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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社会变革下的丧葬礼俗研究
发布时间: 2022/7/15日    【字体:
作者:刘喆 李梅田
关键词:  五代 丧葬礼俗  
 
 
20世纪以来,五代十国时期的高等级墓葬发现颇多,但与唐代同等级墓葬相比,这个时期的墓葬显得简陋得多。在过去的研究中,唐、五代的这种差异一般被认为是由于乱世经济衰退、礼崩乐坏所致。然而,由于丧葬观念和表现形式的变化,“唐代前、后期的墓葬形制乃至随葬品,在探讨等级制度等方面,无法用同一标准衡量,不再具有可比性”[1]。唐、五代之别亦是如此。因此,对五代时期的丧葬礼俗实有重新检讨之必要。
 
一 丧葬重点之转移
 
后周显德元年(954年),周太祖郭威病逝,死前谕世宗曰:“我若不起此疾,汝即速治山陵,不得久留殿内。陵所务从俭素,应缘山陵役力人匠,并须和雇,不计近远,不得差配百姓。陵寝不须用石,枉费人功,只以砖代之。用瓦棺纸衣。临入陵之时,召近税户三十家为陵户,下事前揭开瓦棺,遍视过陵内,切不得伤他人命。勿修下宫,不要守陵宫人,亦不得用石人石兽,只立一石记子,镌字云:‘大周天子临晏驾,与嗣帝约,缘平生好俭素,只令著瓦棺纸衣葬。’若违此言,阴灵不相助。”又言:“朕攻收河府时,见李家十八帝陵园,广费钱物人力,并遭开发。汝不闻汉文帝俭素,葬在霸陵原,至今见在。如每年寒食无事时,即仰量事差人洒扫,如无人去,只遥祭。兼仰于河府、魏府各葬一副剑甲,澶州葬通天冠、绛纱袍,东京葬一副平天冠、衮龙服。千万千万,莫忘朕言。”[2]
 
此段史料广为人知,通常被视为周太祖恶奢崇俭之例证。但这种解读实际上忽视了该文本自身的矛盾——营建陵墓的务求俭素与多地葬物的大费周章。最早发现这一问题的是宋人欧阳修,其称周太祖能以温韬盗掘唐陵之事为鉴,遗命俭葬,然“又使葬其平生所服衮冕、通天冠、绛纱袍各二,其一于京师,其一于澶州;又葬其剑、甲各二,其一于河中,其一于大名者,莫能原其旨也”[3]。郭威自然不是一个思维混乱的君主,其看似互相矛盾的两道遗命,实际上自有其内在逻辑。
 
五代因袭唐制,丧葬活动的各环节与唐朝大体一致,亦包括丧、葬、祭等部分。唐后期丧葬活动的重心发生了转移,丧、祭等丧葬活动的外化形式逐渐受到重视[4],这一趋势在五代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五代会要》载,后唐时曾参照前后敕格、令文、故事等制定了官民丧葬规格,其内容涉及明器、丧车、铭旌、引、披、铎、翣、挽歌等[5]。又,唐时明令“诸葬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6],后唐时则不再强调这一规定。明器的数量、质地、尺寸,丧车的类型、华丽程度,引、披、铎、翣及挽歌的规模等肉眼可见的差异较之深埋地下的墓葬无疑可以更直观地反映官民的丧葬等级(表一)[7]。这表明该时期更加重视丧葬活动中的视觉性内容——“送终之礼”。以下试举数例。
 
梁太祖朱温与魏博节度使罗绍威有姻亲之好。天祐三年(906年),朱温之女卒于邺城,“因以兵仗数千事实于橐中,遣客将马嗣勋领长直军千人,杂以工匠、丁夫,肩其橐而入于魏,声言为帝女设祭,魏人信而不疑”[8]。朱、罗二人缘此得以诛灭骄横跋扈的魏博牙军。千人设祭而不见疑,可见此等规模之“祭”在时人看来属正常之事。又,后梁开平四年(910年),杨吴权臣徐温之母周氏卒,“将吏致祭,为偶人,高数尺,衣以罗锦,温曰:‘此皆出民力,奈何施于此而焚之,宜解以衣贫者’”[9]。后晋重臣李崧之母死,“遣诸弟护丧归葬深州。崧既起复,乃出北郊路隅设奠,公卿大夫皆送丧而出”[10]。另据学者研究,唐、五代敦煌地区存在许多丧葬互助的民间社邑。社员在遇到丧葬活动时要向丧家提供粟、麦、面、饼、油、酒、柴和织物等助丧之物,此外还需要提供“祭盘”。祭盘为路祭之用,有些社邑的社条中明确规定祭盘高四尺,“每家祭盘一个”或“两家祭盘一个”[11],如此之多的祭盘必然极具视觉冲击力。五代“送终之礼”之盛,由是可知。
 
出土墓志中亦有当时重视送终之礼的相关记载。如后梁《石彦辞墓志铭》载:“輀车结轸,羁鞅所以追踪;墙翣塞衢,蒿薤由其叠响。”[12]《张宗谏墓志铭》载:“祭葬事切,器玩华丽,衾榇鲜明。”[13]前蜀《晋晖墓志》载:“画翣露洒,铭旌粉书,陈仪注取,象生时□。卤簿以光去日,发引占天街数,曲置禘启,沿路诸筵,骈阗皆送往轩车,栉比尽看来士庶。生而至贵,殁也极荣,斯盖臣也。”[14]杨吴《寻阳长公主墓志铭》载:“举朝祭奠,倾郭涂刍,送终之礼越常,厚葬之仪罕及。”[15]闽《王审知墓志铭》载:“尊灵在殡,号恸满堂,藩垣之奠酹无时,中外之牲牢结辙……展祭而阗郛溢郭,发言而抆涕伤怀。”[16]类似的墓志在五代王朝及南方诸国均有发现,可见当时重视“送终之礼”并非偶然现象。
 
前引周太祖晓谕世宗的两道遗命,“山陵务求俭素”当是受到唐后期以来营葬热情衰退的影响,亦与温韬之祸这一现实因素有关。“多地葬物”则是五代时重视丧葬视觉性内容的生动体现。河中、魏博、澶州、开封在郭威的人生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于河中消灭李守贞,平定三镇之乱,获安邦定国之声望;于魏博起兵“清君侧”,攻克开封,实际掌控了朝局;于澶州“黄袍加身”;于开封登上帝位。四地所葬之剑甲、冠冕等物,正与其彼时之角色一一对应。故周太祖看似互相矛盾的两道遗命,实际上恰巧反映了该时期丧葬礼俗的一体两面。
 
要之,唐末、五代、宋初实为同一历史单元,五代承袭唐后期以来的历史趋势,亦盛行厚葬之风。只是由于丧葬观念的变化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当时的营葬热情进一步衰退,丧葬活动更偏重视觉性内容——送终之礼。五代丧、祭活动盛大和奢侈丝毫不弱于唐代,传统认为经济因素导致五代墓葬寒陋的看法当是一种误解。
 
二 丧葬礼俗之流动
 
中古时期的门阀大族在唐末遭到了毁灭性打击,黄巢之乱不仅对这些“存续并主导中国数个世纪的政治精英”进行了肉体消灭,而且很大程度上摧毁了他们赖以获取社会资源的人际网络[17]。在此背景下,五代时期的社会阶层发生了剧烈的变动,大量中下层出身者摇身一变成为贵族和官僚,跻身统治阶层行列,这就促进了丧葬礼俗的纵向流动。
 
五代十国诸帝王大多出身不高,没有接受过完备的“传统”精英教育。以他们为代表的新生统治阶层在乱世中搅动风云,逐渐获得了文化方面的话语权。受原生阶层的影响,当时的统治阶层对“传统”礼法既有向往,又有抵触。原属中下阶层文化的某些行为或观念势必对旧有的、门阀大族主导下的礼法秩序形成冲击,进而出现某些似是而非甚至“不合礼法”的行为。文献载淮南杨渥居丧,“昼夜酣饮,作乐,然十围之烛以击球,一烛费钱数万”[18]。闽王审知丧未期,其子延翰即“彻其几筵,又多选良家子为妾”[19]。晋出帝“居丧期年,即于宫中奏细声女乐。及出师,常令左右奏三弦琵琶,和以羌笛,击鼓歌舞,曰:‘此非乐也’”[20]。这些“不合礼法”的荒唐行为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当事人对旧有丧葬规则的抗拒。又,后晋天福八年(943年)二月,“寒食,望祭显陵于南庄,焚御衣、纸钱”。先贤议此事为“焚衣野祭之类,皆闾巷人之事也,用之天子,见礼乐坏甚”[21]。其实这恰是中下层丧葬礼俗向上流动之表现。
 
门阀大族的崩溃还间接导致了丧服制度的变化。《大唐开元礼》规定子为父服“斩衰三年”,为母服“齐衰三年”,而妇为舅姑(公婆)服“齐衰不杖周”[22],这一规定显示彼时女性在夫家宗族中处于边缘位置。唐德宗贞元时期,民间出现了“妇为舅姑服三年”的现象,朝廷讨论后坚持“妇为舅姑齐衰周年”[23],这表明门阀大族主导下的中古社会仍然重视家族之间以男性为纽带的纵向联系。后唐明宗天成年间,刘岳“奉诏撰《新书仪》一部”,因俗改制,令“妇为舅姑服三年”,时人认为“文约而理当”[24]。宋朝建立后,仍令“妇为舅姑三年齐衰”[25],这表明五代、宋初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大为改善。又据《五代会要》,后唐时规定嫂叔之服为大功九月,亲姨服大功,亲舅服大功,妻父母小功,女婿、外甥并服小功,而此五者在唐代分别为小功五月、小功、小功、缌服、缌服[26]。女性地位的提高以及母族、妻族服制的加重,反映了该时期家庭横向关系的拓展。这是唐宋之间社会结构由家族向家庭转化的生动例证,也是中古门阀大族崩溃带来的必然结果。
 
五代干戈扰攘,战乱频仍,人口的大规模跨区域流动时有发生。人是文化传播的载体,这就为丧葬礼俗在空间上的横向流动创造了条件。五代初年,刘守光据幽燕,为政苛滥,燕地士民大量亡入契丹。梁、晋争衡之际,唐、晋鼎革之时,振武、天德及幽云诸州先后易主,其地民众尽皆北属。辽大同元年(947年),契丹短暂入主中原,后携大量士民北归。以上述移民为媒介,中原地区的丧葬礼俗得以顺利传播到契丹辽朝。如2012年内蒙古巴林左旗发掘的后唐伊德妃墓,为砖结构多室墓,由墓道、墓门、甬道、主室、耳室组成,采用圆形穹隆顶设计,墓室的装饰突出了汉文化的要素,用砖砌出立柱、斗拱、枋等仿木结构建筑,并绘有壁画,墓门亦是仿木结构的大屋顶建筑[27]。墓志载伊德妃葬事“依中朝之轨式,表上国之哀荣”,这说明该墓的营造基本遵循了中原地区的范式。南方诸国中亦有不少来自中原地区的移民,这些移民包括军人、士人、百姓等,中原地区的丧葬礼俗因之传播开来。后蜀和陵是中原葬俗传至蜀地的绝佳例证。该墓“分为羡道及墓室两部分……墓室用青石砌成,呈并列的三个圆锥形穹隆顶结构”[28]。倪润安认为和陵与五代北方圆形墓关系密切,其直接来源应是洛阳圆形墓[29]。福建地区发现的数座五代墓亦可反映当时中原葬俗的流传情况。福州五代刘华墓、通文三年(938年)王君墓、永春五代墓及漳浦灶山、赤水、苏溪五代墓中均出土了大量陶俑[30],一改福建地区自南朝以来多以日用器皿作为随葬明器的传统,体现了中原葬俗在福建生根发芽。永春五代墓中出土了陶骆驼和跪拜俑,骆驼“头微昂,双峰,作站立状”,跪拜俑“通高18厘米……头戴直筒帽,脸朝下,背朝上,胸腹部平直,屈肢俯身于地。着宽袖长袍,帽墨黑,衣袍染红”[31]。骆驼在南方并不多见,跪拜俑亦多见于北方墓葬,可知该墓的随葬器物带有明显的北方元素。又,漳浦灶山曾发现两座古墓(ZM1、ZM2),简报据ZM1出土的买地券中有“大唐国福建道”字样认为其系中唐时期墓葬。然有学者指出简报推测有误,该墓当属唐末五代时期[32]。漳浦灶山ZM1和湖西畲族乡苏溪五代墓中均有跪拜俑出土,其中灶山跪拜俑“头饰已毁,垂头,穿对襟长袍,广袖,拱手,作跪拜状,高8.0、宽3.2、厚2.5厘米”,苏溪跪拜俑“保存完整。高9.5、宽6.5、厚6.3厘米”[33]。两件俑尺寸比永春跪拜俑略小,或许与漳浦地处偏远、制俑水平不高有关。
 
要之,伴随着中古门阀大族的衰落,大量中下层出身者跻身统治阶层行列,五代社会呈现出一种崭新的面貌。社会结构的变化对原有的礼法秩序形成了冲击,促进了丧葬礼俗的纵向流动。同时,受战争等因素的影响,当时存在大量移民,以此为媒介,丧葬礼俗在空间上的横向流动得以实现。这些变化为新葬俗的孕育提供了土壤。
 
三 丧葬礼俗之交融
 
五代时期的丧葬礼俗呈现出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特点。首先是北方游牧民族葬俗与汉族传统葬俗的融合。五代中原乱离,北方游牧民族南下,沙陀人先后建立了后唐、后晋、后汉、北汉等王朝,契丹亦一度入主中原,游牧民族的习俗因之传播开来。内蒙古呼和浩特清水河县发现了数座五代壁画墓。其中,山跳峁墓地M4东壁壁画中有四位披发、左衽的女子,为典型的少数民族形象和服饰。M4残存壁画中还有双鹿、双驼、野猪、飞禽等反映游牧民族生活气息的图像以及“上半身裸露的妇女和妇人手搭在男性老者手臂之上等一些与封建礼教相悖的嬉戏场面”[34]。同地区塔尔梁墓地M1西南壁的“出殡图”中有一疑似萨满女巫的披发舞蹈女子(图一),北壁的“芦衣顺母图”中有一妇人,“上身赤裸并可见其下垂的乳房,腰间系有红色和暗红色的腰带,下身着灰色长裙,露出小腿和脚”(图二)[35]。这表明墓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北方游牧民族文化的影响。又,内蒙古巴林左旗伊德妃墓“主室中部偏北有一砖砌小帐基座……小帐基座之上应设有木制小帐,已在数次盗掘中完全被毁,仅存西、北、东三面木枋的残段”[36]。小帐是契丹贵族常用的葬具,可知依“中朝之轨式”营造的伊德妃墓,亦受到了契丹葬俗的影响。
 
其次是儒、释、道三教的合流。五代因袭唐制,丧葬活动以儒家礼仪为主体,但也吸收了一些佛教和道教元素。后唐长兴二年(931年),朝廷令“每有丧葬,以色服盖身,出城外任自逐便,如回来不得立引魂幡子”[37]。王铭认为引魂幡是一种用于象征性接引亡魂的旗帜,是儒家旌旗制度与佛幡融合的产物[38]。引魂幡的使用反映了儒家丧葬仪式对佛教文化元素的吸收。太原后晋天福二年(937年)王氏小娘子墓“兼具佛、道教风格,陶塔式罐和棺床脚的壸门装饰为佛教惯用,而棺床腰坑及墓志铭文,则具有道教文化色彩”[39]。成都海滨村后蜀广政十九年(956年)刘瑭墓(M23)中出土了道教色彩浓重的买地券,后蜀广政二十年(957年)墓(M24)中则出土了两件墓幢,发掘简报指出其中1件墓幢应为M23所立,“体现出佛、道二教文化因素的交织”[40]。前述塔尔梁五代壁画墓M1西南壁第一层为一组三幅表现丧葬礼仪的画面,中间一幅“出殡图”的棺前为一白发长须的道士站于黄色高台上,身披暗红色道袍,衣领为红色,内着白色长袍,手持法器。这是儒家葬仪与道教仪式相结合的表现[41]。敦煌现存五代壁画中亦有反映当时儒、佛葬俗相互渗透的图像。如莫高窟61窟北壁保存有五代“火化图”,画中亡者殓以棺椁,与棺椁一同火化,送葬者皆合十致敬[42]。这是儒家入殓之仪与佛教火化之俗相结合的产物。
 
出土墓志亦可体现这一时期三教葬俗的渗透与交融。如《阴善雄墓志铭》载其“当清泰四年丁酉岁八月十四日寿卒于钦贤坊之私第,春秋五十,以其月二十日权葬于州东南漠高里之原,礼也”[43]。阴氏生前供职于河西归义军节度使府,其自死亡至出殡仅间隔七日,较儒家一般的出殡日期为短,论者推断此葬法是受到彼时盛行于敦煌地区的《十王经》的影响[44]。《十王经》全名为《佛说阎罗王授记令四众逆修生七斋功德往生净土经》,这是一部以佛为本,掺杂儒、道元素的作品,其丧葬观念本身就是三教交融的产物。天成四年(929年)王建立石椁底部题记称:“王建立造石生灰骨椁子一座,随任所到命终之处,仰眷属七日内置柏界出焚烧,便入此椁子内,保骨肉后兴。”[45]亦当是受上述观念的影响。又如《王审知墓志铭》载其丧祭情形曰:“至于桑门开士,霞帔道人,列校牙璋,内戚外属,展祭而阗郛溢郭,发言而抆涕伤怀。”[46]10世纪的福建是一个“宗教与神话的社会”,佛教与道教均十分发达,王审知葬礼中出现僧人、道士不足为奇。同处福州的刘华墓自然也不例外。刘华为后梁南平王刘隐之女,闽惠宗王图片之妻。墓志铭载其“佛典常观,仙书亦览……寝疾之辰……莲宫杏观,鱼梵洪钟,焚修之会联翩,课诵之声响亮”。刘华墓随葬器物中有戴道士帽抱卷俑和戴僧帽执物俑各2件,这是儒、佛、道相互交融的重要证据[47]。
 
要之,五代时期的丧葬礼俗呈现出相互交融的特点。北方游牧民族葬俗传入中原地区,为汉族传统葬俗带来了崭新的文化元素;汉族葬俗亦伴随移民北上,在游牧民族地区生根发芽。儒、释、道三教的葬俗亦呈现出合流的趋势,这是五代丧葬活动日趋自由化的表现,也是唐代以来三教合流的必然结果。
 
四 余论
 
五代山河破碎,社会动荡,加之中古以来的精英阶层——门阀大族的消亡,旧有的统治秩序难以为继。为了维持国家行政系统的有效运转,诸政权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注重现实问题的解决,因而逐渐形成了一种实用主义思潮。受此思潮的影响,五代时期的葬俗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墓葬壁画中表现贵族生活的列戟、仪仗、出行、马球、升仙、礼佛等图像渐趋减少,反映日常生活的画面逐渐增多。如洛阳孟津新庄五代壁画墓、洛阳龙盛小学五代壁画墓、洛阳邙山营庄村北五代壁画墓和洛阳苗北村壁画墓中都发现了砖雕桌椅,龙盛小学五代壁画墓中发现了砖雕衣架、矮柜,邙山营庄村北五代壁画墓发现了“侍女理柜图”,苗北村壁画墓中发现了“开箱图”“拨灯图”[48]。洛阳地处五代王朝的核心区,此处墓葬壁画风格的转型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典范意义。此外,内蒙古清水河塔尔梁五代壁画墓发现了宴饮、耕作、商旅、抚琴、丧葬等图像[49]。太原第一热电厂北汉天会五年(961年)壁画墓中发现了一幅“备茶图”,备茶的侍者、器具等皆描绘得十分细致[50]。后周朔方军节度使、中书令、卫王冯晖墓壁画中有数幅臂搭长巾、手捧唾盂、怀抱蒲团、手执净瓶及拂尘的侍女图像,此外还绘有成堆的铜钱[51]。这些带有浓郁世俗生活气息的图像无疑是实用主义思潮的投影,其承唐启宋,构成了墓室壁画“唐宋之变”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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