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一个很大的误解在于人们以为清教徒(Puritans)创造了美国的宗教自由,尤其是中国人更认为如此。但实际上真正创造美国自由的正是那些在清教徒中间的反叛者和受逼迫者。这中间最为突出的当数被称为自由先知的罗杰•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
当中国政府在不遗余力地不断抹黑美国的民主与自由,歪曲美国历史与现实的时候,中国的基督徒普遍有一个美好的憧憬,那就是能够建立类似美国清教徒所建立的那个自由国度,而且在这个国度当中,所有的公民都能实践信仰的自由,远离无神论中国共产党的逼迫。这些美妙的憧憬,更多来自于从西方传入中国的关于新英格兰(NewEngland)清教徒的片面印象造成的。他们将这些开拓美国殖民地的先驱们想象成完全的圣人与理想中的基督徒。深受中国共产党逼迫的中国基督徒总是幻想着能够象当年的清教徒逃离英格兰到新英格兰一样,也能够找到一块没有宗教逼迫的新中国。然而他们无处可去,同时,即使他们能够找到这样一块新土地,他们也会发现,原来在这片新土地上,英国殖民前来的这些清教徒并没有象他们想象的那样,建立起宗教自由的新耶路塞勒姆,反而是将自己从以前被逼迫的群体转变为逼迫其他宗派的群体。
17世纪初,英国清教徒发展的一套主要主张在新英格兰得以结实:个人重生的中心性,社会统一的假设,教会作为个人宗教与国家改革的中心环节。而超越一切之上又能整合一切的,正是这圣约,一个既深刻体现圣经原则又具有高度灵活的主题。[i]初到美国的清教徒,实际上是一脉相承地承接了基督教千年传统中的追求正统地位的渴望,他们在初到美洲大陆的时候以宗教改革后特有的方式继承了基督教的神权政治(Theocracy)。一如当年的天主教(Catholic)一样,当基督徒不再受到罗马帝国皇权的迫害,却通过与罗马政权的联姻而成为信仰强权的时候,他们就以正统自居了。所以当天主教分为东西两派的时候,东部仍称自己为正教(Orthodox)。到了16世纪17世纪,欧洲基本上都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大部分欧洲国家为天主教,俄罗斯为东正教,德国既有天主教又有信义宗(或称路德宗Lutherans),法国和由于航海探险而强盛的西班牙都是天主教。所以当时某一个宗派与王权结合从而成为主导教派是非常正常的。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新教改革(Reformation)获得成功的时候,瑞士首先成为新教政教合一的一个试验地,进而当其改革之风吹到彼岸的不列颠的时候,天主教在与新教的斗争中,二者都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反而是进行了改良与王权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的圣公会(Anglican)取得了胜利。这样,经过亨利八世(HenryVIII)、爱德华六世(Edwards VI)、血腥玛丽(Marry)和伊丽莎白(Elisabeth)到詹姆士一世(James I)的时候,英国基本上确定了以圣公会为国教的思路。这样,凡不接受圣公会为教会的各教派都备遭迫害,甚至开始逃亡海外。他们先尝试逃亡荷兰,后来又逃亡到了北美新大陆,他们在那里立定根基后,就称那片新大陆为“新英格兰”。但是这些在英国深受逼迫之苦的清教徒们,在踏上新英格兰的第一天,就建立了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的另外一个逼迫其他教派的体系。那就是以公理派(Congregationalist)和长老派(Presbyterian)为主的教会主导的政府力量逼迫其他不同教派的体系,这样,当这些清教徒们在新英格兰获得信仰自由的时候,其他一些稍微与他们信仰有不同的教派都随之失去了信仰的自由。这个体系,被约翰•温斯洛普(JohnWinthrop) 建造“山上之城(City on the Hill)”的异象所驱动,经过约翰•科顿(JohnCotton)和马瑟(Mather)三代家族的深化与诠释,使这批从英格兰追求信仰自由的清教徒建立起一块独特的政教合一的湾区殖民地(BayColony),这个神权政治体系甚至曾经在塞勒姆镇(Salem)的女巫(witchcraft)迫害中充当过重要角色。[ii]约翰·温斯洛普在他那篇著名的布道《基督徒慈善的典范(A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 1630)中引用了马太福音5章14节:“你们是世上的光。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他说:“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将成为一座山上之城(City upon a hill)。他还警告说:“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看着我们。因此,如果我们在所做的这件事上对我们的上帝心存虚妄,并且因此使他离开我们,我们将成为全世界的轶闻和笑柄。”,“如果我们的心偏离,不再遵行(神的话),反而被诱惑,去崇拜侍奉别神和今生的钱财宴乐,一如已经显示的,我们就会从这美地被剪除”。如果仅仅是按照科顿和马瑟家族的思路一直发展下去的话,美国很可能被一个新的政教合一的政体所统治,而这个强调山上之城的政体,会推行政教合一的制度,将源于罗马改造于英国移植到美洲的这一制度延续下去。但是,他们的设计体系中闯入一匹黑马,将原来一切的设计打乱了,这个麻烦的制造者就是罗杰•威廉姆斯。
罗杰•威廉姆斯的生平
1603年,当伊丽莎白女王去世詹姆士一世当政之际,罗杰•威廉姆斯出生在英格兰的伦敦,他的父亲是詹姆斯•威廉姆斯(James Williams),是史密斯菲尔德(Smithfield)的裁缝,母亲艾丽丝•潘伯顿(Alice Pemberton)。他的出生记录毁于1666年的伦敦大火。在他还是儿童的时候,英国教会在国王的支持下终于完成了钦定本圣经(King James Version)。他与大多数当时的清教徒尤其是移民到新英格兰的社会精英一样,从剑桥大学(CambridgeUniversity)毕业,此时他已成为一名合格的牧师,被当时的社会承认为一名杰出的神学家,时年24岁。两年后,他娶了小他6岁的妻子玛丽(Marry)。
1631年2月5日,28岁的清教徒神学家罗杰•威廉姆斯和妻子玛丽从英国来到波士顿(Boston),这是一个有无边的机会与应许之地。从此,这个永不疲倦、在真理上永不满足的年轻人所到之处就会产生争议,而他又总是处于这个争议的中心,这就使他在有生之年不断地将新英格兰带到教义与政治的争端中。当他登陆波士顿之时,时任湾区殖民地的总督约翰•温斯洛普描述他为“一位敬虔的牧师”并请他担任核心城镇波士顿教会的助理牧师,这个教会在未来不久之后发展为有影响力的公理会教会。这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位,前途不可限量。但是,年轻人拒绝了总督的邀请,还谴责了清教徒们在湾区殖民地的改革,认为他们与英国国教会分离得还是不够彻底。他质问他们:“君子何以投身改造誓己效忠的教会?”他可能不知道,350年以后的中国,依然有很多牧师在无神论中国共产党政府控制的官方教会内部期望改造这些“红色教会”。然后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的年轻人就一路向北15英里投奔了塞勒姆教会。塞勒姆教会对牧师非常缺乏,当时的牧师撒母耳•斯科尔顿(SamuelSkelton)也是一位强烈主张新大陆教会应当与英国本土教会断绝关系的分离主义者,本来他们准备张开双臂迎接这位“敬虔的牧师”,但是恼羞成怒的波士顿教会建议塞勒姆教会暂缓考虑这位“激进的分离主义者(Radical Separatist)”,这样不愿得罪波士顿的塞勒姆教会采取了“宁缺勿滥”的原则,没有接受他成为牧师。此后他又折返到波士顿以南30英里的普利茅斯(Plimouth)殖民地,因为那里的气氛比较更加“分离”一些。在那里一开始他是受到了总督威廉•布莱德福特(William Bradford)的欢迎,开始了传教生涯,担任了普利茅斯牧师拉尔夫•斯密斯( Ralph Smith)的助理牧师,而这位拉尔夫•斯密斯牧师本身也是因为分离倾身而被湾区殖民地湾放逐出来的。
关于分离主义,在新英格兰的发展历史上是一个非常尖锐的话题。正象历代教会争论的焦点一样,新英格兰的教会在关于本地教会与英国本土教会的问题上,产生了深刻的辩论,双方各执一词,进行了长期的争论。甚至这个问题在1620年的五月花号的时期已经存在,当时带领清教徒来到普利茅斯的五月花号的成员,都是坚决支持与英国国教一刀两断的人。但在1630年大规模的移民中,官方的成员大部分都是持不分离倾向的人,这些人中就以总督约翰•温斯洛普和牧师约翰•科顿为代表。远在从英国登上驶往新英格兰的船队之前,约翰•温斯洛普和其他殖民者就开始招兵买马,他们真正做到了兵马未到、粮草先行的充分的预备。为了取得当时所有殖民者及当权派的支持,在律师界及官场担任公职多年已年届42岁的约翰•温斯洛普一直坚持不与当局闹僵的温和路线,所以在出发前夕,向英国告别的一个环节中,约翰•温斯洛普特别签署并向当局递交了陈情表(Humble Request),这份随即于第二天就发表了的公开信明确表达了这批移民将拒绝任何的分离倾向,即他们在新英格兰新建的教会不会从英国国教中分离出去。所以在接下来在担任总督十二年的所有年月中,他都被这份陈情表所束缚,或者说他是完全忠于自己的责任而一直在践行承诺维持着这两地教会之间的关系。保持新英格兰的教会与英国国教会不分离的关系,这也是罗杰•威廉姆斯为什么在波士顿没有担任那个“不分离”教会的原因。
在普利茅斯期间,富有语言天赋的罗杰•威廉姆斯很快在就两年时间内掌握了当地印第安人的语言和他们的风俗与文化,这为他今后与印第安首领建立友谊提供了帮助,但同时这种近距离的接触与共同生活,使他逐步改变了原来对印第安人的态度并因为这种态度给自己带来了无边的麻烦。实际上普利茅斯与马萨诸塞湾的信仰与实践思路是一致的,罗杰•威廉姆斯在这里也一样感受到专制的窒息,这个不安分的年轻人很快就被威廉•布莱德福特总督发现“开始将一些奇异的观点付诸实施”了。因为他说,英国国王无权把北美的土地分给殖民者,因为北美并不是英王的领土,而是土生土长的印第安人的土地,英王及其他人应先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土地,才能合法建立殖民地,否则英王的“特许证”(Charter)只是一张废纸上盖了橡皮图章而已。这样,到了1633年他不得不再次离开,这次,他有机会在塞勒姆又担任了两年的牧师(1633-1635)。[iii]
1633年秋天,罗杰•威廉姆斯和玛丽带着他们的第一个儿子从普利茅斯回到了马萨诸塞湾的塞勒姆镇教会帮助重病的撒母耳•斯科尔顿牧师。此时期塞勒姆镇的教会相对来讲分离倾向比较突出,为罗杰•威廉姆斯提供了宣教的场所。 1634年8月,罗杰•威廉姆斯接替去世的撒母耳•斯科尔顿成为塞勒姆镇教会代理主任牧师,因为他的态度与观点,这个任命也并非是官方正式的。正是在这里罗杰•威廉姆斯把他在普利茅斯与印第安人接近后得出的更激进观点进一步地不断宣讲,并与那位虽然在他以后来到波士顿,却担任了与他失之交臂的波士顿教会牧师的约翰•科顿(John Cotton)牧师展开了贯穿二人一生之久的教义论战。
本来,湾区殖民地议会对塞勒姆教会是没有管辖权的,也没有权力对牧师的去留说三道四,但是,塞勒姆镇刚向湾区殖民地议会(General Court)提出一块新地皮的申请,这样,湾区殖民地议会趁此机会,将塞勒姆镇的申请暂时搁置,要求他们先解决罗杰•威廉姆斯的问题,那么如此一来,塞勒姆教会就无法继续保护罗杰•威廉姆斯了。而这种利用政权干预教会内部事务的现象,也正是罗杰•威廉姆斯穷其一生在不断反对的。1635年7月,失去教会保护的罗杰•威廉姆斯被召唤到到湾区殖民地议会并得到一个官方正式的警告,说他的观点“错误的并且是危险的”。按道理来讲,一个识时务的人此时该收敛一下并学会转向了,但这个坚持真理胜过审慎的斗士,既没有退缩也没有改变主意,反而是步步为营,站稳一个观点后又提出更危险的新观点。到了1635年10月时,时任总督约翰海恩斯(John Haynes)及其他一些正统牧师对罗杰•威廉姆斯的言论终于忍无可忍,他们无法理解这个前程似锦的神学家怎么会如此离经叛道,并且不断地威胁到刚刚立足的湾区殖民地的权威。湾区殖民地议会对罗杰•威廉姆斯进行了审判,认为他在不断散布不安分和危险的激进思想,并要将他驱逐出湾区殖民地,限期6周。但正逢他生病期间,所以这一限期又延长了一些,结果在这期间他们发现他不但没有悔过,反而变本加厉地宣扬他的观点,于是生气的湾区殖民地议会准备把他拖上一艘回英国的船送他回老家,好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麻烦。1636年1月,在执法人员来到他家准备带他上船的时候,才发现已获知消息的罗杰•威廉姆斯在三天前已离家出走。在新英格兰齐膝深的大雪中,他步行了40英里,狂奔向南来到了那拉甘塞特湾(Narragansett Bay)。那里的汪姆帕诺格(Wampanoags)部落印第安人救了他。并把他带到了首领马萨索特(Massasoit)面前。这位慷慨的马萨索特就是曾帮助过清教徒,并和他们一起庆祝丰收的印第安人首领。马萨索特热诚款待了罗杰•威廉姆斯,让他养病,并把他安顿了下来,他们成了亲密的朋友。这样,在他彻底被湾区殖民地抛弃后,印第安人张开双臂欢迎了他。而通知消息并建议他去投奔印第安人的的人正是当时未在总督任上的约翰•温斯洛普,这位成熟的政治家,虽然与罗杰•威廉姆斯在很多政治观点及宗教观点上难以取得一致,但他仁慈宽大的胸怀在罗杰•威廉姆斯落难的时候还是帮助他走出了更严苛的迫害,这也为他们今后一生之久的深厚友情打下了基础。罗杰•威廉姆斯在这里有机会操练了他的印第安口语。在这段时间里,他进一步反省了自己的宣教使命,罗杰•威廉姆斯发现印第安人原始的道德观与简朴的神学的可贵之处,更加坚定了当初他从普利茅斯返回到塞勒姆镇时对印第安人的态度。他认为印第安人与英国人具有异曲同工之处,甚至他开始怀疑原来自己的宣教动机。
1636年,在马萨索特的帮助下,罗杰•威廉姆斯从当地印第安人那里买了一块土地,给它起名叫普罗维登斯(Providence),就是“神意”或“天道”的意思,表达了对上帝在他极其低谷时期怜悯预备的感恩。第二年春天,他将妻子玛丽和两个孩子接到普罗维登斯,这下全家终于团聚了。此后的几年间,原来在塞勒姆镇他的追随者们陆续有40多个家庭搬迁并定居到普罗维登斯,在1640年他们建立了近代历史上第一个政教严格分离的政府,并且立约:“吾等同意,效诸前约,共建吾镇,良心自由”。从此良心自由(Liberty of Conscience)这个词成为罗杰•威廉姆斯的代名词。这片以普罗维登斯为中心的殖民地就是后来的罗得岛殖民地(Rohde Island)
大概从1637年起,罗杰•威廉姆斯开始和印第安人做一些生意。他在那拉甘塞特湾的威克福德湾(Wickford Harbor)建立了一个交易站,从海外买来衣服、种子、炊具等,换取印第安人的皮毛、陶制品和篮子等手工制品,成为第一个在那拉甘塞特地区做皮毛生意的英国人,他的这些生意一直持续了15年之久。这些生意使他和他的全家一直过着比较丰裕的生活。但是做为一个有商业伦理的神学家,也是在一定程度上与湾区殖民地的要求有所配合,他从来不做枪支和军用物品的生意。
到了1638年,他联合了其他11位定居者在普罗维登斯建立了北美的第一间浸信会(Baptist)教会,他们建立这一间教会的初衷,来自于对教会成员的认定资格上。他们教会规定参加教会有两项规定,一是必须清楚地认信耶稣基督的救恩,有悔改重生的经历;二是必须经过教会的洗礼。为了使他们的这一程序从一开始就合法,罗杰•威廉姆斯先给教会另外一位成员施洗,然后这位成员又反过来给罗杰•威廉姆斯施洗,接下来,罗杰•威廉姆斯才为教会的每一位会员重新施行了洗礼。这一间浸信会教会的建立,将原来大部分清教徒们的信仰认定产生了深刻的颠覆。对于所有来到新英格兰的清教徒们,他们作为蒙召的基督徒,自然认定每个人都是教会的成员,而他们的儿女,按照长老会的教义,他们按照圣约观也为他们进行婴儿洗礼(Infant Baptist),从而使之成为教会当然一员。而浸信会对此却不认同,他们认为一个人只有清晰认信表明悔改归向基督,才能被施洗成为教会一员,这样他们就发展出了“重新洗礼”的教义实践,这在公理会和长老会来看是荒唐的,已经受洗的基督徒为何还要再次为其施洗?这也是不必要的。
更进一步的是,他们对教会与国家之间的认识和实践与原来湾区殖民地的做法完全不同,湾区的要求是只要有人迁移并合法居住在一个行政区域内时,并在他获得土地和投票权并开始纳税时,他就会自动成为这一教区的一员。所以在此前所有新英格兰的地区,都是先有教区然后才有政府,但是罗杰•威廉姆斯与他的追随者们建立起来的教会,却与政府之间没有这种必然的关系,他们是完全独立分开的。并且,在他们建立起这间教会之后,这个不知疲倦的神学家又在圣经中不断寻找符合圣经教义的真教会。他意识到,真正的教会必须要等待基督的再临,那时基督会任命新的使徒来代替新约中建立纯粹教会的那些使徒,但在现今使徒时代已经过去,只有当基督再来时初代教会才会重新再次形成,那么自然地,这意味着当今是不存在一个完全的真正的教会的,即使是他们新创立的这家浸信会也不完全符合圣经的标准。后来约翰•科顿的外孙科顿•梅瑟(Cotton Mather)说罗得岛“除了天主教徒和真正的基督徒之外什么人都有。”
这位与湾区殖民地当局持不同政见者的开拓很快得到了更多流民和受逼迫者的支持,很多受宗教压制的基督徒开始来到罗得岛,其中就有反抗波士顿教会权威被流放的哈钦森(Anne Hutchinson)。这位妇女居然敢在家里举行宗教集会并进行神学讨论,她很快就引起当局的注意并被驱逐。在基督教很重要的一部分教义中,大家都同意人的救恩来自上帝的恩典,这并非是人通过自己的工作或能力赚取的,这样,哈钦森更进一步地说,因为道德并不能引致救恩,这样道德与救恩就是两项分开的东西,正象人不可能通过道德而获取救恩一样,得着救恩的人也并不一定会有比别人更高更忠实的道德。她的这一观点,极大地威胁了湾区殖民地的权威与社会秩序的根基,因为在当时的湾区殖民地,正是由约翰•温斯洛普倡导的“山上之城”的异象,将全民以信仰的方式团聚起来的,并且在社区中,清教徒所推崇与重视的圣洁生活,正是从他们所景仰的崇高信仰派生出来的。因为照她的观点,人人都可能会成为堕落的人渣但依然能够拥有那神圣的救恩。当湾区殖民地议会问道没有殖民地官方老师身份的她凭什么权柄教导这些教义的时候,她的回答令所有人瞠目结舌,她说她的权柄既非来自于圣经,也非来自牧师,而是来自圣灵,是圣灵亲自向她所发出的启示。这样的回应,在今天来看,大家都能理解,而且当一个基督徒说出这样的回答之后,其他人通常是不能再说什么了,人都会把她的下一步放在上帝的手中,因为这在人来看是无人能判断的属灵的范畴,只能交给上帝。今天中国大量的家庭教会产生的根基也正在此,他们并没有从政府得到官方的正式身份,也没有什么从官方牧师而来的授权,但这些悔改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确实一直在按着圣灵的启示理解自己的救恩与信仰,同时也向别人传讲这伟大的福音。同是正因为如此,众多的中国家庭教会才会产生百花齐放的局面,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信仰表述在不断地大放异彩,因为中国又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洗礼,使教会几乎完全切断了与西方各宗派的连接与传承,这些本土基督徒在探索信仰宣告的时候,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当然这中间也少不了众多的异端。当哈钦森这样回答的时候,湾区殖民地议会马上意识到,如果纵容这样的“异端思想”的话,那么每个人毫无疑问都可以成为自己的权威而不需要众长老和精英牧师了,而这对湾区殖民地议会和教会的权柄而言无疑是根本上的质疑和挑战。最后,湾区殖民地议会象当年放逐罗杰•威廉姆斯一样放逐了哈钦森。只是当年罗杰•威廉姆斯只能逃亡旷野,而今天哈钦森却可以有罗杰•威廉姆斯已经创造的一块自由之地——罗得岛逃亡了。从这个角度来看,哈钦森是幸运的,甚至清教徒也是幸运的,因为当他们坚持自己的信仰而被当局放逐时,可以有罗得岛和新英格兰可以逃亡,而中国当代的这部分坚持自己信仰的信徒们却无处可去,所以他们只能转为地下,成为秘密聚会的一批基督徒。
1637年前后,新英格兰与印地安人的皮阔特( Pequot )之间关系紧张,当时约翰•温斯洛普将被湾区议会放逐的罗杰•威廉姆斯找来作耳目和外交家。结果在皮阔特战争(Pequot War)爆发时,罗杰•威廉姆斯利用他和那拉甘塞特部落的关系,成功地说服了那拉甘塞特部落没有参加印地安人的皮阔特联盟,在罗杰•威廉姆斯劝说下,那拉甘塞特部落站到了殖民者一边。这样,皮阔特战争结束后,那拉甘塞特部落和罗得岛殖民地就成为新英格兰湾区殖民地的共同敌人,而那拉甘塞特部落作为印第安人,又成为罗得岛、马萨诸塞、普利茅斯和康涅狄克(Connecticut)最终的共同敌人。
1643年,湾区殖民地、普利茅斯和康涅狄克三个殖民地联合起来企图瓜分罗得岛。罗杰•威廉姆斯回到英国,一来希望为罗得岛的殖民地取得合法地位,二来也希望把自己这十年来总结和写作的书出版。因为他已被驱逐离开湾区殖民地,他甚至不能到波士顿登船回英国,他只能一路向南,到纽约(New York,那时还是荷兰殖民地被称为称为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乘船前往英国。在英国期间他出版了自己对印第安语言和文化的研究一书《美洲印第安语之钥》(A Key Into the Language of America),成为当时英国人了解北美殖民地状况的权威书籍。这本书被冠以“语言”一名,看起来是一本字典,但是其内容远不止于此。这本书也是一本早期有价值的关于人类文化、风俗习惯、敬拜、战争与和平以及生命与死亡的深入观察。并且这本书中他也加入了自己大量从属灵层面的观察,他特意针对当时在英国人中间普遍存在的那种在文化及其他各方面都觉得优越于印第安人的情绪进行了纠正。这本书在英国甫一出版便成为畅销书,因为当时英国人都急于想要了解一下北美这些“尚未开化”的人种。这本书用很平实的语言很快就赢得了大量的读者,也为他在英国赢得了很高的声望。
1644年7月,当中国东北的清军入关、明代最后一位皇帝自杀在北京皇宫后的万岁山上不久后,他又出版了另外一本《迫害良心的血腥教旨》(The BloodyTenent of Persecution, for case of Conscience.)。这本书在波士顿是不可能被出版的,7月他的书在英国出版了,但8月份当他扬帆带着不少这本书返回新英格兰的时候,这些在英国已出版的书很快就被英国当局烧掉了,而且他带回来的这些书在湾区殖民地也成为禁书。但是书还是被约翰•科顿读到了,为了反驳罗杰•威廉姆斯的观点,约翰•科顿针锋相对出版了《被羔羊之血洁净洗白的血腥教旨》 (The BloodyTenent, Washed, and Made white in the Blood of the Lamb)。同时令所有持守信仰良心自由的人欣慰的是,他在9月份返回罗得岛的时候,带回了英国议会颁发的殖民地特许状(Charter),因为当时查理一世已被关起来,所以议会成为最高权力机构,而在议会中有他的两位好朋友克伦威尔(Cromwell)和弥尔顿(Milton)。在这份特许状中,虽然没有提到罗得岛的名字,但至少普罗维登斯和纽波特(Newport)两个镇都明确地界定出来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这封特许状里,第一次在文本中将这种国家授权的政府权限仅界定在属世与公民权范围内而没有提到任何宗教义务与责任。他在返回后不久后就被选举新殖民地的总督。但是好景不长,在他致力于建立这个自由殖民地的过程中,不仅有不断从湾区殖民地来的外在威胁,在殖民地内部也有分离的力量。最后他不得不于1651年11月与同道约翰•克拉克(JohnClark)再次启航前往英国伦敦确认罗得岛殖民地的合法地位。这次,他的行程并没有象上次那样顺利,虽然他得到了曾任湾区殖民地总督亨利•范恩(HenryVane)的帮助,他还是在英国耽搁了两年多,期间在1652年,他写信给妻子玛丽希望她带着孩子们也能到英国团契,但是玛丽还是因为担心这昂贵而危险的旅途而放弃了全家的团聚,直到罗杰•威廉姆斯2年后于1654年返回普罗维登斯。克拉克留在了伦敦继续争取那个特许状。这样无功而返的他受到了很多的责难,甚至有的居民说“我真希望当年没有踏上你这片土地!”罗杰•威廉姆斯为此而深深地沮丧与难过了一段时间。但责备归责备,大家还是选举他担任了普罗维登斯的总督,任期一直从1654年到1657年。到1663年7月8日,已经滞留在伦敦12年的克拉克,终于拿到了罗得岛正式的殖民地特许状,而这次的颁发者,已经不是上次的议会了,因为克伦威尔死后,查理二世复辟归回皇位了。所以这个特许状是“皇帝下诏(Grantedby King)”。而且这个特许状,开了其后所有殖民地的先河,那就是,在这片殖民地上,教会与国家是分开的,此地的居民有完全的宗教自由,这就是罗杰•威廉姆斯追求了三十年之久的“良心自由”。
在英国人在英格兰连续殖民半个世纪后,随着数量庞大的英国人的不断涌入,新英格兰的面积显然是越来越局促了,这样,英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对土地的争夺最终将双方再次引向了战争。1675年英国人与那拉甘塞特(Narragansett)和汪姆帕诺格(Wampanoags)两个印第安部落之间的战争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印第安方面的首领为马萨索特(Massasoit)的儿子曼塔卡米特(Metacomet),历史上称这次战争为菲利普国王战争,罗杰•威廉姆斯努力在英国人和印第安人中间斡旋,希望避免杀戮,但最终失败,战争双方的损失都很惨重,1676年8月最后他的好朋友马萨索特的儿子还是被英国人杀死了,也从而结束了这场战争,从此结束了印第安人能够与英国抗衡的局面,大批印第安妇女和孩子被卖到遥远的他乡成为奴隶。担任罗得岛民兵总司令的罗杰•威廉姆斯自己的房子也在战争中被夷为平地。
大概在1683年,八十岁高龄的罗杰•威廉姆斯平静地去世了,完成了他一生的斗士生涯,为美国竖立起一面“良心自由”的大旗。他的去世,并没有象他的人生那样轰轰烈烈,既没有国葬也没有纪念碑,他安静地走了。只是他自己可能永远不知道的是,后世却因为他而产生了大量的纪念碑、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大学和公园、数不清的以他为研究对象的书籍与文章以及为他而召开的研讨会。
罗杰•威廉姆斯的观点
罗杰•威廉姆斯的最主要政治和宗教的观点集中三点上,一是新英格兰教会与英国国教的分离,二是宗教自由,三是政教分离,而这一切,都集中在一点上就是人的良心自由。同时他也有关于教会成员、基本教义等一些不同于当时主流清教徒的观点。
他的主要观点体现在他的《迫害良心的血腥教旨》(The BloodyTenent of Persecution, for case of Conscience.)一书中,这本书成为罗杰•威廉姆斯与约翰•科顿论点的最佳记录,这是一本介于罗杰•威廉姆斯与约翰•科顿、罗得岛与湾区、宗教自由与遵从国教之间的争论。他为这本书命名也主要立足于任何强迫人违背自己良心的外力都是一种恶行,是一种带给受逼迫者血腥的逼迫。在这一论争中,罗杰•威廉姆斯提出四项主要的问题:一是湾区殖民地是否公正地对待了他;二是湾区殖民地教会是否真的明白何为纯粹的教会;三是宗教自由是否会获胜;四是宗教与政府之间如何依存。关于他自己的被逐,在他的心中依然是长久之痛,对于不同意一个教会的会员而被教会放逐,他能理解; 但是作为一个公民,他却因为教义之争而失去自己生活和工作的权利,甚至不能抚养家庭,这在他看来是远非正义二字可以解释的了的。并且在他与殖民地争论的过程中,一没有使用暴力,二没有进行革命,但是依然被无情地驱逐出自己的居住地逃到悲惨的冬季旷野中自生自灭。关于教会纯洁与真实,他认为新英格兰的教会并不是纯洁的。从理论上来讲,新英格兰的牧师应当是属灵上的领袖,官员是属世的领袖,他们分管两个方面的事务。但是新英格兰的官员却被教会领袖利用来执行宗教义务与实践宗教教义,这样,总督就在实质上又变成了教会的头。这与他们一直以来反抗的英格兰没什么两样,因为在英国,亨利八世和查理一世作为国王也都是英国教会的头。接着,他讲到宗教宽容,这里必须要注意的是,罗杰•威廉姆斯所讲的宗教宽容,并非人们可能理解的那种,执政者或主教在可以进行宗教迫害时采取了恩典的方式没有去迫害别人。而是他一直以来所致力倡导并奉行的“良心自由”,这是和人与生俱来的可以呼吸可以生活一样理所当然的,也一样是被人类奉为圭臬的东西。今天这个概念好象在基督徒中提起来的时候是很自然的,但在罗杰•威廉姆斯的时代,这样的主张是需要有极度的创新精神与勇气的。最后,他将四世纪罗马帝国君士坦丁以武力强力推行属灵真理与一世纪的暴君尼禄焚城和迫害基督徒做了对比,他甚至认为尼禄对教会要更友善,因为他虽然从肉体上对基督徒进行消灭并公开逼迫基督徒,但至少没有象君士坦丁那样稀里糊涂地将国家与教会混在一起从而玷污教会。他进一步批评正是君士坦丁建立起这样的一个怪胎模式,即国家与教会混杂在一起的所谓“基督教帝国(Christendom)”。而这种东西本身是不应当存在的,因为根本不可能有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会回应上帝的恩典而悔改,能够对上帝的救赎之恩做出回应并悔改的,只有一个个个体的男男女女,也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可以进入天堂,只有个体悔改的人才能进入天堂。所以在经过1300年后,当代的新教基督徒应该有能力来解决这个问题,将国家与教会各归其位。国家可以在社会方面帮助教会维持和平与秩序;而教会可以在属灵方面帮助国家促进文明与道德。约翰•科顿曾经过他的这些观点逐一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回应,但是他的立足点更多地着眼于为湾区殖民地的正统性和对其他教派逼迫的辩护上。
他强调尊重别人的良心自由,以理服人,即使是当他担任罗得岛总督时期,面对持不同教义的贵格会(Quakers),他并没有象湾区殖民地那样驱逐他们,也没有容许别人动用政治力量去镇压他们,而是不辞辛劳地往返于他们的住地指出他们的错谬并与他们辩论。在他70多岁的时候,为了赢得这些贵格会信徒,他驾着自己的小舟远上三十英里之外的纽波特(Newport)与他们辩论,从早上9点一直辩论到下午6点,他被多次打断和质问,甚至有人喴他:“老家伙,老家伙。”所以这种辩论常常是彼此的反唇相讥。曾经有人说他称贵格会的创始人之一乔治•福克斯(GeorgeFox)是一头脑袋里装了水壶的老倔牛,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脑袋进了水。[iv]他尊重这些不同信仰之人的热情及投入就象对待自己的信仰与良心自由一样。建立了罗得岛殖民地的罗杰•威廉姆斯,是罗得岛的灵魂,为了罗得岛,他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和全部财富,几次离开妻儿到英国为罗得岛争取地位和自由。最终他成功了,他们在罗得岛实施了“宗教自由”和“政教分离”,这也是他一生在追求的理想。做为虔诚的“分离派”神学家,他对不同信仰的人一视同仁,包括被视为洪水猛兽的“贵格会”和“犹太教(Jews)”教徒,甚至无神论者(Atheist)。尽管他与印第安人有过命之交,但罗杰•威廉姆斯坚决反对强迫印第安人信奉基督教,他认为,当一个主导文化或一个强势国家将自己的宗教强加在一个弱小和脆弱的民族身上的时候,这并不符合基督教的精神,反而是对这种精神的一种亵渎。” 在有生之年他也没有为一个印第安人举行过洗礼。
还是早在塞勒姆教会期间,罗杰与科顿就一些教义问题有过争论。在女人蒙帕子祷告的事情上,罗杰就持一种极端观点,他认为在现今的时代女人在祷告时不蒙头依然是不合宜的。而且女人在教会当中要在穿着与行为上完全得体才合适。
对于要求公民在一些民事行为上向全能的上帝宣誓这件事上,他认为是不合宜的,因为对于那些没有信仰上帝的人来讲,这种宣誓无疑是一种妄称上帝之名的冒犯,这直接犯了十诫的第三诫“不可妄称耶和华上帝的名”。而这项宣誓,对当时的湾区政府来讲,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们必须通过这种宣誓的方式,辨认那些对认同政府并会顺服政府的人群,从而达到顺利统治的目的。同时,他认为政府官员也没有义务履行宗教职责,因为包括十诫在内的这些律例典章教训都是针对基督徒的,并不是针对一切公民的。他的这两个反对议题,却正是当时以总督为主的湾区政府最为推崇的理想治理模式。
对于教会的纯洁性。罗杰引用了那曾在教父时代尤其是多纳徒主义(Donatism)埋藏就引起极大争议并被引用过的新约中耶稣关于麦子和稗子的比喻(马太福音13:24-30)。他强烈地认为,教会是由悔改重生的罪人和并没有真正悔改的罪人组成的,但至于谁是真正悔改得永生的人,要等到耶稣再来审判的日子才能知道,人并不能判断,包括教会的牧师和政府的官员。但科顿说,教会和社区不能容忍和接纳那些象瘟疫一样破坏教会合一的异端,必须要清除掉。如果容忍或给它自由,那么整个社区的秩序都会被破坏,而教会牧师和政府官员作为教会秩序和公共秩序的维护者,正应当如此使用权柄。
对于新英格兰清教徒从被逼迫者成为逼迫别人的逼迫者。罗杰责备道,清教徒原来在英国是被逼迫者,但到了新英格兰为什么反而变成了逼迫其他教派的逼迫者呢?科顿回应道,清教徒原来在英国被逼迫,是因为英国的国教是一种人治,是人发明出来的与上帝旨意想违背的体制,现在我们逃离了这种人为的体制,并且在新格兰发明出来的体制是完全符合上帝的旨意的,如果你违背这种体制,那么你就是违背了上帝的旨意,那么最终你受苦是因为违背上帝而自找苦吃,并不是因为我们逼迫你。
在1671年3月写给科顿的一封信中他说道:“我已经用了50多年的时间谦卑并热烈地向上帝乞求,期冀上帝使我在自己的眼中卑劣如一条死狗般,这样我就会对别人对我的无端指责和残忍暴行无所畏惧了。并且我在经历这些的时候也确实得着了从上帝而来的怜悯回应。”在所有这些争论过程中,不同论点的双方都体现出了基督徒应有的谦卑忍让的品格,他们从来没有对对方的人品进行过攻击,也没有任何不能公开的论调,所以至死他们都非常尊重对方并有彼此接纳的态度。
罗杰•威廉姆斯的影响
罗杰的一生,都在为建立一个能除去宗教战争与宗教迫害的独立政治体制而奋斗。但是由于他所处的时代,还是刚刚脱离英国王权思想统治下的新英格兰,而且,与他同期到达湾区殖民地的大部分神学家及政治家,大都毕业于剑桥大学,他们对于自由的理解还不可能脱离一千多年罗马帝国与基督教结合的基督教帝国的思维,他们在逃离被逼迫的环境后,理所当然地建立起一个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的逼迫其他教派的政治体系。当罗杰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并发出批评的声音的时候,他注定要成为一个离经叛道的孤独者,他的声音和主张也注定要与《圣经》旧约以色列时期的众先知的声音一样,为人们所憎恨和远离。但他的远见卓识在独立战争前后的十八世纪末,被美国开国先贤们所引用,并在独立战争之后实施的宪法中体现出来,这样他的思想就为美国的宪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政教分离”的观点早而有之,并不是罗杰•威廉姆斯最早提出来的,但他是第一个在一个独立行政的地区实行这一思想的人。1663年当罗得岛殖民地政府建立的时候,他们完全按照民主程序管理其行政,政府也不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在查理二世颁发给罗得岛殖民地的特许状里,建立了这一基石:“皇室懿旨,龙颜之悦,期许彼臣夷之民,千秋万代,宜以智治。或需用典,或处纠纷,凡属信神之争,除非威胁地方之治,凡治下之人皆可享其自由完全之信,臣民自当以己自判及良心自由,任其事神!”(Our royal willand pleasure is that no person within the said colony, at any time hereafter,shall be in any wise molested, punished disquieted, or called in question, fordifference in opinion in matters of religion, that do not actually disturb thecivil peach of our said colony; but that all and every person and persons may,from time to time, and at all times hereafter, freely and fully have and enjoyhis and their own judgments and consciences in maters of religious concernment.)
这样,这个美国最小的殖民地,在其建立之初就为其后的殖民地开创了宗教自由与政教分离的先河,引导了今后美国制度的演进。在1664年和1665年相继建立的新泽西和卡来罗那殖民地,几乎照搬了罗得岛特许状的表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骚扰、惩罚或质疑宗教事务中的不同观点及信仰实践。此后,在1680年取得殖民地地位的宾西法尼亚,由于其建立者彭威廉(William Penn)本身也是一位自由斗士,他本身就因为贵格会的身份而深遭逼迫,所以当宾州建立之初,就完全建立在宗教自由的基础之上。这样,这几个陆续建立在17世纪后半期的殖民地互为犄角,推动了美国的宗教自由与政教分离。
紧随宾州建立之后,大洋彼岸英格兰的约翰•洛克(John Locke)在他的著作中不断地重复和强化了罗杰的思想。他说道:“很明显,上帝从来不会给一个人超越其他人的权柄并迫使他人接受他自己的信仰。” 并且断言,宗教是一种自由、个人与上帝的私密联合,每一个人可以以自己的方式来进行敬拜上帝。任何政府和有建制的教会都无权干涉这种自由。在提到行政官员和大主教的时候,洛克认为唯独基督建立了教会,并不是大主教的祝福或行政官员的命令。对于统治者是不是有权力和义务来惩罚异端并修正教义上的错误,洛克认为,统治者并有没有明智到足以判断属灵对错的程度,真正能够判断的,只有那一位至高者才有权柄惩罚错误。任何火与剑都不可能在拒绝错误引导正路或转变人的思想方面产生作用。洛克对美国宪法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他对独立战争前后的整个一代人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独立战争胜利后,国父们在讨论到底宗教自由应该到什么程度,至少大家一致同意英格兰教会不能继续作为美国利用官方税收支持和保护的国教。詹姆士•麦迪逊(James Madison)坚持认为任何宗教都不应成为美国的国教,他获得了足够的支持签名,此后托马斯•杰斐逊(Thoma Jefferson)在宪法提案中明确地将宗教自由和政教分离写进了《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成为著名的人权法案。这样,这些国父们获得了福音派团体包括浸信会、循道会、贵格会、门诺会和长老会的支持,将一个以基督教为基础立国的政府否定了以基督教为国教的可能,同时,其他任何宗教也一样不可能成为国教,结束了罗马帝国以来基督教与国家捆绑在一起的局面,使美国成为一个真正政教分离的国家,使人民获得了真正的自由。这一创举,将地上有限的人的合约——现世的政府和人与上帝的合约——追求永生的信仰,用一道隔离墙隔离开来,既有政府保障每个人的信仰自由追求,又有宗教对政府推动人在现世道德的提升。在美洲大陆上从此避免了欧洲那样长达千年的宗教战争。
当年在新英格兰,以约翰•科顿为首的一批公理会清教徒赢得了在那里的战役,在长达半个世纪期间内驱逐了罗杰使他不能回到新英格兰;但是罗杰•威廉姆斯却在一个世纪之后在整个美国范围内赢得了这场战争,并且持续两百多年直到今天。
1936年,当他为避免被遣送回英国而逃亡离开湾区殖民地整整300年后,马萨诸塞议会通过一项法案,宣称1636年马萨诸塞湾区殖民地通过的驱逐罗杰•威廉姆斯的法案违宪,从而永久性地被撤销。
参考文献
[i] Mark A Noll, America’s God: FromJonathan Edwards to Abraham Lincoln (New York [u.a.: Oxford Univ. Press,2002), 38.
[ii] Justo L González, The Story ofChristianity. Volume 2, Volume 2, (New York, NY: HarperOne/HarperCollins,2010), 282.
[iii] Rosell, Garth M., Exploring NewEngland’s Spiritual Heritage: Seven Day Trips for ContemporaryPilgrims (Gordon-ConwellTheological Seminary. Ockenga Institute., n.d.), 86.
[iv] Ola Elizabeth Winslow, Master RogerWilliams,: A Biography (First Edition edition.; Macmillan, n.d.), 27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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