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摘要:宗教是美国传统价值观念的主要载体和社会文化的基本组成部分,它深深植根于美国社会之中,对美国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在处理宗教问题方面,美国并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政府不对宗教事务实行管理,恰恰相反,这种管理更多是基于宪法并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的。本文从美国法院处理宗教问题的基础性阐释入手,通过对20世纪40—80年代美国法院宗教典型案例的考察,总结出美国处理宗教问题的原则与特点。它们是:基于宪法第一修正案政教分离的总原则,"意图―效果―纠缠"三个测试法以及"平衡"的具体原则;而遵循已有判例和免税资格等做法,则契合了美国国情,行之有效,成为美国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独特模式。这一模式可能为他国提供借鉴。例如,对加快中国宗教立法进程,适时改变现有的宗教管理模式提供借鉴。当然,中美两国国情不同,对这种借鉴的适用性要给予充分讨论,并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