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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处理西藏问题的历史启示
发布时间: 2007/9/21日    【字体:
作者:曹志为
关键词:  国际观察  
 
 
 

曹志为

 
    作为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和伟大的战略家,毛泽东早在1949年初,在同来访的苏联特使米高扬会谈时就谈到了他对解决西藏问题的基本想法。他认为解决西藏问题并不难,只是不能太快,不能过于鲁莽,原因有二:一是交通困难,大军不便行动,给养供应麻烦较多;二是民族问题,尤其是受宗教控制的地区,解决它更需要时间,需要稳步前进,不应操之过急。(注:《毛泽东的足迹》,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345页。)在新中国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特别在整个20世纪50 年代,毛泽东亲自领导中央的对藏工作,从大政方针的确定,舆论宣传分寸的把握,以及迎来送往的具体细节,他都事必躬亲。直到1959年西藏叛乱得以平息,西藏局势基本稳定后,毛泽东才逐渐把西藏的一些事务交与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处理。他曾多次表示自己对西藏的事情非常慎重。毛泽东一生雄才大略,曾一次又一次大刀阔斧地推进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唯独在解放西藏、改革西藏、建设西藏问题上慎之又慎,体现得特别温和、特别宽容、特别能够忍耐和等待。许多事情宁可慢慢地做甚至不做,也不勉强地做、急匆匆地做。只要不是原则问题,都可商量,都可作出让步和妥协。
 
    毛泽东在处理西藏问题上所表现出的这种特别审慎的态度,是由西藏特殊的历史背景、地理环境和人文因素决定的。(1 )地理位置独特而重要。西藏面积120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与缅甸、印度等国接壤,国境线近4000公里,缺氧、多雪、干燥、寒冷的自然条件影响着藏族的生活和生产方式,由于交通运输的不便,西藏与外界的联系较难较少,基本上长期处于封闭状态。(2)自元朝起,西藏正式纳入中国版图,但藏汉之间隔阂较深。进入近代,西藏在遭受帝国主义侵略的同时,也深受其影响,西方势力把西藏当作文化上的香格里拉和政治上的敏感区域,印度由于与西藏特殊的文化联系和自身的利益,希望把西藏作为中印之间的缓冲地带。由于长期受西方势力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前夕,西藏上层集团在英美等国的支持下,从事西藏独立的活动十分嚣张,妄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3)西藏经济发展严重滞后,社会制度十分落后。其实行的封建农奴制的基本特点是僧侣和贵族联合专政、政教合一。而且这种封建农奴制始终停留在农奴制的初级阶段,保留较多的奴隶制残余。(4)西藏基本上是一个单一民族区,藏族是一个全民信教的民族,佛教自公元7世纪传入西藏,已有1300 多年的历史,占西藏境内90%以上的藏族人生活在藏传佛教的特殊文化环境中,形成独特的生活习惯和人文心态。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胶合在一起,使得西藏上层贵族和下层民众的心态十分复杂,西藏的社会关系也因之而十分复杂。(5)解放前,西藏没有任何党的地下组织和其他革命组织,党在西藏缺乏基础和影响,藏族人民觉醒还需要时日,共产党要取得藏族各阶层信任的难度很大。(6)西藏内部不团结, 十三世达赖和九世班禅失和,以至九世班禅长年客居青海塔尔寺,中共对双方的态度成为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
 
    毛泽东对西藏的历史和现实十分明了,他从西藏的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特殊的方针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既原则又灵活的措施,是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成功范例。也正是因为毛泽东在西藏问题上作出的非同寻常的努力和付出的大量心血,因而赢得了西藏人民的衷心爱戴。
 
    沧桑变迁,近半个世纪过去了,西藏有了巨大的进步。今日西藏与昔日西藏的情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但认真学习和研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人在处理西藏问题上的一系列做法,对于我们做好今天和今后西藏的工作,仍将有很大的启示和借鉴。

    启示之一:一切从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出发,实事求是作出对西藏的一系列决策,并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随时加以修正。
 
    毛泽东在处理西藏问题时,自始至终都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从“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从西南为主入藏、和平解放西藏、西藏现有社会制度不予变更、进军西藏不吃地方、慎重稳进、搞好上层统战、六年不改、边平叛边改革、对农奴主及其代理人实行赎买政策、稳定发展个体所有制和个体经济等一系列重大决策中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1949年10~11月间,毛泽东曾认为西北结束战争较西南为早、由青海到西藏的道路平坦好走,就设想了以西北为主、以西南为辅的进军西藏线路。当西北局第一书记彭德怀告知由青海、新疆入西藏路线及气候状况等方面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因而建议由西南为主入藏时,毛泽东马上从莫斯科致电中央,决定以西南局为主,担负进军和经营西藏的任务。
 
    和平解放西藏的重大决策的形成,是从实际出发,反复权衡利弊的结果。因为和平解放有利于消除长期历史形成的民族隔阂,增进民族团结;有利于西藏社会的安定和繁荣发展;有利于揭露帝国主义的阴谋,符合藏民族及爱国的民族宗教人士的愿望。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决定后,西南局和西北局,采取藏语广播、派进步人士入藏劝说,以及通过驻印使馆与西藏地方官员接触的方式,进行政治工作,希望西藏地方政府尽快坐到谈判桌上来。但当这一切努力都毫无成效时,党中央和毛泽东及时决定发动昌都战役。昌都战役的政治意义是以打促谈,“如我军能于十月占领昌都,有可能促使西藏代表团来京谈判,求得和平解决(当然也有别种可能)。” (注:《关于今年占领昌都问题给西南局的电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475页。)事态的发展正如毛泽东所预料,昌都战役的胜利,促使西藏上层集团分化,爱国进步力量增长,十四世达赖亲政,和平解放西藏的障碍被扫除。在中央人民政府政策的感召下,经过双方的协商和努力,1951年5月23日,《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签订,西藏和平解放。
 
    这种实事求是的精神还体现在改革问题上的不断让步和耐心等待。为了稳定西藏,中央当时有意推迟川、甘、青、滇四省藏区的民主改革运动。但形势的发展出乎毛泽东和中央的预想,四省藏区的民主改革运动迅猛发展。这给西藏以很大的冲击,在藏工作的许多干部产生了急于改革落后的农奴制度的急躁情绪,引起了西藏贵族上层人士的不安。针对这一情况,1956年9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西藏民主改革问题的指示》,明确指出:从“西藏当前的工作基础、干部条件、上层态度以及昌都地区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来看,西藏实行改革的条件还没有成熟”。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中进而明确宣布西藏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内不进行民主改革:“西藏由于条件还不成熟,还没有进行民主改革。按照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十七条协议,社会制度的改革必须实行。但是何时实行,要待西藏大多数群众和领袖人物认为可以实行的时候才能作出决定,不能性急。现在已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内不进行改革,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内是否进行改革,到那时看情况才能决定”。中央和毛泽东的这种决定,其指导思想是让达赖及其上层集团有一个充分考虑的时间,同时也便于党组织对西藏上层在政治上、生活上逐步做好安排,以利于条件成熟时,和平地稳妥地实行改革,最终为西藏社会的发展进步开辟广阔的道路。因为西藏的社会改革必须由西藏广大人民群众和同人民群众有联系的公众领袖自己去进行,因而在西藏民族、宗教上层人士还没有这种觉悟时,耐心等待和让步是必要的。这是根据西藏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一种积极让步。
 
     1957年5月14日,中央在对西藏工委《关于今后西藏工作的决定》的批语中明确了“六年不改”的政策:“从今年起至少六年以内,甚至在更长时间以内,在西藏不进行民主改革。六年过后是否进行改革,到那时候依据实际情况再作决定。”(注:《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西藏工委书记张国华宣布了中央的政策,并就在西藏工作的失误作了检查,认为对西藏全区客观情况分析研究不够,过早地着手民主改革的准备工作;在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工作中协商不够,没有充分发挥藏族干部的积极性,使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此后,西藏工委又着手进行紧缩机构、精简人员,将大批汉族干部调回内地。但是西藏的一些上层人士并没有因为中央的让步和等待而醒悟,反而错误地估计形势,把中央“六年不改”的政策视为软弱可欺,是有机可乘,仍然坚持反对任何改革的顽固立场,并妄想通过武装叛乱实现分裂祖国、保持旧制度的梦想。1959年3月,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在拉萨悍然发动全面武装叛乱。
 
    叛乱爆发后,既定的“六年不改”的方针不可能继续执行,民主改革势不可挡。这时毛泽东却显得十分冷静,他觉得自己对西藏的许多问题还是了解不够,为了更加准确地掌握西藏的情况,以指导西藏的民主改革,1959年4月,他给当时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副主任汪锋写信表述了自己想了解一下整个藏族现在的情况的愿望。信中他提出了包括人口、土地、社会制度、宗教等方面的13个问题。
 
    关于人口、土地方面的:(1)金沙江以西,构成西藏本部昌都、 前藏、后藏(包括阿里)人口据说有120万人,是不是?(2)面积有多少平方公里?(3)云南、四川、甘肃、青海四省各有藏人多少,共有藏人多少?有人说,四省共有二百多万至三百多万,对否?(4 )这四个省藏人住地共有面积多少平方公里?
 
    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1)农奴制度的内容,农奴与农奴主(贵族)的关系,产品双方各得多少?有人说二八开,有人说形式上全部归贵族,实际上农奴则瞒产私分度日,对不对?(2 )贵族对农奴的政治关系,贵族是否有杀人权?是否私立审判,使用私刑?(3 )西藏地方各级政府及藏军每年的经费从何而来?从农奴,还是从贵族来的?(4)叛乱者占总人口的百分比,有无百分之五?或者还要多些?或者少些,只有百分之一、二、三,何者为是?(5)整个剥削阶级中,左、中、右分子的百分比各有多少?左派有无三分之一,或者还要少些?中间派有多少?
 
    有关宗教方面的:(1)共有多少喇嘛,有人说八万,对否?(2)喇嘛庙对所属农奴的剥削压迫情形。(3 )喇嘛庙内部的剥削压迫情形,有人说对反抗的喇嘛剥皮、抽筋,有无其事?(4)青海、甘肃、四川喇嘛庙诉苦运动所表现的情况如何?有人说搜出人皮不少,是否属实?
 
    在深入了解西藏实际情况的前提下,中央和毛泽东及时制定了边平叛边改革、和平赎买的政策。1959年4月,毛泽东在第16 次最高国务会议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对于“那些站在进步方面主张改革的革命的贵族,以及还不那么革命、站在中间动摇、但不站在反革命方面的中间派”,“可以用我们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办法,即实行赎买政策,使他们不吃亏。比如我们中央人民政府把他们的生活包下来”。同年5月,他在同班禅、阿沛、计晋美的谈话中又重申:“对左派和中间派,要采取赎买的政策,保证改革以后生活水平不降低。”并指出“只有采取这样的政策,才对全国人民有利。”据此,中央在西藏民主改革中,采取赎买政策,安抚没有参叛的贵族和上层人士,并从西藏农奴制的实际出发,采取自下而上地充分发动群众与自上而下地同上层人士充分协商的办法进行土改,达到消灭封建农奴制、建立新制度的目的。西藏也就成为全国唯一的在土改中淡化阶级成分、不划富农的省区。中央和毛泽东所制定的这一方针政策,争取和团结了大部分上层朋友和未叛农奴主,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但也有些干部急于求成,忽视西藏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急于照搬内地的经验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试办一些农业合作社,又引起了西藏上层人士的恐慌和下层群众的不满。发现这一偏向后,毛泽东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1961年1月23 日,他在同班禅的谈话中指出:西藏社会制度,经过改革,从封建农奴制度变成了农牧民个体所有制,要安定一个时期。现在只搞互助组,不搞合作社,发展生产,使农牧民安定下来,生活得到改善。(注:《当代中国的西藏》,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版,第299页。)西藏发展的事实证明,毛泽东这些从西藏实际出发制定的政策,符合西藏的实际情况,符合西藏广大僧俗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西藏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1961~1965年,被称为西藏的第一个黄金时期。
 
    相反,在“文革”期间,由于不顾西藏的实际,强行制定了一些错误的政策,给西藏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比如以“左”的面目出现,搞了一些冤假错案,伤害和牵连了许多干部和群众;在人民公社化和学大寨运动中,不顾西藏实际要求过高过急,平均主义、一大二公、割尾巴、单一搞粮食生产等一套做法,严重损害了西藏农牧结合的经济结构,影响了群众生活,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民族自治在许多方面流于形式;许多寺庙被拆,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严重的干扰。仅不顾西藏的实际不尊重人民宗教信仰习惯而破坏寺庙一项,就为藏族人民所深恶痛绝,在藏族人民心中留下的阴影至今难以消除。所有这些与党的实事求是精神背道而驰的做法,不仅严重地阻碍了西藏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严重地伤害了藏族人民的感情,影响了民族关系。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事实,进一步说明了毛泽东倡导的从西藏实际出发制定西藏发展方针政策的重要性。

    启示之二:“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问题这两件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
  1951年5月23日,即《十七条协议》签订的当天,毛泽东在丰泽园召见当时的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和西藏工委书记张国华,听取有关汇报。在谈话中,毛泽东高度评价了《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是“办了一件大事,这是一个胜利”。但同时又指出“这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要实现协议,要靠我们的努力。”他还特别叮嘱即将赴西藏的张国华:“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问题这两件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注:《当代中国的西藏》,第187页。)这就是著名的“慎重稳进”方针,它对西藏和平解放后共产党的对藏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这一方针要求进藏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在处理西藏的一切事务时,时刻不忘民族和宗教这两大问题,考虑到方方面面大大小小的因素,不急躁,不草率,不强求,不急于求成,不盲目从事,不简单划一,步骤要稳妥,方法要对头,一切要根据西藏当时当地的实际,协调好了后再逐步付诸实施,必要时还应作出一定的妥协和让步。为了让在藏工作的同志高度重视这一方针,1952年4月1日,毛泽东重申:“我们在西藏的基础在目前和今后一年至两年内还是不巩固的。因此我们在政治上必须采取极端谨慎的态度,稳步前进”。(注:《在中央关于西藏工作问题的复电稿上加写的一段话》,《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370页。)
 
    为了保证西藏工作慎重稳进,在处理西藏事务中尽量少出差错,毛泽东特别强调请示汇报制度。1952年4月8日,毛泽东以中央的名义给中共中央西南局和西藏工委起草了一个指示,明确指出:“嗣后关于我方和藏方发生的政治、军事、外交、贸易、宗教、文化等交涉、商谈和处理事件,均集中由中央解决,西藏工委直接向中央作报告,同时告知西南局。西南局对这些问题的意见向中央提出。……西藏工委凡关与藏方发生交涉事件及对印度尼泊尔等国的外交事件,均应每事报告请示,方能办理。最近在拉萨创办小学一事没有报告和请示,是不对的。此外似乎还有一些事也未事先报告和请示。此点务请工委严格注意。必须认识藏族问题的极端严重性,必须应付恰当,不能和处理寻常关系一例看待。”(注:《中央关于同西藏方面商谈处理重要问题均由中央解决的指示》,《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 册,第388页。)兴办教育,从一般意义上讲是一件为当地群众着想的大好事,但由于西藏特殊的宗教文化背景,西藏的一些上层人士容易产生一些误解,将其看成是汉族加强自身的影响而削弱当地庙院宗教教育的一种手段。当然,也不排除有少数别有用心者借以蛊惑人心。为了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同年5 月19日,毛泽东在中央给西藏工委的电报稿上又特意加写了一段话:“再一次指出,你们和西藏人相关的各项工作,每项均须事前报告中央,经过批准,然后执行。此点工委应向所属各机构发一严格的通知,责令遵行,不得忽视。”(注:《处理同藏族有关的工作均须事前报告中央》,《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第 450页。)这年11月,西藏工委在只报经西南局同意而未报经中央同意的情况下成立了西藏农牧部,毛泽东得知后当即给予了批评,并给当时的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和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作了批示:“根据中央过去规定,我党委和军队一切与西藏人民和西藏政府有关的重要问题,都须报请中央处理,不归西南局处理;西藏工委和军区有些事并未遵守这一条规定。请引据规定原文给以再次指示。”(注:《对西藏工委关于成立农牧部未报中央的检讨的批语》,《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第675页。)历史的发展证明,正是这种特别严格的请示汇报制度,保证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党在处理西藏事务上正确的方向。曾担任过西藏区委书记的阴法唐在回顾和总结西藏工作时说: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使我们在极其复杂艰难的环境中得以少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保证了西藏工作能够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而那些不谨慎、没有认真按照指示和规定做的,都碰了钉子,造成了损失。”(注:《毛泽东解决民族问题的伟大贡献》,民族出版社1993年版,第75~76页。)
 
     这种慎重稳进的方针还体现在执行协议具体条文的耐心等待上。比如《十七条协议》规定,藏军必须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规定人民解放军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但由于西藏贵族上层人士和僧俗群众对此不理解,甚至害怕,以及解放军给养困难等原因,而被搁置执行。1952年4月6日,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中说:“目前不要改编藏军,也不要在形式上成立军分区,也不要成立军政委员会。暂时一切仍旧,拖下去,以待一年或两年后我军确能生产自给并获得群众拥护的时候,再谈这些问题。”同年10月,毛泽东在接见西藏致敬团和参观团时,又谈到这个问题:“成立军政委员会和改编藏军是协议上规定了的,因为你们害怕,我通知在西藏工作的同志,要他们慢点执行。协议是要执行的,但你们害怕,只好慢点执行,今年害怕,就待明年执行,如果明年还害怕,就等后年执行。”(注:《人民日报》,1952年11月22日。)在处理西藏问题时毛泽东表现出与处理其他事务不同的态度,他常说,“拖下去”、 “慢慢来”、“看情况才决定”,正是慎重稳进方针的体现。他还告诫大家,快慢之间的辩证关系,认为欲速则不达,而不急躁,慢慢地来,大家想通了再去实施,看似慢了,而实际上则是快了。
 
    慎重稳进的方针还体现在在经营西藏事务上不急不躁。由于西藏社会经济的落后,西藏的部分上层爱国人士和进藏的汉族工作人员包括部分党培养起来的藏族干部,都普遍有一种改变落后面貌的迫切心情。 1955年2月23日,毛泽东在与达赖和班禅一起过藏历木羊年新年时,提醒他们要处理好快与慢的关系,防止由于急躁把好事变成坏事。他说“我有信心,在你们两人的领导下,西藏的事情一定会做好,但不要急,慢慢地来,做事情要取得大多数的同意。固然在三、五年之后,做好事还会有人反对,但反对者不是老百姓,而是贵族、官员、头人和寺院的堪布等。你们应该像老师一样地去教他们,要耐心地团结他们”。“你们根本不前进,我是不赞成的,我们欢迎你们进步。但你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大家团结一致的搞工作,不能因为在内地看到了一些建设发展情况而着急。过去有些共产党员去苏联参观回来后,看了苏联的先进情况,也有些急,想一下子办很多好事,但条件不成熟,好事变了坏事。”对汉族进藏人员中的急躁情绪,毛泽东就加以直截了当的批评,并对因急躁引起的错误想法和做法进行及时改进。
 
    由于毛泽东在进藏干部和解放军入藏之初,对于西藏工作及时提出了慎重稳进的方针,并强调在处理各项具体工作中都必须坚持请示汇报制度,这从指导思想和组织制度上保证了西藏的革命和建设事业沿着良性的轨道发展。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不急不躁,才能使西藏的各项工作不断前进。

   启示之三:民族地区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当地经济,共产党必须扎扎实实地为藏族人民办实事、办善事。
  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社会制度、生活习惯、文化心理等各方面的差异,从根本上讲,是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差距。帮助西藏发展经济,解决西藏人民的实际困难,改善西藏人民的生活,促进西藏的繁荣,是毛泽东从整个国家利益出发,解决西藏问题的深层次考虑。
 
    毛泽东曾指出,“让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注:《新华月报》,1954年7月号。)他十分重视考虑西藏人民和贵族人士的物质利益,十分考虑当地经济的长远发展。早在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毛泽东就要求解放军“一面进军”、“一面修路”, “一面进军,一面生产建设”,“进军西藏,不吃地方”,在毛泽东的这一思想指导下,建国初期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进藏部队加速修通了川藏、青藏两条公路,保证了物资的供应。同时,进藏部队在拉萨河畔开荒种田,生产自给,为西藏以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毛泽东以西藏的经济状况和中央政府与西藏的经济关系作为制定西藏政策的重大依据。他认为物质利益是决定处理问题的一个基础,西藏的改革必须建立在物质利益有所改变的前提之下。1952年4月1日,在中央关于西藏工作问题的复电稿上,毛泽东加写的一段话,强调在“我们对西藏人民的物质福利一时尚难有所改进” 的情况下,政治上必须采取极端谨慎的态度,稳步前进,“以待公路修通、生产自给并对藏民物质利益有所改善之后,方能谈得上某些较大的改革。”(注:《在中央关于西藏工作问题的复电稿上加写的一段话》,《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第370页。)同年4月6日,毛泽东在他起草的《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中比较了新疆和西藏的情况后进而指出,在西藏这样“一个完全不同的民族区域”,我们做西藏工作,惟靠两条基本的政策,争取群众,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第一条是精打细算,生产自给,这是最基本的环节,以这一条最基本的政策为基础,才能达到不流血地在多年内逐步地改革西藏经济政治的目的。第二条可做和必须做的是同印度和内地打通贸易关系,使西藏出入口趋于平衡,不因我军入藏,而使藏民生活水平有所下降,并争取使他们生活上有所改善。否则,我们就失去存在的物质基础,我们的政策将软弱无力、无法实现。“我们目前不仅没有全部实行协定的物质基础,也没有全部实行协定的群众基础,也没有全部实行协定的上层建筑,勉强实行,害多利少。”这一年,在反动上层贵族的怂恿策划下,拉萨发生示威游行活动,毛泽东清醒地告诫干部:由于我们缺乏物质基础这一点一时还不能变化,所以目前形式上采取攻势,实际上要准备让步。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该做什么呢?毛泽东明确指出:“各种残民害理的坏事让他们去做,我们则只做生产、贸易、修路、医药、统战(团结多数,耐心教育)等好事,以争取群众”。(注:《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第386页。)
 
    新中国建国初,达赖作为西藏的政教领袖,自然也看到了西藏在物质方面的落后现状。他曾多次向毛泽东、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要求改革西藏社会,发展工商业,提高西藏的物质生活水平。毛泽东十分重视达赖的这一正当要求。1952年7月,毛泽东在给达赖的信中表态:“西藏地方政府和僧俗人民都希望建设西藏的工商业,发展西藏经济,是很好的。中央人民政府一定会帮助你们,使西藏的经济逐步繁荣,人民的生活逐渐改善。”(注:《对达赖喇嘛来信的批语和复信》,《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第492页。)同年10月8日,他又诚恳地对西藏致敬团代表说:“西藏地方大、人口少,人口需要发展,还有经济和文化也需要发展。……共产党实行民族平等,不要压迫、剥削你们,而是要帮助你们,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文化。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就是要执行帮助你们的政策。……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注:《人民日报》,1952年11月22日。)正是有了这种指导思想,早在进军西藏时,毛泽东就指示:“一面进军,一面生产、建设”,“进军西藏,不吃地方”。也正是本着从西藏实际出发,发展藏族经济,让藏族人民休养生息这一精神,1958年全国搞人民公社化运动,惟有西藏没有搞。1961年 4月21日,中央又明确宣布:“今后西藏工作必须采取稳定发展的方针,从今年算起,五年以内不搞社会主义改造,不搞合作社(连试点也不搞)。更不搞人民公社,集中力量把民主革命搞彻底,让劳动人民的个体所有制稳定下来,让农(牧)民的经济得到发展,让翻了身的农奴群众确实尝到民主改革给他们带来的好处。”(注:《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89页。)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这种“造福西藏人民”的思想指导下,进藏人民解放军为当地藏族群众修路、盖房子、修水渠、背水打柴、帮助藏族人民春播秋收,无私地为藏族人民办了数不清的实事和好事。群众反映:“只有毛主席才这样关心我们,只有解放军才这样帮助我们。”
 
    毛泽东时代,我们党和政府在西藏投入大量资金修路,并给予许多物质上的无私帮助和支持,正是毛泽东和党中央坚持帮助藏族人民发展经济,全心全意地为藏族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使西藏人民在得到切身的利益的同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1959年西藏发生叛乱时,藏族群众看了8年,比了8年,毅然决定跟毛泽东、跟共产党走。出乎国际舆论的意料,由于藏族人民的大力支持,平叛工作迅速顺利地进行。平叛工作的胜利,正是党在西藏八年的工作潜移默化的结果。

    启示之四:真正平等地处理民族之间关系,真心实意地尊重少数民族的传统和习惯,并坚定地维护和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国内各民族之间平等,共同繁荣,是民族问题的根本方针。平等问题是民族关系中最敏感最深层的关系。毛泽东十分注意这一点,1952年10月8日,他在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时明确指出:“共产党实行民族平等”。1955年10月23日,他在与西藏地区参观团和西藏青年参观团的负责人谈话时又重申:“我们跟你们是平等的,不管贵族、妇女,完全是平等的。”毛泽东关于民族平等的思想,在西藏的实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要充分尊重各民族的特点和优点。因为每个民族的特点和优点是该民族立足的根本。1955年3月,毛泽东在同达赖的谈话中说:“我们要向先进的国家和民族学习,学习对本民族有用的东西,但不是所有的方面都要学别的民族,而要保持本民族的特点……每个民族能在世界上在很长的时间内保持下来,是有理由的,就是因为有其长处和特点。”他以演戏为例,说明保持民族特点和优点的重要性。比如我们中国的文工团到外国去演戏,演我国的戏剧、歌舞,大受别国人民的欢迎,如果我们全学外国的戏剧在外国演出,人家是不会欢迎的,他认为藏民族在一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和优点,应该保持这些好的东西,并在新的时代加以发扬。
 
     二是要尊重每个民族的传统和习惯。毛泽东认为,宗教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它的消灭要从自然解放和社会解放等多方面考虑,用强迫的办法禁止宗教活动,反而会助长宗教徒的宗教狂热,引起严重的社会后果,同时宗教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对待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对待精神世界的问题,不能用简单的办法,“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2页。)西藏是一个全区信教的民族,要特别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1955年10月,毛泽东在同藏族人士谈话中明确表示:“你们不要怕。汉人里边也有信教的,土改以后他们信,社会主义以后还会有人信。对宗教信仰,政府是不干涉的,也不能随便取消的”,“西藏的宗教和在国内其他地方的宗教一样,是已经受到尊重和保护,并且还将继续受到尊重和保护。只要人民还相信宗教,宗教就不应当也不可能人为地加以取消和破坏。”1959年西藏发生叛乱后,毛泽东仍然坚持他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观点。他在最高国务会议第16次会议上说:“你们的佛教,就是喇嘛教,我是不信的,我赞成你们信。”毛泽东对藏人宗教信仰的尊重,具体化为西藏工委和入藏人民解放军的一系列做法上。比如入藏之初,他要求入藏解放军严格尊重当地群众的宗教信仰,并指示张国华对寺庙和僧俗群众进行布施,拨款修整寺庙等。
 
    三是坚决维护和落实关于民族自治政策。1955年10月,在接见西藏代表时,毛泽东说:“宪法规定有自治权,各民族的事情自己管,就像新疆维吾尔人的事情自己管一样。汉人只能帮忙,不能代替他们管理。你们有人去过内蒙古,那个地方的事情是蒙古人管的。达赖、班禅也到过延边,那里的事情是朝鲜人管的。我国有几十种少数民族,各民族的事情都归自己管理”,“西藏的事情归你们管,你们藏人看怎么办就怎么办,你们不赞成的就不办。”1955年,达赖参加一届全国人大后,要回西藏,临行前,毛泽东又一次重申:“在西藏工作的汉族干部是去帮忙的,不是代替的。实行区域自治是真正的自治,主要是依靠西藏自己的干部。但为了取得汉民族的帮助,我们可以在自治区内派少数的汉族干部去全心全意的帮忙。”毛泽东认为各民族要真正实现自治,就必须培养本民族的干部,这是实行民族自治的关键。因此他又语重心长地对达赖说,汉人干部是要慢慢减少的,西藏应培养自己的藏族干部,真正做到让藏族人自己管理自己。1956年12月,他又对在京的西藏人士说,自治地方要建设,不仅需要自己的干部,还需要有自己的科学家。为了尽快地培养民族干部,中央给予西藏大力的支持,通过在陕西咸阳创办西藏公学,在西藏本区发展现代教育,选拔优秀的西藏青年到内地进修学习等方式,为西藏培养了大量的本民族干部。

    启示之五:把党的统一战线法宝运用于西藏的实践,以做上层统战工作为主,从而达到了西藏内部的团结和汉藏之间的团结目的,保证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西藏的实行,维护了祖国统一。
 
     对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如何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毛泽东一生考虑的一个重大问题。新中国的成立虽然在政治上实行了各民族的平等,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实际存在的差距,民族之间要实现真正的平等还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新中国建国初期,由于历史上形成的隔阂,藏汉之间不团结;由于外国势力的挑拨,西藏内部也不团结,达赖和班禅之间矛盾重重。有鉴于此,毛泽东在做西藏的统战工作中有几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民族团结必须坚持原则。“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胜利的基本保证。”(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57页。)在西藏问题上,最大的原则就是明确: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西藏事务是中国的内政,任何外国势力无权干涉中国内政,西藏地方政府和领导人在处理一切事务时,必须坚持祖国统一的原则。新中国建国初期,西方势力宣扬西藏独立,藏族内部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希望西藏独立,印度则希望西藏能成为印中之间的缓冲地带。针对这一情况,毛泽东严正指出,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西藏为中国的内政问题,任何外国无权过问”(注:《在章汉夫同印度驻华大使关于西藏问题的谈话记录上的批语》,《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第587页。)。当西藏反动势力进行叛乱而妄图把西藏从中国独立出去时,毛泽东制定了坚决的平叛措施。他说 “只要西藏反动派敢于发动全面叛乱,那里的劳动人民就可以早日获得解放,毫无疑义。”(注:《转发青海省委关于镇压叛乱问题的报告的批语》,《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86页。)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又表现出很大的灵活性。他告诫人们,遇事要尽力向藏人解释、说明,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否则,有些工作宁可暂时不做。在改编藏军、西藏民主改革等问题上,毛泽东的这一思想都得到了比较充分的体现。
 
    二是商量办事。1953年10月,在和西藏国庆观礼团、参观团的谈话中,毛泽东说:“团结起来按照各民族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工作。有些地方可以做得快一点,有些地方可以做得慢一点,不论做快做慢,都要事先商量好了再做,没有商量好就不勉强做。商量好了,大多数人赞成了,就慢慢地去做。做好事也要商量着去做。商量办事,这是共产党和国民党不同的地方。”(注:《人民日报》,1954年6月29日。)他还说,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的发展,主要靠西藏的领袖和人民自己商量去做,中央在西藏的角色只是帮助。1954年12月11日,在同缅甸总理吴努的谈话中,毛泽东还特地将商量办事作为中央政府处理西藏问题的成功经验之一加以介绍:“我们对西藏的办法,可以供你们参考。我们准备在很长的时期内同西藏地方政府谈,同他们商量。关于西藏的社会改革,我们不是坚持现在一定要做,如果同他们商量了以后,他们说可以,我们就做一点,他们说不可以,我们就暂时不做。”(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一个长期的方针》,《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188页。)他在与西藏方面谈话时,总说,改革怎么搞,寺庙怎么改革,要靠你们拿主意,我们也没有办法。他要求在西藏工作的干部遇事要多与藏人商量,对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也应坦诚相告,与藏人一起克服困难、改正错误。
 
    三是必须处理好达赖与班禅的关系,促进藏族的内部团结。搞好汉藏民族之间的团结和搞好藏族内部的团结是毛泽东处理西藏问题的基本原则,共产党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完全不同于历史上的统治者和帝国主义者的做法。十世班禅长期客居青海,有家难回,他对新中国的政策一开始就表现出积极的认可,并在西藏问题上加以积极的配合。十四世达赖由于周围的不良影响,对中央政府的政策并不那么主动配合。但达赖在西藏的势力和在僧俗群众中的影响要比班禅大得多。当时达赖和班禅方面都有一些顾虑,担心中央政府抬高对方以打压自身。从西藏的这一实际出发,中央和毛泽东确定了以争取、团结达赖集团为主,同时坚定地团结班禅集团的反帝爱国上层统一战线。尤其强调对于以争取达赖集团为首要任务的方针不可动摇,从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猜疑和造成不良影响。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要特别谨慎对待,甚至从达赖和班禅行走的线路和交通工具的选择上,毛泽东都亲自加以筹划。一方面中央在协议中规定恢复班禅固有的地位和职权,但在班禅入藏问题上,做通达赖的思想,让他在拉萨迎接班禅回藏。1954年,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和班禅堪布会议厅之间经过友好协商,达成《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之间关于历史和悬案问题的谈判达成的协议》,双方联袂进京参加一届全国人大会议,毛泽东又亲自出面做双方的团结工作,使双方达到了新团结。西藏自治区筹备会成立之前,通过中央细致的工作,班禅主动提出让达赖担任筹委会主席,自己担任副主席。经过毛泽东的不懈努力,达赖和班禅都感到中央在双方关系上完全从国家和藏民族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没有任何私心。
 
     四是以争取和团结上层人士为主,通过团结上层接近和影响下层。西藏上层人士,特别是上层中主要人物,有剥削压迫群众的一面,还有代表群众、维护藏族利益的一面,达赖和班禅的宗教和政治领袖双重身份,使他们在僧俗群众中有极大的影响。搞好与他们的团结,是党在西藏做统战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中央一开始就确定了以开展上层反帝爱国统一战线为主的指导方针。1951年,《十七条协议》签订后,中央任命张经武为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张经武离京前,毛泽东在丰泽园接见了他,嘱咐他到西藏后要注意工作方法,统战上层,爱国一家。 1952年4月,毛泽东在关于西藏工作的方针的指示中指出:“我们要用一切努力和适当办法,争取达赖及其上层集团的大多数,孤立少数坏分子,达到不流血地在多年内逐步改革西藏政治经济的目的。”(注:《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第384页。)新中国建国初,达赖和班禅都还是未成年人,但毛泽东每次接见他们或信件礼物的往来,都显得十分谨慎、平和、亲切和尊重。他给班禅和达赖写过许多次信,语气亲切感人,充满了一个伟大的革命家对国家和民族的关爱,也充满了人情味。他曾写信给达赖说:“我总是担心,汉人在那里和你们合作得不好,得不到藏人的信任。请你负起责来,对于犯了错误的汉人,给他们以严格的教育,把他们当作你自己的干部看待。”(注:《给达赖喇嘛的信》,《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73页。)他还希望年轻的达赖和班禅能与时代共进,为了西藏的进步和发展,坚持改革向前。他还多次以释加牟尼为例对他们进行启迪:“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是代表当时的印度受压迫的人讲话,他当时主张普渡众生,他为了免除众生的痛苦,他不当王子,就创立了佛教,为众生免除痛苦。因此,你们信佛教的人和我们共产党人合作,在为众生(即人民群众)解除压迫的痛苦这一点上是共同的。”毛泽东与达赖和班禅之间有多次书信往来和当面交谈,对他们的进步予以表扬,对他们思想上的迷惑及时加以点拨启发,指明方向。他曾对班禅说:“每个民族都应当有他的民族领袖,西藏有达赖和班禅这样的领袖,是很好的。”他还要求国内各民族都要尊重藏族的领袖,并身体力行。1955年3月8日下午3点,达赖在参加完全国人大正准备返回西藏,毛泽东亲自来到达赖下榻的御河桥来看望他。一见面,毛泽东亲切地对达赖说:“你就要走了,今天我来看看你。你们走的事情都办好了吗?还有什么需要我帮你解决的问题吗?”两人无拘无束地交谈了一个多小时。达赖对毛泽东的亲临关怀激动不已,他说:“主席突然到这里来,我像是在做梦。经过和主席的几次见面谈话,使我的内心起了极大的变化,我回去之后,一定把这些指示变成实际行动,有什么事一定向主席直接报告,同时也请主席给我各样的指示。回去后有张国华等人在那里工作,我一定打开以往应付的局面,真诚的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工作。”3月10日,毛泽东又去看望了班禅。就是在西藏发生叛乱期间,毛泽东还设身处地地为达赖的处境考虑,实事求是地指出达赖也有他的难处,认为达赖受周围一些人的不良影响,常常处于矛盾之中,西藏三大寺也不一定都听他的。达赖出逃时,毛泽东下令不要阻截,网开一面。达赖到印度后,毛泽东亲自掌握宣传的分寸,给达赖留有余地,说达赖是被挟持走的,盼望达赖能以祖国和藏民族利益为重,早日返回西藏,并保留达赖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职务直到1964年。为了祖国和藏族的利益,毛泽东在对待和处理达赖问题上真正做到了仁至义尽。就连达赖1973年9月30 日在英国机场对《印度时报》记者的谈话中也坦率地表示:“我在自传里详论了毛泽东主席,我非常喜欢他和羡慕他。”
 
    为了直接对西藏地方官员、贵族、上层喇嘛等进行工作,毛泽东总是设法抽时间接见西藏来京的代表团、致敬团、参观团、观礼团等,同他们进行座谈,肝胆相照,循循善诱。为了做西藏上层贵族的工作,毛泽东曾邀宋庆龄、乌兰夫、李济深等一起与西藏贵族座谈,并以他们为例,做西藏贵族的思想工作,劝他们不要恐慌,共产党和中央政府保证他们改革后的生活比现在好,并形象地说坐在农奴制的火山上是不稳固的,每天都觉得地球要地震,并教导贵族们以释迦牟尼为榜样,积极地进行改革,可谓用心良苦。
 
    当今世界民族和宗教问题引发的冲突时有发生,许多人都在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却往往不得其解。在这种情形下,更显示出毛泽东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上,特别在西藏问题上的一系列创造性做法的可贵。认真地总结新中国建国以来我们党在处理西藏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知其善并知何以善,知其错并知何以错,对于中华民族的统一和建设繁荣昌盛的新西藏将是十分重要的。
 
 
【作者简介】曹志为,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一编研部副编审,北京,100017。
 
 
                         (本文转载自:《当代中国史研究》 199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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