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英国下议院之后,法国国民议会二月十二日表决通过允许同性结婚的法案。
这项名为《所有人的婚姻》的法案,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夫妇」有权领养子女、为女同性恋配偶开放人工受孕权等问题,引发了法国左右阵营长达数月的激烈交锋。
法国人知道,如果这项法案一旦通过,可能会对人们的传统婚姻观、家庭观乃至社会文明在认知和思想上产生巨大颠覆。而且法国是个有着很强天主教传统的国家,教会影响力巨大,人口增长快速的伊斯兰教徒和右派阵营都对法案表示强烈反对。
如果参议院四月二日也表决通过这项法案,法国将加入另外十一个国家的行列,以法律明订允许同性婚姻。这些国家包括比利时、葡萄牙、荷兰、西班牙、瑞典、挪威和南非。
美国的九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已准许同性婚姻,英国国会议员二月五日也初步支持同性婚姻。
英国下议院议员以大比数二读通过法案,为婚姻重新作出定义,把同性配偶纳入其中。在下议院进行三读之前,该法案会提交委员会审议,并在今年较后时间成为法律之前,必须再得到上议院通过。
天主教会已经展开反对这项法案的运动,而作为国内主要基督教派的圣公会,以及犹太教、伊斯兰教及锡克教的领袖,也强烈反对法案。
天主教的主教曾经直接警告国会议员,立法将瓦解婚姻制度、损害儿童的福祉、危害宗教自由,并削弱教会在公民社会中有效运作的能力。
文化大臣玛利亚.米勒(Maria Miller)向国会承诺,这项法案不会威胁到宗教自由。她表示:「教师不会被要求提倡或认可一些有违他们信念的观点。医院院牧或人员不必认同婚姻的新定义。宗教组织不必主持同性婚礼。」
米勒强调:「这是公平的问题,它将让那些想结婚的人士有机会得偿心愿,并同时保障那些不同意同性婚姻的人。」
首相卡梅伦(David Cameron)倚靠反对派工党对法案的支持,因为他所属的保守党逾半数议员反对这个法案。
工党影子内阁的妇女及平等部长伊薇特.库柏(Yvette Cooper)赞扬这项法案,并向下议院表示,没有宗教团体可以「拥有婚姻」。她说:「宗教组织不会被要求主持同性婚姻,而基于宗教自由的精神,他们也不应妨碍其他宗教组织或国家这样做。」
不过,一些政治家却批评这项立法,指政府没有能力保障那些不赞成重新定义婚姻人士的良心自由。
本身是天主教徒的工党议员吉姆.多宾(Jim Dobbin)指出:「政府不大可能为坚持传统观念的教会及个人提供保障,因为它无法控制或预料将会在法庭发生的事情。」
他说,二零零七年制定平等法后,不接受同性配偶申请的天主教领养机构因而关闭或从宗教分离,「是一个好例子」,显示国会无法控制其所引入的法律如何被诠释。
同样是天主教徒的保守党议员爱德华.利(Edward Leigh)在辩论中指出,异性婚姻在历史上一直受到重视,因为它是养育子女的最佳环境。他说,异性婚姻具备生育的可能,由此获得法律地位,而这无法
适用于同性伴侣。
他表示:「婚姻受到法律及习俗的维护,是因为儿童通常由此产生。面对成人的离异或放弃家庭责任的趋势,他们需要保护。」
朴次茅斯教区斐理伯.伊根(Philip Egan)主教于十二月曾致函首相,要求他取消这项法案。他又在教区网站发表一份声明警告,一旦法案成为法律,将会对英国的家庭生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他指出:「将来天主教的婚姻观念将与社会声称的婚姻有显著的不同。」他又说,教会可能最终「被迫退出民事婚姻的注册制度」。
伊根主教提出:「在医疗专业及社会服务界工作的天主教徒,会发现他们自己正面对不能容忍的道德压力。我们各所天主教学校的教职员及家长,也同样感受到这些压力。」
(本文来源:《国际线上》、《路透社》及《National Catholic Reporter》,天亚社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