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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督教公益慈善模式初探
发布时间: 2022/8/12日    【字体:
作者:人大公益创新研究院
关键词:  中国基督教 公益慈善  
 
《中国基督教公益慈善的模式与发展道路》
 
发言嘉宾
 
骆帅,基督教学者
 
李华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康晓光,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院长、教授
 
韩恒,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杨宝,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一、骆帅老师主题发言
 
骆帅老师主要从四个方面对中国基督教公益的模式与发展道路进行汇报。第一部分主要讲解了慈善的背景、《圣经》当中的依据以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界定了与慈善相关的概念和核心词,并分析了相关理论;第三部分详细介绍了基督教公益的模式;最后,立足前三部分,对中国基督教慈善发展道路进行了分析。
 
第一部分,慈善的背景、《圣经》依据及研究方法。
 
骆帅老师首先从“宗教”“圣经”“慈善”“社会”四个方面对基督教慈善的背景进行了阐述,指出慈善(Philanthropie)源于希腊语“philein”(爱)和“anthropos”(人)。对于基督徒而言,《圣经》中的思想对他们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基督教的思想文化逐渐渗透进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为传统慈善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因素。《圣经》中记载着大量关于慈善的教导,而这些教导成为了基督徒日常生活的信仰准则,直接指导着他们的行为规范。
 
其次,他对《圣经》依据进行了详细讲解,《圣经》的要求使得基督教的慈善同时具有主动性和被动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圣经》从意念角度规定信徒“不可迫害他人”,从伦理角度规定信徒“要将葡萄园的果子留给穷人和寄居的”,又声明“人人都欠债”“施比受更有福”。在《圣经》这一准则和依据下,基督教的公益慈善兼具上述四个特性。
 
接下来,骆帅老师介绍了他常用的研究方法。一是访谈法。自2004年开始,骆帅老师在做公益工作的同时,开始了对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官办慈善组织工作人员、民办慈善组织发起人、宗教爱心人士的访谈,获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二是参与观察法,骆帅老师参与到宗教慈善机构当中,观察其运营现状和发展。三是文献法,骆帅老师搜集了大量有关公益慈善的文献资料,并进行鉴别、整理和分析。四是亲身经历,作为多个NGO的发起人和推动人,骆帅老师的研究历程中也包括了大量的个人经历,他以爱德基金会为例,讲述了基督教公益慈善的探索。
 
第二部分,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分析。
 
这一部分中,骆帅老师从正确认识和准确定位两个角度对基督教公益慈善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每个概念的特征进行总结,最后从“宗教与慈善的边际性和碰撞性”对相关理论进行了分析,对理论支撑下的社会实践进行了简要介绍。
 
首先,骆帅老师介绍了与慈善紧密相关的四个核心概念,分别是慈善、慈善事业、慈善组织、官方慈善组织和民间慈善组织。第一,慈善,它指出于爱心或同情心,在自愿的基础上为需要帮助的人无偿提供钱、物或服务的行为。慈善必须具有平等性、无私性、开放性。同一件事,出发点不同,性质可能不同。第二,慈善事业,它是建立在社会捐献基础之上的民营社会性救助事业,包含三层意思:捐献为慈善事业的立身之本;慈善事业是民营事业;慈善事业是社会化事业。慈善事业必须具备四个标签:经常化、组织化、社会化、制度化。第三,慈善组织,它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独立于政府组织之外,以向有需要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扶贫济困、助残助学、扶老助孤、救灾援助等活动的非营利性、非政治性的团体和组织。慈善组织必须具有组织性、民间性、利润不分配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第四,官方慈善组织和民间慈善组织,官方慈善组织是自上而下的非营利组织的产生机制,民间慈善组织是自下而上的非营利组织,或者民间组织。
 
其次,骆帅老师阐述了与基督教相关的四个核心词,分别是教会、《圣经》、宗教活动和宗教慈善。第一个核心词是教会,这是基督教的载体,具有平等性、无私性、普世性。教会宣传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教内所有人都是兄弟姐妹,同时,每个人都是上帝独一无二的创造,神爱世人,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无论残缺还是完整,有文化还是没文化,神都平等地爱每一个人,神的爱具有普世性。第二个核心词是《圣经》,它是基督教的根源和标准,是主要的传播工具,是唯一的评价准则,为信徒和基督教的慈善提供一整套价值观构建体系。第三个核心词是宗教活动,它指基督教所做的事情。宗教活动具有组织性、宗教性、自治性,包括传道、解读和实践三个方面,传道是目标,解读是过程,实践即将在教堂所学的道理拿到社会中践行。第四个核心词是宗教慈善,宗教慈善可以根据目的拆解成两个方面,即宗教目的和慈善目的。宗教目的包括三个维度,即为扩大宗教影响力、增加信徒数量和增加社会认可度。慈善目的也包括三个维度,即怜悯世人、缓解问题和爱在人间。通过这几个维度,可以透视出基督教慈善的背后,其目的究竟是什么。
 
接着,为探究基督教慈善究竟是出于宗教目的还是慈善目的,骆帅老师从理论层面指出,从宗教与慈善的边际性和碰撞性进行辨析。宗教与慈善的边际性和碰撞性包括四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宗教的慈善性,它是指慈善来自信仰本身、爱是底层逻辑,且信徒的慈善行为具有圣经的依据,骆帅老师举“凡物公用”和“好撒玛利亚人”的例子进行了解释。第二个方面是慈善的宗教性,它是指大多数宗教都会用慈善来表述其宗教,例如佛教通过施粥这一行为,既满足了人们的需求,也阐述了宗教,慈善的宗教性包括用慈善彰显宗教的爱、用慈善激发宗教的怜悯和用慈善衡量宗教的结果。第三个方面是非宗教的慈善性,不信教的人也在践行慈善,但是非宗教的慈善占比相对较少,非宗教的慈善源动力多是出于良心爱好和个人价值观,非宗教的慈善表现也与宗教的慈善表现不同。第四个方面是非慈善的宗教性,包括慈善外衣下的宗教实质、宗教商业和宗教彰显。
 
然后,骆帅老师进一步对基督教慈善观念进行了理论分析。他首先提出了三个“不是”,慈善不是做给人看的(是做给神看的),不是讨人的欢喜(是讨神的欢喜),不是博取人的称赞(是博取神的称赞)。接着,他提出了四个“是”,即基督教的慈善观念是发自内心,出于怜悯,出于神的;没有一点可以炫耀的;是很正常地出于信仰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之情;是一种博爱的精神,每一个人都是爱的对象。
 
最后,骆帅老师分析了理论支撑下的社会实践,随着中国基督教的发展,其教义深入人心,包括慈善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都深受基督教思想的影响。慈善基金会在某种程度上与活动在卫生与教育领域里的宗教组织是同义词,它们的服务也体现了基督教所倡导的慈善精神。6世纪,涌现出大量的修道院,修道院一般都附属有医院,它不仅向病人提供医疗救助,还向流浪者、孤儿、老人和穷人提供住所以及其他生活需要,把慈善事业又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
 
第三部分,基督教公益模式。
 
首先,骆帅老师根据近年来旧宗教的公益模式进行了总结,一是有宗教色彩慈善基金会,例如爱德基金会。二是以教会为核心的慈善机构和组织,例如教会医院、养老院。三是以圣经理念为核心的公众性慈善组织,这是中国大多数基督教慈善机构的演变状态。四是以神爱为核心的宗教性慈善捐赠。五是以服务为核心的宗教性的机构,例如儿童希望资助基金会,以及以教会组织为主体的对大麻风病村的帮助。
 
其次,骆帅老师对基督教慈善的对象进行了总结。一是对基督徒,《圣经》中说“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信徒皆是兄弟姐妹,要对兄弟姐妹给予帮助。二是对外邦人,《圣经》中说“不可欺压寡妇,孤儿,寄居的,和贫穷人。”对非基督徒,也要怜悯和帮助。三是对大自然,“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神把管理和治理大自然的权限给了人类。信徒所承接到的大自然是神给的,所以信徒要对大自然进行维护。四是对社会,要牢记“施比受更有福”,做讨神欢喜的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最后,骆帅老师提出了基督教公益整体性宏观发展的四个视角,一是慈善思想理论,基督教的信仰本身和《圣经》当中便有大量的慈善思想。二是慈善历史,中国基督教的发展史是与慈善史紧密相连的,历史上传教士进入中国也是从慈善开始的,至今许多学校和医院都有基督教慈善的遗留和历史,基督教在苗族历史中起到的作用也十分瞩目,例如帮助苗族创立苗文,对苗族音乐进行理论指导。第三个是慈善实践,慈善发展和慈善实践是相互促进的。第四个是实证研究,骆帅老师用实际的案例(如阳光心理)来说明基督教慈善实践所起的作用。
 
第四部分,浅析中国基督教慈善发展道路。
 
首先,骆帅老师分析了影响中国基督教慈善发展道路的四个因子,这四个因子所起的作用是存在差别的。第一个是慈善意识与文化。基督教教义已具备了慈善的意识,其权重也相对较大。第二个是政府管理制度。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宗教管理政策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基督教慈善需要根据社会变化进行管理的更新,同时基督教慈善的发展与政府的管理直接相关。第三个是法律法规建设。我国有关宗教的法律规定也随着社会的发展有所变化。第四个是组织内部管理。由于信徒大多处于社会中下层,因此教会内部的理论研究较少,缺乏技术与人才,因此目前这是基督教发展的瓶颈与阻碍。这四个方面对中国基督教慈善的发展都产生着影响,但不同方面所产生的力度也是有所差别的。
 
最后是基督教发展公益的核心发展方向。第一个是合法化的身份,包括身份本地化、信仰中国化和公益合法化,宗教的发展需要取得合法化的身份,这也是宗教发展慈善的必要条件。第二个是专业化的技能,包括前沿的技术、可衡量的技能、可复制的模式。第三个是去宗教化的慈善,包括超宗派的心胸、自适应的变革、对神爱的阐述。
 
总之,基督教公益慈善发展至今,已经在慈善领域取得了卓越成果。基督教的公益慈善与无信仰者的公益慈善也存在着差别,两者在底层逻辑上便存在着不同,基督教慈善以神爱为基础,无信仰者的慈善以良心和个人价值观为基础,其次,基督教公益慈善在进行慈善行为的同时,往往是宗教目的和慈善目的共存,这既是其特点,有时也成为其阻碍。在新的时代背景之下,如何在维持原有慈善成果的基础上,平衡好基督教公益慈善的宗教目的和慈善目的,摆脱慈善的“宗教化”标签,适应社会政策和环境的变化,是基督教公益慈善在现在和未来所要面临和解决的现实问题。基督教公益慈善的发展,需要以上述三个方向为指导,在合法化的身份、专业化的技能以及去宗教化的慈善上稳步前进。
 
二、评议及讨论
 
康晓光老师:非常感谢骆帅,他围绕基督教慈善,做了全面的介绍和分析,可谓受益匪浅。我这里有一些比较关注的问题,想请骆帅再深入解析一下:在个体层面,您觉得基督教信仰者与世俗无神论者相比,他们在从事慈善活动时,最重要的不同点在哪里?如果在组织层面,有教会背景的组织做慈善与世俗的组织做慈善相比,二者的根本差异在哪里?
 
骆帅老师:我认为有三个方面,第一是底层逻辑不一样。如果是基督教,它的起点或者是它的出发点是为了讨神的喜欢,就是讨他所信仰的上帝的喜欢。所以他的约束性来自于上帝,不是来自于人或者是组织,这就会让他更认真地对待这件事情。因为人都有局限,但是上帝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它的约束性会比较强。第二是基督教的公益和其他的公益的目的不一样。对于基督徒来讲,他即使不表述宗教目的,但他做这些事一定无形当中会掺杂着宗教目的。那这个宗教目的就能够帮助他,如果他能够做好平衡的话,那这个事对他来讲,它的源动力就不一样。他的持续性或者它的稳定性就会更高。第三是宗教性的公益活动有天然的优势。第一个是它的受关注的持续性,特别是在教会内部是非常高的。就比如说一个信徒今天去四川了,他的教会可能会就无时不在关注他,一两年之后教会还会关注他(做的这件事)。但是假如他不在这个圈子,不在这个宗教团体里面,很有可能就像现在的社会热点一样,很快就会过去。那不再关注后,它与原来提供的基础不一样,后面再实行起来,特别是做具体事情的时候,难度也会不一样。
 
韩恒老师:骆帅讲的几个方面挺清晰的。一个是有信仰和没信仰的动力机制是不一样的,对这个行为主体的约束也是不一样的;再一个可能有宗教背景的外部支持资源会比较多。那从组织本身,它的行为方式、组织方式、帮助对象和服务对象等等方面和世俗的比如一个基金会或者一个慈善机构,有没有一些区别?
 
骆帅老师:这个也是有的,从理论上我们来研究这个其实是比较难的。我举个具体的例子,比如在四川汶川地震时,我们当时做一个项目叫做临终关怀。从文化的层面来讲,中国人其实比较敬鬼神的,包括我自己也一样,我以前小的时候去坟头玩,对我来讲都是一种心理压力。但是我在做临终关怀的时候,很多人在走了那一刻都是我抱着他,(我)跟他说说话聊聊天他走的。就是说我从害怕(死亡)到我明知道他将要去世但是还能抱着给他(情感支持)。这些层面是必须有信仰支撑的。而且关于临终关怀这个项目,当时我们其实邀请了很多人做,但是大多数人对这个都很抗拒。
 
所以我想说什么呢?就是信仰的底层逻辑,他给的东西,第一个就是他的朝向,比如说给做这件事本身的这个人。我记得我第一个做临终关怀的是一个老阿姨,我有很大的心理障碍,我的心理障碍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排解)呢?对于基督徒来讲,我们可以通过祈祷、赞美、和上帝说话,就是类似这些方式,我可以把这种恐惧、心理压力排解出去,但对于社会人士来讲,就没有通道去疏解,所以我们是从这个支撑因素上来讲。
 
另外一个就是刚才韩老师提到的组织形式,比如说这个事情的持续性,那基督教或者是带有宗教色彩的这些人,他有团体的一个助力。比如还以临终关怀为例,对于基督徒来讲“死了”这个概念是什么呢?其实就是睡去。这种理论的阐述和描述,其实也会帮助我们,在真正执行的时候会不一样。比如说,我认为我帮助这个寡妇或这个孩子是理所当然的,而不是说我有多好。我去那边支教待了两年,也很恐惧,但是我不会觉得我多高尚,我认为神爱世人,上帝创造这些人,我也是上帝创造的,这会让我们在面对很多困难时有一定的抵抗能力。
 
康晓光老师:从组织管理的角度看,基督教背景的员工与一般世俗化的员工,您认为有什么差异?
 
骆帅老师:是有差异的,就比如我现在正在做的支教的项目,我们在全国包括全球其实做了很多支教的点,这些支教老师有些是有信仰的,有些是没有信仰的。这个区别是什么呢?
 
第一,没有信仰的老师除了我们这个支教组织以外,基本上没有第二组织约束的。但是如果他是基督徒,除了这个组织以外,他背后还有教会,教会也对他进行约束、进行支持。另外,从管理的层面上来讲,因为有同一个信仰,很多方面会有更多的共鸣。
 
第二,我也专门组建过信佛教、道教、基督教和没有信仰的这几类支教老师团体,而且也花了一定的时间去研究他们这几个团体的不同。我自己给了一个词汇叫做“隐形组织”,就是它有了这个宗教的团体,隐形组织发挥的作用很多时候比明面上的组织发挥的作用更大。而且因为我也是新东方的讲师,新东方在支教、教育方面其实也是非常支持的,我也组织过新东方的老师去做这个。从我拿到的数据上来讲,商业机构支教的老师他们的待遇非常好,比如新东方会给他们发工资、提供专业技能的培训,然后他们回去之后也会有一些社会报道,身份等各方面(福利)都会有。但是从满足感上来讲,其实不如这些宗教团体的满足感(强)。因为第二满足就是我说的宗教满足,其实大于他得到的这种社会满足,这是我们这些案例中一些小的结论。
 
李华伟老师:我主要有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骆帅老师提到的基督教公益慈善的五个模式是否能涵盖整个基督教公益慈善的模式?第二个问题:这五个模式之间是什么关系?是互相排斥的还是其他什么关系?第三个问题:关于基督教慈善的对象,对基督徒和外邦人是否有不同?因为骆老师主要是从理论上来讲,没有具体的案例,没有特别地深入,我想知道这里面他对基督徒和对外邦人的这种慈善是不是完全一样的,就是说奉行的是一种慈善的普遍主义,还是慈善特殊主义?
 
杨宝老师:宗教和慈善的关系是什么,宗教慈善是通常意义下的慈善还是宗教本身产生的慈善,慈善的意涵到底是哪一种?
 
骆帅老师:首先回答杨宝老师的问题,宗教性和慈善性的关系。我这里说的慈善性就是指社会上普遍理解的慈善性。宗教对慈善的要求,对内和对外是不一样的。例如,关于饶恕的问题。社会层面来讲,比如说人伤害了我,这次我原谅他了,再一再二不再三;但是宗教的要求比较高,圣经里要求人要原谅七十个七次。比如借贷问题,如果弟兄很穷,没有饭吃,你借给他钱就不能收利息,是不能要回的。可以看到对内对外的帮扶的深度和要求是不一样的,我说的慈善性指的是社会方面的慈善性,宗教性是从教义方面出发,从基督教的教育层面上出发,这是我的理解。
 
李老师刚才提到的问题我记不太清了,有一个问题是(关于基督教慈善的对象)对内和对外。对于基督徒的慈善,基督教内部彼此称呼为弟兄姐妹,基督教的文化特色比较特殊。对基督徒来说把人分成了两种:一种是服侍神的人,这个叫做祭司,就是牧师或传道者;一种是透过服侍神的一个中介,对基督徒内部,是家人的概念。第二,约束条件和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基督教有一些风俗(比如不可以吃血),对内是信仰之内的要求。第三,基督徒内部的慈善更强调奉献,对外邦人做慈善有两个特点,一是明显的社会阶层观念,基督教慈善的受众大多数是中下层,有仇富的心理,一个富人进天国的难度就像是骆驼进入针眼。基督教的信仰是一个排外的思想,排斥除上帝以外的神。
 
韩恒老师总结:骆帅老师讲的是基督教的公益慈善,这也是延续了过去会讲基于慈善文化这样一个主题。之前这个主题下一直探讨体和用的关系,其实就是不同的信仰对他的慈善行为有什么影响。听完骆帅的报告我本人非常受启发。
 
首先从基督教本身来讲,讲的已经非常清晰,至少从基督教慈善的角度,圣经的依据,包括信仰的实践,包括刚才提到的慈善个体或者组织,它背后的教会的支持。如果把慈善分为慈善主体和慈善服务对象的话,至少慈善主体背后这种价值信仰对慈善主体的影响是非常明确。第二个层面,慈善主体对他的服务对象的关系、方式、行为表现等也有一些影响,比如刚才讲到临终关怀,可能其他的机构就不一定会去做,或者对服务对象的选择或者行为方式他就不会这样做。
 
但是从慈善主体对慈善服务对象之间关联的影响来看,就是说慈善机构的外在表现、行为方式,和慈善服务对象之间这样一个表现,体对它是有影响的,但是体对这样一种外在表现的影响可能现在被扭曲了,为什么呢?
 
因为除了体对用的影响之外,在这个领域可能还有另外更强有力的影响方式,那就是目前的政策、法律、法规。所以在这种背景下,我觉得从慈善文化这个领域,如果从宗教这个角度(当然不一定是基督教,从不同的宗教来看),体对用的影响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变形。如果是在无任何限制的社会中,我们讨论体对用的影响,可以通过调查能非常明确地比较出来不同的信仰对比,但是在目前这个情况下体的运用,可能更多地体现在这种价值信仰对行为主体(即慈善主体)的影响,而这个慈善主体进一步的对慈善对象的方式、方法、形态也有影响,但这种影响受到干扰,受到外在其他变量非常明显的干扰。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觉得从慈善文化这个领域来探讨体用的关系,不一定能非常准确地解释出体用之间的组合关系,尽管慈善文化背后最强有力的影响因素就是宗教信仰,但在目前的现实下可能不太容易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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