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观21世纪全球发生的各类战争和冲突,宗教分歧总是背后的深刻原因。从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巴以冲突到近期的以(色列)黎(巴嫩)战争、伊朗核危机、伦敦引爆飞机阴谋,无不带着明显的宗教色彩。九一一事件后欧美之间日渐拉大的裂缝,其实也是宗教观不同而引起的。
进一步回眸人类历史,我们会一眼看到这样一个事实:欧亚大陆的历史其实是一部宗教战争史,从罗马帝国的扩张到阿拉伯帝国的建立,从八次“十字军东征”到欧洲列强的海外殖民战争,都是宗教战争。但要说起中国历史,谁能举出一例宗教战争?黄巾起义、太平天国都不过是用迷信包装的世俗战争。可以说,整个中国历史上就没有发生过一次宗教战争。
因为没有宗教偏见,没有宗教战争,使得各种宗教传进中国后,争斗锋芒都被过滤,进而相互尊重,彼此共存。中国文化的这种包容性和净化能力,不仅是“软力量”的核心部分,而且正在给世界和谐竖起参照镜面。若世俗化的高低是衡量宗教先进与否的标准,中国就是世界宗教版图上的最大亮点。无论从国内和睦还是对世界和谐的贡献来讲,中国都应当坚守自己的地位。
全球宗教版图分为四大块
中国要保持宗教认知上的先进地位,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方面,要有效地抵御强势国家对其宗教自由上的说三道四;另一方面,还要智慧地消解盲目崇拜“宗教好处”而生的迷思,揭露打着宗教旗帜捞取政治资本的人的玄惑行为。要想自如地应对国内外挑战,首先要认清世界宗教版图的基本格局。
在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三大宗教诞生以前,中国已完全世俗化了。欧洲社会依然保留宗教痕迹,但世俗化进程相当深入,宗教对政治基本上没有影响力,可谓宗教版图上的“第一世界”。日本和美国的世俗化程度本来很高,但先后回退,宗教观对内政和外交均有一定影响力,属于“第二世界”。其余一些国家特别是目前仍处于政教合一的国家,属于“第三世界”。
比如日本,当德川幕府的最后一任将军交出权力之后,近代日本的现代化之路走完了“大政奉还”这第一步,政治和社会开始走向世俗化。在“王政复古”的大旗下,君权神授的意识形态伴随着明治维新的君主立宪过程而消解。但到明治维新后期,为了从精神上整合国家,日本展开了现代以来最大的一次宗教镇压运动,佛教、天主教被打压,而本土宗教“神道”一跃成为国家宗教。
欧洲的政教分离
1868年,为纪念戊辰战争中军队的战死者,日本政府在京都的东山创建了招魂社,以后历次战争中死难者的牌位均被供奉在这里。到1879年,神道制度化,招魂社正式改称靖国神社。二战美军占领时,靖国神社被保留下来,至今影响着日本政治和外交。可见, “神道”宗教不仅仍在禁锢日本民众思想,也成为军国主义的庇护所。小泉多次参拜,只能说明日本并没有完全世俗化。
欧洲文明首先以政教分离起始,但到公元四世纪,基督教会赢得了独立于世俗政权的权力,分管“精神秩序”和“社会秩序”。到了12世纪末,教会将世俗政权置于统治之下,皇帝有行使世俗政权的职能,但它必须得到主教会的首肯。
正当神权和政权融于一身时,教会实力最强大的意大利兴起文艺复兴运动,肯定世俗享乐的正当性,反对基督教的禁欲主义和神本主义,导引出英伦三岛和欧洲大陆的工业革命。
15世纪末,因工业革命而诞生的新兴资产阶级,对束缚商贸发展的政教合一制度极为不满,继而引发了宗教改革运动,应运而生的新教把颠倒了的“政教”关系矫正过来,欧洲于是开始了世俗化进程。
从尼采的“上帝死了”,到马克思的宗教是统治阶级麻醉人民精神的鸦片,再到达尔文“人是从猴子进化而来的,不是上帝用泥土创造”的进化论的确立,欧洲彻底完成了世俗化。基督教的影响仅仅在文化习俗上,而对社会、政治和经济失去了影响力。
二战以后,因宗教对立而多次发生流血事件的欧洲,把“摆脱宗教”、“摆脱国家”作为逃离过去噩梦的道路,欧盟的建立和扩大、统一货币的实行,都是世俗力量占绝对优势的显著表现。
英国媒体报道说,每个星期日前往教堂的美国人在44%左右,而在北欧国家只有5%至10%,英国不足7%,法国为4%,意大利为7%。在俄罗斯,宗教也是徒有形骸。与欧洲其他国家稍有不同的是,俄罗斯的世俗化更多地是在共产主义运动推动下实现的。
美国“救赎人类”的宗教使命
九一一事件爆发后,欧洲和美国的鸿沟明显暴露出来。欧洲期望美国反思宗教影响外交政策的严重后果,而美国却以导弹武装的新“十字军东征”向阿富汗、伊拉克发动进攻。欧洲人举着尼采的语录“上帝死了”,以此抗议美国无理发动战争;而美国地铁里的涂鸦却针锋相对:“上帝说,尼采死了”。
欧洲和美国都是民主国家,属于同一文化谱系,为什么分裂了?主要原因是欧洲的基督教彻底衰落了,而美国的基督教却复苏了,宗教势力对内政外交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美国建国时对宗教的态度其实非常健康,托马斯·杰弗逊为《独立宣言》写下的第一句话就完全站在世俗立场上:“每个人都享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平等权力。”美国宪法说,有志于从事社会公职的人不必以宗教考试为先决条件,铲除了教会对政府施加影响的基础。宪法第一修正案还明确指出,所有公民都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政府不可以任何形式支持某一教派,或建立某种“国教”,以确保“教”独立于“政”。
与欧洲的反宗教潮流不同,美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为宗教的回归打开了绿灯。早期美国移民多为清教徒,他们或为逃避欧洲国家的迫害,或以传播福音的理想来到北美,对基督教怀有强烈的虔诚度和优越感,致力于建设一个新世界。
这种使命感产生了一种新的民族认同,将所有的宗教与世俗的成员都团结在一起。很多美国人认为美国是“山巅之城”和“世界灯塔”,美国的价值观是普世的,对外扩张是正义的,对外战争是神圣的,是在履行救赎全人类的“特殊使命”。
宗教自由与“美国至上”
美国过去有三次宗教复兴运动,其中不乏人性解放的光芒,国家独立、废奴运动、福利制度是宗教复兴的结果。与欧洲教会在中世纪以前争取权力的方式不同,美国以“公民的宗教”模式把宗教影响力潜移默化地注入政治和社会中,将宗教热忱、“美国至上”、自由民主揉合在一起。但到了里根时代以来的第四次宗教复兴运动,美国便显示出宗教中毒的可怕面孔。
里根在“我始终坚信凡事都有某种神意的安排”意识下,加紧向社会主义国家发动政治和经济攻势,目标是消灭无神论者。克林顿把“宗教自由当作外交政策的一个核心因素”。小布什上台发动大规模宗教战争,并随口说出“美国的上帝是真的,而他们的是幻象”。
现时美国的“宗教信仰自由”实际上已蜕变成“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单边主义是“美国独尊”的具体体现。即便对待欧洲盟国,也按照“顺我”和“逆我”划分为“新欧洲”和“老欧洲”。
就是在内政上,宗教色彩也越来越强。布什政府允许宗教团体参与政府资助的社会福利计划,通过禁止堕胎法案,否决了旨在支持胚胎干细胞科学研究的法案。一些州的学校甚至从课本中删去了进化论内容,改而宣传神创论。所有这些都表明,宗教意志已渗透到美国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美国必将对无宗教的中国和宗教式微的欧洲施加压力。
(作者是旅英中国资深媒体人)
(本文转载自:光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