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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中梵临时性协议”后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
发布时间: 2018/10/25日    【字体:
作者:甘保禄
关键词:  中梵临时性协议 天主教主教团  
 
 
前言
 
和其它组成机构不同的是,天主教主教团的历史其实并不悠久。虽然教会自古以来,就有地方性和区域性的主教们不定期地召集会议,讨论不同问题的传统,但对“主教团”的性质、身份、权责和定位做出明确界定,则是在“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期间。不论是《教会宪章》(LG no. 22, 23)还是《主教在教会内牧灵职务法令》(CD no. 4, 5, 6),在这方面都有明确的说明和规定。随后,保禄六世教宗在其1966年的自动诏书《圣教会》Ecclesiae sanctae中,对主教团的运作机制做了更进一步的指示。1983年版的《天主教法典》(Cann.)第447-459条又对其组织和权责予以详细的规定。鉴于中梵关系近期的一些新进展,本文旨在对中国天主教会的“主教团”予以历史回顾和未来展望,希望能有助于关心中国教会的人们进行更多更深的探讨和努力。
 
一、第一次有中国主教团性质的会议

罗马教廷希望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并成立圣统制的努力可谓一波三折。早在明朝万历年间来华的耶稣会传教士,如利玛窦等人,都必须要遵循葡萄牙政府“保教权”的规定。在清朝数代皇帝的统治下,经历了旷日持久的“礼仪之争”、禁教和闭关锁国的岁月后,两次鸦片战争终于打开了清王朝的国门,包括天主教会在内的基督宗教得以再次在中国大地自由传播。而这一阶段,由于受法国政府的阻挠,教廷和清廷一直未能实现建交的愿望。直到1922年12月,刚恒毅(Celso Costantini)总主教才以圣座首任驻华代表的身份来到北京。不到两年后的1924年5月15日至6月12日,他便召集了天主教上海会议召开。这是中国天主教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性主教会议(又称中国教务会议),到会的有四十二位主教,五位监牧。这次全国主教会议决定奉献中国于圣母,让本地神职人员担任主教职务,在中国各地建立十四所大修院,统一《要理问答》,把中国重新划分为十七个大教区等。

1926年10月28日在罗马圣伯多禄大教堂,六位中国籍神父由教宗庇护十一世亲自祝圣为主教。这是继 1685年第一个中国籍神父罗文藻被祝圣为主教后,再一次有中国人被祝圣为中国教会的主教,标志着中国天主教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而这一系列突破和进展的背后,也离不开“中国使徒”雷鸣远(Vincent Lebbe)神父的不懈努力。然而,不幸的是,在今后长达八年的“抗日战争”期间,中国教会的牧灵和福传工作也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和劫难。

1945年抗战胜利以后,中国教会再次蓬勃发展起来,达到了相当成熟的程度。教宗比约十二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于1945年12月24日任命了圣言会士田耕莘为远东第一位枢机。次年4月11日在田耕莘主教和陆征详的推动下,教宗宣布中国正式成立圣统治。这一年,中国分为二十个教省,下设二十个总主教区、一百一十七个教区。但,此时仍然没有“中国主教团”这一组织和称呼【1】。

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的演变过程和尴尬身份

1949年,随着中国政权的更迭,命运多舛的中国天主教会开始了长达三十多年的苦难时期。再次获得公开但有限的活动空间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而也就是在这一时期,一个所谓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成立了。然而,鉴于中国特殊的政治环境,以及由来已久的中梵冲突,该主教团的身份一直处于尴尬的境地。

1、演变历史

1980年5月23-30日,中国天主教第三次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在此之前,第一和第二次全国代表会议分别于1958年7月和1962年1月召开。此后,由于中国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全国代表会议一直处于停顿状态。从这一历史背景看,1980年的第三次全国代表会议标志着中国天主教在文革后进入了逐步恢复和重建阶段。也正是在这次代表会议期间,成立了“中国天主教主教团”(英文译名为:Bishops' Conference of Catholic Church in China;英文缩写为:BCCCC)和“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与第一次代表大会期间成了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英文译名为:Chinese Catholic Patriotic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CPA)并称为“两会一团”【2】。

“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在成立之初只有二十位主教。来自上海的张家树主教当选为首任主教团主席。1992年9月,在中国天主教第五次代表会议上,根据教会领导人提出的调整全国机构的建议,为了更好发挥全国教务机构的作用,将“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撤销,调整为主教团下属的一个专门开展教务工作的委员会,并在“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下设六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教务、修院教育、神学研究、海外联谊、圣教礼仪、经济开发和社会服务,从此中国天主教的全国性机构为“一会一团”,并一直沿用至今。

2、尴尬身份

在正常情况下,一国教会有“主教团”是件可喜可贺的好事,但就因为自1951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梵蒂冈之间没有外交关系,而且一直奉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甚至“自选自圣主教”的原则,上述“一会一团”均不被教廷认可和接纳。

且放下“爱国会”不谈,只看经2010年第八次天主教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的第六条第三款,就知道其权力已经超越了普世教会的准则。该条款这样规定说“(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审核批准教区民主选举的主教候任人,指导各教区主教祝圣工作。根据全国天主教和有关教区教务发展的需要,协商划分和调整教区,研究调配教区主教。”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教会内尚有许多不被政府认可的“地下主教”,并不被包括在这一政府认可的“主教团”之内,所以它充其量也只是一个不能代表整个中国教会的“主教团”,教廷不予认可它乃情理之中的事情。

与此同时,上述天主教会的“梵二”文献及《法典》中有关主教团的权威规定,也显然使这一“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的身份、性质和权责处于尬尴和非法的境地:“可是,如不以继承伯多禄的罗马教宗为主教团的首领,并使他对所有牧人与信友的首席权保持完整,则主教团便毫无权力”(LG no. 22);“这种权力只有在罗马教宗赞同之下能执行”(CD no. 4);“惟有教会最高权力,在聆听有关主教后,得成立、取消或改变主教团”(Cann. 449.1);“所有在该地区之教区主教、或依法与其相等者、助理主教、辅理主教、在该地区受宗座或主教团委托尽职的领衔主教为主教团的法定成员”(Cann. 450.1)。

二、天主教中国大陆主教团

因为上述“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的尬尴和非法境地,处于“地下”状态的中国天主教主教们自然不愿意加入其中。与此同时,他们也开始酝酿和思考成立属于他们自己的“主教团”。

1988年2月, 来自陕西的张刚毅神父,因在1945年时释放被纳粹德国军队所关押的数千名盟军俘虏而受意大利政府邀请前往罗马领奖,期间得到了时任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的接见。教宗希望张刚毅返回中国后能与易县教区主教刘冠东商讨在中国大陆成立与普世教会共融的主教团的可行性。刘冠东在与张刚毅接洽后,开始与易县教区助理主教刘书和一同筹备中国地下教会的主教团。

1989年11月21日,多位地下主教在陕西三原县张二册村举行了会议,成立了“天主教中国大陆主教团”(Catholic Bishop’s Conference of Mainland China)。然而,这一在政府眼中是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教团立即遭到了打击,参加三原会议所有主教人员被逮捕拘押,分别判处不同时间的刑期。这一地下主教团遂不了了之,或说名存实亡【3】。

三、台湾地区主教团

1
、台湾教会简史

台湾天主教会的历史可追朔到1626年(亦即中国明朝天启年间),时有来自邻国菲律宾的西班牙籍传教士赴台开教。但台湾一直隶属隔海相望的福建教区管辖,直到1913年才被划分为独立的监牧区。根据1940年的教务统计,当时在台湾传教的神父有十八位,教友九千三百三十七人,可谓“小小的羊群”。然而,随着1949年国民党政府退守台湾,台湾教会也因着从大陆撤退出来的大批教会人士而出现了快速增长。截至1966年时,在台湾的神职人员已经增至七百六十二人,而教友人数从十多年前的一万人增至三十万之多。正是基于这一背景,早在1952年,台湾就被纳入了圣统制,连同1946年时就已经被分成的二十个教省,被视为中国教会的第二十一个教省。经过数次细分,自1961年后,台湾教省有了七个教区,目前仍保持同样的划分。

2、台湾天主教主教团的沿革

为了便于台湾、香港和澳门三地教会之间的联系、沟通与互助,1965年2月,成立了“台、港、澳主教团”。但两年后的1967,遵循“梵二”的精神,在台湾的七个主教区成立了主教团,而且在最初命名为“天主教中国主教团”(英语译名:Chinese Catholic Bishops' Conference)。随着教廷和中国大陆政府开展的接触、对话和谈判进程,考虑到外交方面的需要,1998年底,“天主教中国主教团”改名为“天主教台湾地区主教团”(英文名称则改为Chinese Regional Bishops' Conference of Taiwan)。该主教团设置主席、副主席及一秘书长,秘书处为最高执行单位,下辖十二个委员会。这是目前唯一受教廷认可的华人天主教会的主教团【4】。

四、展望中梵临时性协议后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

中梵关系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便一直处于若即若离的互动状态,希望的迹象和失望的结局交替出现。在此过程中,来自港、澳两地和台湾的天主教会,都曾经积极地响应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的号召,为大陆教会扮演了“桥梁教会”的角色,做出了慷慨的奉献、牺牲和贡献。后经本笃十六教宗的接力,中梵双方的接触、对话和谈判在教宗方济各当选后再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希望。终于,在刚刚过去的9月22日,中梵在北京签署了有关主教任命的“临时性协议”。虽然该协议内容并未公布,但可以肯定的是,今后中国主教的任命,必须要在中梵双方协商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尽管该协议并不能解决困扰中国教会多年的诸多问题,但它至少可以避免再次出现中方非法祝圣、梵方秘密祝圣中国主教的冲突和矛盾。就在协议签署的同一天,教宗方济各便接纳并合法化了七位仍然处于“非法”状态的中国主教,同时还认可了数年前由中国宗教管理部门单方面成立的河北承德教区。而该教区主教郭金才不但获得了教宗的接纳与合法,而且应邀同延安教区的杨晓亭主教一起参加了以“青年、信德、圣召分辨”为主题的世界主教会议,其历史意义不言而喻。可以想象到的是,今后中梵双方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将三十余位“地下”主教逐步“公开”,并重新按照当前行政区域的划分来界定教区范围,更为中梵最终的建交创造条件。

一旦建交实现了,则让“名不正言不顺”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获得合法地位且正常运行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只不过,鉴于目前依然关系紧张的两岸政治格局,让“台湾地区主教团”并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的可能性较小,但让香港和澳门特区的主教们加入其中的可能性则很大。2018年5月9-15日,属于“台湾地区主教团”的七位主教和秘书长共赴梵蒂冈向教宗方济各述职,显示出教廷对该主教团的高度认可和重视。我们有理由相信,即使将来中梵建交了,“台湾地区主教团”将依然以其特殊的身份和地位,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
放下其它方面不谈,如今在华人教会中使用的礼仪经书,包括弥撒经书,存在着至少四个版本:台湾版、香港-澳门版、大陆上海版、大陆信德社版。如果要推动中国教会的合一共融,在经书翻译方面的“合一”也不容忽视。中国天主教会和基督新教在合一方面的重要障碍之一,就是对圣经翻译的不同版本,特别是人名、地名和对拉丁语的Deus 和英文的God的不同称呼。如今,在中国天主教会内又出现了不同版本的礼仪经本。至于是否培养和祝圣终身执事的问题,目前大陆、台湾、港澳教会亦有很不一样的做法和态度。要化解这些难题,一个名正言顺、行之有效的主教团自然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结论

众所周知,教宗方济各上任以来,曾多次强调说要在教会管理方面采取“分权”模式,而非集权制。特别在其《福音的喜乐》Evangelii Gaudium中,他表示说“梵二”大公会议希望赋予主教团“真正的信理方面的权威的目的尚未获得充分的重视和实现”(no. 32)。2017年10月,他又明确要求圣座礼仪部,要帮助,而非取代各地主教团来翻译并使用符合本地语言文化的礼仪经书【5】。面对发生在智利、美国、德国、澳洲等地的神职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的恶性事件,他决定史无前例地在明年二月份召集世界各国主教团团长到梵蒂冈开会,讨论更好具体应对的措施。所有这些举措都表明,在教宗方济各领导下的天主教会,将各国主教团的实质性作用加强并提高是革新教会管理模式的重头戏。

面对普世教会的新发展、新形势,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代表“两岸三地”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不但能够为教会自身的合一与革新做出贡献,也在福音与中国文化的融合,“一个中国”的和平、繁荣和稳定,“两岸三地”教会的交流与分享等方面发挥更多、更大的作用!而在中梵“临时性协议”已经签署的前提下,这一希望也正在变得越来越明朗。现在需要的是中国教会的每个成员,不论是各级神长、修会会士还是平信徒,在圣神的带领下,抓住机遇、放下包袱、抛弃前嫌,为福音的传播和牧灵的开展贡献一己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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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详见沙百里(Jean Charbonnier)著,耿昇、郑德弟译:《中国基督徒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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