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综合对比平面形状、堆积状况、文物埋藏与保存状况等几方面的特征,目前古蜀地区祭祀遗存可分为六大类六个等级,年代从二里头四期延续至西周晚期,以中商至西周早期较为集中。除等级最高的三星堆祭祀区一至四号坑、七号坑及八号坑为祭祀器物掩埋坑外,其余祭祀遗存均为祭祀坑。结合《左传》等文献记载可知,古蜀地区的祭祀大体可分都城祭祀和地方祭祀。“四时之祭”“禘祭”等由统治阶层主持的祭祀活动只在都城举行,其祭祀等级也相应较高,除此之外,在都城内城墙内侧等地还举行等级相对较低的祭祀活动。地方举行的祭祀活动有在都城郊野举行的“郊祭”,在国之边界区域的高山和河岸举办的“望祭”,以及其他普通祭祀活动。“郊祭”“望祭”等级低于“四时之祭”和“禘祭”,其他的普通祭祀活动等级最低。只有“四时之祭”“禘祭”是固定在宗庙中举行,其余祭祀活动没有固定的举行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