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与政治
 
1905年的遗产:现代性、政教分离与言论自由
发布时间: 2017/2/23日    【字体:
作者:张伦
关键词:  1905年 现代性 政教分离 言论自由  
 
按:在作者看来近年来世界性的伊斯兰极端势力扩张与许多人想象的相反,在本质上是一现代现象,一种现代性扩展中对现代性的反动,一种现代性面临的新的危机与挑战。非常遗憾这篇文章之后又有很多恐怖袭击,而且很多发生在1905年就确立了政教分离法的法国。问题比我们想象的更复杂,比政治学的公理更复杂。即便如此,本号也毫无疑问觉得应该转载这篇十多年前的旧作,因为这篇更有利于回应中国人关注以及美国总统的一些举措。

由丹麦漫画事件引发的伊斯兰世界的抗议风潮渐渐平息,但其对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影响依然深远,所昭示的意含仍然值得我们深思。也许,我们这个世纪的和平和稳定在某种程度上都有待于对该事件中凸现的某些问题的解决。宗教与政治的纠葛再一次在一个广阔的国际舞台上展现,困惑着人们。现代性的历程正经历重大的变迁,面临新的考验,为从纷繁的事件中清理我们的思想,探索未来之路,我们的目光应投向何处?
 
一、1905年的遗产
 
在笔者看来,在人类历史上如果有些年份能够称得上是“人类史”“世界史”的重要年份的话,1905以它发生在欧亚大陆三个重要国家里的三个事件就完全有资格被视为这样一个年份。在中国,发生了后果深远的科举制的废除,也许直到今天人们才更清晰地意识到它对中国当代历史意味着什么。在俄国,1905年初的动荡后10月17日尼古拉二世宣布给与人民“思想、言论,选举和结社的自由”,将“任何法律的确立都必须都经民族选举出的议会来决定”视为“不可动摇的原则”。这或可被视为俄国现代史的真正元年。而那后来被用最华丽辉煌的词汇赞美的1917,尽管我们无法从历史中将其剔除,但今天已越来越被证明将称为“人类新纪元”的虚妄。正如已故俄裔法国俄国史专家格林瓦勒德(Constantin de Grunwald)所说,“如果温和反对派和君主能够有能力找到共同的语言,保证一种富有成果的合作,那(1905年后改造俄国的君主立宪的)经历就可能有某些成功的机会” 。那样的话,谁又能说1917年会是个必然?一个是世纪的蹉跎后,今天,某种意义上,俄国不正是退回到1905年的起点上再出发吗?
 
1917不能称为必然,但1905在相当的范围内讲却是不可抗拒,也许发生的形式和轨迹或许可能有不同,但所有俄国的近代史,尤其是拿破仑失败的征服成功启动的整个俄国十九世纪思想和社会的巨变,全部指向这样一个1905年事件的发生。事实上,那同一年在法国发生的事件,——1905年12月9日,法国通过政教分离法,从形式上讲与中俄这两个巨国里发生的一切毫无关联,彼此孤立,但其本质却恰恰是血脉相通,一以贯之:都是现代性在各自历史情境下迈出的重要一步,是作为现代性的旗帜——自由的挺进的重要标志。
 
遗憾的是,百年沧桑,现代性的巨浪及其反动在学术,思想,政治,经济等许多方面循着从西向东,从东向西的方式在这个广大的文明腹地来回激荡着,包括这三个国家在内的这个世界也并没有从根本上脱离1905年课题的许多困扰。在这加速的全球化时代,在科技发展好像要挣脱人类的掌控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原教旨主义的喧嚣伴着自杀炸弹的爆炸声响、环境遭受破坏、对现代性的批判沦落到某种虚无主义式的游戏、调侃和发泄的时刻,我们当何以自处?当依据什么重新为人类的未来找到方向和生存的力量?
 
靠神秘主义的救赎?权威主义的英明?民粹主义的热情?或是科技的神奇?传统的复归?……我们无法也不能更不应该去妨碍人们对生存意义、平和心灵,新的生存方式的探讨,这是人生存的权利和意义所在。但如果这种探寻是以抛弃现代性的核心—理性与自由—为目的和手段,那我们注定要遭遇更大的灾难。强烈的阳光下,我们会渴望幽暗的荫凉,但让幽暗遮蔽一切,将是死亡的黑暗的降临。
 
二、神祗的报复
 
今天,没有人再能否认现代性具有缺失,启蒙时代的乐观早已逐渐让位于深深的怀疑。其中,对神祗狂妄的放逐,尤其引起众多的责难,被人视为因此埋下许许多现代病症的根源。不管这种指责是否合理,事实上我们观察到的趋向就是:对现代性校正和批判给神祗的某种回归逻辑地开辟了空间,那些被请进博物馆,历史书中的神祗幽灵们结伴复出,让被认同和意义的问题困扰到焦虑、惶惑、恐惧的人们感到慰籍,不过也因此掀开令人忧虑的“诸神的战斗”的新一页。借用法国著名伊斯兰问题专家凯佩尔(Gilles Kepel)1991年出版的那本后来被广泛引用的著作的题目来讲就是“神祗的报复” 。
 
不过,与以往对现代性的抵抗不同的是,神祗们这次对现代性的报复不仅仅是用其自身的力量,也更多地借用了现代性本身的力量、利用现代性的分裂来对完成对现代性的报复。我们当然不能就具体成因简单一概而论,但我们确实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到观察到这样一种趋势:无论是在黑非洲大陆 ,亚洲还是阿拉伯世界,拉美,西方,世界范围内的各个民族国家内部宗教的作用都在回归,程度不同地影响到政治秩序和政治变迁。在国家关系上,伴随各种地缘政治、国际政治利益冲突的宗教纠纷日益成为组成当今世界图景的重要部分。其中伊斯兰世界因其与西方特有的关系以及在当代国际、地缘政治中的特殊地位、伴随现代性的挫折而衍生的种种内部的社会、政治,经济矛盾、由此引发的相关宗教问题尤显突出。那著名的“文明冲突”之论显然是粗泛和夸张的,甚至是不负责任和荒谬的;不过全然无视这种危险的存在也肯定是盲目的。关键在于我们应如何体认其中的问题,如何以现代性形式的更新、转型和创造、以现代性的内涵的丰富和扩展来化解现代性的危机和挑战。
 
三、政教分离:现代性的基石之一
 
这种状况使得我们有必要重新去检视现代性中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回顾那极具代表性的1905年法国的政教分离。
 
从历史的角度看,现代性在西方的发生、展开与西方的宗教历史密不可分。现代性从宗教思想、宗教冲突中诞生,又以对宗教的批判开辟脱离宗教独立生活的世界;基督教乃西方文明的基石之一,不过用戈谢 (Marcel Gauchet) 的话讲,也是造成“摆脱宗教的宗教”(la religion de la sortie de la religion) 。我们无法在这里去更详尽地探讨这种“摆脱”以及现代性的内在文化成因、历史情境就象韦伯的理性传统假设等等,但有一点,以笔者浅显的见解来看,西方文明内在的异质性、多元性既是西方历史付出许多冲突、战乱和停滞等代价的根源,也是造就西方近代文明产生和活力的原因。“凯撒归凯撒,上帝归上帝”的传统不仅仅是政治性的,也有更深刻的认识论、本体论的基础。凯撒与上帝的角色的更迭互动,可以帮助我们解释整个前现代乃至今天的欧洲政治史。
 
以现代政体的确立来讲,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面临的最重大的课题就是以何种形式进行政治重组。作为理论上灵魂世界的管理者, 与伊斯兰和犹太教不同的是, 基督教教会没有给世俗生活设定一个规范一切行为的法律。它原则上不应在世俗生活中扮演角色, 当然事实上却不然。因些具体的历史情境如在蛮人入侵的时代因世俗政治组织权威的阙如和软弱,教会就扮演了重要的政治和社会管理者角色,还有,从其作为上帝之子代言人有帮助世俗人得到拯救的责任这一点出发,教会也必须关注世俗政治因而不同程度地卷入政治。基督教在政治问题上最深刻的悖论在于它在给人以种种严格的约束、强加给世人一个神学政治范式的同时也给与其自由地组织现世生活的合法权利。正如皮埃尔·玛南(Pierre Manent)指出,是这种教义上的内在矛盾使得世俗政治形态在世俗力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最终成为可能。
 
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城邦因其能力的限制,被证明是一种无法有效地回应各种挑战和扩展影响的政治形式,而帝国的形式在欧洲这众多的族裔、这样广袤的土地上、尤其是面对与教廷在普世性权威的争夺上也是被证明不再行之有效,结果一如我们所知,在欧洲历史上出现一种新的介乎两者之间的民族的绝对君主制 (la monarchie nationale, absolue),民族国家形式开始诞生。这种政治形式的合法性与宗教权威具有的内在冲突,启动了一种政治的去宗教—道德化,“自然”化,也就是用“自然状态”去论证政权的合法性的趋势,个人开始渐渐成为政治的合法性的源泉。从马基雅弗里到霍布斯等人的思想都明确地反映了这一点。
 
不过,强大的世俗君主又如何不成为他的属民的安全和福祉的威胁?这是历史和思想都逻辑地必然推导出的一个问题,也是后来洛克、孟德斯鸠等自由主义之父所思考的关键所在。有关权威与个体,个体间,多数群体与少数群体关系的各种“群己权界论”层出不穷,总体的趋向则是确认个体权利的神圣性。在这个世俗权力得以确立并一步步受到限制、个体权利伸张的漫长过程中,宗教的问题始终如影随形,贯穿其中。天主教和新教之间的宗教战争,导致国家中立和信仰自由历史上划时代的“南特敕令” ( Edite de Nantes)的出现;而路易十四于1685年发布的取消该敕令的“枫丹白露敕令” 则象征着君主权力达成鼎盛、一统天下时的一种宗教自由上的反动 。宽容,作为现代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观念,在宗教血与火的冲突中靠着理性的力量诞生,开始其传播和扩展的历程,也不时经受各种考验。政教分离作为一个规范政治和宗教、私人与公共领域的原则,其思想萌芽在上述历史过程中孕育并逐渐落实成一种我们今天看到的一些列相关的政治、司法制度。法国在这个过程中以其特有的历史上的宗教冲突、强势的君主制、传统天主教会与法国大革命后共和制的关系等等,成为为我们理解这个问题的一种范式。
 
从法国大革命时“人权宣言”对其原则的宣示和国家政权与宗教的短暂分离实践到1905年政教分离法案的通过,整整一个多世纪,法国思想、政治,宗教与社会各界围绕一些重要问题展开过许多政治和思潮上的反复冲突,其中,教育问题在十九世纪后半叶一直处于政教分离矛盾的核心。如何在天主教、新教等宗教学校之外所有的公立学校也都是由神职人员管理的状况下,将学校转成为培养真正的共和精神、公民意识和道德的公民的场所,这不仅关系到共和制能否最终巩固落实,也关系到启蒙理想的实现、个人能否具有真正的精神自由的问题。对许多政教分离赞同者看来,一个在神职人员的监护教育下成长的公民不可能具有独立的批判精神和公民道德。(这里我们也可顺便提一句,将la?cité 翻译成“政教分离”具有的局限性,这种译法当然涉及其中核心的一个问题,权力与宗教的关系,但却无法囊括其内涵的丰富性,尤其是可能使人们忽略其与宗教对立的“世俗”的含义)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康德在第三共和时代培养教师的师范学院被广泛传授、成为许多哲学家的思想灵感来源的缘由:康德被视为在宗教之外“将道德作为科学建立起来的创立者” 。
 
整个十九世纪后半叶的法国知识分子,政治家这方面的努力体现在1882年的《费里法》(La loi Ferry) 和1886年的《戈布莱法》(la loi Goblet) 两部法律的颁布上,公立学校在随后的岁月里成为“政教分离”的场所,教员称为普通的公民,教学内容中的神学部分也逐步消失。不过这个领域与宗教的纠葛还没有完全了结,1959 年的 “德布雷法”(La loi Debré), 通过国家与私立宗教性的学校签订合约的方式, 可以说才最后完成对教育的全面世俗化过程 : 国家提供经济上的资助, 私立宗教学校接受国家的教学大纲内容。今天,私立学校、公立学校越来越成为社会地位区隔的标志而不再是一种宗教和意识形态的区隔。不过当时这两部法律的出现还是政教分离历史上一个关键性的步骤。
 
1905年的政教分离法案的重要意义,就在于解决如何保障公民信仰和思想自由问题。十九世纪,虽然国家政治生活日趋自由化,法国人的信仰和政治生活却依然受到1801年拿破仑和当时的教皇 Pie VII 签订的Concordat 的某些制约。比如信仰上,只有天主教、新教中的路德派和卡尔文派以及犹太教被国家承认。随着1880和1901年有关结社自由等法律的陆续出台,那些不属于被国家承认的信仰团体遭遇很多法律和行政上的麻烦。这种状况让越来越多地人意识到应该实行彻底的政教分离。经历了德雷福斯案件激荡的法国,人们更深刻体认到捍卫个人的权利的重要。于巴黎公社前1866年诞生至今天依然存在的“自由思想联盟”(Association nationale de la Libre Pensée), 在十九世纪后半叶集聚了许多象雨果,比松,法郎士,饶勒斯等从共和派到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等不同思想政治流派的重镇,成为推动政教分离运动的重要力量。对这些法国思想家来讲,“自由地思想”(libre pensée) 这诞生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观念, 就是意味着 “以无畏的方式去思考宗教、道德和政府”(manière téméraire de penser sur les matières de religions, de morale, de gouvernement)等问题;而政教分离就是进行这种思考的条件之一,它“不是一种哲学,而是一个教会与公共服务分离的司法、政治上的制度安排。它要求国家的中立性,国家不具有一个关于世界的形而上的观念,它准许各种不同的观念在私人领域自由争论。信仰只是属于个人的问题” 。1904年该联盟还为推动这些理念在罗马组织了后来被成为“政教分离大会”的国际会议。于此同时,在德雷福斯案件中诞生的“人权同盟”在全国组织了宣传政教分离的活动日。在包括许多左派政治家在内的赞同政教分离的政治人物积极推动,政教分离法终于在1905年底通过,共和国借此重申思想和信仰自由,教会从此不再享受国家的经济支持,成为社团法人。漫长的政教分离史终告一段落;从政治到教育,从思想到法律,个体的自由和权利一步步得到落实。
 
需要提及的是1905年法律的遭到包括凡蒂冈教廷在内的教会势力强烈反对,但随着时光,这个法律证明反而给予了教会一种新的自由:从此教廷可以自由任命主教。教廷失去与世俗权力的最后的联接,得到更大的自由, 成为一个经历了现代性洗礼的宗教。也许是在这个意义上,成就了二十世纪天主教的发展。
 
四、挑战与继承
 
尽管形式各异,政教分离从事实上和法律上今天已成为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立国原则。虽然美国的总统总是会按着圣经宣誓就职,也不会忘记在国情咨文演讲后加上一句“上帝保佑美国”,但宪法及其补充条文建构了一个用杰佛逊的话讲政权和宗教上的“分离墙”(Wall of Separation)。移民国家族群和宗教上的多样性促使美国“政府不去承认任何宗教的特殊地位”, “从1830年代联邦和各州的政府便将宗教问题上的中立性作为一个基本立场确定下来”。最近这些年表现尤其明显的宗教政治工具化的取向以及具有强烈宗教意识的领导人如布什的入主白宫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美国具有深厚根基的政教分离状况 。墨西哥、穆斯林世界的土耳其等分属不同文化的发展中国家,也实行着严格的法、美式的政教分离。德国、奥地利、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等国实行的是一种国家与本国教会或是梵蒂冈协商性的分离,在这些国家中,与法、美模式不同的是教会具有类似社团的地位但可以得到公共财政的资助。另外一些国家如英国、芬兰、丹麦等,因历史的缘由,国家承认一种作为民族身份认同标志的“官方”宗教,但事实上不妨碍对其他宗教信仰的尊重,人们的自由权利也因民主体制和法制国家而得到严格尊重和保护。
 
问题的关键在另外这样一些政权和宗教关系上呈两极状态的国家:一种是(至少在一段时间)采取敌对性分离,像中国、古巴、北朝鲜,宗教被国家意识形态所代替,自然也就没有自由地存在的必要与可能。另一方面,如伊朗,以色列、巴基斯坦等,虽然允许其他宗教存在,但国家视其自身为某种单一的、等同于民族认同的宗教的代表,政权与宗教紧密相连。宗教间的矛盾常常伴随政治的冲突时时凸显。正如我们在这次丹麦漫画事件以及巴勒斯坦问题中看到的那样,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尤其是移民和跨国传媒的发展,民族国家内部的宗教或地域冲突日益国际化,有聚合成跨国性的宗教冲突的趋势。这不仅对一些国家现代性的确立造成障碍,也反过来给政教分离原则已确立的国家构成新的挑战。
 
以法国为例,由于主体为移民的具有伊斯兰信仰的社群的增长,——六百万左右,近人口总数的十分之一,伊斯兰在法国的影响也日增。尽管这些人中的绝大部分都程度不等地融入法国社会,但由于失业、社会公正、种族歧视、身份认同危机等问题,也包括跨国激进伊斯兰分子的活动,其中极少数人开始具有激进的原教旨主义倾向。法国人由此感到某种威胁,而这种感觉又因“九一一”得到强化。学校里出现的一些佩戴伊斯兰头巾的女学生让许多深受共和精神影响的教师感到反感和担忧。与此同时,最近二、三十年对传统共和制在对少数族群文化特性、妇女权益的忽略和压制方面的批评以及以改善这种状况为目的的新兴社会运动的推动,从另一方面撼动了传统共和体制的观念和制度规范。加之现代社会生活的变化也使得以往的公域和私域之间的界限变得含混模糊。这一切都使得政教分离问题再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一个焦点。法国总统希拉克由此授命政治家斯达吉(Bernard Stasi) 在2003年夏成立一个由十几名各届专家担任委员的委员会讨论相关问题, 就关于是否要通过一个有关禁止在公立学校佩戴具有明显宗教意含的标志的法律征询意见, 进行研究。社会各界的相关论战也在2003年、2004年时达到顶峰。
 
辩论双方一方是主张强固共和主义的立场,强调捍卫法国文化的必要;1905年的遗产对他们来讲神圣不可侵犯,只有靠强化共和制才能避免法国的分解、有效地回应来自各方的挑战;另一方则认为传统的政教分离原则尤其是法国式的相关制度设计和观念已不再适合今天的要求,共和制所代表的过度的普世性制度设计损害了个体或一些群体的文化特性,因此要树立新的多元文化的观念,寻找适应多元文化要求的形式才是法国的出路。作为斯达吉委员会专家委员笔者当年的导师、法国著名社会思想家阿兰·图海纳(Alain Touraine, 注本刊过去译为杜兰)的观点可谓第三种观点的代表,他坚持认为抛开其具体的内容和对象来看,1905年的政教分离法所代表的原则是有其普遍意义的,是现代性的基石之一而必须加以捍卫。同时对多元文化的要求也应该作出积极回应,承认多样的文化和现代化经验的合法存在权利,这是现代性的深化。不过在这之前,面对原教旨主义的攻势却必须依据已有资源做出反击,打个比方,就是在发起新的战役前,先加固自己的阵地。是在这样一个逻辑下,他赞同通过这样一个法律。
 
这被人误称为“禁止佩戴伊斯兰头巾”的法律的通过和实行,在国际上和国内都引起一些反响,但从过去两年的效果来看,还是起到相当正面的效果,也被包括伊斯兰族群在内的大多数法国人接受。这次丹麦漫画事件中法国伊斯兰族群反映的相对平和和理性,除了长期的民主文化的影响外,也不能不说是与这些年包括有关此法律的讨论有关。需要提及的是,法国面临的这种挑战今天带有普遍性。在英国伦敦地铁大爆炸后的今天,英国人曾引以为傲的社会整合模式和言论自由实践也遭到严重质疑。如何应对伊斯兰原教旨的挑战,成为所有西方国家面临的挑战。
 
五、言论自由与权利行使
 
这次丹麦漫画引起的风波凸现了信息时代沟通上的困难。言论自由的原则及其适用范围成为争执的一个焦点。正如图海纳所说:
 
“与他者沟通的可能在于我们与他者分享同样的言语(langage)。这是建筑在两个要素上的:对理性的信念和个人普遍的权利的承认;现代性通过对普世主义和非宗教性的基础的确立,让不同的人之间的沟通在其公民身份基础上得以达成” 。
 
但问题是现实中这种共享的语言和世界范围内同等的身份的确立却不是件容易的事。在经过漫长的理性和自由传统熏陶下的一些西方国家的公民大体上是能够较妥善地看待类似丹麦漫画的针对基督教的漫画的,事实上这类东西也经常出现。但即使这样,也不能保证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所可能引发的争端,就象1988年斯克西斯(Martin Scorsese)“基督最后的诱惑”( The last Temptation of the Christ) 电影上演时在一些天主教信仰笃厚的人们中引发的愤怒和反感。
 
政教分离的原则从根本上所要捍卫的东西是作为主体的现代人的思想、信仰和表达的权利,言论自由自然是与其密不可分的。这些权利是现代性的基石,必须为之争取、捍卫。在这方面的动摇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但在一些历史的情境下,运用这一权利就象所有其它有关自由的权利的运用一样都是需要召唤主体的责任、理解和宽容精神。法国“人权宣言”第四条认为每个人运用权利的自由是以不能损害他人自由地运用同样权利为边界的。问题是在现实中这种损害的边界有时是确不易确认。对这类问题,用外部政治干预的方式来解决是倒退和不可取的,依笔者所见,还是应该回归现代,回归主体的自由选择,让一种“恕道”的精神和实践来补充、润和言论自由的实践。法国“解放报”等媒体为表示从原则上对言论自由的坚持同时又与丹麦那家报纸区隔,选择刊登漫画中的几幅而不登刊引起最大争议的将穆哈默德头巾画成恐怖分子的炸弹的漫画或许就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场风波中,许多穆斯林国家的领导人和普通民众在表达愤怒时也多半没有谴责作为原则的言论自由,而是人认为被漫画作者滥用,玷污和冒犯了伊斯兰人的情感。从这角度看,现代性的一些观念即使在伊斯兰世界也正在逐步深入人心。
 
如果认真加以分析,事实上,包括那些伊斯兰极端分子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现代性的产物,是作为对现代性的反动而出现的。法国重要的伊斯兰问题专家罗伊(Olivier Roy) 就认为:“恐怖分子们既是西化的产物也是西方的敌人。就象共产主义者大部分情况下出于资产阶级家庭一样。圣战的恐怖分子对抗西方激进行为从西方那些极左派“直接行动”(Action directe) “巴阿德小组” (bande de Baader) 那里承续的东西并不少于他们从可兰经中承续的” 。
 
伊斯兰和激进伊斯兰分子之间简单地划上等号,对伊斯兰的再认同也并不必然导向原教旨主义。即使是对以温和中庸为文明精神的中国人来讲,四十年前的某些国人不是也可以疯狂到拿来与某些伊斯兰激进分子作比较吗?当然,面对现代,伊斯兰世界依然有许多艰巨的课题需要处理,其中政教分离问题就是一个对许多国家来讲尚待解决的问题。如何“改革伊斯兰”近些年成为许多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世界的知识分子常常提及的话题 。这不仅关系到伊斯兰世界能否成功适应现代文明,也关系到这个世界的和平安宁。这次对伊斯兰世界造成伤害的丹麦漫画事件,未尝不是提供给西方世界一个审视自身的机缘,同时也可能成为一个为伊斯兰下一步健康发展种下的牛痘。值得庆幸也需要注意的是,从该事件发生和落幕的过程看来,伊斯兰世界的理性力量和原教旨力量都在增长,下一步的发展,即取决于伊斯兰世界自身的努力,在一定的意义上也取决于外部如何处理与其关系,是否还会不断地发生出这种类似的大小漫画事件。
 
六、中国人的课题
 
作为这个世界一员的中国知识分子,我们当然不能在观察世界的同时忽略我们自身面临的挑战。依笔者看来,1905年给我们留下两个重大的课题,一是因与权力的脱钩,儒家从此不再具有为权力合法性论证的功能,也失去其庇护,却也从此得到自由,为其在现代的背景下重生创造了条件,但其过程也注定艰难困顿,如同游荡的孤魂。其实,现代思想成为“游魂”性的是一种命运的常态,这是现代性自身的本质所决定的,每当一种游魂与权力发生嫁接、同化的时候都可能是生活和该思想本身的灾变的开始,过去的一个世纪以及在当今世界发生的许多都为我们证明这一点。
 
1905年给中国人遗下的另外一个课题就是国家与社会从此失去制度性的连接,社会精英也不再具有与权力互动的规范渠道被迫开始痛苦的转型;如何在现代的情境下,建构一种符合现代精神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一个世纪过去,直至今日,这依然是中国人需要回答的。我们依然生活在1905年中国发生的事件所造成的、所代表的文化,政治,社会变迁中。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一天中国人在精神和制度安排上依然拒绝韦伯所讲的“分化”(différenciation) 这现代性本质特征之一的要求——政教分离恰是一种回答,而依然依附在一种现代版的“政教合一”“精神领袖和政治领袖”同体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中,中国人就没有真正进入现代,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生活在世界上。从这个角度讲,1905年在法国和俄国要处理的问题赫今天世界上许多国家人民面临的问题也是我们必须处理的。对现代性的检省与批判应该是康德超越意义上的批判,对现代性所应该坚持的也仍然是康德的启蒙思想:不仅是鼓励人们“敢于自己思考”,思想批判的结果和目的不在于去造就新的普世教义,更在于提倡一种不断的重新开始的启蒙工作。“启蒙是一个过程,一种实践,一种每代人都要学习和使用、用以构建公民社会的鲜活的原则” 。
 
我们重新审视1905年的遗产,意义或许也就在此。
 
(注释略)
 
转自田野拾遗微信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农村寺庙财产制度的法律探究 \张锦
摘要:农村寺庙是农村宗教活动的载体,农村寺庙具有优化管理,调节控制,经济文化的功…
 
热月党政府的宗教政策研究(1794-1795) \文宇欣
摘要: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第三等级联合部分第一等级以及群众共同推翻了原有的旧制…
 
美国宪法中的“二元革命”——评伯尔曼的《启蒙运动对美国宪法的影响》 \韩成芳
摘要:<正>哈罗德·J.伯尔曼是美国著名比较法学家与法史学家,《启蒙运动对美国宪法的…
 
全球化背景下新加坡宗教和谐的机遇与挑战 \张文学
摘要:新加坡地处东南亚重要交通枢纽,东西文明交汇,国土虽小但种族、宗教多元。由于…
 
中国传统人格意识与法治精神的冲突——立足于与西方法治宗教之维的比较 \乔飞
摘要:我国的法制近代化、现代化,已走过了一百余年的时间;至上世纪末,最终确定治国方…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副总统彭斯:我们为什么要支持川普?
       下一篇文章:乾隆朝的道教事务管理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