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 v. Ballard)
332 U. S. 78(1944)
一、案件事实
盖尔·伯纳德被指控利用电子邮件阴谋诈骗。他是“我是”(“I am”)运动的一名信徒,相信“神圣的使者”圣厄梅恩通过他来传话。伯纳德还宣称有治病的能力,并称过去成功地治愈过病人。他通过电子邮件恳求人们用奉献来换取他治病的能力。政府宣称伯纳德十分清楚自己所声称的那些是错误的,还利用它们来骗取他人钱财。在最初的审讯中,陪审团被告知不要考虑伯纳德的信仰问题,易言之,它们仅仅决定着被告是否相信自己拥有治愈他人的能力。
二、本案判决
法院判决陪审团基于伯纳德信仰真实而做出决议是正确的。
多数意见(道格拉斯大法官执笔)
“我是”运动的教义内容是精神性的。这些信仰在任何案件中都不能成为争点,因为宗教确信的内容不能用对错来判断。由于第一修正案,异端在合众国不是罪行。所有问题可归为:伯纳德是否真诚地相信他拥有自称的治病能力。如果确实如此,他应当被宣告无罪。
要点
该判决阻止陪审团成员考虑一个人的信仰是否正确。只要这个人真诚地相信它们,国家不应当试图断定它们的合理性。
(石飞 编译 曹志 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