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第二期宗教公益慈善培训班上,南京大学教授陈友华曾指出,目前中国宗教公益慈善事业整体水平仍然较低,主要存在规模小、参与程度低;缺乏内动力和长期性、活动不够规范等五大问题。这位教授表示,中国宗教公益慈善之所以发展缓慢,主要有以下八大原因:
首先,法制不健全。比如,宗教公益慈善机构面临登记注册难的问题。
第二,管理监督机制缺乏。在宗教慈善资金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在宗教经济管理领域还缺乏操作层面的制度保障。宗教慈善组织缺少其成为“玻璃口袋”的内部和外部运行机制。
第三,财力有限,人才匮乏。缺乏长远规划和专业人才的参与。
第四,针对佛教界来说,香客太多、信众不足。
第五,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
第六,现代公益慈善理念缺乏。由于中断与限制,宗教界在开展公益慈善事业时缺少理念与方法。
第七,身份认同和自我定位困境。随着专业化的慈善活动出现,宗教性慈善组织势必要面临着一些挑战。其中宗教组织的宗教性身份和社会性身份的认同问题在自我调适中自然会遇到困难,而服务社会的公益慈善活动无疑是其融入现代社会的最佳途径。
第八,转型滞后。随着宗教改革和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世俗化成为基本的潮流,宗教回归于精神层面,国家逐渐承担起更多的公共责任,历史上由宗教团体承担的责任被国家所承接,一部分由慈善组织承担的任务也被国家所承接,迫使包括宗教慈善在内的传统慈善重新定位。
陈教授认为,对宗教机构来说,提供社会服务是在社会中发挥和扩大影响,体现自身价值的最主要、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不仅是宗教团体的义务,也是广大信徒发自内心的愿望。对信仰虔诚的信徒来说,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向慈善事业捐赠自己的时间和金钱,是对宗教信仰和道德原则的最好实践;乐善好施,帮助别人,是爱心的具体体现,因而也是一种极大的精神满足和享受。教会机构组织的社会服务,为教徒个人体现爱心创造了机会。
针对中国宗教公益慈善发展缓慢的现状,要在法制建设、理念转变、监督管理、行业自律、队伍建设和养成教育等方面作出努力。
另外,陈教授还建议,宗教界要想提升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水平,可向国内有宗教背景、又有实践经验的公益慈善机构,如南京的爱德基金会、台湾的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北京仁爱慈善基金会等学习,它们在从事公益慈善方面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探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我们要向当年唐僧西天取经那样,努力向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国家学习借鉴他们的宗教组织在开展公益慈善方面的好的经验与做法。”陈教授说。
文章来源:公益慈善论坛(微信号:loongzone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