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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时间: 2017/3/2日    【字体:
作者:木光
关键词:  美国总统 宗教 信仰自由 基督教  
 
 
美国总统有宗教信仰自由吗?答案似乎不言而喻。早在1791年通过的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明确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此外,宪法第四款第六条也规定:“不得以宗教信仰作为担任合众国任何官职或公职的必要资格。”换言之,美国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用托马斯•杰斐逊的话来说,要建立一道隔离政府与宗教的墙。
 
尽管宪法没有规定总统的宗教信仰,但如果问,美国有可能选出一个伊斯兰教徒或佛教徒来做总统吗?大多数人都会摇头。政教分离并不意味着宗教就对政治失去影响。托克维尔曾指出,在美国,宗教从来不直接参加社会的管理,但却被视为政治设施中的最主要设施。
 
在所有发达国家中,美国是宗教氛围最浓厚的一个国家。1776年去教堂的人数只有17%,到1850年翻了一倍,20世纪初期超过一半,现在已经超过60%。民众的宗教意识决定了非基督徒几乎不可能当选总统,事实上,连非新教徒都难以入主白宫。从历史上来看,除了约翰•肯尼迪是天主教徒,其他美国总统都是新教徒。
 
华盛顿是基督徒吗
 
尽管所属教会不同,《独立宣言》的56位签署者基本上都是基督徒。有人虽然对部分教义表示怀疑和拒绝,但仍然遵从基督徒的行为准则,并服膺基督教的价值观。这其中以乔治•华盛顿尤为典型。
 
华盛顿的宗教信仰至今仍是个谜。许多传记均记载了他在福吉谷大陆军总部的虔诚祷告,但都缺乏详实的证据来确认其基督信仰。他身边的人都对他的谨言慎行印象深刻。经常给华盛顿讲道的威廉•怀特主教就说:“(华盛顿的)日常举动,毫无例外都彬彬有礼,从未显露出他的半点内心思想。”
 
华盛顿的谨慎态度自有其道理。作为大陆军的首领以及后来的合众国首任总统,他有理由在宗教问题上保持缄默,以免国家陷入欧洲式的宗教纷争之中。他从不参与宗教辩论,也不认为政府应该支持某一种宗教,但他却十分认可宗教的社会作用。在告别演说中,他曾宣称:“在导致昌明政治的各种精神意识和风俗习惯中,宗教和道德是不可缺少的支柱。”就当时的语境而言,华盛顿所说的“宗教”,显然就只可能是基督教。
 
担任大陆军司令期间,华盛顿明令禁止酗酒和使用亵渎语言,并命令他的军官和士兵每天都要参加祷告敬拜活动。他曾在1776年7月发布命令,要求军官们为自己的部队配备随军牧师。除此之外,他也命令或鼓励祷告、感恩等教会活动。
 
华盛顿也经常在公众演讲中提及上帝之名。1789年4月30日宣誓就任美国首任总统时,华盛顿不仅把右手放在《圣经》上,而且在说出“忠实履行合众国总统职责”的誓言之后,立即加上一句“愿上帝助我”。这在后来成为总统就职誓言的惯例。接着,他又在演讲中呼吁“热忱地祈求全能的上帝,因为上帝统治着宇宙,主宰着各国政府”,他认为“美国在迈向独立的进程中,似乎每走一步都有某种天佑的迹象”。
 
与华盛顿相似,建国者一代大多倾向基督教,但对宗教宽容也十分推崇。这既因为北美早期的殖民者大多是逃避欧洲宗教迫害的难民,也是因为建国者一代都受到启蒙运动的影响。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信仰,也没有一种力量能控制他人的信仰。……信仰是理性的范围和结果,只有仁慈的上帝才能为丧失信念者提供信仰。”约翰•亚当斯则认为,每个人必须“以最能为自己良知所接受的方式和风格”崇拜上帝。与此对应的是詹姆斯•麦迪逊的阐述。他说:“每个人对宗教的信仰,应交由个人的信念和良知;每个人都有权按照这些可能的指示去实践。”
 
杰斐逊与亚当斯之争
 
虽然建国者们都倡导宗教宽容,不过在华盛顿之后的第一次总统选举中,人们就因为宗教信仰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1796年,华盛顿宣布第二届任期满后将会退休。在次年发表的告别演说中,他警告过分的党派偏见将对国家造成不良影响,并呼吁人们抛弃党派之争。但其实在他的第二任期内,当年同仇敌忾的战友们就已经分裂成联邦党人和民主共和党两大阵营。前者由约翰•亚当斯和汉密尔顿带头,后者领袖则是托马斯•杰斐逊。这三人成为1796年首次真正意义上的总统竞选的主角。
 
后人曾想象国父们都是道德高洁的彬彬君子,不像今天的候选人一样,指责和谩骂对手。但事实上,杰斐逊与亚当斯的竞争并不缺乏火药味。杰斐逊的支持者攻击亚当斯,说他是个亲英的保皇派,企图把总统之位传给儿子,开创亚当斯王朝。亚当斯的支持者则抓住杰斐逊的信仰问题不放,声称杰斐逊是个无神论者。
 
到1800年,亚当斯与杰斐逊再度为总统之位对决,杰斐逊仍然因为其宗教信仰饱受攻击。纽约的威廉•里恩牧师对杰斐逊的抨击尤为引人注目。在一本名为《关于总统选举的几点严肃思考》的小册子里,里恩质问道:“杰斐逊去过教会吗?每个主日他是如何度过的?他与哪个教派的基督徒一起做过礼拜吗?”他继续说:“假如我们的总统公开表明他不信教,那么围绕在他身边的都将是异教徒。……在生活的各个层面,不敬虔将成为家常便饭,而接踵而来的是普遍的淫乱。”
 
亚当斯的妻子亚比该也指控杰斐逊不是可信的基督徒,而是自然神论者。她说:“一个自然神论者有可能给国家带来秩序、和平和幸福吗?这样的人可以成为国家元首吗?”
 
毫无疑问,与基督信仰十分虔诚的亚当斯相比,杰斐逊的宗教信仰相当不明确。但问题在于,人们是否可以对总统候选人的宗教信仰提出质疑乃至调查,并以此否定其参选资格?这一点,亚当斯的支持者没有异议。在他们看来,合众国的总统就应该是一个基督徒,而不应该是其他宗教的信仰者。
 
杰斐逊的支持者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他们并没有引用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条款来为杰斐逊辩护,反而不断强调其基督信仰的虔诚。突尼斯•沃特曼声称:“指控杰斐逊为自然神论者完全是恶意中伤。……他的著作从任何一方面看,都是支持基督教信仰的。”迪威特•克林顿也说:“我们有最充分的理由相信他是一位真正的基督徒,我也十分乐意称他为基督徒。”
 
新教国度的天主教问题
 
亚当斯和杰斐逊之争第一次把宗教信仰问题带入到总统竞选中来,人们的反应也表明,在美国,就应该挑选一个基督徒,尤其是新教徒来当国家元首。因此,当亚当斯和杰斐逊先后逝世一百多年后,第一次出现天主教徒竞选总统的时候,美国人民仍然是拒绝的。
 
美国的新教与天主教之争由来已久。最早前往新大陆定居的移民许多都是逃避欧洲宗教迫害的新教徒,即使在独立建国之后,仍然对天主教心存恐惧和偏见。从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开始,随着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意大利和东欧移民潮水般涌入美国,本土的新教徒对天主教愈加恐慌,谣言四起,许多描述天主教暴行的小册子在民间流传。在一本名为《修女玛利亚的惊人揭发》的小册子中,作者就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天主教牧师强奸、鞭笞、处决通奸生下的婴儿等耸人听闻的事迹。但事实上,此书纯属作者虚构。尽管如此,这本小册子仍在南北战争之前卖出超过三十万本。
 
新教徒对天主教徒的敌意和偏见一直延续到20世纪初。与《修女玛利亚的惊人揭发》类似的文章仍不时见诸报端,人们也认为罗马天主教会是对美国自由的一大威胁。更麻烦的是,宗教之争往往和禁酒、排外等问题纠结在一起,使得偏见愈来愈深。
 
由于清教徒文化的影响,美国社会一直都有禁酒的呼声。1872年,美国基督教完全禁酒联盟成立,1913年会员达到九万多人。1919批准通过的第十九宪法修正案正式使美国成为禁酒国家。但天主教徒多数对禁酒令不置可否,这就引起了许多新教徒的强烈不满。
 
除此之外,三K党也在推波助澜。三K党最早并不以种族歧视出名,他们一开始的目标其实是反对外来移民,尤其是犹太人和天主教徒。1923年,三K党极盛时拥有近四百万成员。这里头不只有偏僻地区的下层白人,也有很多城市白领、小商人和蓝领工人,甚至有不少成员是地方政府首脑。他们对天主教徒怀有共同的恐惧,极大地影响着新教徒民众对天主教的印象。
 
可想而知,当阿尔•史密斯在1928年成为第一个天主教信仰的总统候选人时,引起了新教选民多么强烈的反弹。
 
阿尔•史密斯与约翰•肯尼迪
 
阿尔•史密斯于1873年出生在曼哈顿下东区的一个普通家庭中。他的父亲是意大利人和德国人的混血儿,母亲则是来自爱尔兰的移民,因此史密斯拥有多国血统。尽管如此,他始终把自己视为爱尔兰裔美国人,从政之后一直为爱尔兰移民社区发声。
 
史密斯的天主教信仰既来自于家庭氛围的熏陶,也受到教区牧师的影响。在少年时候,他曾经在社区的天主教堂担任祭童,协助牧师的祭祀工作。尽管时间不长,但给他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即使从政之后,他仍然丝毫不隐讳自己的天主教信仰。
 
1895年,史密斯正式开始其政治生涯,担任一名陪审团委员会的调查员。由于他的爱尔兰出身,史密斯得到统治纽约政坛的坦慕尼协会的青睐,得以扶摇直上,1918年就当选为纽约州州长,其后又三度连任。在任期间,史密斯呼应彼时风起云涌的进步主义运动,改革纽约行政体系,因而得到全国瞩目。1928年,他成为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历史上只有三位天主教信仰的总统候选人,分别是1928年的史密斯、1960年的约翰•肯尼迪和2004年的约翰•克里,均出自民主党。
 
但此时美国尚未准备好接受一位天主教信仰的总统。人们担心史密斯会听从罗马教皇的命令,而非服从美国宪法的约束。更有人声称,如果史密斯当选总统,第一件事就是拍电报给教皇邀请其进驻白宫。三K党表现十分活跃,他们反复宣扬天主教会是非美国的外来文化,将对美国的自由和民主造成重大威胁。
 
因宗教信仰而反对史密斯的人不在少数。1928年对8500名南方循道宗教会牧师的调查显示,只有四人愿意支持史密斯。同样的结果也发生在对北方循道宗、南方浸信会等其他新教教会的调查中。
 
新教教会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其教民的态度,加上史密斯一贯反对禁酒,更加剧了新教徒的担忧。最后史密斯以绝对的劣势输给了共和党的赫伯特•胡佛。弗雷德里克•威利把阿尔•史密斯在1928年总统大选的失败原因归结为三个P:Prohibition(禁酒),Prejudice(偏见)和Prosperity(繁荣)。前两个原因都与阿尔•史密斯的天主教信仰有关。
 
阿尔•史密斯角逐总统失败之后,要等到1960年才再次出现天主教信仰的总统候选人,他就是约翰•肯尼迪。但即使人气高企如肯尼迪,不缺资金,不缺人脉,同样险些在宗教问题上翻了跟头。1960年9月12日,他不得不在面对一群新教牧师发表的演讲中特意声明,其天主教信仰不会对履行总统职责构成障碍。他表示:“我不是天主教的总统候选人,我是民主党的候选人,只是恰好还是个天主教徒。在公共事务上我不是代表我的教派,教派也不代表我。”虽然如此,他仍不得不选择出身南方的林登•约翰逊作为其竞选搭档,以免失去南部圣经地带州份的支持。
 
塞缪尔•亨廷顿曾说过:“在美国社会,无神论者才是‘局外人’。他们可以不信教,不诵读誓词,不参加他们所不赞成的任何带有宗教色彩的活动。但是他们也没有权利把他们的无神论强加于所有信教的美国人,因为正是这些美国的信仰界定了美国是一个信教的国家。”
 
亨廷顿的话也可以适用于总统竞选。纵使宪法没有规定总统的宗教信仰,但只要美国还是一个信教的国家,就不可能选出一个非基督徒的总统。因此,我们看到,在奥巴马竞选总统的过程中,他仍必须强调自己的基督信仰。而在今年的大选中,各个候选人的宗教信仰同样受到媒体的仔细检查。
 
转自凤凰佛教
 http://fo.ifeng.com/a/20170121/44534763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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