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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政治的关系:西方的视角
发布时间: 2014/12/26日    【字体:
作者:张志超
内容提示:西方新近研究宗教与政治关系的著作在话题的取向上偏重于本土面临的问题,对关系比较远的地方则较少涉及,在研究的套路上常常囿于自身的意识形态,成果还算不上新颖和丰硕。在研究视角和方法上,历史分析和文化分析占据了很大的比重,但是组织和制度的视角并没有发挥很大的作用。
关键词:  宗教与政治 西方视角  
 
在天安门广场一侧的国家博物馆大厅里有一组雕像群,其中既有释迦牟尼和耶稣这样的宗教圣像,也有老子和孔子——前者被奉为道教的创始人,后者也被尊为儒教(家)的圣人这样的古代哲人像,不过令人颇感奇怪的是还有一尊马克思像。在这个政治色彩较为浓厚的地方,人们难免要误会这组雕像的本来意旨,将其看作对宗教与政治之间特殊关系的某种展示。无独有偶,近年来宗教的政治作用也再一次进入了西方学界和政界的视野。近东世界出现的一些具有典型性的政治征候,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在民主化进程中的复杂作用,文化多元主义这一自由民主的价值与宗教的张力等等问题又把宗教与政治的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就西方学者而言,他们最关心的三个问题是政治与宗教的权威关系、伊斯兰恐怖主义以及宗教与民主和民主化的互动。
 
 宗教与政治的权威关系
 
宗教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之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再具有重要地位,主要是因为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世俗化进程的深入,宗教日趋式微。然而,在现代社会的早期阶段,也就是从中世纪末期到19世纪的这段时期,每一位思想家在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时都绕不开政治与宗教的关系问题。自由主义兴起之后也必须处理与宗教的关系问题,而它的反对者也喜欢从中世纪汲取宗教资源。
 
借助罗纳德·拜纳(Ronald Beiner)的《公民宗教:政治哲学史中的对话》(Civil Religion:ADialogue in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Philosophy)一书,我们可以一窥思想史上整个辩论的全貌。在拜纳看来,哲学家们可以在这个问题上分成四种意见。第一种是以马基雅维利、卢梭和霍布斯为代表的公民宗教方案。尽管他们的方案不尽相同,但都主张“驯化”宗教,使其不仅无害于甚至还能服务于世俗国家的公共生活。第二种是以洛克、康德、斯密、休谟和密尔为代表的自由主义,他们与公民宗教派一样,认为应当解除宗教对政权的控制,使两者保持一定的距离,把宗教当作私人领域的事情加以看待。第三种是以迈斯特和施米特为代表的神权政治派。第四种是在批判现代性的过程中产生的,以尼采、海德格尔为代表的后现代派,他们认为(基督徒的)现代性是脆弱的,不如重建神权政治。拜纳的论述重点是公民宗教,因为神权政治在现代社会已经难以复兴,而现代性的批判者并没有建设性的方案,与自由主义的宗教观相匹敌的似乎只有公民宗教派了。在拜纳看来,公民宗教的悖论在于一方面想利用宗教的好处,一方面又要削弱宗教本身奉为真理的教条。本书对跨度如此广的思想进行分类梳理,可谓是一次有益的尝试。然而,概括性强既是本书的优点,也是本书的缺点,哲学家相关的看法被生硬地抽出,失去了与其复杂体系的联系,最终呈现给读者的是一幅轮廓清晰却不完全符合哲学家本意的图景。
 
   与复杂微妙的哲学争辩相比,历史大势的演进似乎要简单一点。在中世纪拉丁语的基督教世界中,意识规范是基督教伦理、耶稣救世观和政治神学的复合体,而制度上却实行“教皇—皇帝双头政体”、封建法和“贵族世袭封地”。在《战争、宗教与帝国:国际秩序的转型》(War, Religion and Empire: TheTransformation of International Orders)一书中,安德鲁·菲利普斯(Andrew Philips)描述了教皇权威的腐化、“军事革命”和新教改革给中世纪的意识形态和制度基础的冲击,导致主权国家和“大众幸福主义”的诞生。不过,他的历史分期似乎有误,比如,他将政教分离的节点定在了1350年,而主权国家体系甚至到1648年都没能完成。此外,他运用的材料也有些陈旧,对诸如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和二战这样重要的历史转折点也未加注意,对政治与宗教的关系问题也贡献不多。
 
在这方面,托夫特(Toft)、菲尔珀特(Philpott)和沙(Shah)的《神的世纪:复兴的宗教与全球政治》(God s Century: Resurgent Religion andGlobal Politics)的概括更为简单也更容易把握。该书认为历史上政治对宗教的关系或者世俗权力对教会的关系可以分为“友好的结合”、“友好的夺权”(指1500年左右国家力量逐渐增强)和“敌对的夺权”(以法国大革命为开端的世俗国家登场)几个阶段。该书的历史分期也是有争议的,但作者并没有予以解释。还有学者指出,它的结论更适于路德宗而非天主教的欧洲,最不适合于加尔文宗的欧洲。可见,该书在材料来源上有些偏颇。不过,瑕不掩瑜,该书的话题较为广泛,覆盖了当今的许多热点,其中就包括恐怖主义问题和民主问题。
 
恐怖主义的宗教根源?
 
《神的世纪》的核心观点是政治与宗教之间保持分歧要比一致更为有利,并从订立和平协议、民主化、内战、和恐怖主义四个方面加以证明。该书作者认为,如果宗教领袖相对于政治冲突两方的领导人都享有很大的独立性并秉持和平倾向的政治神学,那么他们就可以作为中介使双方达成和平。但这个结论似乎意义不大,因为据该书作者统计,1940年代以来,宗教问题引发的内战比世俗问题引发的内战更常见并更剧烈,而宗教内战的罪魁祸首就是威权型的体制发动的世俗化运动。在宗教领袖被排挤出公共生活之后,必然引发强烈抗议,甚至是极端主义。在该书看来,恐怖主义的起源恰恰与此相反:如果一派宗教势力与政治势力或另一派别整合(integration),那么被排挤的那一派就会欣然接受政教整合(integrationist)的政治神学。这是如何导致恐怖主义的,其间的因果传导机制似乎并不那么明显。其实人们更感兴趣的是,被排除的一方是否会因为缺乏政治参与而走上恐怖主义的道路,更有甚者,当整个体制长期将一部分教派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时,恐怖主义是否就成为永久性的了。
 
对这个问题做出回答的是卡特里娜·德拉卡拉(Katerina Delacoura)的《中东的伊斯兰恐怖主义与民主》(Islamist Terrorism and Democracy in the Middle East)一书。在这本书里,作者试图探索伊斯兰恐怖主义是否与该教的非民主结构有某些关系。如果两者之间有关系的话,那么从政策上讲,推进民主也就能够减少恐怖主义了。为了解答这个问题,德拉卡拉花了五年时间,走访了七个中东国家,与伊斯兰运动的主要参加者及其身边的人(他们未必参加了恐怖活动)面谈,在搜集材料上下了不小的功夫。通过对11个案例的研究(其中包括基地组织),她得出结论,恐怖主义与不民主的关系不大,不论是政治压制还是排斥,缺乏政治参与并不会使人们选择恐怖主义的手段。与体制原因相比,经济社会的原因和工具策略性的考虑(如为了获取公众支持)对是否选择恐怖主义手段的影响很大。这一结论表明,过去人们在研究恐怖主义时把太多的精力放在了体制上,而这一研究方向本来就是错误的。遗憾的是,德拉卡拉没有深入下去提出一种以理性选择为基础的宗教—政治理论。
 
宗教与民主
 
在研究恐怖主义时流行一种简单化的倾向,那就是将某个宗教与恐怖主义联系起来,然后再来寻找这个宗教的某个特性与恐怖主义的联系。不做深入研究的话,找出几点“恐怖主义”倾向并非难事,但这种不容分辩预设结论的做法实难得出有意义的成果。在研究宗教民主时也有类似的问题,《神的世纪》和《中东的伊斯兰恐怖主义与民主》就都很轻率地将一个宗教定性为“民主的”或“不民主的”而未加站得住脚的说明。但前者还是指出了一个很有意义的现象,那就是在发生“实质民主化”的72个案例中,有48个都有宗教领袖发挥了作用,而其中发挥“主要作用”的就有30个。这一关系曾为美国已故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指出过。在发生民主化运动的国家,宗教领袖要么宣扬民主的意识形态,要么采取行动保护民主运动人士、鼓励教徒斗争和争取外部支持。也正是在亨廷顿所谓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宗教与政治的密切关系跃入了人们的视野。
 
当民主化完成以后,也就是对于成熟的民主制度来说,宗教还有什么作用吗?现代社会脱胎于神权政治,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削弱宗教,那么现代性本身是否也意味着世俗化呢?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认为,宗教最终会走被抛进历史的垃圾堆。《政治中的信仰:宗教与自由民主》(Faith in Politics:Religion and Liberal Democracy)一书的作者麦格罗(McGraw)却坚信宗教是人类经验的一个核心要素,因为全球正在出现去世俗化的趋势。他以19世纪荷兰、比利时、德国和奥地利的运动为例,指出当时宗教利益受到威胁后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亚文化,这些亚文化进一步制度化(如形成政党),为这四个国家保存了民主。
 
在近期关于宗教与民主关系中,将视角扩展到欧美以外的是布鲁玛(Ian Buruma)的《驯化诸神:三大洲的宗教与民主》(Taming the Gods: Religion andDemocracy on Three Continents)。该书对比了欧洲和美国的教会—国家关系史,中国和日本政治中宗教的角色以及当代欧洲日益兴起的伊斯兰文化,其核心问题是教权和俗权的张力对民主有何影响。这个问题看似没有新意,但本书还是提出了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例如,荷兰和英国的殖民地之所以盛行文化多元主义,是因为当初为便于控制殖民地而实行的间接统治政策客观上保存了当地文化,包括宗教文化,导致出现了有利于民主社会的文化多元主义。他还声称,人们虽然可以坚持不让信仰侵犯民主,但也要对其他信仰保持尊重。这也是麦格罗那本书的重点。不过布鲁码的立足点却放在美国,意在给美国人敲响警钟。他语带讽刺地指出,如果一个人不幸生在了穆斯林国家,哪怕只有一个穆斯林的名字,那他至少现在还可以进入欧洲,但要获得进入美国的签证,恐怕只会越来越难。
 
总的来说,西方新近研究宗教与政治关系的著作在话题的取向上偏重于本土面临的问题,对关系比较远的地方则较少涉及,在研究的套路上常常囿于自身的意识形态,成果还算不上新颖和丰硕。在研究视角和方法上,历史分析和文化分析占据了很大的比重,但是组织和制度的视角并没有发挥很大的作用。虽然表面上提到了民主,但更多的还是一种文化分析而非对制度的探讨,比如,没有详细阐述宗教的内部结构与政治架构的关系,没有把宗教看作动员大众参与社会运动的一个媒介或是政治参与及协商的场所。在涉及恐怖主义问题时,执意地从伊斯兰教寻找问题的根由,却不去分析以打击恐怖主义为旗号的侵略战争本身背后的宗教意识形态斗争。在全球化不断深入的形势下,对宗教与政治关系的探讨无论在视角、方法还是取材上,无疑都还有很大的开发空间。
 
  注释:
[1]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Peace of Westphalia),17世纪中期欧洲各诸侯国之间签订的一系列和约,标志着30年战争的结束。和约规定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各诸侯国享有主权及外交自主权,可以自行确定官方宗教,大大削弱了哈布斯堡王朝对各诸侯国的控制,增强了各诸侯国的独立性,因此政治学者一般将这个时间节点作为民族国家的开端。
 
载于《国外书刊信息》,2012年11-12期,网址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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