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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与乡村新移民的社会融入
发布时间: 2018/7/26日    【字体:
作者:李桉涛
关键词:  社会变迁 人口流动 中国民间宗教 社会整合 农村研究 社会融入  
 
 
【摘要】中国改革开放引发的社会大迁徙不仅包括农村向城市的人口流动,还包含了西部较为落后的农村向东中部资源较为丰富的农村的人口迁徙。而后者被长期忽视了。宗教信仰因素在乡-乡移民的社会融入中扮演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使用江西省莲花县的贵州移民现象的田野调查资料,分析了宗教信仰因素在乡-乡移民中的具体功能。 
 
一、乡村到乡村之间的移民现象
 
中国改革开放引发了一场人类历史上空前的社会大迁移,其中一个基本面向便是流动人口持续进入城市,成为新一轮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力量之一,对由乡村到城市的移民的城市融入问题成为很多社会学家关注的焦点。[1]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人口流动的过程被忽视了:那就是乡村与乡村之间的流动,主要表现为西部乡村向东部与中部乡村的流动,以及随之引发的社会融入问题。
 
为中国农村间流动提供前提条件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引入和政府对于人口流动的限制放宽。新的农业生产制度提高了农业生产率,解放了大量农村劳动力,也使广大中国乡村中出现了大量农业剩余力。同时,对于人口流动的限制放宽,让这些农业剩余劳动力可以通过人口流动寻找新的生活机会。
 
而为中国农村间的流动持续提供动力的,则是乡村之间的差异性,具体而言是自然条件、人力资源与人口流动成本之间的差异性。
 
首先,中国幅员广大,地形多样,乡村之间的农业生产条件各不相同:西部乡村山地众多,可耕作土地面积小;位于喀斯特地形区,土地贫瘠。而东部与中部农村平原相对较广,土地相对肥沃。因此,西部乡村与东部与中部乡村之间必然存在农业产出的价差,而这个价差将很大可能上吸引农民从相对较为贫瘠的土地向相对肥沃的土地迁移,即从西部乡村到东部与中部乡村的流动。
 
其次,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等,不同地区之间的人力资源水平也各不相同。根据相关学者对于东部与西部十年间发展水平的经验研究,东部在经济水平、产业结构、教育水平、基础设施、城市化水平五个方面的发展水平普遍高于西部,[2]而其中教育水平是决定人力资源水平的主要因素。本文认为,东部与中部农村人口受教育水平较高,因此更容易进入城市工厂成为产业工人;而西部乡村人口受教育水平较低,部分人口将比较难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与经济生产模式,因此其移民方向会倾向于农村而非东部城市。
 
最后,流动人口在初期需要成本,而流入城市和流入农村有较大的成本差异。首先,由于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差异,东部与中部农村流入城市的成本相对西部农村移入城市更低,因此总体上,东部与中部农村人口相对于西部农村人口而言更加容易流入东部城市。其次,本文认为,西部乡村人口中无法承担流入城市成本的那一部分人口,可能会选择流入流动成本相对较低的东部与中部乡村。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以往学者对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口流动图景的描述是不全面的,只考虑到了乡村向城市的流动,而没有考虑到乡村内部也存在的流动。笔者认为,一个完整的图景应当是这样的:改革开放以来的一系列政策导致全国各地农村都出现了剩余劳动力,并向沿海城市流动,但东部与中部农业人口由于流入成本较低以及受教育水平较高等原因,流动率比西部农业人口更高。这一趋势造成了东部农村劳动力短缺,土地无人耕种。而此时,西部农村剩余劳动力填补了这一空缺,产生了乡-乡流动。
 
由于乡-乡流动现象并未引发学界广泛关注,笔者尚未找到权威的统计资料证实这一趋势。但是笔者在家乡——位于中部乡村的江西省莲花县进行田野研究的时候,发现了这一趋势的确存在,并且对当地居民造成了许多影响。根据莲花县良坊镇汤渡村村民李太年的口述,“在汤渡村居住的贵州省移民至少有250户,大约有1000人左右,他们自己已经发展出了一个村落……他们从90年代开始陆续从贵州搬迁到莲花县,一开始只有零星几户,后来把自己的亲戚朋友都接了过来……他们一开始是靠租一些外出打工的村民家里包产到户的田为生,后来自己购买地皮建房子。不少人已经有了第二代,就在当地上学。”而根据媒体报道,莲花县的很多贫困人口正是大约在2000年前后“迫于生计从贵州移民而来,以租种当地村民的水田为生,住在简易的土砖棚房当中。”[3]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也将以笔者对莲花县的贵州省移民的质性研究作为主要资料。
 
二、中国民间宗教与乡-乡移民
 
随着贵州移民在莲花县的繁衍生息,贵州移民的社会融入问题也在近年暴露出来,尤其是两地之间的民间宗教,发生了剧烈的碰撞。根据笔者的田野研究资料发现,农村间移民与流入地居民的宗教矛盾,是农村居民社会融入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矛盾。
 
这个现象的第一个可能的成因是由于中国弥散性的民间宗教导致的乡-乡移民的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宗教文化的巨大的差异性。弥散性宗教是杨庆堃教授在《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中提出的概念,其具体内涵为:中国广泛地存在一种与西方宗教的性质截然不同的宗教,这种宗教虽然宗教结构性地位相对薄弱、且被整合到了世俗社会制度里,但它对超自然力量存在信仰,并且以一种区别于西方路径的方式,发挥着宗教对社会的整合作用。[4]以本文研究的贵州省-江西省莲花县移民现象为例,流入地和流出地都属于信仰中国民间宗教地区,然而由于中国民间宗教的特点,两地必然在具体的细节,如所信仰的超自然力量、祭祀仪式的细节等方面有诸多不同。
 
第二个原因则很可能是来自城市与农村社会组织形式的区别。从城市主义的视角来看,农村人口规模小、人口密度相对较低,居民是高度同质化的,因而缺乏竞争和正式的社会控制机制,而初级亲属关系才是组织社会的主要手段。[5]正如上文所述,乡-乡移民中主要是汉族移民,两地居民在种族、语言上差异不大,外来移民的异质性中相对突出的一部分则是由于中国民间宗教的弥散性所导致的不同性质的宗教文化。总而言之,两地宗教文化之间的差异极有可能会引发流入地居民的强烈反应。
 
流动人口的融入问题研究众多。许多研究均以各种全国性或某些地方性的统计资料以及实证调查为基础,为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问题的社会学研究以及建构社会融入政策体系、发展社会融入时间策略提供合理判断与客观依据。而其中范丽珠教授、薛熙明教授、周传斌教授将宗教信仰作为新移民社会融入的因素进行分析。范丽珠教授着重研究了宗教信仰对从乡村移居城市的新移民的影响,薛熙明教授研究分析的则是国外跨国移民宗教研究的进展,周传斌教授研究的则是西部地区生态移民中的宗教问题。虽然已有的研究没有专门对乡村-乡村移民人口的宗教因素进行分析,但我们依然可以借鉴其他环境下对于宗教的研究对我们所研究的主题进行分析。
 
范丽珠教授谈到,城市(乡-城)新移民从乡村迁徙到城市是追求物质方面的改善,但是他们跟城市、城市本地人的一切的互动,并非是直线性、单向的融入。宗教信仰的因素在其中扮演者多重的角色——即提供融入的可能,又会加重同一宗教来自不同地区信众之间的区隔感;既为迷失在城市中的新移民提供精神支持,又会促使其社会交往圈子收到原乡宗教组织与信仰群体的局限。总而言之,宗教信仰的因素在其中扮演者多重角色[6]范丽珠教授对于(乡-城)新移民宗教信仰融入的洞见,其实可以部分地迁移到对乡村(西部-东中部)新移民的分析当中。在下一节中,我们就将结合具体的田野调查资料,对这一论断进行详细的阐述,探究宗教信仰因素在乡村居民的社会融入实践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三、宗教信仰在乡村新移民的社会融入中的功能
 
面对一个已经高度有机团结的社会,宗教信仰为乡村新移民提供了精神支持,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笔者的故乡所在地江西省莲花县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地区面貌仍然保持着农村生产的面貌,社会组织形式也很少受到政治运动的影响,而保留着传统的农业社会的组织形式。以县政府所在地琴亭镇为例,自明代立县治以来,都保持着每个姓氏聚族而居,从而形成了一个个以祠堂为中心的自然村落。炭柯李姓,汤渡金姓,平田龙姓,斜田颜姓……,这是由宗族制和祖先崇拜高度整合的社会,以致于“听这个人的姓,就知道这个人来自哪个村。”
 
显然,这样一个社会是没有人口自然增长以外的外来人口留下位置的。沿着319国道徒步而来的贵州省农业移民,戴着从故乡带来的各种各样的外地姓氏,没有办法在90年代以来的短短20年时间内建立起自己的宗族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转向了中国民间信仰中祖先崇拜之外的信仰体系。
 
根据笔者的访谈资料,在已知由贵州移民兴建的宗教性场所就包括高州乡和琴亭镇的土地庙,以及坊楼镇的城隍庙。有趣的是,无论是城隍庙和土地庙,都和土地息息相关。笔者对此的是猜想是:土地是移民与当地居民竞争的核心资源,当地居民的村落周围拥有大片土地,而乡村的新移民不占有任何土地,他们获得土地资源的途径包括:租借外出务工人家家中的土地,私自占有村落交界地带的管理权争议土地。无论是哪一种途径,都饱含了被当地居民收回的风险。因此,贵州移民在新家园修建的土地庙(城隍庙)表达了其对于土地归属的未知性的恐慌,和永久占有一块土地安居乐业的朴素愿望,为他们提供了精神支持。
 
而宗教场所的修建不仅为贵州新移民提供了精神支持,还加强了贵州移民社群的社会整合程度。土地庙的修建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仅凭一己之力显然是无法完成这一过程。集资建设土地庙与社会整合是一个双向增强的过程,一方面建设土地庙必须要调动社群成员的积极性,这间接地增强了社群的凝聚力,另一方面社群更强的凝聚力使得更多人出钱出力完成土地庙的兴建。根据贵州移民张金龙的口述:“以前过年过节他们(指当地居民)放烟花放鞭炮,现在我们庙里做法事鞭炮放得比他们还响!热闹!”
 
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两地居民宗教信仰的差异是导致了二者深刻的区隔。根据莲花县琴亭镇六模村居民张建刚的口述,“贵州佬(当地居民对贵州省移民的称呼)一开始还规规矩矩的买地皮,后来看到没有人管的地方就占为己用。我父母亲的坟地附近风水好,本地人也知道那里是我们家的坟地不会去耕种打扰。可是贵州人一点也不忌讳这些,在附近耕种、建房子,今年还在坟地附近搭起来一座土地庙。”
 
在田野采访中,笔者发现“贵州佬”这一对于贵州省移民的蔑称已经成为当地居民通用的对于他们的称呼,从中彰显了当地居民对于贵州居民深刻的敌对感。其次,我们发现两者对于“坟地”的敬畏程度的差异是这个案例中二者敌对差异的根本来源:当地居民普遍认为坟地是应当保持敬畏和避讳的,而贵州居民似乎一点也不避讳这些。这样的看法无疑加重了当地居民对于“贵州佬”“野蛮”的认知。
 
然而在走访了相关的贵州移民后,笔者发现贵州移民并不是像当地居民所想象的一样:对坟地没有丝毫的敬畏之心。他们在坟地附近生活是不得已的选择:只有坟地附近的土地少有当地人打扰,被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他们在坟地附近兴建土地庙的原因之一也是‘镇一镇坟地的阴气,孩子老做噩梦。’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移民与当地居住者缺乏交流,加深了彼此的宗教对立。然而从本质上看,中国不同地区的民间宗教是可以共存的。而这样的“来自外乡的农民”在中国历史上也并不少见——“客家人南下”到“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古代历史上这样的宗教冲突想必曾无数次地重演过。而这样的宗教冲突,往往是以多个姓氏家族共享一个地区的资源为最终结果。
 
可我们也必须看到当代社会这种“乡-乡移民”的特殊性:现代化进程不仅导致了流入地同时也是青年劳动力的流出地,同时还造成了移民的片段化性。(与古代的举族而迁相对比)本文仅仅对这一现象做了初略的分析和描述,还期待着用更为翔实的统计和质性研究质料进行更细致与深入的讨论。
 
[1]范丽珠,陈纳.宗教信仰与城市新移民(乡—城)刍议——社会融入问题的另一个视角[J].世界宗教文化,2014(02).
[2]邬蒙. 东部与中部西部经济发展差距的实证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3]张治龙. http://www.jxfczx.cn/news/news.aspx?newsId=5062[EB/OL]. http://www.jxfczx.cn/news/news.aspx?newsId=5062, 2013-05-08
[4]杨庆堃. 中国社会中的宗教[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
[5]段汉明.城市学[M]. 科学出版社, 2012.
[6]范丽珠,陈纳.宗教信仰与城市新移民(乡—城)刍议——社会融入问题的另一个视角[J].世界宗教文化,2014(02).
 
转自全球化与宗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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