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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与政权的关系
发布时间: 2016/10/20日    【字体:
作者:于忠福
关键词:  基督徒 政权  
 
 
对一个基督徒而言,圣经是他信仰独一无二的来源。圣经启示我们:政权的产生,乃是人远离神之后,历经数个时期逐步堕落的结果……
 
壹 政权的来源与性质
 
对一个基督徒而言,圣经是他信仰独一无二的来源。圣经启示我们,政权的产生,乃是人远离神之后,历经数个时期逐步堕落的结果。①起初神造人的时候,专特地造了一个器官叫灵,目的是为了接受、盛装神,与神沟通并接受神属天的管治。这是头一个时期,就是所谓“神治”时期。
 
人离开神之后,不光一次堕落了,在以下的年日他落在数次不同的堕落里。在头一次的堕落里,人违背了神的命令,吃了神禁止他吃的果子,神就把他赶出伊甸园。从那时候起,神就要人向自己的良心负责。人不再凭着神的面光行事,乃是凭着他的良心行事;他不再受神直接管治,乃受自己的良心管治。②这是第二个时期,可以称为“良心管治”时期,简称“心治”时期。在这时期中,人的良知、良能作他行事的准则。
 
但是历史证明,人并没有照着他的良知、良能行事为人,他进一步堕落到恶行里。该隐杀了他的弟弟亚伯,就是违背良心的行为(创世记四章八节)。从那时候起,人就再一步堕落到第三个时期,就是人管治人的时期。在这时期里,凡杀人的,就要遭别人报复(创世记四章十五节)。③人不再受良心的管治,乃受彼此利害管治。所以这段时期,可以称为“人治”时期。
 
人治人总是治不好,更不能带进天下太平,所以到了挪亚时期,人就变得全然败坏,地上满了强暴(创世记六章十一至十三节)。全地只有强权,没有公理。神用洪水毁灭那世代,结束人类又一次的堕落,而带进第四个时期。④在洪水之后,神将人摆在社会制度之下,从那时候起,产生家族与邦国(创世记十章五、二十、三十二节)。这是社会制度的开始。我们可以称这时期为“政治”时期,政权从这时开始发展,作为人群社会中一管治的因素。
起初神创造人“神治”时期1吃善恶树果“心治”时期2该隐杀亚伯“人治”时期3洪水审判之后“政治”时期4
 
以上人类堕落的历史让我们看见,人是从“神治”堕落为“心治”,从“心治”堕落为“人治”,又再由“人治”堕落至“政治”。所以,政权的产生,乃是人远离神权后所衍生的结果。从一方面说,政权的出现说明人已经远离神,失去神直接的管治。但是从另一面说,它说明神为着使人类能继续有秩序、有理性生存下去,以达到他的目的,就主宰地将人置于政权之下,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和平,避免无政府状态下的残暴天下。
 
基于以上圣经真理的启示,我们可以说,地上一切政权的权柄都是出于神的。一方面,一切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另一方面,圣经也启示我们,政权在地位和性质上是属地、属人的,它被神使用来管理堕落的人类。所以政权不是神造人原初的心意。神历世历代以来,一直在作的一件事,乃是要把一切都恢复到他原初造人的目的─就是借着让人接受他作生命而使人的灵被点活,良心恢复功用并日渐变得敏锐,且进而活在神属天的管治之下。虽然政权的存在不是神原初的心意,但却是神今世命定的旨意。
 
贰 基督徒与政权之间的关系
 
我们知道了政权是神的命定之后,接着立刻要问的,是政权与基督徒有什么关系呢?既然圣经是基督徒信仰和启示独一无二的来源,圣经也应该是他思想和行为独一无二的准则。既然他对神、对人、对世界、对政权的观念是从圣经来的,他对政府、政权、政治,和政论的态度、实行和反应,也必须是基于圣经的教训的。圣经不但启示出人类政权的来源,也说明信徒对人类政权应有的反应,与政权应发生的互动关系。本书以下数章,将借圣经的话就以下数方面讨论基督徒与政权之间应有的关系。(1)基督徒对政权应有的态度。(2)基督徒对政权应有的配合。(3)基督徒对政权应有的愿望。这三件事,详细分题地讨论基督徒与政权三方面不同的关系,而这三方面的讨论,都是基于圣经的教训。
 
叁 基督徒对政府应有的态度之概论
 
一 承认政府存在的必需
 
在未详细讨论基督徒对政府的态度细则之先,让我们先概括地讨论一下基督徒对政府一些原则性的关系。首先,基督徒必须承认政权与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基督徒不是无政府主义者,圣经并没有要人推翻人间所有政府,去建立所谓神治社会。圣经认为人类在目前这世界里,出乎人的政权和政府是有需要的,是不可缺少的,它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是信徒所蓄意要除去的。
 
试想神原先创造的天使,虽堕落成了魔鬼,神并没有因此而毁灭宇宙,他照旧尊重那堕落以后之世界的次序与等次。同样的原则,虽然始祖干犯了神的权柄,以致现存的世界堕落了,神也没有把这世界摔掉,他仍然设立权柄在世界上,他仍然容许人建立权柄并维持权柄。在所有人与人的关系上,神都承认权柄的存在。中国人说的四常:“君臣、父子、兄弟、朋友”,都有权柄的问题存在。圣经更说到,丈夫与妻子间,父母与子女间,主人与仆人间,甚至是男女间,都有权柄的问题存在。在这一切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之外,尚有执政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其中更有政权的问题存在。这一切的制度,都是圣经所承认的,是神的话所认许的。
 
人被造约1656年后,也就是洪水之后,神就将权柄交给人。神对挪亚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创世记九章六节)。死刑乃是神第一个定规的。在洪水之后,神将管治人类的权柄交给了人类。所以地上列国的官员、政府乃是神所设立的;这种政治上的代表权柄,从那时候起一直传下来到现在。今天地上的列国都有官长。虽然地上许多国的行政不一定好,官员不一定好,但仍然有权柄。这些人虽然不一定敬虔,虽然不一定相信神,但这些人还是神所设立的。
 
转自美地之声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DMzNTMwMg==&mid=2664670316&idx=1&sn=a746c4436bad6ae17b6928a00b018252&chksm=84265145b351d8539b36b3e7322d42ff2faa732ecaf94f306c05bf401237ec130a9418cfa6a5&scene=21#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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