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世界多元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中国社会开始出现转型,在社会转型期下,中国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和国际文化交流的日益加深,人们的信仰体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原有的传统佛教、道教等宗教的基础上,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西方宗教开始传入农村地区,形成了农村宗教信仰热的现象,其中尤以基督教最为显著,这种现象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据统计,如今中国基督徒的总数超过3000 万,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是,农村基督徒占了中国基督徒总数的80%左右,而且在全国多数县市都能看到,尽管其相对比例并不高[1]。为了更进一步了解中国农村基督教信仰热现象所反映的社会现实与社会问题,引导宗教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农村社会的良性运行,探讨其产生的原因、现状及影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农村基督教信仰热现象的特征
1.1 信仰主体的多元化
在农村信仰基督教人数迅速上升的同时,从农村基督教信徒的构成看,老人、妇女占大多数,其次伤残者、离异丧偶者、青少年也呈上升趋势。尤其是青少年,由于其价值观和世界观还没有形成,好奇心比较强,很容易受父母及身边人的影响,再加上近年来教堂里开始出现专门针对青少年的一些仪式与活动,使得他们也被吸引到基督教中来。此外近几年来还出现了党员信教的现象,有些党员选择退出党籍,加入宗教行列,有些党员虽然在组织上仍是党员身份,但在思想上开始信仰基督教。
1.2 信仰动机的多样性
与西方人信仰基督教不同,农村村民信仰基督教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信仰基督教是为了保佑家人平安幸福,有的是为了治病消灾,有的是为保佑自己生意兴隆,有的则是为了增添生活乐趣,等等。这种信仰的动机的多样性一方面反映了农村宗教信仰的现实性与功利性,也反映了当前中国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网络的不健全。
1.3 对宗教教义理解的模糊性
有学者认为宗教信仰对农民而言并非一种精神上的认同,不是对生命意义的一种说明,而是一种模糊的概念。农民对教义的理解往往是在进行主观解释后的自我理解,在对传统宗教和西方宗教教义理解上均如此。在笔者看来农村相对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农民较低的科学文化素质决定了农民对基督教的信仰只能停留在表面,再加上他们信教的功利性使得他们更加不会注重基督教深层的教义,不管是传统的“神仙”,还是基督教的“主”,只要能够保佑他们发财致富、消灾免祸,他们都会去信仰,这也就是基督教理念和中国传统宗教的价值观能够逐渐融合的原因了。此外,对于宗教教义的模糊性理解也容易使一些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趁虚而入。
1.4 信仰主体的同质性
虽然基督徒信仰基督教的动机是多样的,但他们之间又具有许多共性:他们大多都经历过疾病、灾难、挫折等,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自身都缺乏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因而都向宗教寻求心理支持。这些共同特征使他们组成了一个同质性的群体,教徒以兄弟姐妹相称,彼此之间相互关怀和帮助。这种非正式组织,使信徒获得了身份认同、安全感与归属感,成为信徒规避生活风险以及获得精神寄托的安全港[2]。
2 社会转型期下农村基督教信仰热的原因
当前,中国的社会转型正进入关键时期,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社会结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等各方面的变化,社会高度均质化的状况大大改变。社会的多元异质性使原先较为统一的社会价值、规范产生冲突,社会结构的各个部分、社会生活各领域、社会体系各层次的变动出现了某种不协调,导致社会失范现象,并最终导致一些农民皈依宗教[3]。针对当前社会转型期下农村的基督教信仰热现象,笔者试从社会、个人及宗教本身三个角度来探讨信仰热的原因。
2.1 社会原因
2.1.1 经济原因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赖以建立的基础。在社会转型期下中国进行的经济制度改革和生产力的发展在促进经济转轨的同时,对于中国社会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首先,自1978 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原有的人民公社变成以家庭为单位的经济形式。家庭在生产、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一方面提高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得人们之间的联系减弱,人们开始日益关注自身利益,而非集体利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日益冷漠与疏离。其次,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产品与资本的流通速度加快、流动过程复杂,使人们产生了一些不适应现象。尤其是当代农民,其科学文化水平有限、经济条件贫乏又缺乏判断力,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常常有一种无助感和孤立无援感,他们只有在“神”的面前寻求安慰。最后,经济生活领域里的欺诈、诋毁、贬低、引诱、胁迫、虚假广告、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使人们情绪失衡[3]。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为谋取个人私利而违背传统道德甚至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消费者,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又无处寻求帮助时,他们就倾向于向宗教寻求心理上的支持。
2.1.2 政治原因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原来人民公社“大一统”的管理体制逐渐向“乡政村治”的管理体制转变,农村基层组织下放了经济权力,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得农村生产力得到了发展,这是值得肯定的[4]。然而,基层组织工作也有其不够完善的地方,比如脱离人民群众,贪污腐败成风,搞权钱交易,村民选举也流于形式等,使村民在遇到大困难时无处寻求帮助,更不能满足村民因剧烈的社会变迁产生的心理和精神需求。此外,虽然农村实行了合作医疗与养老保险制度,但是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很不健全,农民在重大灾难和意外变故面前仍不知所措。而基督教强调博爱与宽容的价值观,使得农民可以在宗教群体中获得归属感,缓解孤独情绪,获得心理上的慰藉与支持。因此,农民在遇到风险时其不信任情绪则使他们不找基层组织,而向宗教组织去寻求帮助。
2.1.3 文化原因首先,社会转型导致社会环境的动荡和价值观等精神层面的混乱,从而引发部分人转向宗教寻求安全感、身心保障和精神寄托。当前社会“信仰危机”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传统伦理受到激烈的冲击和动摇,而新的伦理体系、伦理观念又未能确立,因而产生伦理的混乱,价值的失准,心理的失衡。所以人们的精神更需要信仰的支撑,以平衡倾斜的精神结构[5]。其次,农村文化娱乐设施贫乏,农民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然而,许多村庄的文化娱乐设施严重贫乏,原有的一些传统民间娱乐活动如舞龙灯、踩高跷、放电影、戏剧下乡等都在逐渐消失,农民只能通过看电视、打牌、赌博等方式来打发空闲时间,精神生活异常空虚。在宗教信仰可以丰富信徒的精神生活,在平时的礼拜中基督教徒参与神职人员讲授《圣经》、唱诗、祷告等仪式,到了圣诞节、万圣节等宗教节日时,教会还会组织信徒表演节目,如唱歌、表演话剧等。
2.2 个人原因
除了上述社会原因导致宗教信仰热现象外,个人原因在选择信仰基督教时也有着重要作用。笔者将从理性行动理论的视角来解释宗教热现象。
科尔曼的理性行动理论是以“理性”这一概念为基础解释广义上具有目的性的行动,这一假设是指“对于行动者而言,不同的行动有不同的‘效益’,而行动者的行动原则可以表述为最大限度地获取效益”,行动者是依据这一原则在不同的行动或事物之间进行有目的的选择[6]。在调查中发现,信徒中大多数人都是家庭情况一般,家人曾经遭受过疾病、灾祸等挫折,许多人皈依宗教的动机大都是认为主能保佑自己和家人健康、万事平安、家庭和睦、生意兴隆;能使自己变得宽容、大度;使自己的生活有些乐趣等。他们对于宗教本身所宣扬的信条并不了解,只是信仰宗教能给他们带来种种好处。绝大部分的基督信徒抱着的是一种现实功利主义的态度,他们力求通过参与宗教活动,寻求精神的寄托和现实的解脱[7]。人是理性的动物,因而在做出选择时会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理性选择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农民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社会支持网络缺乏等特殊背景下的无奈之举。
2.3 基督教本身所具有的吸引力
马克思认为:“宗教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力量的形式。”宗教的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使人们把力所不能及的事物,以及人们得不到满足的那种心理,就会以超人间力量的形式赋予在宗教上[8]。农村基督教信仰热现象除了上述的社会因素与个人因素外,还有宗教自身的原因。
2.3.1 宗教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其许多学说切合人性和人伦道德规范[9] 在基督教及其伦理思想中,包含着许多救人救世、博爱助人、爱人如己、与人为善、奉献他人等普世博爱与至善思想[10]。这些思想符合人们对正义、诚信、友善等良好品质的心理需求,人们一方面希望在宗教的感化中提升自己的境界和修养,以便使上帝宽恕自己的罪行死后升入天堂,另一方面也期望在教会组织那种宽容、友善的氛围中找到在现实中所无法给予的心理安慰与精神寄托。
2.3.2 基督教教会组织对人们的吸引力宗教与迷信的不同就在于它有自身的严密组织和一套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并通过各种组织机构开展活动,举行种种仪式。基督教组织有多种形式,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信徒除了听神职人员讲授《圣经》,唱赞美诗,还要进行祷告,在各种仪式中,人们都严肃认真的对待,表现得非常虔诚。此外,对于一些遇到困难的基督徒,教会组织其他信徒为其募捐,还会集体为他祷告以帮助他渡过难关。
3 社会转型期下农村基督教信仰热的影响
宗教作为社会的子系统和人类信仰的社会建构,势必会关注社会,作用于社会,在社会中体现其意义,展示其影响[11]。基督教作为西方社会的“舶来品”,因为中国种种特殊环境和条件,在融入中国农村的同时,势必有其积极和消极的一面。因此,客观的分析和评价农村基督教信仰热的影响,了解它的正面和**作用对于采取相应的举措有重要意义。
3.1 积极影响
3.1.1 有利于农村社会的整合卓新平在《“全球化”的宗教与当代中国》一书中指出,宗教的社会整合功能主要表现在价值和行为两个层面的整合。在价值层面,宗教以其信仰、教义、精神及文化传统为其信众,及其占主流的社会提供“统一”的世界观、价值维度、信仰理念和道德标准;在行为层面表现为信徒把社会规范、道德标准神圣化来指导、监督自己的社会行为和实践行为[11]。农村基督徒在基督教教义的感化和影响下,会改变原有的信仰理念和待人处世的态度,他们所秉持的宽容、忍让、仁爱、友善的价值观有利于他们与家人、村民之间的友好相处;另一方面,基督徒通过约束自己的行为来遵守道德和法律规范,有利于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实现农村的整合,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3.1.2 农村基督教具有良好的心理调适作用在充满太多不确定因素的社会转型期,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竞争的加剧使人们心理感到焦虑和紧张,对他们进行心理压力的疏导与安慰就显得非常重要。许多宗教都能使其信徒以一种“平常”心态或“超然”心态面对自己现实生活中的生、老、病、死、贫、富、祸、福,有时亦会以其“信则灵”、“求则应”的方式给其信徒带来看似“功利性”、“实用性”的“解脱”[11]。此外,农民在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心理上的困惑时,通过祷告的方式向上帝诉求,祈求上帝的保佑,起到了一种宣泄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减轻农民的心理负担和压力,另一方面也使其增加了对生活的希望与勇气,从而有效地调适人们的心理,减少农民尤其是农村妇女的自杀现象。
3.1.3 提供社会服务的功能宗教的社会服务功能主要体现在宗教组织从社会和信徒中募捐钱财,来兴办一些公益福利事业,参与一些医疗、卫生、救助等活动,一方面可以帮助政府促进社会服务事业的发展,减轻政府的负担,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的增加周围非信教群众对基督教的认可,使其对基督教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促进宗教的良性发展,实现社会的繁荣稳定。
3.2 消极影响
3.2.1 宗教信仰易导致封建迷信和邪教的盛行如前文所述,信徒多为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他们的思想文化素质较低,对事物的辨别意识相对较差,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就容易向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发展,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再加上农民信教具有太多的功利性,因而一旦在信仰过程中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的,他们对基督教的信仰就会产生动摇,转而向其他宗教或是迷信活动寻求帮助。
3.2.2 不利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政治民主化进程当前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工作薄弱,不能有效及时的解决民众在生产生活中的难题是农民转向宗教信仰的一个重要原因。反过来,农村宗教信仰热现象会进一步减弱农村的基层政权工作,当多数农民都转向宗教这种非正式组织寻求帮助和心理支持,在宗教组织中得到归属感和安全感时,其在政治上的参与热情会大大降低,再加上现在村里的民主选举大都流于形式,许多领导干部早就内定好,使得村民对选举早就失去了信心,对于领导干部也失去了信任,其政治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会进一步削弱。
3.2.3 使人们安于现状,不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宗教的教义虽然有可取的一面,但各种宗教都有一定程度的消极避世功能。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是充满许多矛盾和冲突,如果只是一味的回避而不去积极面对和解决,反而会加剧矛盾。此外,许多信教群众在遇到疾病、挫折、失意等现实困难时,不去主动求医或分析自己遇到困难、失败的原因,而是向上帝祈祷,祈求上帝保佑,保佑自己的疾病快点消除,保佑自己渡过难关,把自己的命运寄托在上帝身上,从而丧失了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既不利于改善个人的状况,也不利于农村的进步与发展。
4 社会工作视角下的几点对策
社会工作专业作为起源于西方的“舶来品”,其价值观是西方社会文明的产物。基督教文化是西方文化的重要标志,是西方价值理念的集中表现,也成为社会价值观念的重要思想来源[10]。在西方社会,社会工作理念的产生与基督教博爱与奉献的价值观是与密不可分的。社会工作实务的开展也是源于基督教徒对于穷人的志愿服务和帮助。因而用社会工作的视角来提出建议可以有效的避免对当前农村基督教的片面认识,有利于引导基督教的良性发展。笔者认为有必要将社会工作引入农村,发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工作,以解决因社会保障不健全而导致的各种问题。
4.1 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农村社会工作要想解决农民的困境,首先应在农民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根据需要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为农村未受教育人群开展扫盲教育;为农民提供定期的科学知识讲座;为农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讲座和法律援助;为准备外出打工人员提供就业技能培训[12]。从而使农民能够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增加竞争力,减少利益的损害。此外通过开展个案社会工作帮助那些在家庭婚姻、子女教育、婆媳关系、邻里关系、生产生活中存在问题的信徒和农民,以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难题,为他们提供物质和心理上的支持,减轻心理压力和负担,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4.2 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
从社会文化建构的视角看,在现代化进程中许多中国农民遭受到前所未有的生计困扰不是农民的个人素质低,而是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平,农民无法应对市场风险,农村商业运作失败等因素造成的[13]。因此社会工作者作为政府与农民之间的桥梁,应承担联系人的角色,为农民联系、寻求各种资源。首先,对于满足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民,社会工作者应帮助其到相关部门申请最低保障金,一方面可以在资格审查时起到监督、证明的作用,也可以有效的防止那些生活富裕者冒领的现象,从而有效地维护农民的利益。其次,协助政府部门大力发展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把合作医疗的目的、内容与方法向农民宣传到位,鼓励和引导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再次,鼓励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各种商业保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4.3 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
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首先要化解农民对基层政权的不满和不信任,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向领导干部反映问题,让他们明白农民民主参与的重要性和损害民众利益的危害性,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其次要向领导干部反映农民的困难和要求,使其切实农民的利益出发,为人民服务,解决问题。运用社会行动模式为农民争取权利和资源,改变不合理的社会政策,推动农村社会变迁[14]。再次,农村社会工作者可以大力配合政府积极推进村民自治,运用社区工作的地区发展模式,发挥农民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推动村民参与集体事务的协商、决策,提高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更好的发挥自身的民主权利。
4.4 端正信徒对于基督教的认识,防止走极端社会工作者通过定期开展讲座向信教群众宣传基督教发展的历史、理念和价值观,让信教群众对基督教有一个理性的认识,防止他们因信教的功利性和迷信色彩使自己过度依赖宗教,最终损害自身利益。其次,还要让他们了解基督教与各种邪教的区别,防止他们被不法分子利用,危害社会稳定。
4.5 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在尊重农民信仰自由的基础上,社会工作者可以在村委会建立文化俱乐部,通过小组形式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还可以定期在村里放电影,让人们重温过去的美好回忆,拉近人们之间的距离,改善人际关系。
5 外国基督教信仰对中国基督教信仰的借鉴
基督教在西方已经有长达几百年的历史,在西方社会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非常重要而且坚定的信仰。虽然中国农村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文化底蕴方面与西方有很大的差异,但是西方国家基督教的信仰状况、组织方式等可以对中国的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工作者具有一定的启发与借鉴意义。
5.1 英国基督教信仰的普遍性对中国正确认识基督教的借鉴意义
英国虽然不是民众基督教信仰比例最高的国家,但是基督教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目前,英国基督教会主要可分为英格兰圣公会、罗马天主教会、苏格兰教会和自由教会。英国人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民众信教的比例也比较高。有统计显示,在圣公会两个大主教辖区内,58%的居民生下来便接受了圣公会的洗礼,另有19%的人是成年后加入圣公会的[15]。基督教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为信仰者提供行为规范的同时,也坚持了自由、平等、博爱等思想,追求社会公正与正义,反对权贵,保护弱者,用宗教精神净化社会、变革政治。福音运动更是促进了英国宗教的世俗化改革,为英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基督教是世界上信仰人数最多的宗教,在很多国家都有众多的信徒,包括中国。农村基督教信仰热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有其产生、发展的具体社会背景。一些人,尤其是一些基层的领导干部,看到农村这种大规模的宗教信仰状况就高度紧张起来,认为这是歪门邪教,不去究其原因,只是一味的批评、否定基督教,这种认识是过于片面的。社会工作者应该将宗教脱敏工作纳入工作范畴,引导基础政府和民众正确认识这一现象,积极发扬其积极作用,疏导其消极影响,实现农村基督教与基层政权的和谐相处,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
5.2 韩国基督教组织的政治参与对中国农村基督徒政治参与意识的启发
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政教分离,但宗教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仍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以韩国为例,20 世纪50 年代以来,韩国基督教组织通过直接、间接的政治参与,逐渐成为韩国政坛中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进入20 世纪80 年代后,韩国基督教组织的入世性进一步深化[16]。基督教的关于“平等”、“自由”的主张和对人权、民主和社会公正的要求还是影响到社会对政府的看法。虽然这种做法会影响到政府的权威,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公民的声音。
在当前农村存在基层领导干部贪污腐败、脱离人民群众的现象下,农村社会工作者也应该组织信徒积极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向上级反映生活中的问题和百姓的心声,而不是一味消极的把问题推给万能的“上帝”,只有这样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的政治民主化进程。
5.3 美国“以信仰为基础的组织”对中国基督教信仰的
指导意义美国是一个典型的宗教大国,其中基督教信仰人数最多,基督教在美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且宗教文化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宗教世俗化的发展,许多从事宗教性活动的宗教组织也开始向以提供慈善、公益活动等世俗性活动为主的组织转变。这些具有宗教信仰的人们结社成为民间组织,基于信仰表达他们的使命,并从事常态性活动,提供社会服务以响应社群(例如:弱势团体、特殊疾病团体、偏远地区居民、都市游民等等)的需求[16]。这种被称为“以信仰为基础的组织”在提供社会服务的同时,也越来越影响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在保护弱势群体、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促进社会工作的发展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中国农村的历史文化与社会经济状况的特殊性,再加上中国农村基督徒信教原因的功利性及许多基督徒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因此让他们自发形成提供社会服务的组织具有一定的艰巨性。但可以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农村的实际来引导农村基督教的发展。当前农村中许多基督徒由于其同质性特征在心理上相互信任,在生活中相互帮助,社会工作者可以把这些信徒组织起来,使他们彼此在提供心理支持、物质帮助的同时还可以向其他非信徒农民提供帮助,从而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引导农村基督徒在解决自身问题的同时,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6 结语
在中国社会迅速发展与变迁的过程中,各种社会问题应运而生,农村基督教信仰热这一外来文化在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碰撞与融合现象势必会引起人们的关注。作为农村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农村基督教的产生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对农村社会问题及现状的一种反映,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从外国传播到中国乃至农村的过程中,其本土化色彩已经越来越浓厚。对于这一现象应该客观、公正、科学、理性的来看待,在看到其消极影响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自身所带来的正功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引导农村基督教信仰热现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是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工作者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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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中国农学通报》,2013年8月26日。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