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儒家经典从政治、教育领域全面退出,带来了人们对新社会秩序的怀疑和迷茫,也导致了空前未有的信仰危机。为了应对这种危机,朝野上下的守旧势力在“尊孔”的旗帜下力图重建新的信仰和道德秩序。康有为、陈焕章等人组织孔教会,发起了国教运动;袁世凯为首的北京政府公开命令尊孔读经,企图在“保存国粹”的幌子下强化对民众的思想控制。尽管袁世凯尊孔未必与其帝制活动有内在的联系,但他在尊孔的旗号下公开进行帝制复辟活动,则是不争的事实;至于孔教会与张勋复辟帝制之间的密切关系,同样也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尊孔思潮引起中国先进分子的猛烈批判,孔子及儒学的独尊地位亦随之瓦解。
辛亥革命废除了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西方近代政治文明,如议会制度、选举制度、政党政治、三权分立等均在中国引入并开始尝试,清政府“忠君尊孔”的教育宗旨被废止,大学也废除了“经学科”儒学失去了在国家教育体制中的独尊地位,儒家经典从政治、教育领域全面退出。民初政治和教育领域的重大变革,带来了人们对新社会秩序的怀疑和迷茫,也导致了空前未有的信仰危机。为了应对这种危机,朝野上下的守旧势力在“尊孔”的旗帜下力图重建新的信仰和道德秩序。康有为、陈焕章等人组织孔教会,发起了国教运动;袁世凯为首的北京政府公开命令尊孔读经,企图在“保存国粹”的幌子下强化对民众的思想控制。民国初年出现的这股尊孔复古潮流,因与复辟帝制有着较为密切的内在关联,故引起了中国先进分子的猛烈批判,孔子及儒学的独尊地位亦随之瓦解。
正文
一、民初的信仰危机与道德危机
中国君主政体之所以能够存在二千多年,是因为它与中国古代社会的血缘政治、宗法政治以及小农经济形态相吻合。在中国绝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君主是中国秩序和谐与持续稳定的保障和象征。辛亥革命后君主政体的废除,对于当时尚不具备民主共和知识的中国多数民众观念所产生的冲击是强烈而深远的。专制君主从人们的心目中消失后,新的政府首脑暂时难以获得民众思想意识上的认可,加上民国初年军阀擅权、武人专制,政府的权威并没有树立起来。正是在这种皇帝被推翻、新权威尚未建立之际,国人对现存的社会秩序与政治秩序产生了怀疑感及危机感,多数民众既对新社会秩序感到迷惘不解,又不可避免地对中国旧有社会秩序怀有眷恋之情,从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信仰危机。
民初国人的信仰危机不仅在政治层面凸现,而且在社会道德价值层面也开始呈现。1912年初,由蔡元培任教育总长的教育部公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否定了清政府“忠君尊孔”的教育宗旨,规定“小学废止读经”。后来,教育部重申“废止读经”规定,废除跪拜孔子之礼,禁止使用前清学部颁布的各种教科书,旧时“御批”各书和《大清会典》、《大清律例》等一概禁止讲授。随后,教育部公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废除“经学科”,把十三经分别列入文科的相关学科,作为学习和研究的对象。从此,儒学失去了在国家教育体制中的独尊地位,儒家经典从政治、教育领域全面退出,不复为人们必读之经典,中国开始进入没有“经典”的新时代。蔡元培在《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中指出:“满清时代,有所谓钦定教育宗旨者,曰忠君,曰尊孔,曰尚公,曰尚武。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主张“孔子之学术与后世所谓儒教、孔教者当分别论之,嗣后,教育界何以处孔子,及何以处孔教,当特别讨论之”。故其将清季学部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修改成为符合共和民国精神的军国民主义、实利主义、公民道德、世界观、美育教育。内务、教育两部通告全国各省,文庙暂时照旧致祭,但不再下跪磕头,只进行三鞠躬,祭祀时所穿衣服也改用便服。在这些法令的影响下,有些省、市、县把孔庙改为学校,将庙产(主要是祭田)充作学校经费。广东、江苏、湖南、四川等地的学校,废除了尊孔读经,把孔庙改为学校或习艺所,停止了祀孔典礼。1912年7月,在全国临时教育会议上,教育部提出了《学校不应拜孔子案》,阐述了禁止学校拜孔之三条理由:“前清学堂管理通则有拜孔子仪式,施行以来,室息殊多。孔子并非宗教家,尊之自有其道。今乃以宗教仪式崇奉于学校之中,名为尊孔,实不合理。此学校不应拜孔子之理由一。教育与宗教各有目的,不宜强合为一,今以似是而非之宗教仪式行于学校,既悖尊孔之义,尤乖教育目的,此学校不应拜孔子之理由二。宪法公例,信教自由为三大自由之一。今以学校拜孔子之故,致令他教之弟子,因信仰不同,不肯入学,既悖宪法公例,尤与教育普及大生障碍,此学校不应拜孔子之理由三。有此三理由,故学校之中,宜将此项删去。随后公布的《普通教育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小学读经科一律废除”,拜孔仪式逐渐废止。
这些改革措施,被一些守旧者称为废弃孔教,禁十三经,毁孔庙。上海《时报》发表社论批评说:蔡元培为首的教育部“所汲汲以为先务之急者,乃惟是学堂罢祀孔一事”,蔡元培之所为“不至举数千年来流传之道德学术伦理,拉杂而摧烧之不快”。在中国传统社会,孔庙遍布于省州府县各地,庙学一体的教育体制使得各地的孔庙据有大量的庙产。辛亥巨变后各地的孔庙无人管理,随后的社会动荡致使各地的孔庙遭受到程度不等的损失。孔教会、孔道会、宗圣会等孔教组织纷纷在其会章中规定:孔庙就是孔教组织的财产与活动场地。民国肇建,百废待兴,教育部也要求各地教育机构将各地的孔庙庙产补助当地的教育经费,教育部的措施随即招来孔教会的反对。由教育部令引发的各地孔教会人士对孔庙财产的争夺的记载,更是广见于《孔教会杂志》各期之中。
自西汉以来,孔子及儒家学说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而得到推崇,不仅成为官方意识形态,而且深刻影响着中国民众的日常生活。儒学虽非典型意义上的制度化宗教,但实际上充当了本由宗教来承担的社会教化功能,支撑着中国人的意义世界。辛亥革命之后从根本上废除孔子和儒家思想作为治国的原则,而代之以西方民主共和思想,不仅关涉着中国政治教育的发展,而且触及到中国民众的社会信仰问题。以政府的权威强行要求人们信仰孔子和儒家学说固然与信教自由不相适应,而以政府的权威强行废除儒学独尊地位,并改变人们对孔子的尊奉,也很难说符合信教自由。因此,儒家经典尽管从政治教育领域退出了,但并不意味着孔子和儒学的精神权威就彻底丧失了。对孔子的尊奉与信仰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这种事实的形成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政府的倡导,而在更大的程度上则取决于中国社会的经济状况,是中国的社会现实决定了国人的孔子信仰。因此,关于孔子学说的存废问题便不是人为的力量所能决定的,只能有待于社会经济状况的根本改观。辛亥革命虽然带来了急剧的政治变动,但社会经济的状况并没有在短时期内发生根本变动。在这种情况下骤然废止孔子及儒学的官方意识形态主导地位,虽然是社会进步的标识,但难免带来社会价值标准的紊乱,也确实导致了国人空前未有的信仰危机。因此,民初出现的政治社会秩序的混乱,除了地方势力破坏之外,主要是由于国人信仰体系的崩溃。对此,康有为哀叹道:“以今兹之革命,非止革满清一朝之命也,谓夫教化革命、礼俗革命、纲纪革命、道揆革命、法守革命。尽中国五千年之旧俗、旧学、旧制而尽革之,如风雨迅烈,而室屋尽焚,如海浪大作,而船舰忽沈,故人人彷徨无所依,呼吁无所诉,魂魄迷惘,行走错乱,耳目不知所视听,手足不知所持行,若醉若狂,终之惟有冷死沈溺而已。若今之中国,其情实已然也。”康氏之言尽管有夸张的成分,但其所描述的民初国人精神信仰的危机感是真切的。
在新的信仰体系难以确立之际,社会民众要么归于复旧的信仰,要么处于无所适从的茫然状态。如何尽快地收拾世道人心,统一国人思想观念,重建中国人的价值规范,整合社会伦理秩序,重树国人之信仰,便成为民初意识形态领域中的迫切问题。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共和原则下的新观念与新道德在新知识分子阶层拥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对中国绝大多数人特别是中下层的民众来说,新道德与新观念毕竟影响甚小,民权自由之说尚不足以成为社会道德的主流,孔子及儒学对民众思想观念及日常生活的影响更为深厚。故那些受孔子及儒家文明熏习的人们很自然地会认为,欲存中国必先救人心、善风俗、拒邪行、放淫辞。而欲做到这些,则舍尊崇孔子及倡导孔教之外无从下手。这样,面对民初社会价值和信仰体系的危机,尊孔崇儒便成为很自然的选择,国教运动因此应运而起。
辛亥革命后孔子及儒学地位的根本动摇,对康有为等保皇派产生了巨大刺激。他严厉批评民国成立以后政府采取的激进政策,斥之为“扰民害民”,导致了“礼崩乐坏”,并对辛亥革命后废除尊孔读经不满:“经传不立于学官,庙祀不奉于有司,向来民间崇祀孔子,自学政吴培过尊孔子,停禁民间之祀,于是自郡县文庙外,民间无祀孔者。夫民既不敢奉,而国又废之,于是经传道息,俎豆礼废,拜跪不行,衿缨并绝,则孔子之大道,一旦扫地耗矣,哀哉!”1912年7月30日,其《致仲远书》云:“近者大变,礼俗沦亡,教化扫地,非惟一时之革命,实中国五千年政教之尽革,进无所依,退无所据。顷并议废孔教,尤为可骇,若坠重渊,渺无所属。呜呼痛哉!自吾中国以来,未危变若今之甚者也。”他认为,南京临时政府所颁布的政策法令是废除孔教之举。他说:“今天坛不祀,殆将经年,其他百神,殆将废祀,甚至孔子文庙,亦废丁祭,遂至举国礼坏乐崩,人心变乱……并五千年中国之礼教而去之,若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而有知,应无不悼心而泣血也。”
如何拯救礼俗教化?康有为提出了创立孔教会的主张。他指出:“时变之大者,必有夫巨子出济艰难而救之,今其时也。吾欲复立孔教会以振之。为什么要立孔教、提倡以孔教为国教?其主要理由有三:第一,宗教是人类文明的普遍特征“凡国必有所谓国教也”,孔教是宗教,可定孔教为中国国教。康有为指出,欧美发达之国均信奉基督教,法国革命与日本维新皆保存“国教”,惟生番、野人无教“今中国不拜教主,岂非自认为无教之人乎?则甘与生番野人等乎?”他力图将孔教宗教化,以使孔教符合宗教定义。他说:“孔子尊天事帝,无二尔心,明命鬼神、为黔首则,原始反终,而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而知鬼神之情状,孔道何所不有?孔子弟子传道四方,改制立法,实为中国之教主。”既然孔子创设了圣教,则宜遍立孔教会,广为传布,以治人心,定风俗。第二,孔子之道亘万世而常新,适合于共和时代。他指出“或者谓儒家经传,多重伦纲,今政改共和,君臣道息,诸经旧义,室碍难行,其道既不适于今时,其教即难施于世宙”,是“未知孔子之大者”。他强调孔子大同之道适合于共和之世:“孔子之为道,博大如天,兼备四时,故《礼运》备孔子大同之道曰:‘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若至太平大同之义,则稍微其文,以待后圣发挥其义。“今孔子有平世大同之道,以治共和之世,吾国人正可欢喜恭敬,讲明而光大之。”孔子太平大同之义,只需经重新诠释,自能发现近代人道、博爱、平等、自由之说,因而适合现代社会。第三,尊孔与帝制无必然联系。康有为赞赏欧美各国“妙用政教之分离”,政治与宗教两不相碍,两不相失。孔教可相对独立于政治,提倡孔教与帝制复辟也无必然联系。
如何组织孔教会以倡行国教?康有为提出:“今以人必饮食男女,则己为儒而非释。人必尊祖敬宗,则己为孔而非耶。以此语人,计必易人。趁方今旧学士夫诸生遍于全国,及今令人人入会,计必景从。议入会者,无分男女老幼,一律注册……每乡必一会,举讲生[130•]讲焉。以来复论孔子而说经,借地为之,不必迁设席。……昔弟在美,以行孔教为任,研讲深明。今若以传教自任,因议废孔之事,激导人心,应者必易,又不为政党所忌,推行尤易。”康有为开孔教会的目的:“及遍国会,成则国会议员十九吾党,至是时而兼操政党内阁之势,以之救国,庶几全权,又谁与我争乎,此又所谓远之而近之也。吾欲决开是会,欲付托于弟,而宪子、君勉皆强力者,相与成之,必能尽收全国,可断之也。”可见,康氏成立孔教会也是抱有一定政治目的的。
康有为在辛亥革命推翻君主制之后,提出了“虚君共和”设想,认为中国需要一个精神上的依托。而在当时的情况下,孔子后裔是最合适的选择:“以中国四万万人中,谁能具超绝四万万人而共敬之地位者,盖此资格,几几难之,有一人焉,则孔氏之衍圣公也。“夫立宪君主,既专为弹压不争乱而立,非与之事权,待其治世也,诚合乎奉土木偶为神之义,则莫若公立孔氏之衍圣公矣。孔氏为汉族之国粹荣华,尤汉族所宜尊奉矣,舍孔氏亦无他人矣,主民族革命者,应亦同心而无词矣。”康有为认为,将孔教定为国教,与宪法中的信仰自由根本不相冲突,这既有外国法律的先例,又是由儒家的宽容性所决定。其云:“若中国以儒为国教,二千年矣,听佛道回,并行其中,实行信教自由久矣,然则尊孔子教,与信教自由何碍焉。然则今在内地,欲治人心,定风俗,必宜遍立孔教会,选择平世大同之义,以教国民,自乡达县,上之于国,各设讲师,男女同祀,而以复日听讲焉,讲师皆由公举。其县会为教谕,由乡众讲师公推焉;其府设宗师,由县教谕公推焉;省设大宗师,由府宗师公推焉;国设教务院总长,由大宗师公推焉。”康有为及孔教会积极提倡读经,认为在现代教育体系中设立“读经”课程是必要的。康有为对教育部废止读经和将学田充公作为小学经费这两项对于儒家生存极为不利的新政策,表示极大的愤慨。他致教育部函云:“闻自共和以来,百神废祀,乃至上帝不报本,孔子停丁祭……呜呼!中国数千年以来,未闻有兹大变也。顷乃闻部令行饬各直省州县,令将孔庙学田充公,以充小学经费,有斯异政,举国惶骇,既己废孔,小学童子,未知所教,俟其长成,未知犹得为中国人否也,抑将为洪水猛兽也。”
民初的尊孔活动,有着相当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虽然君主专制政体推翻了,但儒家思想仍然在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那些本来就对辛亥革命抵制和仇视的前清遗老,企图利用孔子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狂热地鼓吹尊孔复古;而多数民众则是在新旧鼎革之际,仍然在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上认同传统儒学,并在社会生活中沿袭儒家伦理习俗。道德伦理和精神信仰上出现的严重危机,是民国初年尊孔的重要思想基础。对此,汤化龙在《上大总统言教育书》中作了深刻掲示。其云:“化龙洞观世变,默察民情,知非明定教育指针,昌明道德,不足以正人心而固国本。深维孔子之道,最切于伦常日用,为举国所敬仰,其言行多散见于群经。历代本其训诂、词章、性理、制艺之说以诠孔学,名为尊孔,而实则乖。兹拟宣明宗旨于中小学校修身或就国文课程中采取经训,一以孔子之言为旨归;其有不足者,兼采与孔子同源之说为辅。一面厘定教育要目,自初等小学以迄中学,其间教材之分配,条目之编列,均按儿童程度,循序引伸。揆之教育原理,既获以善诱之法,树厥初基,按之全国人心,亦克衷至圣之言,范其趋步,崇经学孔,两利俱存。庶几救经学设科之偏,复不蹈以孔为教之隘。
1913年《孔教会杂志》第一卷五号在发表康有为严厉抨击教育部将孔庙学田充作小学教育经费一文中,附有陈焕章的一段话:“教育部既废孔教,于是全国文庙多被破坏,以孔子为二千四百余年之教主,乃既被摈斥于学校,复不得自保其庙堂,谁不尊亲,睹孔教之废坏,至于此极,殆无不痛恨教育部之为祸首也。近因收没文庙学田之事,尤犯天下之公愤。”同年6月22日,袁世凯颁布“复学校祀孔”命令,接着教育部又将“旧历八月二十七日为孔子生日,应定是日为圣节,令各学校放假一日,在该校行礼,以维世道,以正人心,以固邦本,而立民极”。康有为表示赞同并发表演说:“孔教之精华在经,故小学读经,尤为当务之急。往昔士大夫劳精疲神。致其力于八股之中,吾人辄厌弃之,乃倡议兴学堂,废科举,及今思之,已十九年矣。回国之后,考查所得中学,己日就茶敝,西学则仍多故步,数年之后,读书者日益少,离经叛道者日益多。欲祛其弊,惟有昌明经训,使之敦品励行,以维持于不敝而己。”
康有为等人的孔教论,强调尊重儒家文化传统,并试图以西方近代精神对儒学作出转换性解释,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同情和支持。不仅康有为及孔教会发动国教运动旨在挽救民初道德信仰危机,而且掌握国家政权的袁世凯也看到了民初社会秩序及信仰危机的存在,并以此为借口尊孔复古,借恢复孔教而达到社会秩序稳定之目的。1914年9月25日,袁世凯在《祭孔告令》称:“中国数千年来,立国根本在于道德……近自国体变更,无识之徒,误解平等自由,逾越范围,荡然无守,纲常沦弃,人欲横流,几成为土匪禽兽之国。……中国服循圣道,自齐家、治国、平天下,无不本于修身。语其小者,不过庸德之行,庸言之谨,皆日用伦常所莫能外,如布帛菽粟之不可离。语其大者,则可位天地,育万物,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尽管康有为倡导的定孔教为国教运动与袁世凯尊孔复古的政治动机有相当大的差别,但均认为孔子学说代表了中国文化精神,是中国社会秩序得以恢复和持续稳定的根本条件,其思想原则不仅合乎帝制时代,而且与民主共和的原则并无根本滞碍。两方势力在“尊孔”问题上达到某种程度的认同,使民初康有为等人的国教运动与袁世凯的尊孔复辟活动纠缠在一起,增加了孔教问题之复杂性。
二、民初孔教会与国教运动
康有为的幕后策划和直接授意,促使陈焕章在上海成立孔教会。1912年10月7日,陈焕章、麦孟华等人在上海发起成立孔教会,推康有为为会长,陈焕章任总干事,并创办《孔教会杂志》,其宗旨是拜圣读经,昌明孔教。陈焕章在《孔教会杂志》第1卷第1号《孔教会序》中说:“焕章目击时事,忧从中来,惧大教之将亡而中国之不保也。谋诸嘉兴沈乙盒先生(曾植)、归安朱彊邨先生(祖谋)、番禺梁节闇先生(鼎芬),相与创立孔教会,以讲习学问为体,以救济社会为用,仿白鹿之学规、守兰田之乡约,宗祀孔子以配上帝。诵读经传以学圣人,敷教在宽,藉文字语言以传布,有教无类,合释老耶回而同归,创始于内国,推广于外洋,冀以挽救人心,维持国运,大昌孔子之教,聿昭中国之光。
孔教会把儒学当成真正的宗教,尊孔子为教主。对于创立孔教会之宗旨,陈焕章也作了明确阐述:“有人道之教,有神道之教,道虽不同,而皆名之为教,孔教兼明人道与神道,故乐记曰,明则有礼乐,出则有鬼神,是孔教之为宗教,毫无疑义。特孔教平易近人,而切实可行,乃偏重人道耳。其复云:“今乃谓人道之教非教,是何异谓冬之裘不是衣,夕之飧不是食也,有是理乎?必谓如西人之神道教者方可为教,则是食饭者不得谓之食,必食面包而后可也。用丝者不得谓之衣,必用洋呢而后可也。若必谓非迷信不得为宗教,则何不曰茹毛饮血不得为食,非衣其羽皮不得为衣乎?亦太不识宗教进化之理矣。夫神话时代,则野蛮世界之教主,每假托于鬼神;若人文时代,则文明世界之教主,每趋重于伦理,此亦天演之道也。”可见,陈焕章所阐释的孔教,是以儒学为学理基础的,走的是儒学宗教化之路向。
孔教会成立后,立即组建事务所,作为全国孔教总会机关。《孔教会开办简章》初步确定了孔教会的宗旨、组织等事宜。《孔教会章程》将会务分为“讲习”和“推行”两部,前者以研习孔教经典为主要任务,后者负责传教、养正、执礼、济众等职责,并规定了相关的祭祀、庆典礼仪及颂圣读经制度。12月12日,孔教会发起人王人文、姚丙然、沈守廉等人发出《孔教会公呈》,分寄大总统、教育部、内务部,争取立案,取得组织的合法地位。1912年12月23日,教育部批准孔教会立案并嘉奖:“呈及简章均悉,当兹国体初更,异说纷起,该会阐明孔教,力挽狂澜,以忧时之念,为卫道之谋,苦心孤诣,殊堪嘉许。所请立案之处,自应照准。”次年1月7日,内务部批文准予立案:“该发起人等,鉴于世衰道微,虑法律之有穷,礼义之崩坏,欲树尼山教义以作民族精神,发起该会以昌明孔教,救济社会为宗旨,并尽纳其事于讲习、推行两部,务去浮文,力求实际,具见保存国粹之苦心,所订开办章程尚属切实妥洽,自应查照约法,准予立案,并仰将详细章程续呈本部核定可也。”2月,孔教会的机关刊物、陈焕章任主编的《孔教会杂志》在上海正式出版。
1913年3月22日,康有为在上海创办《不忍》杂志,自任主编。他先后发表《中华救国论》、《中华学会报题词》、《中国以何方救危论》《以孔教为国教配天议》等文,系统阐述了自己的尊孔保教主张,建议国会将孔教定为国教,并在全国各地孔庙举行宗教仪式。其云:“昔之专制君主,以其无德无功之祖宗配上帝,今共和之国民,以神明圣王之孔子配上帝,不犹愈乎?姑宜复崇天坛,改祈年殿或太和殿为明堂,于冬至祭天坛,上辛祭明堂,以孔子配上帝,义之至也,礼之崇也,无易之者也。……其在天坛明堂,则总统率百官行礼;其在地方乡邑,则各立庙祀天,而以孔子配之;其学宫因文庙之旧,加上帝于中,而以孔子配可也。”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孔教人士纷纷发表文章,宣扬“孔教大一统论’,“孔教乃中国之基础论’,“孔子受命立教论”,探讨“论废弃孔教与政局之关系”,形成了尊孔崇儒浪潮。到1914年初,孔教会在上海、北京、天津、济南、西安、成都、兰州及纽约、东京等地建立了130多个分会。除了孔教会外,此时在全国各地还相继成立了孔道会、孔社、孔道维持会、宗圣会、庚子读经会、孔教尊经会、尊孔文社等名目繁多的尊孔组织,以讲明圣学、尊崇孔子为号召,提倡尊孔读经,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1913年夏,孔教会派陈焕章北上,一方面在北京组织成立孔教会,另一方面联合各种尊孔势力对国会施加压力,力求在即将起草的宪法中明确规定孔教为国教。8月,陈焕章、严复、夏曾佑等孔教会代表人士向北京政府呈送《孔教会请愿书》。请愿书指出,孔教作为国教自汉代己经确定,己经施行二千多年:“周秦之际,儒学大行,至汉武罢黜百家,孔教遂成一统。自时厥后,庙祀遍于全国,教职定为专司,经传立于学官,敬礼隆于群校。凡国家有大事则昭告于孔子,有大疑则折衷于孔子。一切典章制度、政治法律,皆以孔子之经义为根据。一切义理学术、礼俗习惯,皆以孔子之教化为依归。此孔子为国教教主之由来也。”对于在民主共和时代为何立孔教为国教,孔教会从两个方面作了阐述。一是定孔教为国教乃尊重“民意”之必然,二是定孔教为国教与信仰自由可以并行不悖,并不违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关于“信教自由”之规定。其云:“吾国自古奉孔教为国教,亦自古许人信教自由,二者皆不成文之宪法,行之数千年,何尝互相抵触乎?今日著于宪法,不过以久成之事实,见诸条文耳。信教自由者,消极政策也;特立国教者,积极政策也。二者并行不悖,相资为用。”故其提出“适当新定宪法之时,则不得不明著条文,定孔教为国教,然后世道人心方有所维系,政治法律方有可施行”,强烈要求“于宪法上明定孔教为国教”。
康有为等定孔教为国教之论,试图以近代精神对儒学作出转换性解释,有一定的合理成分。故《孔教会请愿书》公开发表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孔教会东京支会向袁世凯提交请呈云:“盖孔教者,一国精神之所寄,而立国之根本源泉也。孔教存则国存,孔教亡则国亡。……孔教为我国之国教,考之二千余年之历史,证之各国伟人之品评,无有异议者。今欲救国危,宜先保孔教;欲保孔教,非定为国教不可。”因而提出建议:“窃愿于正式宪法尚未颁布以前,饬令国务院谘请宪法起草员定孔教为国教,垂诸宪法,昭示来兹,以正人心而定邦本。”美国传教士、尚贤堂主持人李佳白在《孔教会杂志》第1卷第8号发表《读〈孔教会请愿书〉书后》,积极为孔教会的请愿活动辩护。他称赞孔教会的请愿活动于国有益:“若不明定准,则势必渐趋于无教之状况。而中国无形之维系于出垂绝,大非民国前途之福。今观该会呈文所要求者,大致分为两途:一为明定孔教会为国教,一为许信教自由。可谓斟酌时宜,折衷至当。盖孔教崇道德,尚伦理,尊为国教则民德无堕落之虞。此利于国者一也。孔教多言政治,包含各种重要之学科,尊为国教尤足以植政学之基础。此利于国者二也。”呼吁民国政府能够体察民情,批准孔教会的请愿。
孔教会在提交请愿书的同时,于8月下旬在曲阜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祭孔大会是民国初年规模较大、影响较大的尊孔活动。据载:“尊亲孔圣,举国同情,赴会者竟异常踊跃’,“与祭者二千余人”,除了孔教会的各省代表外,全国各界也派人参加。与会记者也不能不感叹:“自开会至闭会,如期七日,均秩序整然,庄敬而和乐,实难得之事也!”
这场轰轰烈烈的祭孔盛典,既有亡清皇室贵族复辟集团以及前清遗老的支持,又有袁世凯复辟集团的襄助,他们在尊孔的旗帜下尝试着重建新社会的道德秩序。张尔田在《孔教会杂志》第1卷5号上发表《与人论昌明孔教以强固道德书》,认为孔教可以改善人们的道德:“立国之本,基乎法律与道德。法律所不能治,道德能治之。故道德之领域,较法律为尤广。其巩固国础也,较法律为尤要。”“而欲强固其信仰与敬畏,舍我孔教诚莫属矣。”他还在第8号上发表《论孔教与东南兵祸之关系及一年来对于孔教诋毁者之心理》,把国家的安定与否与孔教联系起来,认为“国教定,吾人身家性命财产始有安定之一日,国教不定则争杀劫夺,大盜横行,小则乱于野,大则乱于朝。吾人之身家性命财产,将永远为彼毁教者殉葬品矣”。他赞同定孔教为国教。同时,立宪派朱瑞、日官僚赵炳麟分别提出的《上参众两院请尊孔为国教文》《致宪法起草委员会请定孔教为国教书》等,力争在宪法中写上“中华民国以孔教为国家风教之本”。日本人贺长雄也在《孔教会杂志》第1卷第7号撰文《宪法须规定明文以孔教为国家风教之大本》,阐述宪法与孔教并不矛盾,宪法应当明文规定孔教为国教:“国家既于宪法保证信教之自由,而复公认一宗以为国教,而特别保证之,利用之,此与立宪政体,未尝相戾。
副总统黎元洪及山东都督靳云鹏、浙江都督朱瑞、河南都督张镇芳、安徽都督倪嗣冲等十余省的都督或民政长官先后通电要求将孔教定为国教之议写入宪法。一时间,立孔教为国教的请愿活动形成高潮。黎元洪称:“兹者国体维新,民族仍旧,廉耻之防未立,礼义之用未宣,人背常经,士越恒轨,心无定宰,则竞权攘利之弊滋,乡无善型,则犯上作乱之衅起。又其甚者,至欲废父子之伦,裂夫妇之制,群聚苟合,禽兽不如。……拟请两院速定国教,藉范人心。孔道一昌,邪说斯息。惟是历闰既更,丁朔亦改,常祭大祀,宜有准期,并应明订章程,厘定礼节,转请政府迅饬颁行,岂徒为崇拜至圣之虚文,仰以标范围人心之正鹄。”福建民政厅长刘次源发布请尊孔教为国教电,积极响应黎元洪之提议:“值此大命将倾之际,求一起死回生之术,非扶翼孔教、培植人才,绝无余幸。副总统所陈,洞中膏肓,实深佩服。”山西都督阎锡山上书袁世凯,支持定孔教为国教:“窃谓仰体天道,俯察民情,惟有以孔教为国教一条。即日提交议院,一俟两院议决,编入宪典,使……望治之苍生,咸知趋向之所在,风声所树,寰海咸钦,坚华侨内向之心,遏伏莽反侧之念,礼乐复而教化行,国本安而主权固,远功近效,缕指莫殚,惟我大总统之速决之也。”教育总长汤化龙亦赞同道:“比年以来,我国教育界所最滋物议者,靡不曰道德堕落,少年徒逞意气,无以为之准绳。忧时之士,思而不得其故,爰倡二说以图补救:(一)中小学校课读全经。俾圣贤之微言大义浸渍渐深,少成若性。此厚根柢之说也。(二)以孔子为国教,一切均以宗教仪式行之,俾国民居于教徒之列,守孔子之言行如守教诫,此崇信仰之说也。”
但孔教会的孔教主张和请愿活动也受到了章太炎、蓝公武、马相伯及部分国会议员的抨击。许世英发表《反孔教为国教呈》、艾知命发表《上国务院暨参众两院信教自由不立国教请愿书》等文,针对孔教派要求宪法起草委员会规定孔教为国教于宪法的提议,认为孔教不是宗教,把孔教规定于宪法中是违背信教自由、破坏五族共和。议员何雯、伍朝枢等人也反对将孔教定为国教,并阐述了孔教不应定为国教的四条理由:中国非宗教国;孔子非宗教家;信教自由宪法之通例,如定孔教为国教,与宪法抵触;五族共和,孔教之外仍有喇嘛教、回教等种种,如定孔教为国教,易启蒙藏二心。章太炎撰写《驳建立孔教议》一文,系统地阐述了“孔教非教”观点,严厉驳斥康有为的国教理论,论证中国历史上根本没有定儒教为国教之说。其云:“舜敷五教,周布十有教,皆掌之司徒,其事不在庠序,不与讲通,是乃有司教令,亦杂与今世教育同类,非宗教之科。《易》称圣人以神道设教,斯即盥而不荐之说也。孔子不知,号曰设教,其实不教也。”在他看来,孔子为“百世之英,人伦之杰,与尧、舜、文、武相伯仲,未尝侪之圓丘清庙之伦也”。他强调:“孔子于中国,为保民开化之宗,不为教主。世无孔子,则宪章不传,学术不起,国沦戎狄而不复,民居卑贱而不升,欲以名号列于宇内通达之国,难矣。”把孔子视为中国文明创造和传承人,这是孔子应当受到尊敬之处,而不宜以“教主”冠之。既然孔子本非教主,中国历史上也并无孔教,那么所谓孔教的废兴便是子虚乌有。
蓝公武撰写的《辟近日复古之谬》,从历史进化观念来论证孔教就是礼教,把矛头直指“体制儒教”,认为礼教“无一不与近世国家之文化相违背”,并提出了五条理由:(1)礼教与近世国家之有机组织不相容;(2)礼教与近世之经济组织不相容;(3)礼教与近世之法治不相容;(4)礼教与近世教育制度不相容;(5)礼教与近世人格观念不相容。由此,他提出了如何对待孔孟和礼教的看法:‘持以为改革之道者,不在复古而在革新,不在礼教而在科学;不欲以孔孟之言行为表率,而欲奉世界之伟人为导师。”这些观点超越了孔教是教非教和是否定孔教为国教的争执,直接将矛头指向孔子,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反孔”之先声。此外,蔡元培发表《在信教自由会上演说》、常乃德发表《我之孔教观》等文,反对定孔教为国教。
9月23日,赵炳麟提议孔教案当属宪法大纲外经表决应列入之议题。随后,国会围绕着孔教是否宗教及拜神自由是否与国教抵触等问题展开激烈争论。此时国会立孔教为国教的争论,体现的是对于儒家的矛盾态度和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复杂关系。在宪法中将孔教定为国教,可视为在现代宪法的框架下将儒家制度化的有效方式,但与古代中国将儒家定于独尊方式不同,定孔教为国教必须妥善处理好宪法中“信仰自由”原则和独尊“孔教为国教”之间的矛盾。这是倡立国教与反对定孔教为国教者争论的焦点问题。
10月28日,在孔教案三读会上,汪荣宝率先提议在第3章第19条后加上“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之大本”蓝公武、陈铭鉴等人分别提出在第19条后增加“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不抵触共和国体者为大本”等。最后,黄云鹏提出“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之大本”的修正案,经表决通过。10月31日,国会通过的《天坛宪法草案》的第19条第2项中确定了“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之大本”条文3《天坛宪法草案》这种提法显然是双方争论和妥协的结果,因为孔子之道并非宗教教义,其伦理道德学说首在修身,“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天下,暗含了否定孔教为宗教而只以孔教为人生修养之根本。这种提法尽管离孔教会“定孔教为国教”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但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之后,因二次革命爆发,袁世凯取消国民党议员资格,致使国会开会不足法定人数,遂于11月4日被迫解散,孔教定为国教案亦随之被搁置。
袁世凯称帝之前,孔教会安徽支会会长马其昶致函袁世凯,指责其“名不正则言不顺”,再由于康有为、梁启超、麦孟华、潘若海及蔡锷等人投入到了反对袁世凯阵营,致使袁世凯下令内务部逮捕了孔教会的两名干事,并勒令孔教会曲阜总会改名。康有为被迫从上海赴杭州“自游西湖”以避风,而身在北京的陈焕章亦“韬光养晦”闭门撰写《孔教经世法》。此时的孔教会除了全国孔教大会继续如期举行外,几乎各地的支分会都处于低迷状态。
1916年6月,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后病死。国会恢复后重开宪法会议,讨论孔教问题,孔教会再次展开了国教请愿活动。9月20日,康有为致电政府,要求“以孔教为大教,编入大法,复祀孔子之拜跪明令,保守府县学宫及祭田,皆置奉祀官,勿得荒废污莱,勿得以他职事假赁侵占。且令议员有司,永不提议”。陈焕章等人也上书国会请定国教,并在社会上掀起了定孔教为国教、以孔教入宪法的请愿活动,遂使孔教问题成为宪法会议的重要议题。陈焕章在《孔教会上参众两院请定国教书》中强调孔教的存亡与国家存亡的关系,将孔教视为保存“国性”的重要指针:“中国若果不亡,则孔教必为国教;孔教若不为国教,则中国必亡。……故吾民之请定国教也,非独尽忠于孔教也,其尽忠于中国尤挚。”
此时国会中对“孔教定国教”的争论更加激烈,分歧也更大。而且国会关于孔教之争论,己非是否立孔教为国教的问题,而是《天坛宪草》中第19条第2项关于“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的条文是否合适的问题,即是否取消该项条文的问题。张鲁泉、何雯等人建议从宪法草案中删除此项条文,理由是:孔子学说主要是作为君主专制的思想资源,适应于专制政体,与共和国体不相符合;宪法中特别强调孔子之道的地位,与信教自由的宗旨不符合,有压制其他宗教之嫌;国民教育问题属于行政范围,不应由宪法来规定;修身大本属于道德领域,与宪法的性质相违背,而且国民教育是强迫教育,如果将孔子之道列入宪法,那么别的宗教信徒的信仰就会被视为非法。故其提议“废弃原案,以免锢蔽国民思想,阻塞文化进步,且避耶、佛各教教理之嫌,保持信教自由之真谛”。而汤松年等人则针锋相对,主张维持原草案之规定,其理由是:孔子之道是教育问题,而非宗教问题,因而与信教自由无关,更不会引起宗教争端;全国人民依然信仰孔子,而孔子之道是培养社会道德的基础;在别国的宪法中己经有类似的做法可资效法。
1916年12月28日,宪法审议会审议国教专章,王敬芳、程大璋等人提议宪法中加入国教专章。而吕复、何雯等反对者则认为,宪法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定孔教为国教违背宗教信仰自由原则,易生宗教事端;孔教与现实的共和政体不合,只能择其道德部分作为国民教育修身教科,而不能将其定为国教。这样,赞同与反对者在宪法审议会上展开激烈辩论,双方均未达到2/3的多数票,难以形成决议。尽管可以将尊孔派与反对派在宪法审议会上的争论视为捍卫宪法的根本精神与维护传统势力的较量,但从双方争论的实质上看,“双方分歧的根本之所在,不是在于对宪法性质的理解和自由、平等、民主、共和之义的接受不同,而是在于对孔教、孔子之道的性质的理解出现了差异”。
国会持续而无果的争论,显然不利于孔教会“定孔教为国教”的主张。为了向国会施加压力,1917年3月,康有为、陈焕章等人在上海成立“各省公民尊孔联合会”组织请愿团解决国教问题。5月14日,刘恩格等人提出修正案:“中华民国人民有尊崇孔子及信仰宗教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限制。”附议者30多人,属多数而获得通过。这样,国会不但没有接受康有为的建议,而且连原来“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的条文,也被“中华民国人民有尊崇孔子及信仰宗教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限制”所取代。康有为及孔教会“定孔教为国教”运动再次受挫。
1917年6月8日,倡导尊孔并在国教运动中表现非常积极的张勋率领辫子军进京,胁迫黎元洪解散了国会。7月1日,张勋、康有为等人拥戴废帝溥仪复辟。“衍圣公”孔令贻致电贺道:“日月重光,毅然殊猷,普天同庆。”康有为、沈曾植、任弼德等孔教会核心成员参与了帝制复辟,并宣布立孔教为国教,恢复孔教的至尊地位。但张勋复辟仅仅12天便宣告失败,康有为受到牵连被通缉,并于次年辞去孔教会会长一职,孔教运动因之遭受沉重打击而趋于消沉。
康有为及孔教会发动的两次国教运动,试图在民初社会政治大变动之际,通过对儒学进行宗教化阐释,使之成为挽救当时思想混乱、精神迷惘、信仰缺失的精神力量,以维系中华儒家文明之不坠。而其采取的途径,是谋求在新的法律体制内为儒家寻求制度性保护,希望通过立法途径将孔教定为国教。但这种国教活动最后还是失败了。究其失败原因,主要基于两个方面:一是过分扩大儒学原有的宗教性,特别是不恰当地推崇孔子为教主,宣扬孔教,促使儒学宗教化,有悖于儒学的历史发展路向和人文教化、实用理性的本质,从而使儒学革新变成了尊孔复古,难以吸引国人倾心相从;二是采取了借政治力量来推行宗教的思路,把孔教兴盛之希望寄托于政府,企图依靠国家政治力量将其确定为国教,进而重现汉儒独尊的思想统一格局,从而使国人很容易将国教活动与帝制复辟相联系。政治上的帝制失败,必然牵连国教活动的挫折和孔教的衰亡。对此,萧公权分析道:“康氏自己或许在不知不觉中,不断地造成儒学的式微。在戊戌前夕,他勇敢地将儒学与专制分离;然而在政变之后,他以保皇会首领自居,自戊戌至辛亥,反对共和而主君主立宪;复于民国六年以及十二年两度参与复辟,使他的形象与帝制认同,因而被许多人视为民国之敌。同时,他首倡儒教运动无意间使儒术复与王政结合,而有碍于此一运动,因此在主张共和者的眼里,儒学的信誉全失。我们可以理解到,何以儒学被斥为政治民主与社会进步的障碍。
转自北洋军阀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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