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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宗教的两个特点
发布时间: 2009/11/19日    【字体:
作者:康建凡
关键词:  民间宗教  
 
 
康建凡
 
 
[内容摘要] 族权(世袭特权)与等级制是民间宗教的两个显著特点。民间宗教是传统社会的政治制度、文化观念、礼教伦理等历史条件与底层民众的生活条件,思维方式相互作用的产物。本文从分析民间宗教信仰者——农民阶级的文化观念和封建思想入手,列举明清民间宗教各教门的事例来说明民间宗教的族权(世袭特权)与等级制度的普遍存在,是一种客观的必然现象。
 
关键词:民间宗教;农民阶级;儒家文化;族权(世袭特权);等级制度
 
 
    传统封建社会的思想基础是以儒家学说为主流的三教九流,诸子百家。在中国这个农业大国里,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部分,以劳苦大众为主体的民间宗教必然深受封建宗法制度的影响。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部分,农民问题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但农民不是新的生产力的代表,他们关心更多的是自身的眼前利益,传统农业社会中的文化观念、习惯势力就一直伴随着中国的农民阶级。由于自身的阶级本性所决定农民,只能从他们所熟悉的文化观念,意识形态领域寻找思想武器。
 
    中国的传统文化,表现出浓烈的大陆文化,农业文化和儒家文化的色彩。农业是中国历史文化的经济基础。儒学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思想基础。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宗法制度一直深深地影响着中华民族的生活。宗法制度的本质就是宗族制度的政治化,数千年来,家与国的组织系统与权力配置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家天下的思想不只是封建统治者有,还深深地影响到广大的民众[1]。
 
    构成中华民族主体的是底层社会的下层民众,广大民众的笃诚信仰——民间宗教在中华文化中有特定的位置[2]。民间宗教与“三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谓“三教”亦即儒教、佛教与道教,传统儒学具有一定的反宗教和非宗教意义,但“天”、“天命”、“天道”仍是儒家学说的最高范畴,而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论更把先秦儒学一整套正在脱离宗教的政治、伦理学说又重新神学化、人格化、宗教化,儒学的宗教色彩到了宋明理学又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宋明理学是一种儒家化了的佛学,是一种具有准宗教性格的政治伦理哲学。这个“新儒学”凭借自己在中华民族中根深蒂固的影响,以及在政治,宗法制度等方面的优势,深摄佛道的思想,成为三教的核心。因而,同国家的政治结构一样,在中国的历史上最有权威的往往不是神灵菩萨,而是皇帝官员。人分九等、尊卑有序。在等级森严的中国,官民界线分明、奴才也分大小,三纲五常,家国同构。一切都烙上深刻的封建家长制的印记。
 
    民间信仰作为中华文化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构筑了一套套光怪陆离的教义体系,但民间宗教的群众基础是下层民众。他们的思维特征是传统观念与封建思想。这种以被压迫的劳苦大众为主体的集结,使得民间宗教成为一个既想挣脱枷锁,又无法超越封建制度的悲剧性的产儿,它的体内依然流动着神权、族权(世袭特权)与等级制的血液[3]。其中许多民间宗教教门的教义充斥着不少维护封建伦理的说教,许多教门内部出现了封建化的趋势,甚至是封建家长制的统治。民间宗教把一个个凡夫俗子推上了神的宝座,却为下层民众套上了新的精神枷锁。不过,对于一个终身劳苦困顿而缺少文化教育的底层社会而言。民间宗教才是自己的精神要求和信仰依托,带有某种合理性和进步意义。民间宗教的产生本身就是人类文化活动的结果, 古代中国的文化活动则是以儒家学说为主流的三教九流, 诸子百家。因而民间宗教不仅不排斥其他宗教的神祗, 而且经常供奉其他宗教的神佛与历史上的名流人物。民间宗教的宝卷,通俗易懂,易为广大下层群众接受。它的内容大量抄袭了佛道儒三家的经典和思想。三家的神和权威人物。如弥勒、弥陀、观音、如来、李老君、张天师、关公、孔子等都是宝卷中礼拜颂扬的偶像。《古佛天真考证龙华宝卷》说:“万法皈一,有弥陀教主, 法王佛, 三阳佛、无量佛、皇极佛、天元佛、大宝佛、普善佛、儒童佛、天真佛为十号圆满,“儒童祖”骑龙驹、川州过府。有子路,和颜渊,左右跟随。有曾子,和孟子,前来引路。七十二、众门徒、护定圣人。这里孔子地位赫然,连其七十二贤徒也被看作是民间宗教的天神和拥护者。在儒家经典中寻找适用的内容以变成自己的东西,是民间宗教的经常的做法。可见民间宗教的思想信仰是深受孔孟儒家影响的。不过这些“三教九流”的思想都是为创教者和教派服务的。民间经卷宣传说玉皇碟,奏无生(老母)。这就是说,作为儒家中至尊的天神玉皇大帝,有事时需要上疏奏请无生老母决断。还有的经卷说,无生老母化成西王母、对儒、释、道三家的圣人进行考察,可见,民间宗教推崇的无生老母的地位远比玉皇大帝及儒、释道三家圣人尊荣和高贵。
 
    民间宗教是封建时代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组织,它是以世袭传教为主要特征,其等级制带有浓重的封建宗法制的色彩。民间宗教组织的实质是封建家长制的统治。宗教派系的老教首各自执掌本派大权,各级教首和教徒都是他的一传、再传、三传等的弟子,对他必须绝对服从。老教首的重要弟子们均可独立收徒,独立发展, 甚至另立派系。这种家长制的统治使得民间宗教等级森严,派系林立。一般来说教首都是世代传教、父子相袭, 或是兄终弟及。例如,清仁宗嘉庆二十二年(1817),清廷在直隶广平府破获了红阳教的组织,发现自明穆宗隆庆四年(1570)曲周县人韩春坡自称“一辈红阳教主”以来,该教已传了十四代。又如,闻香教主王森自明神宗万历年间建教以后,子孙后代纷纷四出,从事传教活动,其势力蔓延河北、山西、山东、安徽、湖北、河南、江苏等地,历久不衰。为了世代保持权力,各教的总教首都采取各种办法笼络教徒,政治上把自己打扮成为超凡入圣的偶像,令教徒尊奉。罗教的创始人罗清,则被后人尊为罗祖。韩春坡奉罗清为师祖,自称罗祖转世,号飘高祖。明未浙江处州庆元县教首姚文宇创立老官斋教, 并著书立说为自己大造舆论,《三世因果经》托言初世姓罗,二世姓殷,三世姓姚。至清代中叶, 该教便出现了一个庞大而系统的等级制度,即“习教等第,有十二步”其中第一步为开始入教,诵真言“二十八字,曰小乘;逐步递增,至第十二步,“最尊者为总勒”,即总教首,由姚氏子孙世代担任。
 
    八卦教创始人刘佐臣到被奉为“先天祖师”,刘佐臣在顺治未康熙初年创教、中经刘儒汉—刘恪—刘省过—刘洪到嘉庆二十二年(1617年)刘成林被清统治阶级镇压,子孙世代充任总教首,刘氏家族传教生涯长达一百五、六十年。同刘氏家族一样,震卦教的卦长王姓和候姓也是世代相传,开山祖师王清容去世后。其子王中接任卦长, 其后有王子重及王子重的两个儿子王栋、王顺继为教首。而山东金乡一带的震、坎两卦卦长候棠故后,由候棠弟候朴接任卦长,嘉庆七年(1802),候朴死,其侄候绳武(候棠儿子)代掌八卦教事务,直至嘉庆十四年(1809)病故, 两个儿子候化南、候位南,“都不成器,不能传教”。但仍受到清廷的残酷镇压,嘉庆二十二年(1817)六月,候位南被捕,宣告了候姓家族的时代终结。
 
    黄天教创始人虎眼禅师普明死后,教首由其妻普光接任,由于没有子嗣,教权先后由其二女普净,普照及普照女普贤接续。由明中叶闻香教改名而来的清茶门教至清仁宗嘉庆二十年(1815)案发止,王森有子三人。每一支都传了八至十代。其他如离卦教的开山祖师郜云陇(透天真人)的郜氏家族等不胜枚举。
 
    和其它民间宗教一样,天理教内部也有较为严格的等级制。教内有四句著名的话:“位列上中下, 才分天地人。五行生父子,八卦定君臣。“表达了天理教的封建等级观念和内容。清乾隆中期,八卦教内流传的《八卦教理条》说,世界被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分成西北、西南、正东、东南、正北、正南、东北、正西八个方位。这八个方位的正中还有一个方位, 就是中央方位。它被八个方位紧紧围绕着。这就是“八卦即八宫,加以中央为九宫”,即八卦九宫。九宫以中央宫为至尊,八卦教的创始人刘姓家族历来都居于中央宫的位置。这就表示出八卦的卦长和徒众则如臣属之奉君主,处于被支配、被统属的地位。
 
    民间宗教以最贴近下层百姓生活的组织形式和内容,满足中下层民众的宗教需求, 甚至部分地满足了其政治要求和经济要求[3]。“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民间宗教组织的政治结构也只能是封建式的家天下模式,在管理方式和利益分封上与封建统治没有本质不同。天理教最高首领是:天皇林清、地皇冯克善、人皇李文成,并规定将来武装起来义成功后,天下由人皇统治。林、冯犹如左、右丞相,辅助人皇李文成做皇帝。李文成还根据这一决定作出了对未来政权的一种设想,李文成为天王,于克敬为地王,冯学礼为人王,林、冯为文、武“圣人”。三皇之下,有八卦教主,又称八宫王。每宫王下又设八宫伯,共六十四宫伯。天理教还设立了丞相、大元帅、大将军、提调兵马总先锋、总兵、先锋、都总管、督粮官、前都总头领等官职。此外, 天理教还有文、武卦之分。
 
    圆顿教的组织形式主要是三宗五派、九杆十八枝,圆顿教的总教首弓长是三宗五派的首领,传教宗派有九杆十八枝,以后共有一千四百九十四万枝杆排满未来天盘(暗指整个世界),弓长就是天真古佛、是弥勒佛的合法接班人,是人类社会未来的主宰者,按无生老母的意志普度众生,并成为她的代言人。弓长把世界分成五个方位,并配上天干地支,有“东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西方庚辛金,北方壬癸水,中央戊已土”之说。其中,中央戊已土是总教首安身立命的地方,而弓长是圆顿教的总教首,“坐中央,安身立命”,“立五行,戊已为尊”,向教内发号施令。当劫数到来时,弓长的作用就更大了[4]。
 
    中国传统社会的民间宗教是属于中下层的广大民众的。通过民间宗教这个文化窗口,看到的不应该只是烧香求神、祭祀祈祷一类的行事仪轨,更应该看到的是其信众的意向和追求,以及他们对民间宗教的影响[4]。民间宗教是传统社会的政治制度、文化观念、礼教伦理等历史条件与底层民众的生活条件,思维方式相互作用的产物,古代传统的封建社会、生产力低下,等级制度异常森严,贫富贵贱十分明显。底层民众摆脱现实劳苦的意向,解脱精神困顿的追求,尽管由于农民自身的阶级局限性和封建时代的历史局限性,得不到酣畅淋漓的实现,但对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农民及其宗教是无法苛求。毕竟民间宗教的族权(世袭特权)和等级制都不能掩盖在封建时代民间宗教在整体上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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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张岱年,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43.
[2]马西沙,韩秉方.中国民间宗教史·序言[M].宗教文化出版社.
[3]何其敏.中国明代宗教史·本卷提要.北京:人民出版社.
[4]李尚英.民间宗教常识答问[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
 
          (本文转载自:《井冈山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7年6月第28卷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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