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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三圣寺事件与国家宗教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 2019/8/8日    【字体:
作者:高永顺
关键词:  三圣寺 宗教政策法规  
 
 
本人多年观察研究宗教问题和宗教政策,对这几年发生的涉及宗教的典型事件都持续关注,最近在全国引发舆情关注的三圣寺事件也在本人也在持续观察中。
 
三圣寺事件的起因并不复杂,只是在事件过程中,因为处理失当,演化成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罕见的大规模抓捕宗教人士的事件,其中值得反思之处甚多。网上已有多篇文章评论该事件,本人只是从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的角度略作阐释。
 
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当给予处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二条规定:“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侵犯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规条文明载于此,充分体现了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不论是宗教界人士,还是国家工作人员、不信教群众,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恪尽相关义务。没有法外之地,没有法外之教,没有法外之人,基层干部和执法部门的警察当然也不例外,谁都没有“豁免权”。只要涉及宗教事务,警察和相关工作人员也必须遵照《宗教事务条例》的条款履行职责。
 
从起因看,三圣寺事件是三圣寺及其信众的合法权益和基本诉求没有得到切实有效地保障所引发的(见《佛门与化工厂相邻冲突不断 常州寺院住持被控妨碍公务》一文)。而且相关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合法(见《吴俊 | 从常州三圣寺案看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甚至喊出“这身衣服就是法”的口号,表明相关警察心目中的“法”到底是什么都认识不清。这一点不得不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其实,只要涉及三圣寺事件的警察和基层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相关精神和警察执法的基本法律规范,三圣寺僧众也多了解些基本法律知识,这一事件或可避免。
 
同时,在处理涉及宗教的事务中,各级党政部门和工作人员更要认真全面学习领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这是一次高规格的会议,中央政治局七大常委全部出席,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本人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宗教工作的“导”字诀窍,的确是“灵丹妙药”。“导”字诀可以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从大禹治水的传说开始,“导”字诀就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建设的理论体系和具体实践中占有一席之地。
 
我们先拿数据来看看中国宗教概况。国务院专门发布了中国宗教问题白皮书,据白皮书中披露的数据,中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亿,宗教教职人员38万余人。佛教和道教信徒众多,但普通信徒没有严格的入教程序,人数难以精确统计。佛教教职人员约22.2万人。道教教职人员4万余人。10个多数人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总人口2000多万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5.7万余人。天主教信徒约600万人,宗教教职人员约0.8万人。基督教信徒3800多万人,宗教教职人员约5.7万人。中国还存在多种民间信仰,与当地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结合在一起,参与民间信仰活动的群众较多。中国的宗教团体约5500个。白皮书虽然没有公布佛教徒的人数,但从科研机构的统计数据看,就目前而言,佛教依然是中国各大宗教中信仰人数最多的宗教。
 
在一个拥有2亿信教公民的国家,宗教信仰状况差异较大,与宗教信仰紧密结合的各种文化丰富多样,信教公民和所属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尽一致。面对这样纷繁复杂的局面,既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又要把广大信教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发展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共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而贡献力量,就必须在“导”字上下足力气、做足文章。从这个角度看,愈发体会到习近平总书记“导”字诀的高妙之处。 只有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才能营造和谐稳定的宗教环境,才能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才能最终减轻宗教事务管理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负担。因为一旦宗教和顺局面形成,工作关系理顺,管理起来就轻松有效了。
 
然而,在三圣寺事件中,相关警察和基层工作人员严重违背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重要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导”字妙诀,采取了强力姿态、进一步激化了矛盾,致使事件升级。(见刘建锋《全国佛徒集体鸣冤 抗议村支书恶意违背宗教条例 绑架司法制造三圣寺冤案》)相反,我们清楚看到,涉案的宗教局干部在处理这个事件中始终保持克制、协商、协调的态度,采取“化导”的工作方法,值得我们大大点赞!然而,就是这样一位贯彻宗教政策法规和工作方针方法的宗教局干部,也被警察蛮横地对待,甚至和三圣寺僧众一起被抓走,这是莫大的讽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相关警察和基层干部的眼里,宗教、宗教事务和宗教干部都是无足轻重的,都可以简单粗率地“强制处理”。
 
本人曾应有关地方统战部门和宗教院校邀请,多次给宗教界人士和县区各级党政干部讲解过宗教政策法规,反响比较好。从三圣寺事件中,本人更加坚信,党政部门领导同志和宗教事务管理人员以及宗教界人士都应该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宗教政策法规,政法部门、基层干部也不例外。三圣寺事件只发生在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但其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值得全国相关部门高度关注和认真反思。平心而论,只要切切实实地贯彻宗教政策法规,善用“导”字妙诀,公正合理地解决争议、争端,很多宗教事件都是可以避免的,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局面是可以维护好的。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与其等事件爆发后再处理,不如事先把事件妥善消解在“萌芽状态”;与其在事件爆发后捂着压着挺着,不如直面问题,勇于担责,敢于认错,严格依法,合理解决,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以免引发不可预测的更为严重的后果。说穿了,无论于情于法,让人“心服”才是治本之策。
 
转自原佛 
原标题:从常州三圣寺事件看,基层有关执法部门和干部远没有学习领会好国家宗教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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