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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最高法院:因宗教信仰拒服兵役无罪
发布时间: 2018/11/8日    【字体:
作者:谷智轩
关键词:  韩国最高法院 教信仰拒 兵役  
 
 
日前,韩国最高法院做出历史性判决,首次裁定因“良心”而拒服兵役的行为不应受到刑事处罚。分析称,该国许多宗教信徒有了逃避兵役的正当理由。
 
据韩联社11月1日报道,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当天以9人赞成、4人反对的意见裁定,依据“拒绝拿枪”的宗教信念拒服兵役的行为不应受到刑事处罚,推翻了大法院2004年做出的判决。
 
韩国宗教“耶和华见证人”信徒、现年34岁的吴某此前因拒绝入伍服现役被控违反《兵役法》并被判刑1年半,吴某不服上诉,最终大法院推翻原判发回重审。
 
法庭认为,宗教信仰,即“良心自由”高于兵役义务这一“宪法法益”,刑事处罚过度限制良心自由或对其本质形成威胁。法庭还指出,强制(年轻男性)一律服兵役并处罚不服兵役者的做法违背宽容少数的自由民主主义。
 
但持少数意见的4名法官认为,在社会规范和现实情况没有明显变化无需更改现有法理的情况下,宣告拒服兵役无罪将引发混乱。他们批评,这一裁定可能给某些宗教开小灶,这超出良心自由的范畴,违反了政教分离原则。他们还指出,这一问题应依据正在酝酿中的替代服役制度等国家政策处理,理应等待国会立法解决,而非依据被判违宪的现行《兵役法》草率拍板。
 
尽管遭到少数意见的强烈反对,包括大法院院长金命洙在内的多数法官仍做出无罪的最终判决,预计在审中的227件类似诉讼都将以被告胜诉告终。
 
路透社报道称,这是数十年来,韩国最高法院立场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改变。此前,在1969年和2004年的两次裁定中,韩国最高法院坚持认为,宗教信仰或良知不是拒绝服兵役的正当理由。
 
韩国自1957年开始实行强制兵役制度。该国法律规定,年龄在18岁到35岁之间的男性公民需要服两年左右的义务兵役。军种不同,服役时间也不同,陆军及海军陆战队24个月,海军26个月,空军28个月。
 
按照韩国《兵役法》,如果被征召入伍的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兵役,那么此人将面临最高3年的监禁。
 
据报道,今年早些时候,韩国国内对强制服兵役的态度出现了转变的迹象。韩国宪法法院6月份裁定,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服兵役的替代选择,不符合宪法。下级法院对“良心拒服兵役者”也有一些“无罪”的判决。
 
“良心拒服兵役者(conscientious objector)”是指由于思想自由,个人良心或者宗教信仰的缘故,而要求拒绝履行军事服务权利的个人。通常来讲,这一情况只会存在于征兵制中,而非志愿兵役制中。在一些国家,“良心拒服兵役者”会被分配到一个用做替代兵役的民事服务中。一些“良心拒服兵役者”视其自身为和平主义者、不干涉主义者、不抵抗主义者、不侵犯主义者、反军事主义者。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尽管韩国有一些人以和平主义或其他道德理由逃避服兵役,但几十年来,该国被监禁的“良心拒服兵役者”大多是“耶和华见证人”信徒。
 
“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s Witnesses)”于1870年代末在美国出现,是一个独立的宗教团体,属基督教派系之一。该教派信仰千禧年主义与复原主义,不承认三位一体,因此与主流基督教派别有很大区别。
 
CNN报道称,韩国大约有10万名“耶和华见证人”信徒,他们相信自己有义务不参与战争。
 
该宗教团体的国际发言人保罗•吉利斯(Paul Gillies)称,“我们高兴地听到,韩国最高法院做出历史性决定,承认出于良心而拒服兵役者的权利。”
 
“在过去的65年里,韩国有超过1.93万信徒因为坚持他们的基督教信仰而被监禁。这项裁决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以结束对我们信徒因良心拒服兵役的监禁政策。”他补充道。
 
报道称,从理论上讲,韩国和朝鲜依然处在战争状态。尽管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大幅缓解,但韩国许多人仍支持兵役制度。
 
 转自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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