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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为巫及其法律思想意义
发布时间: 2020/4/11日    【字体:
作者:郝铁川
关键词:  周公 法律 巫祝  
 
 
巫祝是古代人和神之间的中介人。他们通过占卜、祭祀、祈祷、歌舞等仪式,招请神灵,并用神的降临或附体的表现方式,向人们传达神的意旨。
 
殷商时代,大量出土的甲骨卜辞,正是巫教与巫术的生动材料。巫祝集团主持祭祀礼仪,掌管典章制度,记录卜兆筮辞,权力很大。
 
周人灭商后,继承了殷礼,宗教职务分别由巫、祝、卜、史等分管,在西周政权中仍居有显赫地位。
 
而宗教职务的首脑人物,我则以为是周公。周公原本为巫祝,证据有五:
 
第一,从世界各地的情况来看,巫祝的一个最大职能就是为患者跳神治病。其治病程序为:巫祝首先观察患者症状,并作出判断,该祭何神。如果一时难以决断,则通过占卜。判定作祟的神鬼后,巫祝便致祷词,向它许愿供祭,祈求对病人宽恕,使之病愈康复。供神的祭品,因神的不同而各异(参见秋浦《萨满教研究》“萨满的职能”一节,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在西周上层贵族中,唯有周公能够为周王跳神治病。《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
 
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集。武王有疾,不豫,群臣惧。太公、召公乃缪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
 
周公于是乃自以为质,设三坛,周公北面立,戴璧秉圭,告于太王、王季、文王。
 
史策祝日:“惟尔元孙王发,勤劳阻疾。若尔三王是有负子之责于天,以旦代王发之身。旦巧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乃王发不如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汝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敬畏。无坠天之降葆命,我先王亦永有所依归。今我其即命于元龟,尔之许我,我以其璧与圭归,以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圭。”
 
周公已令史策告太王、王季、文王,欲代武王发,于是乃即三王而卜。卜人皆曰吉,发书视之,信吉。周公喜,开籥,乃见书遇吉。周公入贺武王曰:“王其无害。旦新受命三王,维长终是图,兹道能念予一人。”周公藏其策金滕匮中,诫守者勿敢言。明日,武王有瘳。
 
这段记载神秘味甚浓,但与其他民族的巫祝为人驱鬼治病的理论、程序如出一辙。先由周公判断所祭之神为太王、王季、文王,然后造作简书,向三王神灵祈祷。供品则为“璧”与“圭”。特别令人注意的是:周公在这里直言自己“多材多艺,能事鬼神”,其兄武王则“不如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可见周公对自己的巫祝身份是毫不隐讳的。《史记·鲁周公世家》又云:
 
成王少时,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沈之河,以祝于神曰:“王少未有识,奸神命者乃旦也。”亦藏其策于府。成王病有瘳。武王有病,由周公祈求神灵去疾;成王有病,则也是如此瘳。
 
这些现象足以说明周公的巫祝身份。
 
第二,西周实行贵族世官制,一种官职通常为某一家族世袭占有(参见郭沫若《金文丛考·周代传统思想考》)。从周代彝铭来看,周公一系多任巫祝。如《禽簋》《太祝禽鼎》《保卣》等均载伯禽为太祝,另据其他彝铭记载,周公后裔邢亦为太祝。由上所引可知周公子孙多任大祝之职。从西周贵族世官制来看,可以反证周公本为巫祝,且系巫祝集团的首脑。
 
第三,占卜是巫术的表现,也是巫祝的一大特权。周人对此非常重视。《尚书·洪范》云:“稽疑: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卜五,占用二,衍忒。立时人作卜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
 
《尚书·大浩》载,武王崩,成王年幼,周公摄政称王,三监及淮夷叛。周公决计平乱,而邦君庶士不同意。周公则亲自占卜,并将占卜结果告诉邦君庶士,奉劝人们迅速出征,不要违背神意,怠易天命。周公说道:“予不敢闭于天降威。用宁(文)王遗我大宝龟,绍天明。即命曰:‘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我有大事,休?’朕卜并吉。”
 
这里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即周公的占卜特权是文王给予的,所谓“文王遗我大宝龟”。周公有此“宝剑”,遂以“天命不僭,卜陈惟若兹”为由,勒令众人跟他东征。周公何以握有此种神权?这与他的巫祝身份是分不开的。因为在西周,并不是任何贵族都可以随便占卜,只有巫祝才具备占卜的特权。
 
第四,巫祝有一个职能,便是挑选风水宝地,在兴建土木工程前后,进行占卜,以求吉凶。西周初年最大的土木工程就是兴建雒邑。雒邑的营建和定为西周的陪都,与周公的占卜有一定关系。《史记·鲁周公世家下》载:成王七年二月乙未,王朝步自周,至丰。使太保召公先之雒相土。其三月,周公往营成周雒邑,卜居焉,曰吉,遂国之。”
 
《尚书·洛诰》载:“予(周公)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水东,亦惟洛食,伻来以图及献卜。”
 
周公向环绕雒邑的洛水、涧水、瀍水、黎水等河流的河神进行占卜,求得吉兆后,乃使成王来雒,以谋定都之事且献卜兆。故《洛浩》又云:“公不敢不敬天之休,来相宅,其作周匹休。公既定宅,伻来。来视予卜,休,恒吉,我二人共贞。”
 
据上引典籍可知,定雒邑为陪都之前,周公察看了地形,占卜了有关诸神。周公的行为与封建社会的“乩仙”活动完全相同。这又可证明周公的身份是巫祝。
 
第五,周公摄政称王,管叔、蔡叔不满,就连召公也起了疑心。那么,周公是以什么理由说服召公的?这很值得注意。《史记·燕召公世家》记载:“成王既幼,周公摄政,当国践祚。召公疑之,作《君奭》。《君奭》不悦周公。周公乃称:‘汤时有伊尹,假于皇天;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假于上帝,巫咸治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时,则有若甘般。率惟兹有陈,保乂有殷。’于是召公乃悦。”
 
众所周知,这些“格于上帝”的伊尹,伊陟、臣扈、巫咸、巫贤、甘般,皆巫、祝、卜、史之流,他们以卜筮、祈祷之术,运用神权,以通天人之际,并在商王室为相,辅佐商王,尤其是伊尹曾放太甲于桐,自立为王。周公举这些人为例,来证明自己摄政称王的合法性,而召公竟然也由“不悦”变“悦”。若不从周公的巫祝身份上来分析,这个问题便很难理解。由上述五条论据可知,周公的身份为巫祝。
 
周公为巫,说明巫教在周朝被延续下来。不仅如此,周公还对巫教理念进行了改造,注入了新的思想,主要表现在:
 
第一,只有国王才能当天的儿子,“天子”意味着国王是沟通神、人的最高权威。
 
天子,顾名思义,天之嫡长子。其命源天对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称呼。他们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和政权,自称其权力出于神授,是秉承天意治理天下,故称天子。在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天子的说法就已经开始出现,汉代以后天子之称谓始流行。“天子”源于巫教关于宇宙分为天、地、人三个层面,巫师是沟通人与天地的使者的理念。周公摄政称王,兼具巫师身份,这就开始把沟通人与天地的大权垄断到天子手里。而在此前,很多人都可以当巫师,巫师们也没有地位高低之分。
 
第二,“天子”意味着“天人合一”,社会与自然一体,天道和人道相通。
 
巫教认为天、地、人是一体化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天子”意味着“天人合一”。人的行为要和自然界的变化相适应,同时,自然界的变化也是人间社会变化的反映。“天人合一”理念使中国较早地产生了中国式的环境保护观念和法律,使中国古代的刑罚实行“秋冬行刑”,春夏不执行死刑。除谋反大逆“决不待时”以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天以前执行。因为这时“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以“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
 
第三,天、地、人之所以相通,是因为天意乃以民意为基础。
 
“天道远,人道迩”。因此,天子既要“敬天”,尊重神意,还要“保民”,以民为本。天子必须以“德”配“天”,“德者,得也”,“得”什么?得民心。
 
通过周公及其后继者的一番改造,巫教的天人合一、天人相通的理念被继承,但却被注入了神意源于民意、天子是神意民意的权威沟通者等新思想。
 
原载2020年2月5 日《法制日报·法学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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