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确立了宗教自由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与基督教的发展,尤其是基督教在美国的早期发展是分不开的。本文梳理了基督教在美国的早期发展,探索基督教的发展如何导致了宗教自由原则在美国宪法上的确立。 基督教在北美殖民地的发展过程中,各教派难以依靠母国的支持而获得大发展;又由于殖民地幅员辽阔,在一个殖民地遭到迫害的基督徒可以另辟基地;另外,在各殖民地内部,由于经济的发展需要吸引劳动力,坚持严格的对某一教派的宗教信仰是不明智的。虽然在殖民地时期有确立官方教会的做法,但是这种局面很难维持。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北美殖民地成了基督教多种教派并存的试验场。宗教自由就在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宗教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另一方面,在殖民地时期,源自清教的宗教自由思想不断发展。在十八世纪又传入了洛克等具有新教背景的充满理性精神的宗教自由思想。面对多元教派格局,受宗教自由思想的影响,美国的建国国父们通过州宪法、《独立宣言》,最后通过1791年生效的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使得宗教自由的原则最终在美国确立。 无论是多元教派格局的形成,宗教自由思想的发展,还是宗教自由的立宪历程,都渗透着基督教的背景。基督教对推动美国宗教自由原则在宪法上的确立起到了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