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成立后30多年,宗教慈善事业一直处于衰熄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慈善的批判性阐述,在理解与认识上存在着不全面性。中国共产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论述,肯定了宗教有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共同基础。在"适应论"的理论指导之下,宗教慈善形成了有系统、有组织、多元化的发展格局,同时,促进社会信任、积聚社会资本这一当代宗教慈善的重要功能也逐渐显现出来。2012年,《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的出台为当代宗教在慈善领域服务社会,从而在全社会促进社会信任、积聚社会资本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当代中国宗教慈善事业发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