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宪法第二十条
对任何人的信教自由都给予保障。任何宗教团体都不得从国家接受特权或行使政治上的权利。
对任何人都不得强制其参加宗教上的行为、庆祝典礼、仪式或活动。国家及其机关都不得进行宗教教育以及其他任何宗教活动。
2021年2月24日,日本最高裁判所大法庭作出违宪判决,认为自治体对孔子庙无偿提供用地,违反了政教分离原则。 最高裁判所以过去的政教分离诉讼确立的判断框架为基础,讨论了那霸市孔子庙的实际情况,推导出该结论。判决虽然承认过去曾有判例认为即使是宗教设施,如果历史文化意义重大,也可以承认无偿提供土地,但本案并未深入评价儒教是否是宗教。
大法庭首先根据空知太神社诉讼等既有判例指出,判断无偿提供是否违反政教分离原则时,应当考虑设施的性质、免除费用的经过、无偿提供的样态、一般人的评价等因素,参照社会普遍观念。
在此基础上,最高裁判所认定,从那霸市孔子庙的外观等方面来看,其与神社、寺庙类似。每年一次供奉祭品、迎灵的祭礼也被认定为“有宗教意义的仪式”。
另外,最高裁判所也注意到,当初因为担忧“与宗教过于紧密”,市内部也曾有在私有土地上设置孔子庙的提案。即使考虑观光资源等方面,“不应当认为可以支持无偿提供公有土地的必要性”。
孔子庙的用地面积为1335平方米,根据市条例的规定,公园使用费大约一年570万日元。大法庭认为,通过无偿提供,作为孔子庙管理者的久米崇圣会获得的利益“相当大”,“从一般人的角度来看,不得不认为市给特定宗教提供了特别便利”。
大法庭认为,即使是具有宗教性的设施,如果可以认定其历史或者文化的部分具有意义,也不能认为无偿提供违宪。但另一方面,大法庭没有对儒教的一般评价、崇圣会是否属于宗教团体作出判断。裁判所关系人士认为,“从条文上看,是否属于宗教并不是问题,如果能判断是否属于宗教活动便已足够。最高裁判所不想触及敏感的宗教争论”,可以看出是这种想法起到了作用。
15位法官中唯一发表反对意见的林景一法官(2月7日退休)批评认为,设施的宗教性已经越来越淡化,违宪判断“属于‘杀鸡用牛刀’”。林景一法官进一步警告,“无法确定被助长的(宗教等)对象,却作出了违宪判断,模糊地扩张了政教分离规定“。
国士馆大学特聘教授百地章(宪法)认为,“本次违宪判决遵循了空知太神社诉讼判决所确立的应当综合考虑宗教设施的性质、无偿提供的经过等因素进行判断的规则,结论可谓妥当。虽然最高裁判所没有采用已经确立的目的效果基准这一点仍存在疑问,但也可以得知对政教分离进行宽松解释的观点。判决认为,即使是宗教设施,当作为历史、文化的建造物或者观光资源等场合时,也不违反宪法。如果是那样的话,学问所的汤岛圣堂、足利学校等孔子庙应当不成问题。”
《产经新闻》报道链接
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10019322a0d42ce1483addd7553c1c70615d62a0
原判决网址链接
明德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