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圈”源于教会修道院修士的头发发型习俗,拉丁文为tondere,英文为tonsure,意思是剪掉头发。“发圈”是一种特别的短式发型,将头顶中间部分剃光,四周留有一圈短发。
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不论男女皆留头发,而修士修女通常以剪短头发标记他们的修道身份。因发型标记,修道人自然不能成为君王,有时君王会强迫其对手成为修道人。在法兰克,仅凭短发即可被认为某人无缘君主宝座。
在西哥特,不论男性女性,凡是犯罪者,皆被剪掉头发以示惩罚。剪掉头发乃不祥之兆的说法可能源自古希腊和罗马,他们将奴隶的头发剪掉,作为大众识别其身份,以与自由人不同。
之前教会建立剪发礼,成为了基督徒踏入圣秩行列的标记。剪发礼并非是圣职,而是圣职之前的礼仪,为圣职而做准备。作为圣仪,剪发礼最初应用于一品修道人员;希腊教会,应用于读经员身份。拉丁礼教会从第七世纪起,当父母送其子加入修道行列时,接受剪发礼以示与过去分离。没有规定接受者的年龄,但必须具备读写的能力,以学习教会相关的基本内容。
修道院的剪发礼,有些作者区别三种发型:(1)拉丁礼的修道院修士应剃光头顶中间头发,四周留有一圈短发;(2)东方礼的修道院,剃光所有的头发;(3) 凯特尔的修道院,头顶前部呈月牙形发型。故“发圈”有司祭王冠的说法源自拉丁礼的修道院。
发型的宗教属性比较明显,其特点便是与社会不同。旧约民长纪中三松的头发是力量的泉源;保禄受哈诺客观点影响建议女性蒙上头纱;越南修女认为短发是时髦,故留长发;中国修女认为长发飘飘实属潮流,故留短发。
虽然现今教会取消了剪发礼,几乎不见“发圈”发型,但古代这一发型标记提示我们,勿要与此世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