生之地。其地广兴佛法,法愈振兴,在里塘等地,特命建造大庙,备尔驻锡,以振兴黄教”,其中所说的“其地广兴佛法,法愈振兴,……以振兴黄教”颇能反映当时康区的宗教情况以及清朝通过“振兴黄教”来治理西藏的意图,“其地广兴佛法”正是清朝选择将七世**喇嘛移驻康区的背景之一。七世**喇嘛在惠远寺期间,与周边土司互动频繁,泰宁也成为重要的藏传佛教中心。围绕七世**喇嘛移驻康区和修建惠远寺等宗教举措,清廷采取了一系列政治、军事措施与之配合。在政治上,清朝于雍正七年(1729)在康区大规模招抚土司,设置了理塘、瞻对(今新龙县)、德格、炉霍等大小六十七员土司。军事上则将化林协裁撤,在惠远寺所在地设立泰宁协,驻兵1800名,同时在泰宁周边的打箭炉、中渡(今属雅江县)、道孚等地设立营寨驻扎清兵。总之,清朝在解决准噶尔入侵西藏的问题上,将康区视为重要的战略大后方,合理运用了格鲁派在这里的前期基础和七世**喇嘛的威望,同时结合军事布防和政治上对地方头领的羁糜之策,加强了对康区的治理力度,稳定了西藏地方局势。
此外,在处理大小金川地区的事务时,清朝也将格鲁派作为解决问题、控御地方社会的重要方案。大、小金川土司所在的地区称为嘉绒地区,尽管这一地区人群所操的语言与藏语存在显著的区别,民间习俗上也有显著的地方性,但是在宗教上仍以苯教为主,与其他地区藏族所信奉的苯教基本相同。同时金川土司长期向**喇嘛做供养,民间社会也与格鲁派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藏文文献通常将嘉绒地区归为康区的一部分,传统上属于“多康六岗”中的木雅热岗。第二次金川战争期间,当地的苯教力量与金川土司形成同盟,参与到了抵抗清军的战役之中。乾隆四十年(1775)第二次金川战役结束之后,清廷采取“兴佛灭苯”的措施治理金川地区,将该地区最为重要的苯教寺院雍仲拉顶寺改宗为格鲁派,并改名为“广法寺”,同时以格鲁派僧人代替苯教僧人,希望通过改宗格鲁派的方式,实现地方社会的安定。这一措施的实质是希望通过用格鲁派取代苯教,利用格鲁派的影响力重新塑造金川地区的宗教秩序,从而加强清政府对金川地区的管控。
四、结论
从传统上来看,在清代之前康区一直是格鲁派力量较为薄弱的地区。清前期,格鲁派在康区的发展主要得益于蒙古和硕特部在征服白利土司、木氏土司等地方力量之后对康区社会秩序的重新建立。出于双方的共同利益,格鲁派突破性地在康区取得大规模发展。雍正朝以后,和硕特部在康区的势力受到严重挤压,清朝掌握了康区的主动权,格鲁派作为与清朝关系最为紧密的藏传佛教教派,其在康区的发展得到进一步的巩固。更为重要的是,伴随着康区重要性的提升,格鲁派前期在这里的发展基础开始显示出其价值。卫藏战争期间,清朝将第七世**喇嘛移驻康区,以康区作为战略后方,一方面显示出清朝对于通过康区控驭西藏地方具备相当的信心,另一方面显示出清朝此时已经认识到格鲁派在康区的基础对于稳定西藏地方局势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