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历史的长河中,伊斯兰文明是能够与西方基督教文明、东方儒家文明三足鼎立的存在。自公元七世纪在阿拉伯半岛的兴起,伊斯兰文明注定会在东西方文明的交界处、世界地理的十字路口掀起一场足以使世界震颤的扩张风潮。从中世纪的十字军东征,到近代民族解放运动后与西方世界的分庭抗礼,伊斯兰文明却越来越走向两个极端——在文明向世界迅速传播的同时,全世界人的目光却聚焦在了中东这片土地上;一方面伊斯兰教义主张“公益与善行”,一方面中东却聚集着诸多极端恐怖组织无恶不作。而自2014年6月以来,“伊斯兰国”突然涌入公众视野,成为当前最受关注的极端恐怖组织。
1“伊斯兰国”的概况与发展
“伊斯兰国”,全称为“伊拉克和大叙利亚伊斯兰国”(英语:IslamicStateofIraqandalShams,缩写:ISIS),发迹于伊拉克北部的摩苏尔。2013年4月,由“叙利亚胜利阵线”与“基地”的伊拉克分支、逊尼派武装组织“伊拉克伊斯兰国”合并,公开宣誓效忠“基地”组织(后关系破裂),是奉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极端恐怖组织。2014年6月29日,该组织的领袖阿布·贝克尔·巴格达迪自称为哈里发,将政权更名为“伊斯兰国”,其目标是通过扩张废除英国在二战前殖民中东所划分的疆界,以统一中东,其后占领北非、中亚、印度次大陆等,建立由其统治全球穆斯林世界的国家。
“伊斯兰国”的肆虐与西方世界国家特别是美国脱不了干系。自七十年代中东主导的石油危机以及中东各国为政治利益诉求出现的各种小型恐怖组织,通过西方世界的媒体与知名教授理论宣传,使西方民众对伊斯兰文明产生恐慌。特别是9.11事件印证了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误导民众把伊斯兰世界与伊斯兰恐怖组织划上等号。所以,当2003年布什政府宣战伊拉克,使美国民众丧失了基本的理性,狂热地支持战争。战争推翻的不仅是政权,对于平民“当正常的生活模式被破坏之后,人们的效忠目标就会发生变化。”伊拉克境内主要有三种势力,以萨达姆为领导的逊尼派、国内占大多数的什叶派以及库尔德人,萨达姆执政时期以强权支撑治权,三者矛盾虽不可调和但不至爆发。伊拉克战争推翻现有政权造成的权力真空,什叶派上台执政,使之前占据主导地位的逊尼派开始分化成不同的暴恐组织,对抗现政府、驻伊美军。如果说平民虽然厌恶但是习惯了萨达姆政权暴政,即使美国打着“解放伊拉克,实现民主化”的口号推翻萨达姆政权,带来的也是伊拉克平民对美国的反感——他们宁愿加入极端恐怖组织反对美国。战胜容易守成难,如今的伊拉克不仅没有成为美国“援建”的民主国家,反而成为滋生恐怖组织的“天堂”。2011年,奥巴马政府成功击毙了基地组织枭兽——本·拉登。然而,基地组织本身已经形成一个植根于中东各地、有稳固结构分支的庞大恐怖集团。如今的“伊斯兰国”较之基地组织更为强大,更难对付。2014年8月奥巴马政府受伊拉克政府请求发动空袭,9月美国牵头由54个国家及北约、欧盟、阿盟等国际组织成立打击“伊斯兰国”的国际联盟,然而效果有限。阿萨德声称,“在美国带头空袭“伊斯兰国”武装(ISIS)以来,“伊斯兰国”招募到的人反而更多了。”
2对当前国际应对“伊斯兰国”的反思
由于奥巴马政府曾承诺将地面部队撤出伊拉克,而空袭的低效使奥巴马陷入两难:派出部队相当于毁掉撤军承诺,不派出部队则可能会使“伊斯兰国”壮大从而危及美国本土。而深陷欧债危机的欧洲国家此时并非与美国铁板一块,更是无余力支援打击“伊斯兰国”。
据此,根据奥尔森关于不同集团集体行动逻辑的结论,可以对当前以美国为首的打击“伊斯兰国”的国际联盟进行基本评估。其结论有三:“其一,小集团比大集团更容易组织起集体行动;其二,较之排他性利益集团,相容性利益集团有可能实现集体的共同利益;其三,具有选择性激励机制的集团比没有这种激励机制的集团更容易走向相互合作。”
首先,美国于2014年9月组建的包括英法等54个国家以及北约、欧盟等国际组织,俨然形成了庞大的打击集团。然而,这样的大集团打击恐怖组织真的有效吗?奥尔森认为,集团越大,维系该集团的共同利益就会越小。面对“伊斯兰国”这种极端恐怖组织,国际联盟打着消灭“伊斯兰国”的旗号,集团内部利益分化严重,军事打击低效。
其次,打击反抗“伊斯兰国”的国际联盟其内部有排他性利益。“由于同样受到ISIS的威胁,叙利亚政府曾经表达了合作行动的意愿,但政治上的敌对依然使美国采取了拒绝的态度,美军的空袭没有寻求叙利亚政府许可。”由于美国之前公开反对叙利亚巴沙尔政府,美国在援助中东打击“伊斯兰国”的过程中,把作战物资移交给叙利亚反对派。而叙利亚反政府联盟内部并不团结,甚至有派别加入了“伊斯兰国”行列。在参与打击“伊斯兰国”的过程中,库尔德人由于生存所迫,奋起反抗“伊斯兰国”,而土耳其对出动地面部队百般推辞,坐视库尔德人与“伊斯兰国”能够两败俱伤。叙利亚政府在打击的“伊斯兰国”的过程中,寻求伊朗的帮助,而伊朗本身与美国、土耳其、阿联盟并不相容。集团中相容性利益小,实现目标的可能也会大打折扣。
最后,以美国为首的国际联盟并没有选择性激励机制,“集体行动理论则指出,在创建利益集团的过程中,搭便车将导致志愿失灵。”集团的形成不仅有共同利益作为支撑,更是以各国能够在集体行动中获取的个体利益为前提的,如果单凭国际道义,将很难把54个国家团结在一起,形成有效打击。针对当前国际联盟打击“伊斯兰国”陷入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式低效,面对“伊斯兰国”的嚣张跋扈,仅隔中亚的中国并不能高枕无忧。“伊斯兰国”“立国”后,“公布了领土的范围,打算在五年内占领西亚、北非和中非(南至喀麦隆、肯尼亚等)、中亚地区,还包括欧洲的伊比利半岛、巴尔干半岛、克里米亚等地,以及巴基斯坦、印度和中国新疆、西藏。”同时,虽然“伊斯兰国”并未直接针对中国策划恶性事件,但其极端主义意识形态向全世界输出,其思想渗透到中国边疆,其恶劣影响不容小视,将给中国安全带来极大的挑战。
3“伊斯兰国”对中国安全的挑战
“伊斯兰国”自身实力的不断扩张与以美国为首的国际联盟打击不力,使中国将遭受多方面安全利益的挑战。
(1)疆独、**分裂势力:领土安全受到挑战
“巴格达迪的讲话中,多次提到中国以及中国新疆,指责中国政府在新疆的政策,并要求中国穆斯林和全世界穆斯林一样向其效忠。”自公开宣称将把新疆、西藏划入其领土范围,并收纳疆独分子进行“圣战”,中国就应与“伊斯兰国”势不两立。分离主义势力是中国当前最为迫切要打击的对象。新疆、西藏作为中国两大腹地,自清朝以来其纷争数说不尽。建国前后,由于国共内战,战火纷争,新疆军阀割据与苏联、中亚势力联系,企图叛乱分裂新疆。就新中国五六十年代而言,当时新疆疆独势力主要受“泛突厥主义”的指导进行叛乱。当代的疆独问题转型成为分裂主义与极端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混合的产物。**问题则与60年代**外逃不无相关。进入21世纪,分裂主义势力更多的是境外指导、境内制造混乱。如2008年西藏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就是境外**集团精心策划指挥,是由境内外“**”分裂势力相互勾结制造的特大暴恐事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伊斯兰国”不仅公开支持疆独势力,更是多次鼓吹西**立,企图制造分裂,对中国领土安全与社会治安带来巨大挑战。
(2)宗教极端势力:宗教民族矛盾激化
中国的宗教极端势力多与分裂势力结合在一起,极端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指导下的疆独分子就是典型。中国经济崛起飞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城乡差距、东西差距越来越大。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有所优待,但从心理分析,过度优待反而体现的是少数民对自身缺乏先天优势的自卑与反感。中华民族由56个民族组成,是团结、繁荣、和谐的集合体。但“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中国人口多带来的思想差异不能避免。伊斯兰教本身是热爱和平、追求发展的温和宗教,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也有温和型、采用合法斗争、希望参与到国家的政治进程中的派别。然而,总会因极端势力衍生出极端的原教旨主义思想,而这种极端的原教旨主义思想主张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甚至主张自创独立社会或用暴力手段取代现有社会。如果说分裂主义势力只是追求瓜分领土,宗教极端势力则不仅要求分裂割据,更讲求其内部的纯洁性。无论是宗教极端势力内部成员还是所辖地域的居民,必须服从该势力主张,如果有居民或成员背叛,将会处以极刑。当前,中国的疆独势力在基地组织的影响与境外反动势力的指导下,发展成为颇具威胁的。宗教极端势力向国内伊斯兰教众灌输极端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思想,待时机成熟,掀起狂热风潮以分裂中国。“伊斯兰国”的意识形态无疑会对中国存在的宗教极端势力产生煽动性影响,对中国安全带来严峻挑战。
(3)“独狼”恐怖分子:干扰治安制造恐慌
“独狼”是指并非与相关恐怖组织直接挂钩,但受极端恐怖主义的意识形态或暴力行为的影响,个人的思想与行为由此激化,对社会不满乃至策划并实施恐怖行为以报复社会从而能够实现自身理想的人。
“‘独狼’恐怖分子一般有两大特点。一是本土化;二是爆炸装置通常比较简单,就地取材。”这两大特点决定了“独狼”发动恐怖袭击时候更具隐蔽性、突发性,不易提前预防。由此造成的社会恐慌更加严重。除物理性恐怖袭击外,“独狼”还可以进行网络宣传与攻击。如把“伊斯兰国”的恐怖主义意识形态美化宣传或攻击公共网站,以达到制造社会恐慌的目的。“伊斯兰国”依托网络宣传,能够让网民更容易、更直观的接受信息,同时世界媒体对“伊斯兰国”令人发指的恶行报道,有可能反而激发了一些民众对暴力的狂热。当前伊斯兰国引发的世界轰动不仅对信仰极端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人士有所吸引,而且对温和的伊斯兰教人士和仇恨社会的非伊斯兰教人士带来“蝴蝶效应”式影响。中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社会治安基本稳定下并不能完全制止爆恐事件,特别是独狼分子制造的扰乱社会治安的突发性暴恐事件。
当今社会存在的一些个人暴恐犯罪主要是和自己的生活有关。如仇恨医生并制造医院暴恐案、袭击学生弱势群体的校园暴恐案、策划实施的公共场合如地铁、公交车等的暴恐案。此外还有具有极端思想的邪教等,形式各异。在“伊斯兰国”肆虐的时期,要警惕极端恐怖主义意识形态影响国内的被边缘的异化的潜在危险的群体或个人。同时也警示政府,稳定社会治安的最重要的就是保障社会公平,扶助弱势群体或个人。
(4)“一带一路”与中东乱局
中东自古以来就是联通东西方贸易的重要陆路通道,古代阿拉伯人为世界文明的交流与传播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虽然此后由于奥斯曼帝国的兴起阻隔了中西贸易交流,但间接推动了新航路的开辟与新大陆的发现。如今,中国为实现崛起计划,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9月、10月相继提出了与“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一带一路”两大战略。其中,中东无疑是中国规划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必经之路与战略支点。“伊斯兰国”如今公开叫嚣支持疆独、**势力,同时,其本身势力扩张造成的伊、叙连线,形成的跨国势力范围势必会影响“一带一路”战略在中东的实施。中东作为世界上主要的石油输出地,中国是伊拉克石油建设开发最大的投资者,同时,其周边国家伊朗、沙特属于中国进口石油的五大来源国,“伊斯兰国”引发的中东乱局,不仅自身占据伊拉克油田赚钱养战,也会影响周边国家的石油正常生产与供应,从而威胁中国的经济与能源安全。
虽然“伊斯兰国”对中国安全有多方面挑战,中国并没有直接参与对“伊斯兰国”的军事打击。因此,当前,中国的首要任务是稳定国内局势,严密监控与打击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在增派安保力量的同时,加强在新疆西藏等地区对居民反分裂、反极端的宣传教育。针对“独狼”分子,其在公共场合制造恶行仍无法有效解决,从长远来看,防止那些生活中遭遇挫折而被边缘化的人成为受极端思想渗透的“独狼”,应当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民生为第一大事。
中国虽未直接参与打击“伊斯兰国”,但中国应当发挥符合其大国地位的作用,借力于“上合组织”,承担国际反恐义务。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在上海正式成立,于同日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合组织本身作为区域性安全合作组织,在近几年发挥着越来越多样、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上合组织的成员国除中俄两大国外,都为中亚的伊斯兰国家。上合组织的成立与该公约的签署对各会员国都有美好的前景。中国需要与中亚国家合作,防止境外势力与国内疆独势力取得联系,保护国土安全。中亚各国也借力中、俄,打击“基地组织”等恐怖组织,维护中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伊斯兰国”雄心勃勃,叫嚣统一整个穆斯林世界,其主张已不仅威胁中东地区,更是为中亚以及中国敲响警钟。当前,随着中国国力提升,中国应提升以本国为主导的国际组织的影响力,使其发挥在团结周边地区、打击三股势力的积极作用。剿灭“伊斯兰国”,维护地区和平,并非一朝一夕。应当充分认识其内部的强大与外部剿灭力量的低效。面对“伊斯兰国”的公开挑衅,中国要坚定反恐信念,打击内部极端恐怖势力,对外实行和平外交,积极斡旋国际联盟内部的矛盾冲突,使打击“伊斯兰国”真正能够造福各方,中国作为区域大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其在全球和平与发展中仍任重而道远。
载于《科技展望》,2015年第15期;转自外交观察,2015-07-09。
http://www.faobserver.com/NewsInfo.aspx?id=1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