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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佛教的慈善实践
发布时间: 2016/1/6日    【字体:
作者:圣凯
关键词:  中古 佛教 慈善实践  
 
  中古佛教慈善思想的既有研究,大多关注中古佛教教义、教理中所蕴含的慈善思想,而较少关注这种思想在实践中的体现,在笔者看来,以历史的视野审视中古佛教实践,可对佛教的慈善思想有更为深刻的把握。具体言之,中古佛教福田与慈悲思想主要体现为,通过“邑”、“义”、“社”等佛教民间组织,佛教徒鸠集资金与人力,致力于赈灾济贫、看病行医、凿井修桥铺路等事业。因而,考察中古佛教的慈善思想,应重点关注这些事件。
 
  一是慈善行为以义井、义桥、义冢等形式开展。宋施宿等撰《会稽志》卷十九解释义井等时说:“义井……义者,盖以众所共汲为名。今世俗置产以给族人,曰义庄;置学以教乡曲子弟,曰义学;设浆于道,以饮行旅,曰义浆;辟地为丛冢,以藏暴骨,曰义冢。”慈善事业的成就,无非是集大众的力量,称为“义”;依此而展开,则有义井、义庄、义学、义浆、义冢等。如,四川福缘道场僧渊(519—602),“常给孤独,不逆人意,远近随助,泉布若流”,发心培植福业,向孤独者广行布施。《续高僧传·僧渊传》说:“又以锦水江波没溺者众,便于南路欲架飞桥,则扣此机,众事咸集。昔诸葛武侯指二江内,造七星桥,造三铁镦,长八九尺,径三尺许,人号铁枪,拟打桥柱,用讫投江。顷便祈祷,方为出水,渊造新桥,将行竖柱。其镦自然浮水,来至桥津,及桥成也。”僧渊感叹过江溺水,于是发愿建造吊桥。如,《续高僧传·那连提黎耶舍传》说:“所获供禄,不专自资;好起慈惠,乐兴福业;设供饭僧,施诸贫乏……多造义井,亲自漉水,津给众生……又收养厉疾,男女别坊,四事供承,务令周给。”可见,那连提黎耶舍的慈善事业种类非常多,有供僧、济贫、造义井、收养病人等。
 
  二是以义葬、义食及医疗活动等形式展开。在魏晋南北朝数百年间,天灾战乱频仍,常是一片悽惨景象。如北齐武平六年(575)8月,冀州、定州、赵州、幽州、沧州、瀛州等地区发生水灾,《北齐书·后主纪》记载:“七年春正月壬辰,诏去秋以来,水潦人饥不自立者,所在付大寺及诸富户济其性命”,朝廷发动寺院及有财力的人共同救济受灾人群。受佛教影响,从事义葬、义食及医疗活动的人在北朝社会也不罕见。据北齐时的《标异乡义慈惠石柱》记载,北魏末年今河北定兴一带饱经战乱,以王兴国为首的一些平民佛徒,哀悯无人收埋的枯骨,先是开始收集涿水两岸无主的尸骨,聚在一处,共做一坟,称为“乡葬”。后又在乡葬墓所提供“义食”,接济路经此地的返乡流民,还建立了 “义堂”,作为供应义食的场所。这一救济活动呈现固化的态势。此后有昙遵法师及其弟子加入,救济活动影响更大,还增加了新的救济项目,开始提供医疗服务。武定四年(546),因官道西移,义所随之西移,此时又得到严氏家族施舍的土地田园,经济实力更强。齐天保八年(557)曾救助过筑长城的民夫,河清三年(564)接济过遭水灾的饥民。这一救济活动前后绵延长达40余年。
 
  三是僧人用朝廷赐予的供养金救济百姓。隋代佛教大行各种慈善事业。当名僧在举行法会或为帝王授戒说法之后,信徒与帝王都会给予相当多的供养金,于是这些僧人往往会将这些钱用于救济事业。如,《续高僧传·吉藏传》说:“藏法化不穷,财施填积,随散建诸福田。用既有余,乃充十无尽藏,委付昙献,资于悲敬”;《续高僧传·德美传》云:“故自开皇之末,终于大业十年,年别大施,其例咸尔。……悲敬两田,年常一施,或给衣服,或济糇粮”,对贫苦百姓的救济,除了金钱之外,则以衣服或粮食最为常见。而且,在隋末战乱的时候,寺院亦往往成为社会救济事业的中心,《续高僧传·道宗传》说:“大业季历,荐馁相寻,丘壑填骸,人民相食。惟宗偏广四恩,开化氓隶。施物所及,并充其供。故蒲州道愻、同州道宗……情同拯济,腾实广焉。”而且,寺院收留难民,《集神州三宝感通录》卷上:“大业末岁,群盗互阵。寺在三爵台西葛屦山上,四乡来投,筑城固守。人物拥聚,尺地不空,塔之上下,重复皆满。”寺院的慈善功能可见一斑。此外,隋代僧人亦以社邑等组织为依托,募集款项,促成社会公益事业。如《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二十四中,开皇六年(586)立《仲思那等造桥碑》记载:“盖形同石火,忽有便无,命似浮泡,攸存还灭。若不倾心舍命,如萨埵之投骸,剋己精诚……今大邑主仲思那等卅人,谨见村南分派成地……阻隔长衢,遂使阳朱泣分岐之泪……谨于此处敬造石桥。”
 
  综上可见,佛教慈善事业的动力与归宿,皆来自其佛教信仰,现世能消灾求福,死后则往生净土。中古佛教有着深刻的“入世”关怀,其对社会大众的慈善义举体现了佛教“慈悲为怀”的理念。对于今天的佛教发展来说,应当继续担当这一重任,方可实现佛教的济世救命之功效。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哲学系)
 
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转自中国社会科学网,2015年12月1日。
http://reli.cssn.cn/zjx/zjx_yc/201512/t20151201_27332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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