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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宗教和谐提供可资借鉴的“东方模式”与“中国经验”
发布时间: 2017/3/16日    【字体:
作者:杜鹏
关键词:  宗教 和谐 东方模式 中国经验  
 
 
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对自身优秀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积极态度,对自身文化独特价值和生命力的坚定信心。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国有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其本质是建立在5000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文化自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归根到底是要坚持文化自信。树立和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对于我们当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乃至于构建和谐世界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宗教作为一种独特的历史文化现象,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宗教文化多元通和、源远流长。在我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宗教、少数民族宗教和民间宗教信仰,都是中华民族宗教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历史上,它们彼此之间交流碰撞、互渗互鉴、交融发展、和谐共存。中华民族宗教文化在世界宗教文化体系中独具一格,形成了自身的优良传统。
 
历代政府宗教政策秉持相对开放包容的优良传统
 
自西汉以后,儒家思想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贯穿始终。
 
而儒家对宗教持有一种温和、理性、中庸的态度。所谓“神道设教”,就是注重宗教的社会教化功能,这也导致了官方在很大程度上,对各种宗教采取相对开放包容的政策。
 
以隋唐时期为例,由隋文帝首倡的儒、佛、道“三教并奖”政策,到唐太宗时上升为国策。这一时期,随着我国与西亚、东亚和西域各国的深入交往,不仅伊斯兰教这一世界性宗教传入我国,而且像景教、拜火教和摩尼教这样一些在历史上曾经活跃过的外来宗教派别或地域性宗教也得以传入,并且都获得了相应的合法生存空间。
 
这无疑在更大范围内、更深层次上推动了中外文化交流,不仅丰富了我国传统文化的内容,也使得中华文明传播到更远的西方世界,有力地促进了中西方政治交往、经济互通和文化交流。
 
不同民族宗教及其教派之间和而不同的优良传统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国少数民族宗教是中华民族宗教文化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部分少数民族有本民族的原生型宗教,如萨满教、苯教、毕摩教和东巴教,也有的少数民族保留了原始宗教色彩的民间宗教信仰。
 
在外来传入的制度性宗教方面,一些宗教对我国部分少数民族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如藏传佛教对于藏族、蒙古族等,南传佛教对于傣族等,以及伊斯兰教对于维吾尔族、回族等。受到儒家“远神论”的深刻影响,作为中华民族主体民族的汉族,就其整体而言,宗教意识普遍较为淡薄。加之儒家孔子“君子和而不同”的多元开放理念,汉族对待其他少数民族宗教和外来宗教,基本上都保持一种平和包容的态度。
 
相比于西方一些“一神教”具有的强烈排他性和传教性,中国各民族的宗教及其教派之间,有思想碰撞、有教义分歧,但绝少出现宗教狂热,更没有出现过大规模的宗教战争。宗教极端主义在中国从未形成过气候,也没有任何市场。
 
中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宗教联合国”,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主要宗教及其派别,都可以在此找到各自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的一席之地。在我国,从来没有所谓“宗教异端”和“宗教迫害”之说,不同民族宗教及其教派之间,基本上处于一个“多元通和、族教和谐”的良性宗教生态圈中,和而不同,和谐共生。
 
宗教领袖及信徒将爱国和爱教相结合的优良传统
 
近代的中国,是一个处于内忧外患、屡遭外来列强侵略凌辱的多难之邦。
 
尤其是在“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面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企图“亡我国家、灭我民族”的全面侵华战争之际,我国广大宗教界人士奋勇加入抗日的行列,以各自形式抗日救国。
 
比如民国时期,佛教改良运动的领袖太虚法师提倡“人间佛教”,主张佛教应当在现实生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用佛教的教理来改良社会,使人类进步。抗日战争爆发后,作为一位爱国僧人,目睹国难时艰,忧心如焚。他不顾身心疲惫,辗转于湖南、贵州、云南和四川等地演讲,希望用佛教思想救国,用他的巨大社会影响力,号召中国佛教徒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英勇顽强地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他发起和组织青年救国团和僧侣救护队,救死扶伤,为国出力,还率领中国佛教代表团出国访问缅甸、印度和斯里兰卡等国,不遗余力地向国际社会广泛宣传中华民族抗日救国的正义立场,并且争取到宝贵的国际援助,为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最终胜利作出了自己积极的贡献。
 
此外,弘一法师也将弘扬佛法与抗日救亡相结合,提出“念佛不忘救国,救国不忘念佛”的主张,体现出中国佛教徒超俗又入世、出世又爱国,将爱国与爱教相统一的精神。
 
外来宗教传入我国后不断自我革新的优良传统
 
纵观中国宗教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一个规律,任何一种传入我国的外来宗教,都不得不面临着“中国化”的问题。
 
历史上,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都曾经面临过这样的文化处境。事实上,“中国化”正是外来宗教必须适应中国本土,或者说是适应中国不同民族自身文化传统,而不断自我革新的客观要求。
 
以伊斯兰教为例,明清之际是中国伊斯兰教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
 
在北方,回族穆斯林建立起结合中国传统私塾教育特点和阿拉伯经学教育特点的经堂教育制度。
 
在南方,以王岱舆、刘智等为代表的回族穆斯林学者,将伊斯兰教汉文译著运动推向高峰。尤其是其中大量采借和改造儒、佛、道三家名词术语用以阐释中国伊斯兰教教义,并且将伊斯兰教伦理道德和中国传统理论道德有机衔接、融会贯通,从而建立了具有较为浓厚的中国传统文化色彩的中国伊斯兰教思想文化体系。
 
伊斯兰教在历史上与中国传统文化以及其他宗教绝少发生激烈冲突。在进入21世纪后的历史新时期,中国伊斯兰教界更是以极大的热忱开展“解经”工作,大力倡导伊斯兰教“和平和睦、爱国爱教、两世吉庆、宽容仁慈”等基本思想,努力促进中国伊斯兰教与时俱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当今世界,兼具伊斯兰文明和中华文明“双重文化基因”的中国伊斯兰教文化,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和启示意义。
 
中国伊斯兰教在中国和平发展的历史实践向我们证明,任何一种外来宗教想要在中国大地落地生根,并且开花结果、生生不息,必须实现本土化、民族化,与中国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融会贯通,不断自我革新,才能具有恒久的生命力。
 
坚持中外不同宗教之间平等友好交流的优良传统
 
在中外宗教交流史上,无论是外来宗教传入我国,还是我国开展对外宗教交流,除了清代康熙帝对干涉我国传统宗法信仰自由的罗马教廷实行禁教,以及近代鸦片战争后,基督教在中国的部分活动带有一定程度的西方文化侵略性质以外,基本上都是以我国所坚持的平等友好方式进行的。
 
历史上,以宗教作为纽带的交往,促进了中外政治、经济和文化全方位的互动。佛教进入中国,与其说是中外僧人将印度佛教和平传入中国,不如说是中国僧人主动将印度佛教请进来的。佛教文化在中国生根结果,在唐代时达到极盛,形成了诸多中国化的中国佛教宗派,典型例子就是禅宗的产生。佛教深刻影响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且又由中国和平东传至朝鲜和日本,形成东亚佛教文化圈。在此过程中,玄奘取经、鉴真东渡等事迹,促进了古代中印、中日文化的交流。中华文明和伊斯兰文明的联系,也是靠中外穆斯林的友好往来建立的。并且,宗教文化之间的交流随着经贸往来的发展而扩大和深入。中国历来反对强权性、侵略性的传教方式,坚持与世界上其他宗教之间进行和平友好交流。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促进各民族之间、各国家之间的平等交往。
 
3000年前,《诗经·大雅·文王》云:“文王在上,於昭天下。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大意是说:“周文王禀受天命,昭示天下:周虽是旧的邦国,但其使命在革新。”“旧邦新命”,也代表着拥有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多元交融、从未中断过的中华文明的重要精神。
 
一方面,我们要树立和增强中华民族的宗教文化自信,继承和发扬自身宗教文化中的优良传统,并将之作为宝贵的思想资源,有机融入当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
 
另一方面,当今世界,“冷战”后的民族和宗教问题愈演愈烈,由宗教问题引发的国际冲突与地区战争难解难分,世界并不太平。
 
基于我国宗教文化的优良传统和实践经验,我们也提倡世界不同宗教之间彼此尊重,文明互鉴,积极开展世界上不同宗教文明之间、不同宗教发展模式之间的友好交流与文明对话,努力发掘宗教相通性精神。让各种宗教在竞争比较中和谐共生,在交流互鉴中互补共进;让宗教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不同民族友谊、维护世界和平的桥梁和纽带;让充满古老智慧与时代活力的中国宗教文化优良传统,成为促进当代世界宗教和谐可供借鉴的“东方模式”与“中国经验”。
 
转自中国民族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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