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团体
 
元代法政与景教传播
发布时间: 2017/5/11日    【字体:
作者:屠  凯
关键词:  元代 法政 景教  
 

——镇江诸十字寺故事一则

昔我七世上,养马洮河西,六世徙天山,日日闻鼓鼙。金室狩河表,我祖先群黎,诗书百年泽,濡翼岂梁鹈。尝观汉建国,再世有日磾,后来兴唐臣,胤裔多羌氐。《春秋》圣人法,诸侯乱冠笄,夷礼即夷之,毫发各有稽。吾生赖陶化,孔阶力攀跻,敷文佐时运,灿灿应壁奎。
 
——马祖常:《石田集》中《饮酒诗》六首之第五首

一 镇江诸十字寺的始建

这是一则在元代法制史料中发现的故事,有关景教传播。元世祖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镇江地方官员马薛里吉思在该地及周围地区建筑寺院共七所,其中在镇江两所,以大兴国寺为代表。《至顺镇江志》记载了儒学教授梁相对该寺建筑经过非常详细的叙述。节录如下:
薛迷思贤,在中原西北十万余里,乃也里可温行教之地。愚问其所谓教者,云天地有十字寺十二,内一寺佛殿四柱,高四十尺,皆巨木,一位悬空尺余,祖师马儿也里牙灵迹。千五百余岁,今马薛里吉思,是其徒也。教以礼东方为主,与天竺寂灭之教不同。且大明出于东,四时始于东,万物生于东,东属木主生,固混沌既分,乾坤之所以不息,日月之所以运行,人物之所以繁盛,一生生之道,故谓之长生天。十字者,取像人身,揭于屋,绘于殿,冠于首,佩于胸,四方上下,以是为准。
又记:
 
一夕梦中天门开七重,二神人告云,汝当兴寺七所,赠以白物为记。觉而有感,遂休官务建寺。首于铁瓮门舍宅建八世忽木刺大兴国寺,次得西津竖土山,并建答石忽木刺云山寺,都打吾儿忽木刺聚明寺;二寺之下,创为也里可温义阡。又于丹徒县开沙,建打雷忽木刺四渎安寺;登云门外黄山,建的廉海牙忽木刺高安寺:大兴国寺侧,又建马里结瓦里吉思忽木刺甘泉寺;杭州荐桥门,建样宜忽木刺大普兴寺。此七寺实起于公之心。公忠君爱国,无以自见,而见之寺耳。
 
完泽丞相谓公以好心建七寺奏闻,玺书护持,仍拨赐江南官田三十倾,又益置浙西民田三十四倾,为七寺常住。公任镇江五年,连兴土木之役,秋毫无扰于民。家之人口受戒者,悉为也里可温,迎礼佛国,马里哈昔牙、麻儿失理河、必思忽八,[1]阐扬妙义,安泰经文,而七寺道场,始为大备。且敕子孙流水住持,舍利八世业也,谨不可废。条示训诫,为似续无穷计,益可见公之用心矣。[2]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儒学教授”的梁相,缺乏严格区别基督教和佛教的能力,而基督教在中国的早期传播过程中,往往会借用佛教名词概念, 有类于佛教早期传播过程中的“格义”,所以梁相才会有“迎礼佛国”这样的表述。但是,梁相也已经认识到:“与天竺寂灭之教不同。”陈垣在著名的《元也里可温考》中详细论证了“也里可温”即元代的基督徒,且以“教以礼东方”和“以是(十字)为准”而言,和唐代景教,即基督教聂思脱利派一脉相承。所谓“马里哈昔牙”或者“马儿哈昔”在邱树森的论文中解释为叙利亚语“主教”的音译,而“列班”则为“教士”。[3]与上文互堪,既然马薛里吉思所建寺内“悉为也里可温”,具有景教重要特点,还有马里哈昔牙“阐扬妙义,安奉经文”,则镇江马薛里吉思所建寺院为基督教堂可以确定无疑。
 
马薛里吉思建成七座十字寺后,马可•波罗曾经到达镇江。《马可•波罗行纪》中记载:
 
镇江府是一蛮子城市,居民是偶像教徒,臣属大汗,使用纸币恃工商为活。产丝多,以织数种金锦丝绢,所以见有富商大贾。野味及适于生活之百物皆饶。其地且有聂思脱里派基督教徒之礼拜堂两所,建于基督诞生后之1278年,兹请述其缘起。
是年耶稣诞生节,大汗任命其男爵一人名马薛里吉思 (Mar-Sarghis)者,治理此城三年。其人是一聂思脱里派之基督徒,当其在职三年中,建此两礼拜堂,存在至于今日,然在以前,此地无一礼拜堂也。[4]
 
和梁相所记对比,可信。[5]
 
梁相又记马薛里吉思及其家族如下:
 
薛迷思贤地名也,也里可温教名也。公之大父可里吉思,父灭里,外祖撒必为大医。太祖皇帝初得其地,太子也可那延病,公外祖舍里八赤马里哈昔牙徒众,祈祷始愈。充御位舍里八赤,本处也里可温答剌罕。至元五年,世祖皇帝召公驰驿进入舍里八,赏赉甚侈。舍里八煎诸香果,泉调蜜和而成。舍里八赤,职名也。公世精其法,且有验,特降金牌以专职。九年,同赛典赤平章往云南,十二年往闽浙,皆为造舍里八。十四年钦受宣命虎符怀远大将军,镇江府路总管府副达鲁花赤,虽登荣显,持教尤谨,常有志于推广教法。[6]
 
可见,马薛里吉思出生于一个聂思脱利派基督教徒世家,外祖父是高级教士,家族因治疗元室成员疾病和元室发生密切关系,马薛里吉思也因此能够担任镇江地方官员,当然,是一般由“色目人”担任的“副达鲁花赤”而非正职。马薛里吉思作为聂派基督教徒,在镇江任职期间建成教堂两所,并得到丞相完泽的支持,划拨部分国有土地。马薛里吉思希望教堂建成后由其后代居住管理,又在其中两所教堂附近建筑公墓,死后家族合葬。
 
实际上,马薛里吉思只是一个代表。在中世纪欧洲和元代中国,这样的家庭和人物俯拾皆是。综合拉施特、多桑、志费尼等波斯作家著作,考察近年陆续出土之碑铭、清理之废墟乃至发掘之墓葬,[7]可以确定,以元室姻亲汪古部落为代表的一批突厥—蒙古部落上层有着广泛的基督教信仰,主要是景教信仰,兼有少数天主教信仰。这个色目群体是元代统治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常担任各地的达鲁花赤,在任内也往往积极传播他们的信仰,至少会有便利于传播他们信仰的行动。当然,由于重要文献都来自波斯,这些行动越早期、越向西也就越容易被知悉。另外,陈垣的《元两域人华化考》也论述了,这个群体在中国境内的一些个体出现了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远离固有信仰的倾向,比如本文题下引用的《饮酒诗》,就出自景教徒后裔之儒生马祖常的文集。[8]

二 诸十字寺的赋税劳役问题

诸十字寺建成后,出现了关于诸十字寺赋税劳役问题的讨论。赋税劳役问题是帝制时代的关键问题,赋税劳役关系也是臣民和帝国的根本关系,而帝国法律对赋税劳役的设计,从根本上确立了社会结构。也里可温和十字寺的赋税劳役,陈垣曾征引现存汉文文献论述其详,后来的学者则排除了一些资料的有效性。[9]现将有效文献相关内容连缀编排。
 
《元典章》记载元成宗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圣旨内:
江南和尚、也里可温、先生、答失蛮田土,除亡宋时旧有常住,并节次续奉先皇帝圣旨拨赐常住地土,不纳租税外,归附之后,法人舍施或典卖一切影占地亩,依旧例征纳税粮,隐匿这严行治罪。和尚、也里可温、先生、答失蛮,买卖不须纳税,却不得将合纳税之人等物货,妄作己物,夹带影蔽。[10]
 
《通制条格》则记载儿成宗大德四年(公元1300年):
 
省官人每,河南省、江浙省、陕西省官人每奏将来:“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将着大钱本,开张店铺,做买卖,部不纳税,他每其间夹带着别个做买卖的人呵,难分间,多亏兑课程有。么道,说将来呵。省官人每商量着,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自己卒的,食的、所用的买要呵,并寺院里出产的物货卖呵,不纳呵,他每也勾也者,将着大钱本开张店铺做买卖不纳税呵不宜, 因而夹带着不干碍的人也着…似这般的每,依例交纳税呵,怎生?”[11]
 
皇帝答复:“交纳税”。以上引文证明了元成宗时代法律规定旧有土地不交纳地税,新占土地则需要交纳地税,至于商税则“开张店铺”的要交纳。同时证明,有经营商业的和尚、也里可温、先生、答失蛮“夹带”普通民户逃税的,而元廷的态度是坚决禁止。
 
《通制条格》同卷还记载了不同官员对于法律规定的反应,饶有趣味。元世祖至元三十年(公元1293年),即距元成宗大德四年尚有七年,管理赋税的官员曾对和尚、也里可温不交纳商税提出意见:“做大买卖的是和尚、也里可温每,却不纳税呵,哏损着课程多有,执把着圣旨不肯纳税,降御宝圣旨呵,怎生”?更说明所谓“开张店铺”主要是和尚和也里可温的行为。而对大德四年的商税规定,“和尚”试图加以救济,挽回利益损失。管理僧侣的宣政院认为:“也里可温、答失蛮将着珠宝苔纳等宝货做买卖有,寺家的一、两个店铺做些小买卖,修理寺院,与上位祝寿僧人的斋粮里用有。僧、道依在前的圣旨体例里,不教纳税,也里可温、答失蛮,依着省官人每奏来的交纳税呵”。虽然这个意见被元廷否定了,但是宣政院出卖也里可温以保全自己是显而易见的。
 
管理僧侣的宣政院虽然在商税问题上没能保全和尚的利益,但积极争取的态度是明显的,奏章的措辞很有技巧。那么,管理也里可温的崇福司在遇到类似问题时是如何表现的呢?[12]
 
《通制条格》记载元贞元年,即上文所引《元典章》规定产生的同年,中书省奏:“也里可温马昔思[里]吉思,皇帝的御名薛禅皇帝、裕宗皇帝、太后的名字里,江南自己气力里盖寺来,系官地内,要了合纳的租子,并买来的田地的税不纳官,寺里做香烛”。皇帝命令官员爱薛回复。爱薛认为:
 
为何尚、先生每、也里可温、答失蛮每的商税、地税,久远定体行的上头,皇帝根底奏了,一概遍行圣旨来。若免了他的呵,比那遍行的圣旨相违者有,别个人每指例去也。依体例教纳粮者。若他的气力不敷呵,别对付着。[13]
 
爱薛是什么人呢?陈垣现实根据《元史·爱薛传》考证爱薛为“西域弗林人”,并且“领崇福使”。此人后来加封秦国公、拂林忠献王,并任太师。他的子嗣也都任高级职务,诸如“崇福使”、“广惠司提举”和“同知泉府院事”。伯希和认为:
 
十三世纪下半叶,忽必烈左右最有势力的基督教徒,乃是西利亚人爱薛(Ngai-Sie),此名为盖为以赛亚(Isa),耶稣(Jesus)洗名之译音。其人以一二二七年生,一三零八年殁。刺失德丁熟识其人,其名并且亦经教廷《册籍》著录;即一二八五年忽必烈派往波斯之使臣,波斯蒙古汗阿鲁浑是年致教皇霍诺留斯四世书中之“Ise terchiman”或“译人爱薛”是已。[14]
 
据多桑所著《多桑蒙古史》,波斯蒙古汗阿鲁浑和天主教廷有一段蜜月。使者往来不断,教宗在书信中为阿鲁浑列举天主教信条,劝阿鲁浑信仰天主教。[15]至于爱薛,既然和天主教廷,在波斯的蒙古藩国,及元廷都有联系,且熟识波斯蒙古汗廷重耍官员,后来在元廷得势也是很自然的。
 
但是,为什么崇福使爱薛在讨论马薛里占思十字寺的赋税问题时,并不给予本来很自然的倾斜呢?一个可能的原因是,虽然同为基督徙,但爱薛并非马薛里吉思执着信仰的聂派。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爱薛是自叙利亚的新移民,而马薛里吉思家族是中亚的先行者,爱薛与帝国内部的藩国关系更加密切,而“蛮子国”的“南人”生活区域自然是无关紧要的。或者,作为真正的政治家,他认为法律的普世性和保证帝国财政收入远比一个使徒家族的利益重要。无论如何,站在马薛里吉思家族的立场,爱薛领导的崇福司显然没起什么作用。元代并不是一个尊重普世性法律的时代,“各色人等”、“金牌虎符”为代及的特权制度才是法律的主干。事实上,即使是元贞元年为了增加帝国财政收入而确定的地税规定,仍然有“续奉先皇帝圣旨拨赐常住地土,不纳租税”字样,爱薛如果为镇江诸十字寺考虑,完全可以赋予当初得到完泽丞相支持的访寺特权。即使不应如此,或者不必如此,和宣政院对和尚的态度比较,崇福司和也里可温并不站同一立场显而易见。
 

三 故事的结局

 
 没有崇福司的支持,十字寺便有空中楼阁之虞。《至顺镇江志•道观类》记载:“般若院,在竖土山巅,至元十六年本路达鲁花赤马薛里吉思即金山地建二寺,一曰云山寺,一曰聚明寺,至大四年改为金山下院,赐今名”。元武宗至大四年,即公元1311年,十字寺改建金山下院并立碑纪念,由赵孟頫撰文。赵文大意为,新皇帝,即信仰佛教的元仁宗,登极之后,由宣政院通知江浙行省,令十字寺“拆毁十字”, 将墙壁绘上佛、菩萨、天龙,并警告“也里可温子子孙孙勿争,争者以罪重论”。[16]马薛里吉思的教堂共存在30年,没有实现他“似续无穷”的愿望, 而所有权的失去完全因为新皇帝的旨意。这中间那个宣政院也应该“与有力焉”。借宋室后裔赵孟頫的笔,后人知悉了十字寺的最终命运,也就是此幕社会戏剧的结局。元惠宗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年),元室离大都北逃,元廷覆亡, 其后基督教徙几乎在中国境内完全绝迹。利马窦等耶稣会使徒来华,基督教在中国重新开始传播,后因天主教廷和淸廷因祭孔拜机问题发生正面冲突,基督教在中国再次绝迹。近代,与坚船利炮、欧风美雨相伴,基督教徙再次来华,天主教和新教的各个宗派都有传播。至于元代的景教,即聂思脱利派,则在伊斯兰教和佛教的挤压下日渐衰落,当代仅保存在庳尔德地区战火纷飞的群山中。
 


[1] 有学者认为,前文句读为“马里哈昔牙、麻儿失理、河[阿]必思忽八”。邱树森:《元代基督教在江苏的传播》,载《江海学刊》2001年第4期,p125。
[2] 陈垣:《元也里可温教考》,载《现代学术经典·陈垣卷》,刘梦溪主编,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p40。
[3] 前注2,p126。与陈垣现实引用日本学者的观点或有不同。
[4] [古威尼斯]马可·波罗:《马可•波罗行纪》,冯承钧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p347。
[5] 汉文文献记载建筑诸寺时间为公元1281年,西文记载为公元1278年,且记载马薛里吉思任职三年中建成。无关本文,有待考证。
[6] 前注2,p38。
[7] [法]James Hamilton,牛汝极:《赤峰出土景教墓砖铭文及族属研究》,载《民族研究》1996年第3期,p83。
 
[8] 药难将军来自汪古部落,即陈垣先生《元西域人华化考》中的基督教汪古马氏家族,也即本文题下《饮酒诗》作者马祖常的家族。马氏家族有马月合乃,即马药准.或马约翰,这是常见的基督教名当然,绝不是说此马月合乃即墓主人。
 
[9] 如《元史·食货志》的记载即被认为不准确。陈高华:《元代税粮制度初探》,载《元史研究论稿》,北京:中华书局(1991),p3。
[10] 前注2,p21。
[11] 《通制条格》,方龄贵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1),p723。
[12] 《元史·百官志》记载:“崇福司,秩[从]二品,掌领马儿哈昔、列班、也里可温、十字寺祭享等事。至元二十六年置,延祐二年改为院,省并天下也里可温掌教司七十二所,悉以其事归之。七年复为司。”见《元史》,北京:中华书局,精装缩印百纳本,p2273。
[13] 《通制条格》,方龄贵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1),p720-721。
[14] [法]伯希和:《蒙古与教廷》,冯承钧译,北京:中华书局(1994),p59。
[15] 参见[波斯]多桑:《多桑蒙古史》,冯承钧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p236-241。
[16] 前注2,p28-29。
 
感谢作者赐稿,载于《宗教与法治》2017年春季刊,转载请注明来源。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19世纪移民前后爱尔兰天主教与新教关系研究 \李晓鸣
摘要:19世纪对于爱尔兰的天主教徒来说,是一个不平凡的时期。在爱尔兰本土,新教统治…
 
李光耀如何促进新加坡宗教和谐 \圣凯
摘要:李光耀深刻地理解宗教安顿人心的社会功能,试图让国民用自己的宗教信仰去接受和…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当代天主教与伊斯兰教的对话——以卡尔•拉纳与约翰•保罗二世为例
       下一篇文章:唐宋时期的禅宗教团与清规之研究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