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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与资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资本的当代实践
发布时间: 2023/4/6日    【字体:
作者:周茜茜 萧放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本; 文化产业;当代实践  
 

 

 

“传统-现代”的接续是复杂渐进的,民众通过不断保持传统,吸收、接纳、选用新事物,而创造属于自己的“中国式”现代生活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体现在社会发展、文化交融、资本运作等多种因素的刺激下,不断将地方生活文化转型为公共大众文化。同时,它又借助资本的力量形成一种国家文化发展要素,成为“文化资本”并发生作用,它参与到国家文化产业/事业和社区、个体发展当中去,逐渐演变为国家政策保护和社会生活需要下的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本”的生成,助力了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连接,将传统文化赋予了在现代生活存在的意义。我们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文化资本”的特性,并认为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文化资本”,它符合现代“文化消费”的审美特征,体现了时代价值,并对社区居民在追求文化自由、提高文化产权意识与明晰文化产权归属上具有实践意义。最后讨论资本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走上文化产业之路所要遵循的必要原则。

 

21世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生效以来,作为地方性生活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文化保护历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以项目制专项保护的名义,为地方传统生活不断适应现代生活方式提供了发展机遇。“传统-现代”的接续是复杂渐进的,历史长河中延续的传统文化仍然浸润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但以西方文明为代表的现代都市生活方式也正在被大众所接纳。在我国,无论是追溯到明清至近代中国的“西学东渐”学术思想运动,还是在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政策的大环境下,都为国民带来了不同于中国生活传统的西方现代化生活体验。民众通过不断保持传统,吸收、接纳、选用新事物,而创造属于自己的“中国式”现代生活文化。

 

如今国家发展正处于文化价值建构需求的特殊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国家政策保护和社会生活需要下的文化资源,借助资本的力量形成一种国家文化发展要素,成为“文化资本”并发生作用,参与到国家文化产业/事业和社区、个体发展当中去。那么,如何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资本”成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并形成既保有传统文化生活痕迹,又参与到现代都市生活的“中国式”现代生活文化,是本文主要思考的内容。

 

一、文化资本:非物质文化遗产联结“传统-现代”的介质与纽带

 

人们的消费水平和文化素养不断升级,在现代社会体系之下夹杂在资本市场中的文化生产就孕育而生,也促进了“文化资本”的生成。资本的进入与推进,像一柄助力杠杆,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上了资本的燃料转变为“文化资本”,充当着流动社会中连接传统与现代的重要介质。倘若我们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为现代社会中的一项“文化资本”,那么就将放置在布迪厄“资本”的功能论述中进行讨论。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资本”现象可以看作是市场经济竞争行为中一项内容生产的结果。当然,“资本”并不对等于“现代”,资本只是推动现代社会文化消费进程的载体,在资本市场的合理运作下,它可以促使文化资源更为生动地呈现。

 

传统连接现代是一个连续的、螺旋上升式的发展过程,并不存在一个固定的时空范畴,这一过程就好比携带遗传信息的DNA会在代际生育繁殖里继续保留应有的遗传基因。资本市场这双“无形的手”更像是生物学意义上的“酶”,在社会发展的一些重要阶段发挥着催化作用。“文化资本”的生成是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必然产物,布迪厄曾用“文化资本”三种形式(具体状态、客观状态、制度状态)来理解文化成为资本的可能。我们将其嵌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去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本的“具体状态”以长期存在于社区民众日常生活中,以与人的精神和身体相关联的“性情”的形式而存在(也就是布迪厄所提出的“惯习”),它根植于民众精神世界,以外化于人们各种具体生活实践的方式呈现,可以是世代相传的独特技艺,也可以是民众共同形成的生活经验及民俗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本的“客观状态”则通过资本的外力推动所形成,以文化商品的形式而存在。拥有文化资本的所有者通过出售自己的服务或者产品转化为经济资本获得经济收益,文化资本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文化发展的行动底气。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本的“体制状态”是国家以政治化形式提出保护建议和实施保护手段,并允许在保护的前提下用适当的形式来传承和发展非遗。国家通过制度化建设让传统文化获得制度保证,同时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提供政治保障。

 

由此可以看到,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需要国家、组织或个体的认知实践和资本的作用实践。当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文化资本到资本市场发挥作用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兼顾现代流行审美与传统文化底色的内涵融通。现代化的审美被视为要符合当下流行的特征,这种特征更多被认为是公认的“国际范儿”。近代中国由于历史原因长期处于被动追赶国际主流国家的态势,造成了过度追求西方文化,本土文化疏离的尴尬处境。近些年随着国家硬软实力的不断强盛,开始唤醒人们对本土文化的自我感知与发掘,由此产生了“民族的也是世界的”的对话。人们一方面不断适应安全的、秩序化的现代文明生活,一方面也尊重与平衡更自在的、柔韧化的传统生活。人们将传统生活与现代生活渐进式地交融、吸收和转化,这也就印证了我们不时地发现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日常生活传统,又峰回路转为今天的流行时尚,即便是国际一线大品牌也时常会回归传统,重构出新的时尚新鲜感。在资本市场浪潮推动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生活的内容代表,逐渐被探索与现代文明接驳,人们通过找回传统中的熟悉与舒适,来调节并消解其快速融入现代社会的紧张感。

 

保持文化效用最大化与市场经济最优化的动态平衡。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文化资本,集中体现了其文化性和经济性的融合。资本的作用目的是为了进入市场消费,获得更多的购买力以实现其经济价值,文化产品是现代社会个性化消费衍生出的具有文化附加值的特殊商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社区集体共享的文化,它所蕴含的生活价值和精神特质会产生巨大的价值效用。市场消费平台会为文化价值的传递与共享产生催化效果,它不仅可以促进文化在社区共享,同时也试图让某种文化影响到全社会。这就决定了文化注入资本会受到多条件的限制,受限于商品的文化资本并不能以“最大限度榨取”为目的获取经济收益。所以,文化效用与资本市场并不是一对矛盾的概念,相反,一定程度的市场作用对推进文化建设与传播提供了必要的辅助与促进。

 

采用文化内核保留与个性创造转化的内容生产。现代社会的人们同时拥有对已知社会的传统生活感受和对未知社会的探索渴求,并期待着传统文化能带来更高质量的发展与大众体验。人们的文化消费诉求越来越倾向于能表达其内在的精神信仰和审美创造,他们对现代文化消费品的期待与愿望都是极高的。地方传统文化是滋养人们的精神养分,资本的存在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在保持关注人们精神层面的文化核心内涵不发生迁移,并且实现文化产品创造性转化和个性化的问题,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文化资本的理想愿景。同时,不是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适合作为文化资源用于市场开发,在资本进入非遗市场项目选择时,会更优先选择文化表现上更为独特、更具展示性和互动性的文化类目,并使之成为文化资源进行再生产。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资本的实践逻辑

 

中国历史上对外从事商贾贸易往来通常都伴随着文化资本交易行为,丝绸之路运往他国的物资也让西方国家开始了解到遥远的东方文明。商品交易的过程也往往伴随着文化的交换共享,人们在物质上的富足与精神上的丰盈往往是同向同行、互相牵制的关系。从人的个体发展上看,国家社会快速的对外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对人们的精神需求供给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周星也曾用“生活革命”作为民俗学的专业术语,描述越来越接近“都市型生活方式”的消费革命而引发的整体生活的变革。从国家社会发展层面看,尤其在注重意识形态建构的现代国家,国民文化资本的消费也是对国家文化观、价值观和社会秩序建构的强化之举。荻野昌弘认为这种通过形成商品交换而不断满足精神需求的生活革命会建构出一种新的社会秩序,他称之为“追忆秩序”。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之上而产生文化内容生产与创造,具体表现在:

 

(一)非遗作为文化资本,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特征与时代价值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风险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调试与选择一种适合文化延续和生存的方式,常常以创新化、立体化的文化形式表现出来。

 

首先,文化资本的核心来源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及时代价值。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要推动文化产品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新时代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文化产业要进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宣扬文化精神命脉共享文化价值,需要文化市场持续焕发活力。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也从立法上进一步确认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合法性。国家大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快速融入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宣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和时代价值,以期共同塑造文化自信、文明和谐、价值共建的社区环境。一定程度上说,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优秀民族文化的积淀与传承也印证了国家强大的文化软实力。而国家与社会也试图借助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让传统文化价值成为助推我们维系民族团结、共享知识财富的关键。

 

其次,文化资本的生成前提来源于大众对“公共文化消费”的审美期待和象征标签。“公共文化消费”是一种重在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现代生活方式。人们对惯常生活之外的别样新鲜事物总是抱有求知的热情,在共享的公共文化空间内会逐渐形成对“他者”的完美想象,进而激发商品的消费交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运用产品的“文化消费”不仅体现人们对新鲜事物的独立审美旨趣,以及对“他者”文化的欣赏与自我认知,同时个体还能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赏析中获得特殊的符号象征。普遍的消费主义以及生活物资商品化时代的来临,人们对稀有的、特例的“玩物”的个性化需求也越发高涨,异质文化产品能满足大众阶层猎奇求新、追求独立审美的象征符号。非遗手作、非遗集市物资逐渐成为标榜身份与地位的独立“标签”。如手工艺品成为当下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奢侈品”,人们热衷消费手工艺,使得手工艺超越了传统普通日用品的定位,更多具有了文化符号象征和品味标志的意涵。由此,文化资本成为必然。但转变为文化资本的过程中,也会有部分社会团体依照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国家赋予的特殊性刻意抬高其文化价值,夸大宣扬非遗的文化作用和优势,满足自身的价值需求和经济扩张。在各种权力关系的“凝视”下,我们也需要防范政治和经济带来的权力枷锁,禁锢文化的思想活力。

 

(二)非遗作为文化资本,是非遗主体追求文化自由的自然选择

 

印度社会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充分阐释过市场与自由的关系,他认为市场规律并不是以违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是人的自由意志的市场化选择。他充分尊重人的自由抉择,甚至认为实质性的自由是以尊重社会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由。自由文化的关键是保护文化多样性,实现文化主体的自由意志。那我们该如何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的意愿,如何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文化资本是追求文化自由的过程?

 

首先,非遗社区民众有追求大众平等生活愿望的文化自由。我国目前已被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量地存在于相对封闭保守、落后偏远的乡村地区。这些地区的社区民众在知识储备、社会交往、资源获取等方面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他们所积累的经济资本、社会资本远不足以跨越地域鸿沟与经济鸿沟,但他们却极其渴望获得自由平等的大众生活权利。这样的渴望,与国家和地方推行的乡村振兴、文化扶贫、非遗扶贫的政策是相契合的。乡村要振兴从本质上来看是人的振兴,我们不能像西方国家一样推行快速城市化的原因之一在于乡村仍然保留了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生活文化,传统的生活方式正与现代国家体系改革产生碰撞与交汇,人们依恋传统,却也向往新的现代都市生活方式。乡村道路建设、环境改善、公厕改造、新潮科技等一切都市现代化的生活便利让乡村更加井然有序,现代文明科技化和秩序化的现代生活朝向都让乡村居民有平等体验和参与的愿望,这就加快了他们参与资本市场的脚步。其中,追求现代生活参与权的过程,一定会紧紧受制于政治的力量和经济的依赖,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国家政策、社会资本之间常常存在着一种“庇护-依存”关系。国家政策引导下的资本行为,可以打破非遗文化存在的地域壁垒,从而创造机遇来改善地方物质生活条件、提振地方文化活力。

 

其次,非遗社区民众追求文化自由有利于积极促进民众参与地方自我治理。“自治是自由人的固有权利,而当达成自治时人们对它将比任何其余的东西都更为珍视”。文化资本的生成促使社区民众更加尊重地方社会传统,理解地方的文化观念和行为模式,让人们积极、主动参与到地方社会治理中来。在条件可行的情况下,社区对这种传统生活方式的承继更愿意付诸行动来维护其文化的根本。例如在云南丽江泸沽湖畔的摩梭文化是较早参与旅游开发的社区文化,地方精英牵头成立丽江市泸沽湖摩梭文化研究会作为地方自治组织,对外积极组织文化研讨会,通过各种渠道宣扬和展示摩梭文化;对内组织民众参加文化建设,推进自治体系的形成,加强社区内部管理。这一案例显示出地方社区有强烈地追求地方自我服务与治理的意愿,群体共有的文化资本让社区个体都能获得参与社区发展的权利,这对维护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再者,追求文化自主与自觉促使民众主体主动变革并强化其文化认同。如今人们的知识体系不断完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更加多元化。文化自主与自觉为文化的流动性和多样性发展提供了更为丰富的选择可能。人们追求文化自我呈现的过程,同时也是促进文化交融的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资本,并不是自我身份的贬低,而是一种互相强化文化认同和促进事业发展的需要,让多元文化在资本服务中能恰到好处地良性互动。非遗社区居民具有作为主体的能动性,会本着他们的行动逻辑与策略选择主动创造自我认同的美好生活,比如通过“文化品牌”的培育、“文化名片”的塑造,让文化成为社区共同享有、契合时代需求的精神财富,还能透过传播展示实现文化共情与认同。

 

2021年笔者一行到贵州省丹寨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非遗传承人进行田野调查。丹寨县原为国家级贫困县,地理区位先天不足,常期困扰县域发展。自国内大规模开展非遗行动以来,丹寨县先后申报成功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为贵州省拥有非遗项目数量最多的县,共有8项国家级、22项省级、100余项州县级非遗项目。2014年借助万达集团资本对口帮扶丹寨县建设,尝试开展“非遗脱贫”实验,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源助力乡村脱贫。2017年建造丹寨万达旅游小镇,并发展成为民族非遗的社群展示体验中心,旅游体验让这些从前被村民认为“习以为常”的传统风习和日常生活,开始走进“他者的世界”。丹寨县卡拉村擅长一种用竹梢挺直的竹子手工制作的鸟笼技艺,2009年“鸟笼制作技艺(丹寨县)”被评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988年出生的王秋在接任非遗传承人以来恰巧碰上新冠疫情爆发的特殊时期,如何接续传承鸟笼制作技艺成了最为棘手的问题。经过反复试验和集体商讨,她创新研发了鸟笼制作技艺的衍生品——竹篮、竹编灯罩、竹编书架、竹编装饰品等,同时还研究起了互联网和直播,更积极地拓展销售渠道。她还尝试“非遗+研学”的非遗体验教育,让技艺走出日常生活,让鸟笼制作成为大众的公共体验。王秋谈到村里的变化:“全村有规模的鸟笼制作有3家,我们家算一家,全村其他的零散农户也大都愿意参与制作,大家都有事情做,都有收入。全村年销量大概在12万只鸟笼左右。现在村里变得热闹了,村里环境变好了,大家生活条件也好了。摄影团队到我们这里来搞创作,旅游团队带着小孩子、大学生来我们这里体验鸟笼制作技艺。”社区居民不断地巩固和维护“鸟笼制作技艺”非遗项目这张“名片”,成立“卡拉鸟笼协会”、自愿组建非遗建设队伍,义务承担非遗推介的志愿者工作等,共同保护和传承鸟笼制作技艺。同时,他们也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影响力争取话语权而获得更多参与社会平等对话的权利与机会。万达资本的进入,成为撬动非遗社区居民利用社区文化优势追求美好生活的杠杆。政府的推动和资本的运作让居民拥有了文化资本合理输出和自由选择参与市场的机会,让依附于日常生活而存在的生活文化能成为他们参与市场经济的能量,最终使得地方日常生活参与到大众文化建设浪潮当中。

 

(三)非遗作为文化资本,利于民众提高文化产权意识与明晰文化产权归属

 

“产权”作为一个法律用词,是一个社会依据法律规范所强制实施的对一种经济品使用的权力。产权的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这些预期通过社会的法律、习俗和道德得到表达。产权主体通常拥有法律上的“垄断权”,具有控制和使用这种经济品的权力,其中包括决策权、收益权以及处置让渡权等权力内容。文化产权是一种特殊的产权类型,文化作为一种大众共享的知识生产,它的作用对象范畴通常是广泛的。当文化以资本的形态出现时,资本拥有者会将大众的文化进行自我理解与再创造,从而形成由个人或集体独立设计的具象产品,这种产品形态依附于大众文化内容,却又体现其个性特点。所以,当大众文化无法确定产权归属时,资本作用必然会将其进行文化个性化解读或创造,形成产权可以聚焦到个体或集体的对象。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从知识产权权利主体上可分为四个层次。除个体或单位核心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技艺外,绝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为群体甚至是全社会,它们的产权归属不便于明晰,这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产权问题就较为难以认定。当社区或群体组织不断参与资本市场,个体或集体会在传承文化基础上不断自主创新创造,设计出有法律保证、能够独立实行商业交易权利的作品,这将会对人们不断唤醒产权意识,明晰文化知识产权归属,为共同维护社区文化的传承创新提供法律保障。这一过程,可以适当依托基金会、集体经济合作社、社会组织团体来保护和监督社区文化产权,更能从“公平理性”角度进一步明晰产权问题;当商品涉及经济交易时,也能对产权商品的交换利用就是否符合通行的伦理道德规范做出警示。

 

我国在文化知识产权体系的建设上相对比较缓慢。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涵的传统知识、传统文学艺术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保障机制尚未形成。我们在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权争议时,往往是参照《商标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条例。2007年全国首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盗版侵权案件引发社会轰动,作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黄梅挑花”,其传承人所创造的“必胜宝宝”“平安宝宝”等著作未经权利人同意,遭到黄梅挑花工艺有限公司的商业使用,该行为侵犯了传承人的著作权。最终该公司遭到行政处罚,勒令停止侵权,没收复制品,这是全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首起行政处罚案件。可以看到,人们对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仅停留在风雅创作的文化知识范畴,已然延伸至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无论个人还是集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知识内容的保护意识开始逐步觉醒,社会对非遗创新中的个体作品的承认和保障也正在逐步完善起来。

 

四、资本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需遵循的必要原则

 

非遗可以引入资本,但不适宜资本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息息相关,其进入市场交易也绝不能是以经济为导向,要始终秉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人文特性,并遵循必要的原则。

 

(一)尊重保护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可持续的人文发展理念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每年从人类整体发展的全局出发发布《人类发展报告》,其报告重点关注除经济发展外的人类生活,这与基于关照人类生活主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认定的初衷是相呼应的。所以,文化学者十分关切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资本进入市场环节可能会面临的文化移植或改造的威胁。但也必须承认的是,国家文化建设的意图都是显而易见的,它是国家和社会目的性建构或者改造的文化,文化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产生适应时代需求的变迁。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有学者说,文化作为人的实践创造活动也是一种具有目的论含义的理想建构和先验设定,即文化也应该体现人文理想和人性价值,并且以人的自我实现为理性目的。文化产业化的过程需要秉持人文发展理念为先导,才能谈得上文化建构服务于人性价值,也才能更有效做好兼顾文化可持续性发展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意义引领。

 

国家积极引导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但文化进入产业化需要把握适当的时机。其中,坚持文化多样性原则是成为文化资本的前提保证,可持续发展是文化资本得以延续的根本。有资本支持并获得有效保存的文化,对于维护整个文化生态系统,实现多元并可持续的文化发展提供了更为优越的内容支撑。因此,要想实现全人类保存文化多样性与可持续发展理想,势必要求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化发展道路要始终保持“初心”,以全人类发展的视角来看待文化、利用文化,保持人类文化与地方生活形态的紧密联系,以人文发展的姿态营造文化产业发展“以文养人”“以文化人”的格局,而非建立在短暂的经济攫取架构上。

 

(二)尊重非遗从地方文化转向公共文化建设的道路抉择

 

非遗成为文化资本,学理上面临的是地方文化向公共文化发生转移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地方文化转向公共文化,需要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文化拥有主体自愿让渡出文化的内涵阐释和形式表现,成为公共平台的文化生产内容;二是要获得公共文化享有者即大众的公认,这就要求文化的现实呈现要符合社会的共有价值理念,并对人们的实际生活产生意义。如若满足这两个条件,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形成。无论是出于经济资本或者国家权力的加持,都是社会的自然选择,我们应该对这样的可能性保持开放的包容和坚定的支持,让公共文化成为展现建设社会和谐、开放共享的现代国家的标志。2022年中国冬奥会成功举办,开幕式上以“二十四节气”为主题的开场秀震惊国内外,“二十四节气”这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冬奥开幕式的国际平台成为世界认识中国、认识中华民族的一扇窗口。它向世界展示中国,同时也让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我们尊重社区或相关组织利用资本将非物质文化转为公共文化的自主选择,也是助力国家文化建设的一部分。

 

(三)尊重符合一定文化资源价值承载限度的非遗实现文化产业振兴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是新时期活跃在国家建设中的中坚力量。文化有其自身所能承载的价值限度,不能夸大其词,也不应妄自菲薄。文化资源应当因时因势的开掘利用,体现其本身的文化价值属性。不同的文化资源作用限度不尽相同,类型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如此。当非遗文化成为资本市场要素,它的利用则需要经过反复地提取、打磨,并依托现代科技手段进行适应现实需求的技术创新,用文化资源所能承载的有限的价值观念来平衡现代生活。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的文化属性不应以任何的可抗力和不可抗力因素而发生内核迁移,它所承载的文化价值也不应随呈现出的商品形态发生变化而改变。因此,我们要注意把握好文化资源在它所能承载的有限文化价值范畴内进行使用。比如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不断推出“非遗购物节”,依托非遗文化资源,创造文化价值,发展非遗文化产业进而刺激商品消费以拉动内需,提振地方经济。面对全球经济下滑的态势,这不失为一项改善居民消费疲软和激发消费热情的经济策略。但也提醒我们要注意到,文化产业的发展要关注商业用途对文化产品价值的取用空间与取用范围,防止文化产品沦为普通快消商品,同时也避免消费者囫囵消费。不然,消费者将会缺失对文化意涵的认知过程,而文化产品的真正价值也未能得以充分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时指出:“学古不泥古,破法不悖法。故步自封、陈陈相因谈不上传承。”当全中国都在自豪谈论要向全世界展示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的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力地支持了民族文化自信。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国五千年历史长河中人们生活文化的记忆,它继承传统文化血脉,并以新的文化姿态呈现。这一过程中,政策的支持、学界的关注、企业的运作、资本的入驻、社区居民的倾力付出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能够传承与复兴的重要力量。当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如何作为文化资本有效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值得我们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文化资本,一方面让地方“小众”文化走向“大众”文化,“小传统”文化能够朝着中华民族“大传统”文化方向形成聚合;另一方面,也能乘着国家文化产业振兴的东风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一席之地,以更自然的、非干预性的方式传承文化遗产。所以,我们可以以更加平和的心态来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文化资本”这一事实,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深入理解“文化资本”的内涵,让文化在资本的推动下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而找到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的联结点。同时,我们要谨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度资本化导致文化内涵缺失和文化价值扭曲,让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成为增强国家文化自信,发展包容性经济,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

 

文章来源:《文化遗产》2023年第1

民俗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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