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
[内容摘要] 当代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但在经济发展的背后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如贫富差距的加大、人口与环境问题的积累、弱势群体的增加等。这些问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了不利影响,这就需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作为政府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本文通过探讨历史上宗教慈善事业的发展与贡献以及分析当代中国宗教慈善事业发展的现状,探索我国宗教事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贡献。
关键词:宗教慈善;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当今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在经济发展的背后,贫富差距的加大、人口环境问题的积累,以及弱势群体的增加使我国人力物力难以兼顾各方。农民的医疗保障、城市居民的看病、儿童失学、大学生学费高等关系老百姓切身需要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某种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稳定。各种慈善团体登上社会舞台,各自发挥着自身的积极作用,宗教界也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宗教教义教规中慈与善的教诲,决定着宗教界具有开展慈善公益事业的优势和潜力,成为社会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我国历史上宗教慈善事业的发展与贡献
中国古代社会没有系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却早有慈善事业,宗教参与慈善事业在古代社会是常有的现象。佛教中的因果报应和积德理论,以及道教中劝善思想都给中国古代宗教慈善事业的实践提供了理论和精神支持。因此,历史上佛教,道教与基督教都曾参与过慈善事业。
古代中国,佛教的慈悲观念与中国传统的仁义观相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具有很强道德约束力的学说。从魏晋南北朝到盛唐,随着佛教的广泛传播,寺庙遍布大江南北,佛教寺院的慈善事业也随之兴盛,如扶贫赈灾,治病救人,开办养老院、孤儿院,收容难民等等。北魏时期,我国产生了世界上最早、最大的宗教慈善机构——悲田院,至唐朝武则天长安年间,在朝廷的支持下,成为全国性的佛教慈善机构,影响深远;北宋时改成“福田院”继续发展。明清时期,佛教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寺庙中都设有慈善堂,由僧人或者大的赞助人管理。
基督教于唐初、元初和明末三度传入中国,历时达一千三百多年,与此同时基督教的慈善事业传进了中国。慈善事业成为塑造基督仁爱形象和实践基督博爱美德的重要途径,广泛传教,开设教堂,吸纳信徒以及开办慈善事业成为基督教在中国谋求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鸦片战争以后,基督教在中国各地的慈善事业有了更加深入的发展,涉及到医疗、育婴、救济各个方面。如1877—1878年中国北方发生大旱灾,死亡达上千万人,李提摩太等上百名西方传教士从世界各地募捐,在河南、山西、山东等地开展慈善救济,发放粮食药物,从饥荒中解救出数以万计的生命。基督教还在各通商口岸开办育婴堂、孤儿院、医院,其中规模最大的是开办于同治年间的上海虹口养育堂,主要靠教会捐款运转。1871年,该院共收治病人17644人,全部免费治疗。到1937年,基督教在中国开办的慈善医院共计300多所,病床21000多张,有力的推动了中国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
中国历史上各种宗教慈善活动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当时的社会产生过积极影响,尤其在古时没有社会保障体制的时代背景下,宗教慈善事业就像黑暗中的一缕光亮,为广大劳苦大众带来了一丝慰藉。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宗教慈善事业也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西方近代教育、医疗、体育等事业的传入都与宗教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燕京大学、辅仁大学、东吴大学、震旦大学、协和医院、广济医院、仁济医院、同仁医院等,这些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密不可分的名字,记录了宗教慈善事业在中国曾经的辉煌与贡献。
二、新时期我国宗教慈善事业的发展及分析
新中国成立后宗教慈善事业曾经一度遭到批判和禁止,到1953年底,中国大陆的所有民间慈善机构均被改造为政府性质的机关,宗教慈善事业的发展基本上陷入停滞状态。随着文革结束,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确立,宗教慈善事业在政策上得到了一定的支持,取得了合法地位,在实践上更是取得了长足发展。
1.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逐步转变文革时期的宗教限制政策,逐渐放开对宗教事业的限制,在政策上对各民族正当的宗教活动给与支持和保护,积极引导宗教事业在社会主义旗帜下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方向发展。中共中央文件中,首次出现“社会服务”的概念是1982年的19号文件,文件指出:“还必须根据宗教界人士的不同情况和特长,分别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社会服务、宗教学术研究、爱国的社会政治活动和国际友好往来,以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这表明,在理论层面上,党和政府对于宗教界的社会作用已经有了新的认识,增加了新的内涵。1993年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的社会服务作为各级党政部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个实现方式和具体途径,受到了更大程度的肯定与鼓励。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再次强调:“我们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发展和稳定服务,鼓励宗教界多做善行善举。在国家引导和管理下,宗教组织可以从事一些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公益、慈善活动”。经过十多年的丰富实践,中国宗教界在社会服务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产生了积极影响。第四代领导集体尤为重视宗教事业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和影响。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2008年12月18日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发挥社会服务功能,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作为我国宗教工作的中心,其方向明确、意义重大。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慈善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取得的成就
由于党和政府对于宗教社会服务功能认识的转变、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宗教的自养能力日益加强,我国宗教慈善事业也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宗教界参与社会慈善事业逐渐频繁和活跃起来。20多年来,我国宗教界发扬服务社会、行善济世的优良传统,在扶贫济困、帮学助残、救难赈灾等方面做了不少事情,取得了很大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总体上呈现快速发展的特点。例如,基督教方面,中国基督教“两会”发起成立的爱德基金会,从1985年到2005年,共筹集捐赠资金近8亿元,资助项目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多个县市,项目受益人群达数百万人。河北省天主教“两会”所属的北方进德天主教社会服务中心,从1997年到2006年,累计捐款2000多万元。佛教方面,上海玉佛寺从1984年至1995年,在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累计捐款达2700多万元。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从1994年到2004年,先后发放各类善款2700多万元。
2008年初,我国南方部分地区遭受严重冰冻雨雪灾害,宗教界再次积极行动,仅佛教和道教就向贵州灾区捐款370万元。汶川大地震后,宗教界纷纷献出爱心,伸出援助之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5月底,全国宗教界共向四川灾区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4亿多元,其中佛教界约2亿元,道教界约4000万元,伊斯兰教界约2400万元,天主教界近1亿元,基督教界约1.2亿元。与此同时,一些以宗教为背景的慈善机构也陆续成立起来,如上海玉佛寺“觉群慈善基金”、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河南少林寺慈善基金会、镇江“茅山道院慈善基金”,无锡灵山佛教慈善基金会、福建石竹山慈善基金会等等。宗教慈善机构的成立,说明我国宗教的社会服务工作已经从自发走向了自觉,从零散走向了有序。
从1996年开始,爱德基金会就在云南、河南、广西、江苏等省区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项目。2001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傅铁山主教,带领天主教北京教区持续开展关爱艾滋病人、麻风病人的爱心捐助活动。2003年起,我国道教界在甘肃民勤县建立“中国道教生态林建设基地”,对当地的防沙治沙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2005年,广东佛教界针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面向特困和低保人群,开办佛教慈善中医诊所,在传播爱心、服务社会、构建和谐方面走出了新路子。
以上事例证明宗教在参与慈善公益和社会救助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切实做到了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为人民解决实际问题。宗教界参与慈善事业无疑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
三、当前我国宗教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宗教慈善事业取得了巨大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总体上看,宗教界的慈善活动还是零星的,宗教慈善事业的发展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起步阶段,与时代的发展不相符合。宗教慈善事业的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
1.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宗教慈善事业的规模还非常小。表一是2005年中美两国人均慈善捐款对比表。[1]表二是美国Lehigh valley 有关美国各种慈善组织在民众中的信任度的调查。[2]
表一:
|
美国 |
中国 |
中美差距 |
币种:人名币 |
币种:美元 |
慈善捐款总额 |
2602.8亿美元 |
61.8935亿元 |
7.5556亿美元 |
344.5倍 |
人均慈善捐款 |
878.1美元 |
4.7335元 |
0.5778 美元 |
1519.7倍 |
扣除人均GDP
差距之后的
人均慈善捐款 |
35.7 美元 |
|
0.5778 美元 |
61.8倍 |
国内生产总值 |
124857亿美元 |
183085亿元 |
223050亿美元 |
5.6倍 |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
42123美元 |
14040元 |
1714美元 |
24.6倍 |
全国人口总数
(亿人) |
2.9641 |
13.0756 |
|
表二:
|
公共福利部门 |
世俗性非盈利组织 |
宗教组织 |
地方教会 |
非常信任 |
38% |
55% |
58% |
84% |
比较信任 |
28% |
31% |
21% |
11% |
稍微信任 |
21% |
8% |
13% |
4% |
完全不信任 |
12% |
4% |
8% |
2% |
信任度 |
2.92 |
3.35 |
3.29 |
3.76 |
通过表一我们发现我国慈善事业与美国的巨大差距,中国慈善机构获得的捐助总额61.9亿人民币,人均0.5778美元,占美国人均慈善捐款的一千五百二十分之一。扣除经济实力差距(中美GDP差距24.6倍)的因素,美国的人均慈善捐款仍然达到36美元,是中国的61倍。由此可见中美慈善事业的发展差距之巨大。中美差距过大一方面是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别,另一方面是中美宗教慈善事业间的差距。据1996年的统计资料表明,美国有宗教机构共35万个,仅占美国所有非盈利性机构的20%,但其捐款却占到了全部慈善捐款总额的60%。从表二我们看出美国的宗教慈善组织在民众中的信任度仅次于教会,教会也属于宗教组织范畴,宗教慈善组织的服务方式能够在社区中建立起广泛的信任和认可,得到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同和信赖。所以,美国的宗教慈善事业有着深厚的根基,其影响力是非常高的。这表明美国的宗教慈善事业高度发达,在全国的慈善事业中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相比之下中国的宗教慈善事业还是星星之火,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还需要克服许多困难。
2.从形式上来看,我国宗教慈善事业的组织形式单一。我国宗教团体开展慈善活动的经济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渠道:一是来自信徒的捐献,这是宗教组织经济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来自房屋和土地的租金收入,这是宗教组织最稳定和最主要的日常收入来源;三是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兴办慈善福利事业的收费和有偿服务收入,例如他们创办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药费收入,杂志出版物的销售收入和香火收入等;四是来自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宗教性捐赠。目前,宗教慈善的对象和领域基本上是救灾和帮困,这种比较单一的经济组织形式导致了宗教慈善事业发展的倦怠,经济的困境直接影响到我国宗教慈善事业的发展,我国宗教慈善事业的力量还非常薄弱,社会影响力有限,还不能有效发动广大信徒的宗教热情来发展宗教慈善事业。
3.政策体系不完善。目前还没有对宗教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确定较为明确的范围,形成较为稳定的机制,亦未出台具体政策,宗教慈善事业难以形成制度化和机制化的发展模式。我国的宗教慈善事业无论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有很大的不足,需要各方力量来支持和发展宗教慈善事业。
以上三个问题是当前我国宗教慈善事业中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只有解决好宗教慈善事业中的问题,才能更好地使宗教慈善事业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四、对我国宗教慈善事业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1.宗教慈善事业是社会主义建设不可缺少的力量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需求缺口相当大,需要社会支持和福利的人群构成主要有贫困人口、受灾人群、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其需要主要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和康复、教育等诸多方面。据民政部的统计,截至2003年3月31日,全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140.3万人。按照中国扶贫基金会的看法,农村现在未解决温饱问题的人口有3000万人,低收入人口6000万人(以人均年收入865元人民币为准),两者相加为9000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1%。此外,我国自然灾害种类多而且发生频繁,每年需要救助的灾民一般在6000~9000万人。我国正在迎来前所未有的老龄人口巨潮,到2040年,中国老年人总数将达到三亿九千七百万人,超过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和英国目前人口的总和。[3]此外我国还有相当部分的孤儿和残疾人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怀和照顾。
以上这些问题单靠政府力量很难覆盖到社会保障的方方面面,大力发展宗教慈善事业有利于解决社会问题,缓和社会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慈善事业的价值不仅在于有利于救助贫困,缓解贫富差距,更重要的是团结中华民族,提升我们国家的社会凝聚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有利于组织调动社会资源,调节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提高公民素质,增强社会责任;营造团结友爱、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此外,扶贫帮困、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慈善活动,宗教向社会展示了真善美的一面,表现了融入社会、贴近生活的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同时,通过开展慈善活动,进一步在宗教界弘扬爱国正气,树立了良好风尚,营造出爱国守法、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2.我国宗教界通过开展慈善活动参与构建和谐社会所具有的优势
我国宗教界在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这些优势通过宗教界参与社会慈善活动,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表现出来。慈善事业是政府社会保障机制的有力补充,宗教为慈善活动提供了深刻的信仰基础,慈善又使宗教的社会关怀找到了落实途径,从而彰显出自身的社会价值。所以,宗教界开展慈善活动是理所应当的,具有自身不可替代的优势:如宗教界悠久的慈善传统,历史上以宗教组织名义开展的救灾赈灾、怜孤恤寡、助残敬老、扶危解困等活动在社会救助中曾发挥过很大的作用。加之宗教界有深刻的信仰基础、较高道德感召力与社会公信度,宗教慈善事业必然给我国的慈善事业注入新的活力。我国宗教文化一个突出的特点便是重视行善积德和道德教化,把去恶为善放在宗教教义与宗教活动的首位,作为宗教的主要精神方向。因此,健康发展的正信宗教一般都具有良好的道德形象,为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提供了较高的道德感召力。另外,由宗教组织举办慈善活动,基于一种内在的信仰,是一种责任性、非功利性的慈善活动,有利于避免盈利性,克服腐败,实现低成本运作,更容易得到社会大众的信任与认同,在某些时候比世俗慈善组织的同类活动更有号召力。
宗教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其发展慈善事业的优势上,宗教本身蕴含的优良传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将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运用到慈善事业具体实践中所产生的收获与影响无疑是巨大的,是科学发展观在宗教界的合理运用,宗教参与慈善事业是精神和物质高度结合的产物,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双重贡献。
3.宗教慈善在我国发展的前景与思考
当前,我国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供求缺口很大,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前景广阔。只要党和政府引导和支持得当,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形成稳定有效的机制,宗教界在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方面定能发挥更大的作用。要使我国宗教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取得更大的成绩,需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深入研究和借鉴港澳台和国外的经验,努力探索、支持宗教界在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方面的新思路、新途径。
其次,加快慈善立法,推动宗教慈善事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可考虑就宗教组织接受社会捐赠和宗教组织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而创办的一些经济实体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适时出台有关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具体政策,鼓励宗教界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明确其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范围、程度和方式,建立相应的激励、规范、监督和约束机制。
再次,适当扶持、依法管理。政府要给予政策扶持,税收政策方面应当依照惯例和通行做法,给予税收减免;财政方面,给予适当的资助和补贴。政府部门还应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报道。依法加强管理,特别是对跨地区、跨宗教以及涉及国外宗教组织开展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要加强引导、协调和管理。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同时,注意防止产生的负面影响,防止和避免有的宗教借机传播和发展,特别要警惕和防范境外利用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进行宗教渗透。
____________
参考文献:
[1] 曹思源.宗教慈善与社会制度改革.
[2] 赵乐.信仰的魅力与社会资本的实力——浅析美国宗教慈善组织的两大支柱.复旦大学硕士论文.
[3] 裴勇.宗教界开展社会公益事业的优势与空间.中国宗教.2008年4月.
(本文转载自:“回回公益网”http://www.qhhsjzh.com/LYZZ/GZJL/20091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