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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法学对教会和社会的作用 ——《基督教法学的复兴及其意义》引言
发布时间: 2013/12/25日    【字体:
作者:慕香柏
关键词:  基督教 法学 教会 社会  
 

      当告之说应该重视“基督教法学”时,社会上的法学人士往往会问:“基督教法学?存在这样一种法学吗?”

    教会人士(特指“基督新教”)则更有意思,“为什么要花功夫在那上面,基督信仰不是为了拯救个体生命的灵魂吗?”

     当然,天主教人士一般不会这样问。至今,《教会法》仍然是天主教影响信众和社会的重要方式。二十世纪以来,如果说存在广义的基督教法学,那么实际是天主教法学。但是,虽然经过“梵二会议”,天主教并没有从根本上走出她的“中世纪”。这使她远远达不到当有的作用。

     二百多年前的新教教会也不会这样问。因为那时候,无论信义宗、改革宗(尤其是清教徒)、圣公会,都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大概除了再洗礼派,其他主流宗派的领袖,如马丁·路德、加尔文、墨兰顿等,几乎也都同时是当时法学与法律界的领袖人物,或至少产生相应的影响力。中世纪乃至初代教会的代表人物如奥古斯丁、阿奎那等,也有类似的影响力。许多教皇本身也是法学家。
 
     事实上,西方社会的历史,从初代教会到十八世纪人本主义启蒙精神得势前,大体上都在“神本主义/人本主义”、“上帝之城/地上之城”等类似的二元对立冲突又相互融合影响的格局中进行。正如本书所分析的,一切建立在忽略或不能正确认识这一格局基础上的西方历史、文明史、法学史、哲学史、社会史、文学史、艺术史、科学史等所有方面的研究,都因不合事实真相而大打折扣,甚至要归到“谎言”里面。比如,罗素的《西方哲学史》、《西方思想史》、爱德华·吉本的史学名著《罗马帝国衰亡史》等等。他们可能在许多细节砖块上是“合乎事实”的,并且也有一些上帝普遍启示的“亮光”,但在根本上却无视那真正支撑大厦的骨架和根基。

     以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和十九世纪的“狂飙运动”为标志,反基督教、抹黑基督教、以一孔之见全面否定基督教逐渐成为欧洲大陆的主流,基于人本主义的科学主义、理性主义、实证主义、实用主义、物质主义等成为当时的时代精神。把基督教看成仅仅只是一种人为构建的宗教,甚至被当做必须“去魅化”的巫术。各种关于基督教和中世纪的学术论著,基本上是他们写成的。但是,如果了解历史真相,就会发现,一切近现代就连最反对基督教的人,也是在吃着葡萄砍葡萄树,喝着奶汁烧母亲。
 
    
这些潮流影响到教会,以科学主义为基底的所谓“高等批判学”对圣经启示、神迹、上帝的真切性等进行了颠覆。施莱尔马赫的宗教说几乎取消了欧洲大陆基督教的实质——所有宗教被认为出于人对绝对者的情感意识,而非有生命位格的绝对者的神圣启示。尤其进入二十世纪之后,连基督新教最坚固的堡垒英美文化圈内,基督信仰也在这些潮流的影响下,被公认为只属于私人领域的心理寄托,而被逐渐全面排除在公共和各个专业领域之外。教会也接受了灵魂得救、心灵更新可以和外在各个层面的行为脱节这种明显矛盾的“神学”。当然,不是说绝对,而是说主流。至此,整个世界都进入“后基督教时代”——基督教还存在,但无论世界还是教会,都不再承认基督信仰对于社会文明的根本性贡献和影响。社会日益被反神圣的世俗化力量所牵引,教会则日益退缩到个人心灵的避风港,并且认为这个避风港就是整个时代的“挪亚方舟”。从教会史与神学史的角度,当然这一潮流也有其自身的历史原因。从初代教会比如德尔图良开始,就出现过诸如“雅典与耶路撒冷何干”的著名论调(德尔图良学过“雅典的”法律和修辞学,这成为他护教学功底的一部分),但基本上在人本启蒙精神得势前,从未成为教会和社会的主流。所以,持这一立场的宗派(通常被称为“敬虔派”)思想之成为全面影响现代、当代教会的主流思想,其根源实质是社会上人本主义隔裂性思维的影响。

    
从基督徒的角度看,这堪称教会有史以来最大的“滑铁卢”。很少有人认真思想这一本质。也许只有以色列人被掳巴比伦那段历史能与之相比——以色列人还在,但几乎所有领域都被归荣耀给假神。事实上这也是人类社会最根本的危机。甚至要说,中世纪天主教教皇制等(也都是人本主义的而非神本启示的)带来的连教会在内的腐败,都还是显性的,因而很难说当下的难局会比宗教改革时期更容易些。内在的、隐性的难题,往往更不容易引起重视和得到解决。

    时至今日,人本主义启蒙精神已通过温水渚青蛙的方式,成为整个世界的主流,包括成为中国等“后发国家”真正的时代神。因着充满幻灭感而产生的后现代主义,虽然表面看是对启蒙理性与其乐观精神的批判和解构,但其实质,包括其新宗教——新纪元主义——仍在人本主义里。

    正是这一背景,构成了伯尔曼所忧虑的,西方文明的法律与宗教因着分离而产生的整合性危机:
 
    一方面,法律失去了神圣根基,因此不再被信仰——只是被人们出于惯性和压力而遵从,因此一时还不见得彻底崩溃,但实质在走向崩溃的趋势中。诸如公义的绝对性来源之相对化、虚无化,金融资本的帝国主义,两级化分,核威胁,不可逆转的环境与生态灾难,全面的道德沦丧和标准失落,方向的迷失和全社会性的萎靡不振等等。一切导致罗马帝国解体崩灭的因素,事实上在当今已越来越充分了。当时看来不明显的毁灭性因素,现在看来也是越来越明显了。启示录所预言的各种大灾难,已显得比历史上所发生的各种大灾难更为迫近而真实。现在,人类不要说一次毁灭三分之一,全部毁灭都是很现实的景况。即使大毁灭正在来临的过程中而还没有实际来临,人们生命品质的荒淫化、虚无化和物欲化,也使人们外在越来越强,内在却日益不堪。

    也有人担心,谈基督教法学的复兴,是否想恢复中世纪
教会法的强势地位?甚或想重返政教合一、以基督教复临国家之上?首先不但中世纪教会整体受希腊罗马及日耳曼等人本主义影响太深以致信仰严重变质,中世纪教会法也不都合乎基督信仰。基督教法学也不只是为教会服务。至于政教合一,本书将有专题论证,除了基督信仰之外,其他所有文明体系本质上都不能提供政教分离的必然逻辑,并且历史和现实的事实也表明其他所有文明体系本质上正是政教合一的体系,虽然其中有的可能很有“宗教宽容”。只有基督信仰的“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这一基本原则,才提供了良心自由、政教分离的绝对根基和事实维度。也只有在政府和社会都承认这一原则的绝对性和这一维度的事实性的前提下,政教关系才可能获得合理解决的根基。基督信仰在各个专业领域和公共领域之正常功用,不是统治,而是提供光照,并持守一些必要的原则,就是光和盐的作用。

    另一方面,宗教不再关心法律等公共领域,成为一个患了自闭症而自我感觉良好,实际上是软弱无能加病态的小孩。这种光景不但使教会在各种世界潮流面前,不但缺乏属灵上争战得胜的能力,实际也变得更加没有免疫力,因为一切阵地都已拱手让人。而且足以把任何意识到人必须活在整全关系之中的人排除在外,因为他们事实上不承认我们必须“在世”而只片面强调“不属世”。同时,也把圣经启示的上帝之爱,Agape的爱,萎缩成一个个封闭而隔裂的小圈子的自恋行为。把上帝的荣耀、国度、旨意、权柄、能力等,变成了口号。把已经得胜的“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启示录5:5)的身体,变成了病猫一般。

    
应该指出,连伯尔曼的分析和学术建构,也都是在人本主义的近现代学术语言范式内进行。这限制了他对神本主义/人本主义、上帝之城/地上之城的根本性区别及相互作用,以及这种区别和相互作用在真实历史中的作用机制与变迁路径,无法进行精准把握。从而使得他对现实的建议案,无论对社会还是对教会,都成为脱离实际的、无法对位的乌托邦。

    从基督徒视角看,基督信仰才是纯粹和唯一神本主义的信仰(故而,本书中,“神本主义”一般情况下都特指基督信仰)。不进入这一点的实际,就完全是基督教的门外汉,无论对基督教做了何等汉牛充栋的研究。既然如此,西方社会以及因着全球化事实主要是被西化的全世界而言,不可能在神本启示之外,即教会之外去归正和复兴关于教会与社会的正确关系。这一关系,主要就体现在“信仰与法律”上。真正的盼望,只能在于教会自身属灵的大复兴。而且必须是整全的复兴。从十八世纪到二十世纪早期,都曾经发生过多次属灵的复兴,但都因其传承的片面性,未能扭转甚至是在强化这一颓势。

   
整全的复兴在于,教会要从只看重救赎和救赎的上帝,回到实质上是从创造开始,因人坠落,而以救赎来成全律法,以恢复、彰显那本体荣耀的上帝。这位上帝启示他所创造的人,乃是要在一切关系——核心是人神关系中,按上帝所启示的律法活出完全的上帝。因着人的坠落,人无法靠自身真正遵守上帝的法律,唯有借着与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一同死而复活,才能进入靠圣灵引导而活出律法真义的生命与生活。这样的生命与生活,必定在整全的关系中,透过方方面面,成为世界上未得之民的光和盐。“被启蒙之后”的敬虔主义之所以会把福音、属灵,以敬虔的名义空壳化、狭隘化、封闭化、无能化,正是把新旧约圣经所启示的律法的精义排除在外的结果。这不是否认救赎在基督信仰中的核心功用,而是强调,圣经从未表示人可以只靠一颗心脏活着。二十世纪以来福音派教会最严重的危机,就是使整全的福音变成了只剩一颗心脏的福音。这样一颗心脏完全可能会成为一颗“伪心脏”。

    
换言之,基督教法学的复兴,不但要使世界看清自己危机的真相和路径,从而把人导向真光,而且这本身是基督信仰的核心精义所在。要让上帝的心意,透过法律在方方面面彰显出来。人们未必能全都信而顺服,但至少应该了解自己与上帝心意的区别和差距,在方方面面。整全的律法预备整全的福音,整全的福音赐下整全的生命、整全的国度——属灵意义的,“既济未济”。

   
固然,这一复兴的重任,并非仅仅因为基督教法学的澄清就能达到。盼望基督教法学的复兴,吹响整全复兴的号角。这是这个看似高度发达,却普遍缺乏生命品质而离心离德的社会最根本的希望。

    (本文原载:《山行文化报》20127月第71期。转载自:仁教心学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b0709e940101cm6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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