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节日,在文旅融合视阈下是重要的文化资源。对于非遗的资源开发与利用,应该将它们与现代人们的生活环境、生计方式与精神状态结合起来,让具有传统特性的非遗的文化因素有机地融入现代生活之中,从而使民族社会文化既保持着古今关联的文化传承特性,又具有服务当代社会的实际价值。如何实现文化资源向旅游资源转化,并实现文旅融合的理想目标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首先需要对节日文化资源进行类别区分;其次探讨如何将节日非遗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的有效途径;最后强调在文旅融合过程中应重视非遗传承与旅游开发的均衡原则。
传统节日是一宗重大的民族文化遗产,传统节日不是一般假日,它承载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是民众精神信仰、审美情趣、伦理关系与消费习惯的集中展示日。传统节日也是宝贵的文化资产,它是现代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时间文化资源。文化遗产与文化资源是一对联系紧密的概念,我们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文化遗产,特别是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有着服务现实社会的重要文化资源价值。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文件精神,对非遗的保护原则是“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护、保存、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与非正规教育)和振兴”,基于传承与振兴的保护原则,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开发与利用,应该将它们与现代人们的生活环境、生计方式与精神状态结合起来,让具有传统特性的非遗的文化因素有机地融入现代生活之中。从而使我们的民族社会文化既保持着古今关联的文化传承特性,又具有服务当代社会的实际价值。
中国文化底蕴厚重,不同地区、不同民族至今仍然保留着丰富的传统节日习俗。伴随着以大众旅游方式实现美丽城镇、乡村振兴的浪潮,节俗成为重要的旅游文化资源,每年国内外游客参与这些传统节日旅游活动正呈现上升态势。很多节俗资源较为富集的地区正依托旅游实现乡村脱贫及振兴。但资源优势不等于具有现实的经济文化优势,如何实现文化资源向旅游资源转化,并实现文旅融合的理想是需要认真研究的。
一、传统节日类非遗的资源类别
传统节日是在历史社会形成的时间系统,它以年度为周期,以自然季节与生计活动为基础,是年度时间内的特殊节点,人们在这一时间节点上倾注精神、情感与物质财富,节日成为精神、社会、物质文化聚合时间。传统节日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将其作为我们文化传承的载体,十分自然。将其作为文化资源也是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节日类非遗资源一般分三大类别:节日物质层面的资源、节日社会层面的资源、节日精神生活方面的资源。
第一,节日的物质层面资源。吃是最重要的,旧时传统节日的食物大多用于献祭、馈送和集体分享,构成了中国节日物质生活的重要传统。每一个节日都有特定的节日饮食,如一般通行的传统节日春节期间的春饼、年糕、春酒、腊肉等年味食品、饮品,元宵节的汤圆,清明节的清明团、软曲饼、乌米饭、清明茶,端午节的粽子、鸭蛋,七月七的巧果,八月十五中秋的月饼,九月九重阳的花糕等。民族地区饮食资源更为丰富,正月十五元宵的粑粑,二月二的花糯米饭,跳场的糯米饭团,四月八的牛王粑,六月六的枕头粽,七月半的四色糯米饭,吃新节,腊月牯脏节的糯米饭、红肉、牛瘪、酸菜鱼等。节日食品不仅是物质产品,同时是文化创造物,每一节日食品都负载着深厚的民俗情感。当然节日的物质资源不止于此,还包括节日所需的用品与消费品,如春联、纸马、鞭炮、器皿、服饰、乐器(鼓、芦笙、琵琶)等表演道具。总的来说,传统节日为人们形成了共享的物质资源环境,其节日的物质层面资源是节日最有价值的资源之一。
第二,节日的社会层面资源。节日,特别是民族地区的节日大多是群体活动,节日是社会交往与社会团结的时机。地方社会依靠节会进行秩序建构与增进社会联系,如龙舟竞赛、社交娱乐、说春、长桌宴、跳月、坡会、歌会、集体舞蹈、戏曲表演、丰年祭等。这些分布于全年不同时间节点的传统节日形成节日时间轴,人们可以选择在不同节点的节庆中聚集起来,通过形成共同的群体依恋,从而维系家庭及社会组织纽带、作为精神寄托和情感寄托。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常过的春节、中秋节,民族地区特有的傣族新年泼水节、苗族“苗年”、蒙古族“白节”等都一以贯之地倡导回家团圆、社会和美的家国情怀,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统一教化下,实现社会群体的高度凝聚。
第三,节日的精神层面资源。节日是民众信仰、精神、伦理道德表达与调整的重要时间。民族节日节俗的形成都有自己的历史传说,民间的口头传统也借助节日进行传承,通过节日祭祀仪式、节日礼仪庆典、节日起源传说与节日风物传说,让节日的参与者获得周期性精神表达、情感释放与口头传统传承的机会,民族文化传统或地方文化传统得到增进与传承。尤其在普遍“追求科学世界”的现代社会,过节就成为释放心情,表达情趣,以调整“精神世界”的重要方式。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端午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也是平日工作繁忙的人们休闲度假之时。在这样的节日里,人们更能得到精神愉悦的舒适调整。
上述三类节日传统,对于今天的经济社会建设来说,也是三类节日资源。
二、传统节日类非遗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的有效途径
节日类非遗资源是一笔重要财富,这笔财富本来是服务自己的日常生活,不需要考虑外来者,是社区自我的文化传承与享用。但在现代社会环境下,日常生活的基础发生重大改变,它已经纳入全球化语境中。根据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第四条:“与创造、保护、延续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区、群体和个人的所有互动应以透明的合作、对话、协商和咨询为特征,并取决于尊重其意愿、使其事先、持续知情并同意的前提而定。”在文旅融合的视阈下,如何将节日类非遗资源合理有效地转化为旅游资源,需要在充分认知非遗资源特性与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者的前提下进行,这就需要我们对节俗文化进行认真选择与资源提炼优化。
(一)节日资源选择
传统节日习俗资源丰富,有物质、社会与精神三大类,但不是所有的节日资源都适合转化为旅游资源,我们对上述三类节日资源要予以细致区分,选择适合时代、环境与社会需要并具有旅游特性的资源。
首先,节日的物质层面资源是节日中最外显,最易于为人感知,也易于进行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部分。我们可以选择节日特色饮食、节日用品等作为节日资源转化的重点。“旅游六要素”中排首位的就是“吃”,饮食文化逐渐成为旅游者猎奇、探索本地文化的重要方式。旅游节令饮食也逐渐成为公共民俗饮食,其功能性也开始向审美性、旨趣性、创意性转变。北京稻香村作为在北京的南味糕点派系饮食,既为本地居民奉上传统节日饮食,又为旅游者提供京味特色旅行手伴。国内一些旅游城市也兴起了文创食品,长沙“茶颜悦色”、故宫“文创雪糕”、重庆“江小白”、柳州“螺蛳粉”、厦门鼓浪屿“牛轧糖”等消费零食作为文化创意类物质资源受到旅游者追捧也可以窥见饮食文化作为旅游资源的重要性。
其次,节日的社会性活动资源是人气集聚的节点,也是文化旅游的重要时机,应当特别关注节会资源社会扩散效应。旅游已经成为一种超越地域、国界、阶层、种族、宗教和文明的巨大力量,增进世界各国和不同人群的交流、交往和理解、认同。四川大凉山彝族火把节,来自不同地域与族群的旅游者与本地居民手拉手围着篝火踏歌起舞;贵州丹寨苗族过“苗年”摆上长桌宴唱起祝酒歌,与游客共享当地美食……这是地方文化最具象的表达,也是最质朴的牵手连心的情感交流,节日成为促进民族团结、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场域。
再次,节日的精神资源选择需要格外尊重地方信仰、禁忌,不能简单地转化为旅游观赏对象。在节日资源选择上要注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社会公序良俗与地方文化传统规定,选择讲唱传统与不涉及信仰核心的仪式与表演作为旅游欣赏资源,以实现文旅融合的健康发展。曾有学者就指出旅游开发以“民俗主义”的做法使民间文化从原生语境被抽离出来,经过新的生成、建构、延展和创新被资源化,成为可生产和复制的旅游景观。还有学者痛惜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三月三”乌饭节被一种嘉年华式的节日氛围所包裹,已从“旧民俗”改造成为“新民俗”。所以,对于节日类非遗,尤其是对祖先、神灵信仰崇拜的文化资源的开发使用,要以非遗主体的意愿为前提,尊重其核心文化并随时调整旅游开发策略。
(二)节日资源优化
在选定可转化的节日资源之时,应充分把握非遗内在文化肌理,充分重视非遗根本核心内涵的保护传承,并充分尊重非遗持有人的感情,再对相关节日资源进行优化萃取。确定适用于旅游的关键性时间节点、旅游路线与旅游产品,充分发挥节日旅游的季节性与综合性特点,以节会集中综合并优化其他类非遗。
首先,重视节日旅游的季节特点。春秋时节传统节日密集,节俗丰富,主题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人口再生产节律之上的春祈秋报。因此,春秋节日是节日民俗充分展现也最具魅力的节日。基于此,所以我们更应该梳理不同地区春季、秋季节日资源,对其存在的鲜活节日形态进行适当的提炼,特别是适应春秋节日在民族地区逐次开展的节律,依照旅游行业季节性特质,规划设计一些符合旅游者考察欣赏的线路,真正实现文旅的深度融合。
其次,重视利用节日时间平台,将传统节日作为非遗相关项目的综合展示传承平台。如节日物品制作的手工艺技术及成品展示与销售、民俗艺术展演、史诗与歌谣的传唱、特色饮食共享与地方历史人物的追念等,将节日文化空间转化为文旅融合的旅游场所。节日时间点的纵向有机设置与节日特色技艺、文化记忆、味道与历史伦理等横向展陈,是优化节日资源的设想与目标。屈原故里秭归自2006年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的十来年间,结合端午节日传统挖掘了龙舟文化、饮食文化、佩饰与避疫文化、祭祀及节庆文化、屈原诗歌和爱国主义文化,打造了以龙舟文化为主题、以节会赛事为载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品牌。如今中国龙舟文化更是成为国际性竞渡赛事,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的交流平台。
(三)节日非遗资源的合理利用
首先,资源如何利用要协调好多主体(政府、旅游企业、旅游经营者、遗产持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菅丰曾用“适应性管理”这一生态学概念解释获取相关文化资源的多主体间的自反性和适应性把握。多方主体驱使动力不同,那其中政府的作用就显得最为重要。政府应是资源利用的倡议者与调和剂,并协调各主体间在资源运用上的利益关系;其余主体也应站在维护文化延续的角度合理使用文化资源,避免因利益分配不均而导致文化传承遭遇危机。
其次,要注意节日资源在时间跨度和空间上的移动。传统节日有固定的时间节点,尤其一些特殊的节日是特定人群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享用的。用作旅游文化资源时就要考虑这些节日是否适合跨时节、跨地域展演。2020年9月贵州省盘州市妥乐古银杏风景区为了在旅游发展大会期间进行旅游宣传和景区营销,在景区内举办彝族火把节(通常火把节在农历六月二十四)和彝族婚俗演出,打乱了火把节原有时间节律,婚俗演出也是不婚而演,类似于这样的文化资源滥用现象值得警惕与思考。
再次,节日资源的商品化利用也要让“文化创意”展现文化核心。近些年各地在欢度传统佳节时推陈出新,力争文化展示拔头筹、有看头,极易滋生出文化变异现象。旅游开发带来的商品化,有可能使文化遗产呈现均质化趋势,但商品化带来的竞争,又使地方特色仍被看作需要保护的对象,因为这是与其他同类景点竞争的资本。所以,在全球化带来的机械工业商品复制化的时代,文化创意商品的接续开发是体现核心文化的竞争力。重庆铜梁2021年在端午时节走红的用一小片粽叶仅包裹1粒米做成“迷你粽子”,再把粽子串成手链或项链佩戴,功能上用装饰代替了食用,但粽子蕴含的阴阳交替、驱邪求吉的文化实质犹存,还能让旅游者体味不一样的端午粽。所以,旅游文化创意商品具有极强的社会和经济效应,我们的日常生活也需要类似的创意延伸获得感官刺激,但创意过程应严把文化关,文化核心仍然是它赖以生存的根基。
三、文旅融合过程中需要注意非遗传承与旅游开发的均衡原则
(一)非遗内涵保持与资源可活化原则
非遗资源有特定的文化内涵与文化属性,我们在考虑文旅融合时,应该首先重视非遗内涵与文化属性的保持,不能因为旅游需要而肆意损耗甚至丢弃非遗的文化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性和活态性应始终受到尊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第八条)。一般说来,具有生活属性的文化,易于活化利用的非遗资源,比如民间节庆、礼仪、风味饮食等较为适合用于旅游,它们具有活化利用的天然便利性,外来的旅游者易于进入情景中进行文化体验。
有部分学者质疑节庆旅游的“舞台展演”会“亵渎”地方文化的真实性,会导致一种“客观真实”的存在。但这里需要看到,传统也在发生变化,“民俗主义”在“流动的现代性”中是不可避免的,活态的存续也不可能一成不变。我们在创造性地使用遗产资源的同时,坚持非遗核心内涵不变也就是对文化资源的最大限度保护。正如马坎耐借用戈夫曼的理论指出,在旅游景观中,为了保证“前台”表演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就必须保证“后台”的“封闭性”和“神秘感”。“后台”的开发者和表演者也不会允许文化核心内涵的改变,因为他们也明白“物以稀为贵”的产品生存法则。节日类非遗作为活态的、流动的资源,只有让地方文化有继续“呼吸”的空间,文化与旅游的结合才是实现最佳的平衡发展。
(二)文化传承与旅游娱乐并重原则
在文旅融合的政策下,我们重视文化传承与旅游娱乐并重的原则。非遗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需要文化资源具有可欣赏的文化特性,这种可欣赏性的文化具有吸引人的外在形态与打动人的内在魅力,所以我们需要认真辨析什么样的文化资源具有引起旅游者兴趣的特质。文化资源各个层面因为性质的不同,其功能价值有明显的区别。如精神信仰方面的文化资源虽然在特定文化体系中占有核心位置,但它是特定群体的内在观念,不易于为外来人理解,而且也不大引得起人们的关注,所以它不适合作为旅游资源。而民间表演艺术、民间传说、民间手艺、民间建筑、历史文化遗存、生态文化景观等,都能使旅游者获得精神愉悦、感官趣味与知识获得,具有很强的旅游欣赏与研学修习价值。
可以这样理解,一方面,文化传承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依赖大众娱乐形式来展现。大众娱乐不只是单一地“凑热闹”,而是一种精神上的释放和享乐。民间传统文化深藏在人们日常生活中,需要用大众娱乐休闲的方式来感知,比如要在天津听相声、成都看川剧变脸都得去当地的小茶馆,用一壶茶的功夫来品尝地方文化乐趣。而一些特定地区的旅游表演,比如借用地方傩戏讲述民间故事的展演,可以通过与游客进行娱乐性互动,向游客通俗介绍傩戏面具和服饰特点,以及讲述傩戏起源来消解由于地方方言、地域文化差异所产生的文化区隔。互动展演通过娱乐化形式达到文化共情和文化传播的目的。
另一方面,娱乐性是“旅游在场”的体验,当娱乐过后的“旅游离场”是否带去了文化价值的延续?旅游商品是“旅游离场”后的文化存在物,是文化传承的物质载体。依托地方文化属性设计生产旅游商品要十分注意文化价值在商品上体现的可行性。正如塞托用“抵御的战术”这一概念,指出消费也是一种生产,消费者的日常实践会选用一种“反规训”的生活,来对提供给他们的商品进行“战术性”抵御。这就提示旅游商品的生产需要站在消费者立场思考他们的消费习惯和消费动机,如果只是打着文化概念的粗制滥造,或许就会受到消费者“抵制”。
实际上,旅游商品是一种“溢价”商品,溢价的本质是附着的文化价值。由于旅游者在旅游消费中是“不理性”行为(相对日常理性消费而言),部分商品离开旅游地后,要谨防它们被视为废弃不用之物或仅用于观赏或回忆之物,这就容易形成商品设计理想与商品实现文化价值的不对等。更甚者旅游者可能也会采取“二次生产”,创造出新的产品又赋予了另一种文化内涵。
(三)社会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协调原则
将非遗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还有一个社会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协调的原则,换句话说要能够让非遗资源有利于文化社会建设,也可以让非遗资源通过旅游策划变成可以获取经济效益的资本,当然我们坚决反对单纯追求经济指标,忽视非遗传承特性的滥用。文化资源是历史积淀形成的,它自然存在,自在传承,要将它转化为旅游资源当然也需要资金、技术与服务旅游的种种基础设施与物质条件,没有相当的财力投入是达不到预期目标的。
在节日资源的开发中可以引入资本,但是政府要做好政策引导,保护单位要把握好平衡原则,非遗可以利用资本,但不适宜资本化。因此政府或旅游部门在选择开发文化旅游资源时,必定会在文化旅游项目启动之初就需考虑预期的利益产出,当然这也是文化旅游获得延续发展的物质保障。如果不计成本吸引资本入驻短暂地扩大IP流量,造成传统节日文化“脱域”却不能有效监管,势必会是未来发展延续的最大阻碍。
在政府所展示的文化中,民众的参与度以及如何转换进入民众的“传统节庆观”与“时间观”,恐怕才是这一节庆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存续之根本。如今国家大力推动传统节日复兴,传统节日正成为人们休闲放松和文化求知的最佳时期。政府要以民众的参与为前提做好旅游设计,监管社会资本市场既不因自由竞争而失衡,又不会对非遗产生巨大冲击。我们所说的“政府搭台,经济唱戏”也需要站在可持续发展视角,让经济唱的“戏”更加符合国家和人民的诉求,也就是体现本地文化的“客观真实”,而不是为了“博眼球”而致传统文化消失或走样。
科恩在1995年指出:通过合理进行真实性的设计,不但可以使“真实”获得“可持续性的发展”还可以使真实的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如在传统春节,由呼和浩特市文旅局、区政府牵头在莫尼山非遗旅游小镇主办“非遗中国年”,通过腊八做腊八粥、二十三祭灶神、正月初十吃莜面、正月十五赏花灯、二月二登山寻宝等民俗体验活动让游人体现传统过年习俗;古城西安也结合了大雁塔、大唐不夜城等景区举办春节系列节庆活动,让千年古都西安再度跻身新春热门旅游打卡地;山城重庆除了节庆民俗资源的开发外,还结合三峡游、冰雪游、温泉游、康养游等特色资源项目,让游客在体验中感受文化魅力。这一系列如此大体量的旅游文化产品设计背后必然会需要强大资本的支持。营造政府牵头、企业入驻、民众参与的共商共享环境,做好区域旅游规划,通过整合地方传统节日民俗文化、自然观光、体验项目为一体形成综合性旅游资源,使得地方经济获益、文化提升,更能促进地方社会文化建设发展,同时也为增强民族自信,强化文化认同起到积极作用。
四、结语
传统节日在历史长河中生成,展现出的文化多样性为旅游开发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创意源泉。传统节日在当代社会的价值与意义,就在于我们不断地给自己创造回归传统的机会。我们通过回归传统来辨识、确认自己的文化身份,树立我们的民族自信。旅游服务业的兴起,不仅承担了服务地方经济效益的功能,同时还肩负着宣扬和传承传统文化、树立身份认同的历史使命。文化的输出往往需要一种向外传送的机制,节日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群体认同的、动态的、外放的文化类型,既能生动鲜活展现地方生活样态,又能实现外向传输文化的功能。今天我们谈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就是要寻找到这样的“内”与“外”的联结。依托文旅的融合,让节日类非遗旅游成为促进地方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让旅游成为非遗在当代传承的有效载体是可行的。
当然,在这过程中,国家非遗保护传承的生活化,文旅融合中的社会化,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的强力保障,充分发挥非遗保护协会协调职能,扶持一批民间节日文化振兴会或传承会,以政府、民间协同的工作方式,共同推进节庆非遗与节庆旅游活动的深度融合与开展。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发挥民众主体作用,创造更多人们共同参与的节庆旅游活动,营造祥和欢乐的节日旅游氛围,共创美好幸福的小康生活。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北师大民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