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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哈马斯、真主党、“基地”组织的异同
发布时间: 2015/2/5日    【字体:
作者:陈天社、彭超
内容提示:内容提要 哈马斯、真主党、“基地”组织三者在意识形态和理念上有一些共同点:均以伊斯兰教为根本指导原则,以建立伊斯兰政权为最终目标,强烈反对西方和以色列,推崇圣战、推崇武装斗争,反对中东和平进程等。但三者在现阶段目标、战略重心、对圣战的理解和武力的使用、成员、活动、对外关系、教派基础等方面有显著不同。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哈马斯与真主党、“基地”组织有直接的关系。哈马斯深受真主党的影响,但实际上是要远离“基地”组织。从近期发展态势来看,这3个组织依然会比较活跃。哈马斯与真主党依然会继续相互支持,但发展实质性密切关系的可能性不大,哈马斯不大可能和“基地”组织发展直接关系。
关键词:  伊斯兰激进组织 哈马斯 真主党 “基地”组织  
 

        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以来,伊斯兰潮在中东地区再次蔓延,形形色色的伊斯兰激进组织不断涌现。当前,“伊斯兰国”势力迅速崛起,又一次吸引了国际社会的目光。在中东地区的伊斯兰激进组织中,哈马斯、真主党和“基地”组织有对本国和地区政治有重要影响。比较和研究哈马斯、真主党、“基地”组织三者的异同及其关系,有助于辨析这些伊斯兰激进组织,也可为深入研究中东其他伊斯兰激进组织提供借鉴。

  哈马斯、真主党、“基地”组织的异同

  从哈马斯、真主党和“基地”组织的发展历史看,哈马斯建立于1987年被占领土起义之后,2006年1月赢得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选举并执政,2007年6月以来独控加沙地带。真主党建立于1982年以色列入侵黎巴嫩之后,其发展经历了激进暴力(1982~1992年)和议会政党(1992年以来)两个阶段。“基地”组织由本·拉登和巴勒斯坦人阿卜杜拉·阿姆扎(Abdullah Azzam)1988年8月创建于阿富汗,现有多个分支。以色列和西方国家把这3个组织均列入恐怖主义组织名单,还认为他们之间有密切联系。事实上,三者在以下方面存在着异同点:

  (一)意识形态与理念

  1.以伊斯兰教为根本指导原则,以建立伊斯兰政权为最终目标,但三者在现阶段目标不同。

  《哈马斯宪章》第一条指出:“伊斯兰教是本运动的思想体系。它从伊斯兰教中获取思想、根本准则及生活、宇宙和人类的世界观。它根据伊斯兰教判断自己的行动,受伊斯兰教激励而改正自己的错误。”[①]哈马斯的座右铭更是体现了伊斯兰教在该组织中的地位:“安拉是目标,使者是领导,《古兰经》是宪法,圣战是道路,为安拉而死是最崇高的愿望。”[②]哈马斯的最终目标是在历史的巴勒斯坦建立一个实施沙里亚法的伊斯兰国。真主党同样以伊斯兰教为指导,认为当今一切问题的全部答案都在《古兰经》之中。[③]乌里玛领导穆斯林社会是真主党的理论基础。该党认为“乌里玛是领导社会走向伊斯兰化的最佳人选”,常用《哈底斯》中“乌里玛是先知继承人”这句话来说明乌里玛的关键作用。[④]其最低目标是:在第一阶段,结束以色列对黎巴嫩土地的占领,迫使以色列释放所有黎巴嫩囚犯;在第二阶段,结束以色列对所有阿拉伯土地的占领,收复耶路撒冷,迫使以色列释放所有被关押的阿拉伯人。最高目标与霍梅尼确立的伊斯兰革命目标完全一致。第一阶段在黎巴嫩建立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第二阶段在所有伊斯兰国家建立政教合一的伊斯兰统治,第三阶段用伊斯兰教改造世界,让全人类皈依伊斯兰教。[⑤]同样,“基地”组织也是高举伊斯兰旗帜,以建立伊斯兰教法政权为目标。

  虽然三者均以建立伊斯兰政权为最终目标,但三者现阶段的目标却不尽相同。哈马斯现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结束以色列占领巴勒斯坦,聚焦巴勒斯坦社会的伊斯兰化;而“基地”组织认为,首先要打击支持世俗政权的美国等西方国家,而非直接打击本国政权。[⑥]美国学者施里发·祖赫尔(Sherifa Zuhur)分析道:“不像‘基地’组织,哈马斯寻求伊斯兰社会的目的是从属于其民族主义或政治议程,其领导人与以建立伊斯兰国为目的的领导人的差别是培育伊斯兰社会,因为他们想代表巴勒斯坦人的目标。”[⑦]但哈马斯也声称尊重巴勒斯坦人民自己决定其统治制度的民主意愿。[⑧]真主党则聚焦于黎巴嫩,首要任务是结束以色列对黎巴嫩南部的占领。1989年后,真主党的目标有所变化,主张在黎巴嫩建立一个多元政体,以期实现该党精神领袖穆罕默德·侯赛因·法德拉拉(Muhammad Hussayin Fadlellah)倡导的“黎巴嫩化”。法德拉拉指出:“黎巴嫩是东西方世界的窗口,建立伊斯兰共和国是不实际的,采取的任何行为都应与黎巴嫩特殊国情相结合,不应采取黎巴嫩人不欣赏的行为。”[⑨] 2009年11月,真主党宣布放弃建立伊朗式伊斯兰政权,突出该党的黎巴嫩和阿拉伯属性,强调该党将逐步转变为“防卫力量”和建设国家的支柱。

  2.强烈反对西方和以色列,但战略重心不同。

  “基地”组织自不待言,以反对西方,特别是反对美国著称。当然,由于美国和以色列的盟友关系,“基地”组织也反对以色列。哈马斯视以色列在巴勒斯坦的存在是非法的,一直拒绝承认它。哈马斯称以色列的建立是“东西方强权者为了犹太复国主义的目的在整个伊斯兰地区建立桥头堡的一个阴谋”[⑩],以色列“是正在蔓延、威胁整个伊斯兰世界的癌症”,“是先知的暗杀者、吸血鬼、战争贩子”。[11]真主党则将世界分为压迫者和受压迫者两类,认为西方国家和以色列是压迫者。该党认为以色列在巴勒斯坦的存在是不合法的,称美国的中东政策就是以色列的政策。[12]真主党总书记赛义德·哈桑·纳斯鲁拉(Sayyed Hassan Nasrullah)甚至称,“以色列对包括黎巴嫩在内的整个地区的人民构成危险,消灭以色列符合所有阿拉伯国家的利益”。[13]

  虽然三者均反对西方、反对以色列,但三者的战略重心不同。反对以色列是哈马斯战略的主要部分,该组织与以色列势不两立,屡屡发生武装冲突。哈马斯视美国政府为敌人,但不把美国人民当作敌人,希望与美国友好交往。[14]哈马斯也希望和欧洲国家发展关系。真主党的主要斗争对象也是以色列,双方数度兵戎相见,但其主要出发点是解放黎巴嫩南部领土。“基地”组织的主要斗争目标是美国和伊斯兰世界的“腐朽政权”,美、欧等西方国家一直是其首要袭击目标。它虽然也支持巴勒斯坦事业,反对以色列,但这不是其战略目标的主要成分,清除以色列只是其击败“犹太—美国十字军阴谋”战略的一部分[15]。尽管言辞激烈,“基地”组织并未与以色列发生武装冲突。所以,美国等西方国家、以色列对这些组织的态度也有差异。如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政府虽然不承认哈马斯及其政府,但一些离职官员曾私下与哈马斯接触,美国前总统卡特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位。至于“基地”组织,则是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严厉打击的对象。以色列对哈马斯、真主党一直予以严厉打击,屡屡发动大规模军事行动,而对“基地”组织保持高度戒备。

  3.推崇圣战和武装斗争,但对圣战的理解和武力的使用不同。

  哈马斯视圣战为巴勒斯坦唯一解放之路,是男女穆斯林的义务,连哈马斯生产的贴纸上的口号也推崇武装斗争:“耶路撒冷对穆斯林的召唤是战斗。用石头和血,我们将解放登宵之地。”[16]哈马斯对以色列发动了一系列武装行动,尤以自杀性袭击行动引人注目。真主党认为圣战是《古兰经》所要求的行为,是信仰者为履行宗教义务而采取的所有活动,是“对付剥削者而采取的基本防卫措施”。[17]法德拉拉甚至认为恐怖主义是合法的,称“如果有人用石块击我,我绝不可能送其一支玫瑰。”[18]纳斯鲁拉也认为,反抗敌人的手段与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但在以色列占领伊斯兰土地和美国袒护以色列的情况下,暴力反抗具有首要和不可替代的意义。他称即使圣战壮举是以卵击石,也要毅然决然地与敌人同归于尽。[19]真主党也发动了针对以色列的一系列军事行动。“基地”组织自不待言,打着圣战的旗号,在美国和中东地区发动了一系列恐怖袭击。

  尽管三者均推崇圣战,但对圣战的理解和武力的使用有差异。“基地”组织认为伊斯兰处于各方面的威胁与攻击之下,要求所有穆斯林在任何可能的时间和地点实施对外圣战,是全球圣战。哈马斯虽主张圣战,但认为它不是本组织先锋义务的主要成分,而“基地”组织视其为本组织先锋义务的主要成分。[20]哈马斯和真主党武装斗争的主要对象是以色列,其军事活动是有地域限制的。哈马斯把其武装活动限制在历史的巴勒斯坦地区。哈马斯精神领袖亚辛强调:“我们没有意图介入世界其他国家的事务”[21],“我们哈马斯的战场是巴勒斯坦土地,不准备把战场转移到被占领的巴勒斯坦地区之外。”[22]而真主党除了在黎巴嫩南部开展军事反以行动外,其武装活动触角现还伸到了叙利亚。三者均发动自杀性袭击行动,但“基地”组织袭击行动的规模明显要大得多。

  尽管在上述诸多问题上,三者间既有交汇点,也有分歧之处,但在对中东和平进程问题上,三者达成一致,即都持反对立场。哈马斯称中东和平进程是对巴勒斯坦事业的背叛,认为它是浪费时间。《哈马斯宪章》第13条指出:“所谓的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和平解决方案和国际会议的倡议彼此冲突。一旦考虑伊斯兰抵抗运动的意识形态,放弃巴勒斯坦的任何一部分就如同放弃自己宗教的一部分”,“对于巴勒斯坦问题,除圣战外别无解决方案。任何倡议、方案、国际会议等都是浪费时间和小孩们的游戏。”[23]真主党也称阿以问题的唯一解决之路是消灭以色列。法德拉拉批评政治解决方案是“想让乌里玛不仅放弃‘肉’,也要放弃‘骨’”。[24]真主党称南黎巴嫩问题的解决不能同巴勒斯坦问题及整个阿以问题的解决分开。对于巴以和谈的进展,法德拉拉认为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无权签订允许犹太人霸占巴勒斯坦土地的协议,只要巴勒斯坦承认以色列,就必须反对。[25]“基地”组织反对与西方国家和以色列妥协,也对中东和平进程持批评立场。

  (二)组织成员及主要活动

  由于这3个组织许多方面处于秘密状态,外界无法探知其内部状况,只能根据一些资料信息略窥一斑。据以色列情报与恐怖主义信息中心(the Intelligence and Terrorism Information Center in Israel)2008年4月发布的报告,哈马斯有2万名武装人员。[26]哈马斯成员主要来自巴勒斯坦人,以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居多,但也有个别以色列阿拉伯人加入。真主党约有正规军3 000名,民兵1.2万名,[27]主要来自黎巴嫩什叶派穆斯林。“基地”组织核心目前拥有大约200名成员,主要是阿拉伯裔“阿富汗战士”,其核心的构成也向阿拉伯人以外的群体开放,[28]现已成为伊斯兰极端分子的大本营,也有个别西方国家公民加入。就活动区域来说,哈马斯主要在历史的巴勒斯坦地区活动,加沙地带是其大本营,在叙利亚、伊朗、黎巴嫩、也门、卡塔尔、苏丹等国设有官方办事处。真主党主要活动区域在黎巴嫩的贝卡谷地、贝鲁特南郊和黎巴嫩南部等什叶派聚居地区。“基地”组织初期的大本营在阿富汗,目前在也门、伊拉克和北非地区尤为活跃。

  无疑,暴力活动是三者的重要活动方式,他们策划、实施了一系列武装袭击,“基地”组织发动的“九·一一”事件更是世人皆知。但与“基地”组织主要采取暴力活动方式不同,哈马斯、真主党也开展了大量的政治和社会活动。早在20世纪90年代,哈马斯就投身于巴勒斯坦地方政治之中,积极参加巴勒斯坦地方、行业公会、高校学生会选举等。2005年,哈马斯积极参加了巴勒斯坦市政选举。2006年1月,哈马斯参加了巴勒斯坦大选,获胜并执掌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2007年6月加沙冲突后,哈马斯在加沙地带单独执政。真主党也是黎巴嫩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世纪80年代,真主党主要从事武装反对以色列的军事活动。黎巴嫩内战结束后,真主党顺应形势变化,参加议会选举,转型为黎巴嫩国内政治舞台上的主流政党,扮演合法反对派的角色。2005年,由于叙利亚的撤军,真主党再次调整政策,开始全面参与黎巴嫩国内政治。在这一年的黎巴嫩议会选举中,该党获14席,获2名内阁政府部长职位。在2009年议会选举中,真主党获得12席。在随后建立的萨阿德·哈里里政府中,获得了3个内阁部长职位。[29]可见,哈马斯和真主党已是本国政治生活的重要角色。

  在社会活动方面,“基地”组织很少(目前有个别分支也开始注意开展社会活动),哈马斯和真主党则都有社会分支,将大量资金投入到卫生、教育、宗教与福利这些社会活动中来。哈马斯和真主党的社会活动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意识形态、宗教方面完成扎克特(天课)的宗教义务和达瓦(da‘wa)[30]的义务。二是为组织活动(包括政治选举、军事及为军事活动提供后勤服务)创建支持者的基地。据以色列学者里乌文·帕兹(Reuven Paz)估计,哈马斯约90%的工作是社会、福利、文化与教育活动。[31]社会工作也是哈马斯资金支出的主要部分。2004~2005年度,哈马斯95%的年度预算投入到社会服务之中。[32]真主党的社会活动也涵盖垃圾处理、生活用水和电力等民生、农业、学校、援助烈士、战俘和伤员及其家属、医疗、战后重建等方面。[33]

  但哈马斯和真主党的社会活动也有一些不同。真主党比哈马斯行动自由,它建立了一些专门关爱伤亡骨干家庭的机构,如烈士机构(the al-Shahid Institution)、伤者机构(the Institution of the Wounded)等。而哈马斯不同,它对伤亡的骨干家庭、囚犯的关爱是由达瓦委员会进行的。此外,真主党还经营名为“建筑圣战”(Jihad al-bina’,The Construction Jihad)的机构,在黎巴嫩全境(特别是什叶派地区)的建筑、农业、工业、公共服务等领域提出、实施大规模计划。[34]两组织的社会机构在军事活动中的作用不同。以色列学者埃亚尔·帕斯科维奇(Eyal Pascovich)分析道:“尽管哈马斯的教育机构存在着鼓励对以色列的仇恨、鼓舞烈士文化,但其学校课程包含正常的教育原则,强调宗教学习,而军事行动与哈马斯慈善委员会融为一体的例子非常少。虽然哈马斯的达瓦与其他分支之间有联系,但达瓦分支完全自治,其首要的目的是实现基于深厚宗教信仰与历史根源的社会与宗教目标。应该强调的是,它鼓励和支持反对以色列的军事斗争是间接的。真主党社会活动的首要目的与哈马斯是一样的,但真主党的军事活动大部分存在于该党的社会机构中,社会机构在真主党抵抗以色列的斗争中扮演着中心角色。”[35]

  (三)对外关系

  三者与伊朗的关系引人关注。哈马斯与伊朗关系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伊朗允许哈马斯在德黑兰开设公开办事处,是其重要外部支持者,为其提供政治、道义、财政,乃至军事支持,双方形成了战略联盟关系。[36]

  真主党与伊朗关系更为密切。真主党的诞生就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伊朗输出伊斯兰革命的直接结果之一。真主党的发展与壮大,一直得到伊朗全面支持,是伊朗实现其地区构想的工具。[37]在真主党官方网站上,霍梅尼和哈梅内伊分别被列为第一和第二精神领袖,霍梅尼的思想是真主党的理论基石。[38]在黎巴嫩南部真主党的主要活动地区,霍梅尼的画像和伊朗国旗随处可见,足见伊朗对真主党的影响力。已故真主党精神领袖法德拉拉称伊朗为伊斯兰运动的根据地,他本人同伊朗宗教领袖哈梅内伊有30余年的友谊。其他真主党领导人也多和伊朗关系密切。

  但哈马斯、真主党对伊朗的依赖程度不同。真主党的社会活动与其军事、政治活动一样,都是主要从伊朗获得财政支持,商业活动、什叶派流散者捐款等为次要财政来源,在其预算中占的份额比较小。如2007年8月,真主党经营的“建筑圣战”在其网站公布的一年的重建项目支出达3.81亿美元,几乎完全来自伊朗。[39]而近年来哈马斯的达瓦组织(不是哈马斯政府)已实现了财政来源多元化。“九·一一”事件后,哈马斯来自美国、欧洲、海湾地区的资金被限制或禁止,伊朗人的财政援助和商业活动在哈马斯组织的财政来源中所占比例相对小(但哈马斯政府严重依赖伊朗人的财政援助)。

  至于“基地”组织与伊朗的关系,美国等西方国家认为两者关系复杂,伊朗方面则断然否认与基地组织有关联。阿富汗战争爆发后,包括本·拉登的几个妻子和3个儿子在内的许多“基地”组织头目的家属纷纷前往伊朗避难,“基地”组织的发言人苏莱曼·阿布·盖斯也辗转来到了伊朗。对于庇护“基地”组织成员的指责,伊朗政府曾公开表示,他们已经对这些“基地”组织成员实施软禁和监控,严格限制其行动,但是拒绝把他们交给美国当局。[40]2011年7月,美国财政部又谴责伊朗与“基地”组织达成“秘密协议”,称伊朗已成为“基地”组织资金和人员流动的“中转站”。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指责,伊朗一再否认与“基地”组织结盟,特别是否认与其恐怖主义活动有关联。伊朗外交部发言人梅赫曼帕拉斯特2013年4月2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极端组织,特别是‘基地组织’的政治和意识形态主张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主张截然不同,伊朗自身也是恐怖主义行为的受害者,反对任何针对无辜平民的暴力和恐怖主义行为。”[41]

  这3个组织与阿拉伯国家关系也大相径庭。哈马斯得到叙利亚、卡塔尔、沙特阿拉伯、苏丹等一些阿拉伯国家的支持。出于阿拉伯兄弟情谊,哈马斯也得到许多阿拉伯民众的同情和支持。真主党则得到叙利亚的支持,在黎巴嫩国内也有不少支持者。但因与伊朗关系密切,其他阿拉伯国家基本上都不支持真主党。由于“基地”组织的恐怖主义行径,加上它要求取代伊斯兰国家的世俗领导人,[42]阿拉伯国家政府均不支持该组织。但由于“基地”组织有强烈的反美色彩,因而得到一些穆斯林民众的支持。哈马斯、真主党与叙利亚的关系尤为引人关注。两组织均长期得到叙利亚政府的支持,但2011年叙利亚局势动荡后,两组织与巴沙尔政权的关系发生了微妙变化。真主党继续全力支持巴沙尔政权,卷入叙利亚政府与反对派的武装行动。纳斯鲁拉说:“尽管面临诸多压力,我们决不会改变对叙利亚问题的立场,因为在我们看来,对黎巴嫩、叙利亚、巴勒斯坦事业和该地区所有抵抗运动来说,叙利亚战役是生存之战。”[43]而哈马斯在经过起初的犹豫后,最终选择支持叙利亚反对派,还谴责真主党参与叙利亚内战。哈马斯发言人萨拉赫2013年6月10日称:“真主党到叙利亚境内参与打击叙利亚反对派武装、干预叙利亚危机是犯了个大错误。”[44]同年6月18日,哈马斯在开罗发表声明,要求真主党从叙利亚撤军,称真主党进入叙利亚加大了宗派两极化。[45]而对“基地”组织,叙利亚政府同其他阿拉伯国家政府一样也是极力撇清与其有关系。

  此外,虽然均奉行伊斯兰教为指导原则,但三者依赖的教派基础不同。真主党属什叶派组织,而哈马斯和“基地”组织属逊尼派组织,与穆斯林兄弟会有密切关系。哈马斯脱胎于巴勒斯坦穆斯林兄弟会,自称是穆斯林兄弟会的一支。“基地”组织的创建者之一的阿卜杜拉·阿扎姆、二号人物、现领导人扎瓦赫里、“九·一一”事件主谋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Khaled Sheikh Mohammad)都是穆斯林兄弟会成员。[46]

  哈马斯与真主党、“基地”组织的关系

  哈马斯、真主党和“基地”组织都在伊斯兰旗帜下活动,鉴于三者存在前文所述的差异,它们之间的关系值得关注。

  (一)哈马斯与真主党的关系

  哈马斯和真主党的直接接触始于1992年12月以色列把400多名哈马斯和伊斯兰圣战组织成员驱逐到黎巴嫩南部。[47]此后,真主党成为哈马斯的支持者之一。如2012年1月中旬以色列向哈马斯控制的加沙地带发动“防卫之柱”行动时,真主党领导人纳斯鲁拉在贝鲁特对支持者发表的讲话中说,真主党对哈马斯的支持,不会因为双方在叙利亚问题上的分歧而受到影响:“伊朗、叙利亚和黎巴嫩真主党不会放弃对加沙人民及其抵抗活动的支持,从宗教、道德和人道主义层面来说,这都是我们的义务”。[48]虽然外界称真主党给哈马斯提供武器和资金,但真主党予以否认,称对哈马斯的支持主要是精神上的。2003年7月,真主党领导人、黎巴嫩议会资深议员穆赫默德·菲内什(MohmedFneish)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我们国内的问题已经够多了,实在自顾不暇,如何有能力和时间去跟海外的组织建立紧密关系?最多只有精神上的支持,帮对方打打气。更何况我们首先要向黎巴嫩选民负责,最主要的是要保卫领土完整、改善社会上的不平等,增进人民福利等。除此之外,不作它想。”[49]

  实际上,尽管三者都反对以色列,但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哈马斯与真主党卷入对方的反以行动或协同行动。真主党对哈马斯的支持主要是政治和道义上的,但真主党的一些做法对哈马斯产生了重要示范效应。

  一是真主党的武装斗争及成果激励着哈马斯继续坚持战斗。在哈马斯的前身穆加玛还在致力于巴勒斯坦社会的伊斯兰化之时,真主党一成立就展开了与以色列的武装斗争,是20世纪80年代同以色列进行武装斗争的主要阿拉伯力量之一。真主党的武装斗争极大鼓舞着哈马斯。哈马斯领导人扎哈尔1999年7月5日在接受访谈时说:“为何在20年占领后他们(指以色列人)才开始考虑联合国安理会425号决议?由于真主党!我们也是真主党,但我们不是什叶派。我们是穆斯林,我们将遵循真主党同样的道路:抵抗,直到我们的国家解放。”[50] 2000年中期,以色列从黎巴嫩南部撤离,真主党视其为自己斗争的胜利,这对哈马斯以武力实现结束以色列占领的目标是个重大鼓舞。关于真主党对哈马斯的激励作用,贝鲁特美国大学(American University of Beirut)学者希拉尔·哈珊(Hilal Khashan)指出:“正是真主党为推动富有宗教信仰的巴勒斯坦人采取政治、军事性的自杀性行动,为他们提供了动力和教义根基。”[51]

  真主党总书记纳斯鲁拉提出的“蜘蛛网”观也对哈马斯产生了重要影响。纳斯鲁拉认为,虽然以色列是强大的,但实际上是虚弱、软弱、脆弱的实体,和一张蜘蛛网相似。他得出的结论是:以色列是享乐、西化与自我放纵的社会,很可能在持续战争与人员伤亡中崩溃。[52] 2005年8月,以色列从加沙地带撤离,被哈马斯用来证实纳斯鲁拉这一观点的正确性,哈马斯认为耐心与坚持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犹太复国主义实体的失败。[53]

  二是真主党一方面坚持抵抗以色列,另一方面参加黎巴嫩选举,在黎巴嫩发挥重要作用,这为哈马斯树立了榜样。正是效仿真主党,2005年哈马斯对其战略做出重大调整,决定参加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选举,并最终获得胜利,成为巴勒斯坦政治生活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2006年夏,黎巴嫩真主党依托地道抗击以色列的空袭,哈马斯从中获得启发,随即在与法塔赫的内部冲突中,尝试将地道与军事行动结合,在加沙地带构筑起攻防兼备的地下堡垒。哈马斯也以地道和以色列周旋,地道成为哈马斯抗击以色列的关键依托。

  可见,哈马斯和真主党无实质性交往,没有联合行动,更多是在道义上相互支持。但两组织的反以斗争在客观上遥相呼应,又都和伊朗有密切关系,这使美国和以色列非常忧虑。

  (二)哈马斯与“基地”组织是否有牵连?

  哈马斯是否与“基地”组织有直接关系,学界的看法不一。美国华盛顿近东政策研究所(The Washington Institute for Near East Policy)学者马特寿·李维特(Matthew Levitt)认为哈马斯与“基地”组织有染。[54]根据以色列、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的信息,认为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已有“基地”组织的活动。[55] 2007年夏,就在哈马斯夺取加沙后不久,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表示:“是哈马斯在保护‘基地组织’,通过其输血行为,哈马斯与‘基地’组织的关系已是非常密切。”[56]一些美国、印度及阿拉伯媒体也披露,哈马斯与“基地”组织的一些分支有联系。[57]但犹太政策中心(the Jewish Policy Center)政策主任、国际公认的中东事务与恐怖主义分析家约纳珊·斯昌泽(Jonathan Schanzer)认为,没有哈马斯与“基地”组织联合袭击的直接证据。[58]英国籍的巴勒斯坦裔记者扎基·切哈卜(Zaki Chehab)认为,以色列宣称的“基地”组织在加沙内部招募成员是试图把巴勒斯坦地区阿富汗化,给巴勒斯坦人贴上恐怖主义标签,以便向其发动大规模的战争。[59]

  哈马斯与“基地”组织相互同情和支持,但哈马斯强调不与其结盟。哈马斯精神领袖亚辛指出:“我们支持和同情保卫其人民享有自我管理与独立权利的任何组织,但我们不准备与这些组织结盟。”[60]对美国2011年5月击毙本·拉登,哈马斯领导人哈尼亚予以谴责:“我们谴责暗杀和杀死一名阿拉伯圣战战士,我们把此事件作为基于压迫的美国政策的继续,视为穆斯林与阿拉伯人的流血。”[61]“基地”组织也支持哈马斯的反以斗争。在哈马斯控制加沙地带后,扎瓦赫里在一录像带中表示:“我们的兄弟,哈马斯穆加希丁,我们与整个穆斯林民族都站在你们一边”,他还承诺“建立从邻近国家输送武器和设备进入加沙的通道”。[62] 2008年6月,扎瓦赫里在另一录像带中号召所有穆斯林打破加沙的封锁。[63]

  但实际上,“基地”组织对哈马斯的指责也屡见不鲜,而哈马斯也不买“基地”组织的账。对哈马斯参加2006年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选举,扎瓦赫里谴责到:“那些试图通过基于世俗宪法或向以色列投降的巴勒斯坦人决定的选举来解放伊斯兰土地的人,几乎不能解放巴勒斯坦的一粒沙子。”[64]伊拉克“基地”组织领导人阿布·穆萨卜·扎卡维(Abu Musab al-Zarqawi)也对哈马斯参加大选予以谴责,称巴勒斯坦人已有其他选择(指巴勒斯坦人可加入“基地”组织)。[65]在2006年3月3日半岛电视台播放的录像带中,扎瓦赫里批评哈马斯接受其在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中的地位:“无论是不是巴勒斯坦人,没有人有权放弃被异教徒占领的穆斯林土地,致力于收回这些土地的工作是每个穆斯林的义务。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中的世俗主义者为了一点面包屑已经出卖了巴勒斯坦。”他命令哈马斯坚持武装斗争,拒绝所有承认与以色列和平交易的请求,警告哈马斯要避免卷入达成政治解决及以色列生存合法化的“美国游戏”,哈马斯则对扎瓦赫里的批评不予以评论。[66]在2006年3月23日半岛电视台公布的录像中,本·拉登称西方国家决定停止对哈马斯领导政府的援助及实施制裁证明西方正在发动对伊斯兰的“十字军战争”。正在莫斯科访问的马沙尔则回应称不需要“基地”组织的指导:“哈马斯有自己的立场,一直为巴勒斯坦人民的利益而斗争。”[67] 2007年3月11日半岛电视台播放的录像带中,扎瓦赫里又指控哈马斯同意建立巴勒斯坦民族联合政府,称哈马斯通过接受沙特阿拉伯调停、与美国支持的法塔赫的协议将落入投降的沼泽,称哈马斯领导人将大部分巴勒斯坦放弃给犹太人,嘲笑这个政府不经以色列同意甚至无权进入或离开巴勒斯坦[68]。2009年夏,受“基地”组织激励的武装派别“真主的勇士”(Jund AnsarAllah,the Warriorsof God)宣称在加沙建立伊斯兰埃米尔国,哈马斯则对其予以镇压。[69]可见,哈马斯实际上是要远离“基地”组织。

  结 语

  综上所述,虽然哈马斯、真主党、“基地”组织三者有一些共同点,但在意识形态与理念、人员构成、活动方式、对外关系等方面的差异也是非常明显的。哈马斯和真主党是中东地区反对以色列的重要力量,在本国有强大的民意支持基础,也得到许多穆斯林和一些伊斯兰国家的支持。而鉴于“基地”组织的极端、恐怖主义行径,它遭到伊斯兰世界主流社会、国际社会的唾弃和谴责。尽管以色列和西方国家极力把哈马斯与真主党、“基地”组织捆绑在一起,但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哈马斯与这两个组织有直接的关系,他们更多的是政治和道义上的相互支持。相比较而言,哈马斯深受真主党的影响,而对“基地”组织是敬而远之。一个主要原因是哈马斯与“基地”组织的理念差异太大。“基地”组织的目标是全球性的,而哈马斯的主要目标是恢复巴勒斯坦人权利,解放巴勒斯坦。另外,哈马斯也认为与“基地”组织有牵连会对自己、对巴勒斯坦事业不利。扎基·切哈卜指出:“巴勒斯坦武装人员与‘基地组织’的任何结盟,将因把巴勒斯坦人与暴力联系、与‘基地’组织有关而损害巴勒斯坦人的事业。”[70]

  从近期发展态势来看,这3个组织依然会比较活跃。虽然哈马斯在2014年夏与以色列的武装冲突中损失惨重,但以色列仍然无法彻底清除哈马斯,哈马斯反而在巴勒斯坦人中获得了不少同情和支持。哈马斯反对以色列的活动仍然会继续,目前的停火只能是短暂的停歇,因为双方的根本矛盾没有得到解决,反对以色列也是哈马斯赖以生存的重要社会基础。尽管与法塔赫已达成民族和解协议,但哈马斯和法塔赫的较量仍将继续,因为哈马斯和法塔赫代表着巴勒斯坦政治发展的两条不同道路,哈马斯也不会轻易放弃多年实际控制加沙地带而获得的巨大利益。对真主党来说,2006年夏与以色列大规模武装冲突遭受巨大损失后,它的主要目光已转向国内,已成为黎巴嫩国内政治的重要力量。近期,真主党卷入叙利亚内战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对叙利亚战局也产生了一些影响,这加强了该组织与叙利亚、伊朗的关系。至于“基地”组织,它已经不是“九·一一”之前一个单纯的组织概念,而是发展成为一个由“基地”组织核心、附属组织、合作组织和非附属恐怖主义小组与个人组成的一个多层次全球恐怖主义网络,[71]呈现结构分散化、活动当地化、袭击目标多元化、恐怖活动动员与人员招募网络化、资金筹集犯罪化、成员构成西方化等趋势。[72]“基地”组织虽遭到国际社会的严厉打击和普遍谴责,但当前的中东乱局为其提供了继续生存、甚至发展的契机,它仍有可能不时制造事端。从3个组织的未来关系来看,尽管因叙利亚动荡发生分歧,哈马斯和真主党依然会继续相互支持,但因他们各自的主要目光都已转向国内,其发展实质性密切关系的可能性不大。哈马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以及它目前面临的困境,仍不大可能和“基地”组织发展直接关系。

作者简介 陈天社,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教授(郑州450001);彭超,郑州大学历史学院世界史博士生(郑州450001)

  *本文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哈马斯的社会基础与影响研究”(10BSS019)、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201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资助项目(2015-YXXZ-0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犹太—中东史创新团队”支持计划(2013-CXTD-01)、郑州大学重点学科振兴行动计划世界史学科的支持。非常感激匿名审稿专家的辛勤斧正和宝贵意见!

  [①] MuhammadMaqdsi (Trans.), “Charter ofthe Islamic Resistance Movement(Hamas) of Palestine”, 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Vol.22, No.4, Summer 1993, p.123.

  [②] Ibid., p.124.

  [③] As’ad Abu Khalil, “Ideology and Practice of Hizballahin Lebanon”, Middle Eastern 

Studies, Vol.27, No.3, July 1991, p.398.

  [④] As’ad Abu Khalil, op.cit., p.393.

  [⑤]董漫远:《真主党及其地区作用》,载《国际问题研究》2007年第6期,第19页。

  [⑥]张家栋、朱道远:《基地组织现状与发展趋势》,载《国际观察》2012年第5期,第44页。

  [⑦] SherifaZuhur, “Gaza, Israel,Hamas and the Lost Calm of Operation Cast Lead”, 

Middle East Policy, Vol.16, No.1, Spring 2009, p.41.

  [⑧] KhaledHroub, Hamas: Political Thought andPractice, Washington DC: 

The Institute for Palestine Studies,2000, pp.210-212.

  [⑨] MahmoudSoueid, “Islmic Unityand Political Change: Interview with 

Shaykh Muhammad Hussayin Fadlellah”, 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 Vol.25, No.1, 

Autumn 1995, p.71.

  [⑩] JohnKelsay and Westminster, Islam and War: AStudy in Comparative Ethics, 

Louisville Kentucky: John Knox Press, 1993, p.96.

  [11] Shaul Mishal and Avraham Sela, ThePalestinian Hamas: Vision, Violence, 

and Coexistence, New York: ColumbiaUbiversity Press, 2000, p.52.

  [12] Mahmoud Soueid, op.cit., p.64.

  [13]中国日报网:《真主党领袖罕见演说:消灭以色列符合阿拉伯国家利益》,http://www/chinadaily.com.cn/hqzx2013-08/03/content_16868486.htm, 2013-08-03。

  [14] Sherifa Zuhur, “Hamas and Israel:Conflicting Strategies of Group-Based Politics”, http://www.StrategicStudiesInstitute.army.mil, December 2008, p.61.

  [15] Peter Michael Picucci, Terrorism’s Operational Code: an Examination 

of the Belief Systems of al-Qaedaand Hamas, University of Kansas, March 2008, p.112.

  [16] Beverly Milton-Edwards, “The Concept of Jihad and Palestinian Islamic Movement: A Comparison

of Ideas and Techniques”, British Journal of MiddleEastern Studies, Vol.19, No.1, 

1992, p.21.

  [17] Mahmoud Soueid, op.cit., p.67.

  [18] Ibid., p.70.

  [19]董漫远:前引文,第19页。

  [20] Peter Michael Picucci, op.cit., pp.98-99.

  [21] Zaki Chehab, Inside Hamas:The Untold Story of Militants, Martyrs and Spies,London and New York: I.BTauris & Co Ltd, 2007, p.10.

  [22] Beverley Milton-Edwards and Stephen Farrell, Hamas: The Islamic Resistance Movement,

 Cambridge: Polity Press,2010, p.89.

  [23] Muhammad Maqdsi (Trans.), op.cit., p.126.

  [24] Mahmoud Soueid, op.cit., p.74.

  [25] Ibid., p.75.

  [26] Jonathan Schanzer, Hamas VS.Fatah: The Struggle forPalestine,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8, p.178.

  [27]《真主党成员不能向家人透露信息》,载《百色早报》2013年8月14日。

  [28]张家栋、朱道远:前引文,第40页。

  [29]李福泉:《黎巴嫩真主党政治参与解析》,载《国际政治研究》2011年第4期,第58页。

  [30]达瓦,邀请非穆斯林皈依伊斯兰教,吸引信徒皈依伊斯兰教,其目的是复兴古代的伊斯兰理想。Eyal Pascovich, “Social-Civilian Apparatuses of Hamas, Hizballah, and Other ActivistIslamic Organizations”, 

Digest of Middle EastStudies, Vol.21, No.1, 2012, p.126.

  [31] Mandy Turner, “Building Democracy in Palestine: Liberal Peace Theory 

and theElection of Hamas”, Democratization, Vol.13, No,5, 2006, p,748.

  [32] Sherifa Zuhur, “Hamas and Israel: Conflicting Strategies of Group-Based Politics”, in Nejc Kardelj ed., Iarael VS.Hamas, New York: Nova Science Publishers, 

Inc., 2010, p.11.

  [33]李福泉:《黎巴嫩真主党的社会福利活动及影响》,载《国际资料信息》2009年第2期,第25~26页。

  [34] Eyal Pascovich, “Social-Civilian Apparatuses of Hamas, Hizballah, and Other ActivistIslamic Organizations”,

 Digest of Middle EastStudies, Vol.21, No.1, 2012, p.131.

  [35] Ibid., p.133.

  [36]陈天社:《伊朗与哈马斯关系探析》,载《西亚非洲》2013年第3期,第79~92页。

  [37]董漫远:前引文,第20页。

  [38]董漫远:前引文,第18页。

  [39] Eyal Pascovich, op.cit., p.134.

  [40]《美国别有用心称伊朗与基地组结盟》,载腾讯网:http://news.qq.com/a/20090220/003627.htm,2006年3月22日。

  [41]《伊朗否认与“基地”组织有关联》,载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3-04/24/c_124621899.htm,2013-04-24。

  [42] Peter Michael Picucci, op.cit., p.100.

  [43]《黎巴嫩真主党强调决不改变对叙利亚危机的立场》,载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3-12/21/c_118649225.htm,2013-12-21。

  [44]《巴勒斯坦哈马斯领导人称与伊朗关系紧张》,载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international/txt/2013-06/10/content_29089071.htm, 

2013-06-10。

  [45]《哈马斯要求真主党撤出叙利亚 斥加大宗派两极化》,载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international/txt/2013-06/19/content_29165691.

htm,2013-06-19。

  [46] Jonathan Schanzer, op.cit., pp.132-133.

  [47] Simon Haddad, “A Comparative Study of Lebanese and Palestinian Perception 

ofSuicide Bombings: the Role of Militant Islam and Socio-Economic Status”, 

International Journal Comparative Sociology, Vol.45, No.5, 2004, p.357.

  [48]《巴以冲突持续 黎巴嫩真主党领袖誓言支持哈马斯》,载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gj/2012/11-20/4343450.shtml,2012-11-20。

  [49]张翠容著:《中东现场——揭开伊斯兰世界的冲突迷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46页。

  [50] Michael Irving Jensen, ThePolitical Ideology of Hamas: A Grassroots Perspective,

 Translated by SallyLaird, London and New York: I.B.Tauris& Co Ltd, 2009, p.36.

  [51] Hilal Khashan, “Collective Palestinian Frustration and Suicide Bombings”, 

The Third World Quarterly, Vol.24, No.6, 2003, p.1050.

  [52] Amir Baram, “The Gaza Effect”, Defence Studies, Vol.11,No.1, March 2011, p.72.

  [53] Ibid.

  [54] Matthew Levitt, op.ci., p.37.

  [55] Zaki Chehab, op.cit., pp.188-189.

  [56] Jonathan Schanzer, op.ci., p.131.

  [57] Ibid., pp.134-135.

  [58] Ibid., p.131.

  [59] Zaki Chehab, op.cit., p.186.

  [60] Ibid., p.108.

  [61]“HamasCondemns Killing of ‘Holy Warrior’ Bin Laden”, 

http://www.jpost.com/VideoArticles/Video/Article.aspx?id=218821, 2011-05-02。

  [62] Jonathan Schanzer, op.cit., p.133.

  [63] Jonathan Schanzer, op.cit., p.140.

  [64] Beverley Milton-Edwards and Stephen Farrell, op.cit., p.268.

  [65] Marie Colvin, “Al-Qaeda Goes Recruiting in Festering Gaza”, London Sunday Times, April 9, 2006; 

Jonathan Schanzer, op.cit., p.133.

  [66] Zaki Chehab, op.cit., p.190.

  [67] Ibid., p.191.

  [68] Azzam Tamimi, Hamas:Unwritten Chapters, London:C.Hurst 

& Co.Ltd, 2007, p.356.

  [69] Fawaz A.Gerges, “The Transformation of Hamas”, The Nation, 

January 25,2010, p.21.

  [70] Zaki Chehab, op.cit., p.196.

  [71]张家栋、朱道远:前引文,第40页。

  [72]同上文,第42~43页。

载于《西亚非洲》2015年第一期,转自共识网,2015-01-31 。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world/qqgc/20150131120219_al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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