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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与儒教社会
发布时间: 2007/11/20日    【字体:
作者:刘军宁
关键词:  儒教 社会  
 
 
 
                                    刘军宁
 

    传统社会迈向现代化,并在此过程中实现自身的转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传统与现代化的冲突及相互间的抗拒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之一。 
      
     而在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文化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问题往往又与“全盘西化论”纠缠在一起。在中国乃至东亚,说到文化传统,不免要联系到儒教;说到西化不免要联系到近代英美的自由主义。
 
     但是,迄今为止,人们在谈论儒教的转化,鼓吹或批判“西化”时,并未拿儒教和自由主义这一对极富代表性的东西方文化传统来进行当面对质,对两者进行比较、辨别。 
      
     在通过对儒教与自由主义的相互关系作初步的研究考察之后,笔者发现:儒教与自由主义之间一直存在着某种互动关系,并在实践层次上呈现出相互结合的趋向。 
      
     故本文拟把儒教与自由主义之间互动的脉络从中国及其他东亚儒教社会中剥离出来加以初步的审视、剖析,以求得对两者间互动的基本把握。
      
 
     一、遭遇自由主义 
      
    自清末以来,两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中日战争相继失利的切肤之痛使当时的士大夫感到唯有向西方学习、变法改制以强国,才能免予被列强宰割的命运。 
      
    而他们学习的对象也正是宰割中国的“帝国主义”列强。于是,英美提供了一个模式,德日提供了另一个模式,而苏俄则提供了最新近的模式。 
      
    十九世纪后半叶,英国是当时中国最大的威胁者。这个头号强国的富强之道自然也就最吸引中国知识分子的注意力。 
      
    英国又是世界上第一个因奉行自由主义而变得富强的国家,致力于中国富强的学子们最初便把目光集中到英国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们身上。 
      
    英国是循着自由主义由富而强的国家,中国人则要借自由主义来先强后富,因为当时强国是抵御外敌的第一要求。 
      
    这样,自由主义一到中国就被用于服务于另外一个目的,不是用来富民,而是用来强国。这样,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命运就取决于自由主义在实现强国之梦上的有效性。 
      
                                       富强之辩 
      
    近代中国第一位自由主义者严复,通过其在第一个自由主义国家 -- 英国的所见所闻,所学所思,发现英国强大的根本原因,绝不止船坚炮利,而在于经济、政治的制度设施及相关的思想价值观。 
      
    严复意识到,要在中国的土地上结出这种果实,单靠洋务派持中体西用、师夷技之长的舍本求末的做法是达不到目的的。今天看来,船坚炮利、民富国强只是自由主义之树结的果实。 
      
    英国究竟是如何走上富强的道路呢? 靠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政治经济学说呢? 严复从自由主义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斯密的《原富》一书中找到了几乎全部的答案。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正是依据斯密的学说建立了自由主义经济体制才成为日不落帝国的。其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民富国强只有通过解放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能力才能达到。 
      
    传统上的中国统治者向来不喜欢自由,主要的口实是,人一旦获得自由就变得放肆,于是就对政治秩序构成威胁,应该说,这种担心不无一定的道理。 
      
    那么,在英国,这种自由又是如何不至于变成放肆的呢? 严复发现,英国极其注重把自由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普遍的经济自由解放了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动性,因而也创造了非凡的经济成就。同时,也正是有了法治,才既保证了自由不被滥用,又防止了自由受他人或政府的践踏。 
      
    然而,严复的自由主义所服务的目的,一开始就偏离了斯密为其自由主义经济学说所规定的目的。 
      
    斯密希望其鼓吹的自由主义经济学说能实现个人的自由幸福,而严复热诚于自由主义不仅是因为其能富民,更重要的是其能强国,即他关心的是增进国家力量的效能;斯密的自由主义在本质上是个人主义,严复理解的自由主义则难免带有集体主义的成分。 
      
    严复把追求民富的自由主义变成了追求国强的自由主义。“求富”设计的方法与“求强”设计的方法有明显的质的差别。在严复的关注中,占突出地位的仍然是对国家存亡的极大忧虑。他把富与强这个在中国或此或彼的选择变成了合二为一的选择。 
      
    在英国,富与强之所以是并行不停的,其统一的前提条件是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没有这种市场经济,富与强就会相互冲突,相互矛盾,变成一种或此或彼的选择。在当时的中国正是如此。 
      
    由于没有这种市场经济的基础,富与强就变成了对立的两难取舍。而包括严复在内的中国士大夫都把求强摆在优先的地位,至少有两个正当的理由。首先,在近代世界,若是一个社会不具备强大的国家力量就难以在列强的宰割下生存下来。其次,中国是按照儒家思想治理国家的。 
      
    这些治理国家的士大夫们都笃守“以天下任为己任”、“兼济天下”的儒家君子人格,坚持“义高于利”、“公高于私”的信念。这样,国强优先于民富就获得了充足的道德基础,也是儒教思想的自然流露。  
     
    但,这里的“公”与“义”的内涵已发生了歧变。“公”本应为天下人各自的私益所构成的“普遍福祉”,这才是“义”之所在。可是,这里的“公”与“义”已嬗变为脱离天下人之普遍幸福的“强国之梦”。 
      
    这就导致,为了追求强国的“公”与“义”,而主动牺牲百姓的普遍幸福。表面上,基于这种公私义利信条的使命感在道德上极其高尚,但在实践中却遗害非浅。其结果是造成富民与强国的双重失落。 
      
    在十九世纪末,按照严复所介绍的强存劣汰的原则,中国若不能富强,就有可能被淘汰。可是,严复并没有意识到富与强之间的潜在冲突。他想“鱼与熊掌兼得”。所以,他通过翻译,把自由主义的社会科学原理运用于追求富强这两个极其诱人而又两难的目标上。 
      
    翻译《天演论》是使严复获得影响的最大成功,同时也是自由主义在中国之厄运的最大凶兆。严复把自由主义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混杂在一起,前者是求富的设计,后者经过严复的转化成为求强的设计。 
      
    社会达尔文主义中“种”的概念在中国深得民心,自强保种一时甚嚣尘上。一旦以追求“种”(即汉民族国家)的强盛为第一要务,以民富为目标的自由主义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一时间,物竞天择、生存竞争、强存劣汰、适者生存的进化铁律街谈巷议,深入人心。这样,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求强设计成了自由主义富民设计的最有力的挑战者,并最终取代了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要求限制政府的权力,要求以民生为第一要务,通过赋予民众以广泛的经济自由来积累财富。而强国则要求在政治上实行高度的集权,对经济实行高度的干预,以把资源最有效地集中起来,进行富国强兵。这样,大炮就代替黄油成了首要的追求目标。 
      
   富与强在中国的对抗及其对自由主义所带来的厄运是严复所始料不及的。他本来反对革命,主张渐变,但是他所理解的天演铁律一旦在中国传播开来之后,就煽动起强烈的革命倾向,鼓励了以排满和反帝为目标的各种激进主义和暴力革命。 
      
    所以,在严复的身上,我们看到,他的努力是一种浮土德式的努力,尽管他并没有打算出卖他的灵魂,可是富与强在中国的对立最终使得这种浮土德式的求强努力付出了浮土德式的代价,即出卖自由主义和民富的“灵魂”。 
      
    我们看到许多国家在这种尝试失败之后终于放弃了浮土德式的求强努力,被迫走自由主义的求富道路,最终实现了强国的目标。而且,也几乎毫无例外地像英美一样取得了成功,如战后的德、日、意等国。
 

                        英美道路与德日道路 
      
    面对列强的虎视耽耽,中国产生了求富求强的巨大紧迫性,而实现富强的榜样却正是这引进企图宰割中国的列强。这些列强向中国展示了不同的富强道路。其中以英美的富强道路与德日的富强道路最为典型。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是如何看待这两种富强道路的呢? 他们的看法对中国的命运又产生了何种影响呢? 
      
    前面讲过,自由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追求普遍幸福、而非一种强国的道路。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却在接受自由主义之初就决意使之服务于强国的目标。这样,自由主义的有效性在一进入中国之初就潜伏着问题。 
      
    所以,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一方面笃信英国式的发展道路,但却既未能在两条道路之间找出根本的差异,亦未同德日道路彻底决裂。这又为以后在中国寻求其他更有效的强国(而非富民)之路埋下了路标。 
      
    英美走的是一条自由民主资本主义的道路,即他们遵循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原则以及后来形成的政治自由、法治和民主体制。 
      
    法制和民主体制的政治架构足以对自由经济形成有效的保障,不致流于专制或极权,从而使得英美走了一条稳步的、几乎没有曲折的富强之路。 
      
    而1945年之前的德国和日本,尽管这两个社会在其他方面有着干差万别,但走的同是一条极权的资本主义道路。法西斯主义在两国的形成是因为它们有着共同的社会起源和组织结构。 
      
    这种社会的特点是有一定的市场化,但是对这种经济自由的保障却极其有限,政治自由、法治和民主则始终未能形成。 
      
    正因为有了初步的市场化,才使得这些国家的财富有了急剧的增加,同时,也正因为这两个国家把强国置于富民之上,才使得国家过于强大,进而阻碍了市场的形成和民主政治的牢固确立,并最终导致国家的毁灭。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既没有吃透英美道路的自由主义本质,也没有吃透德日道路的反自由主义本质。常常不知不觉地把德日那种没有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道路视作可资中国借鉴的道路。这样或多或少地使得中国更难抵制住德日道路的诱惑。
      

                               传统与反传统 

      
    严复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是把自由主义与儒家思想兼收并蓄的第一人。他既是“西学圣人”,又是“硕学通儒”。 
      
    这里的西学,既非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亦非克鲁泡特金的无政府主义,而是英国的自由主义。他赖以安身立命的不是以韩愈为先驱的宋明理学,而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原始儒学。 
      
    与严复一样,梁启超在对待传统及体用的态度上也放弃了本位思想。既不主张中国本位,也不主张西方本位。相反,他对中学和西学都持一种建设性的批判态度。 
      
    但是,在第一代自由主义者中儒家传统与自由主义的和平相处,到了第二代自由主义者身上就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在第一代自由主义者身上,儒家思想与自由主义的冲突是在他们心中自我消解的。而第二代自由主义者则把两者的冲突外显出来,并毫无掩饰地表现出对儒家传统的轻蔑。 
      
    第二代自由主义者的第一位代表是胡适。他基本上持反传统的态度,主张以西学为本,全盘西化。 
      
    他认为,中国传统是无济于世的银样蜡枪头。因此,胡适非常有勇气地突破了列文森所说的那种对传统“在思想上对立、在情感上寄托”的两难困境。胡适的全盘西化主要是为了反对那种认为仅靠儒学就可救中国,就可作为中国立本的思想。 
      
    在对待儒家传统的态度上我们看到以严复、梁启超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者并没有全盘反传统,相反,他们处于守势,处处受到保守派的攻击。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第一,当时自由主义在中国还没有站稳脚跟,所以,他们没有积蓄到足够的力量,故难以采取攻势;其次,自由主义和儒教的冲突还没有深化,因此两者间冲突的锋面还没有完全展开。 
      
    第二代自由主义者基本上持邀进的反传统和全盘西化的主张。这一点可以从第二代自由主义者的经历上得到解释。首先,这时的自由主义思想在中国已有了一定的基础,他们有能力采取一定的攻势。 
      
    特别是同其他一些激进思想结合起来势力更为庞大。比如,胡适与陈独秀在早期的结盟。其次,由于人格自由的弘扬,自由主义同儒教的对立大大深化了,冲突的锋面急剧展开,这样自由主义同儒家思想就处于一种全面对抗的地位。 
      
    在第二代自由主义者身上,自由主义在一开始同儒家思想就处于一种公开的冲突态势,但是最终儒家思想同自由主义又归于融合。至少在心态上大家持相互兼容的态度,而不论造成两者对立的实际问题是否解决。 
      
    这一点同第一代自由主义者对待传统思想的态度上形成一种对比。在第一代思想家中,他们有冲突,但这种冲突多半是内心的冲突,这种冲突一旦经过消化而流露于言表时又显示出一种融合,即内在的冲突和外在的融合。 
      
    而第二代则是内在的冲突、外在的冲突,而最终归于融合。所以我们看到,在对待中国传统的态度上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表现出的这种冲突与融合的奇怪递嬗。 
      
    由这种冲突与融合,我们可以看到:第二代自由主义者比第一代自由主义者在对待传统上似乎表现出—种退步,即第一代自由主义者已经把儒家传统和自由主义融合起来,但到了第二代身上却变成了一种对抗。 
      
    其实,这是儒教和自由主义的对话进入了更深的层次,即不是严复所谈的那种经济上的自由主义,或是康有为、梁启超所谈的政治上的自由主义,而是进入了个性自由、道德自治和思想自由这样一些人格自由的领域。当然,这种冲突经过展开之后最终又趋向于统合。 
      
    儒教与自由主义的冲突,尤其是自由主义者所采取的全盘反传统和全盘西化的态度能使儒家思想和自由主义都受到了空前的严重挑战,结果两败俱伤,形成你死我亡的零和格局,导致两者在中国都走下坡路,同时也为其他激进思潮的崛起和泛滥创造了条件,如无政府主义、法西斯主义、科学主义和各种乌托邦思想等。 
     
    因此,对第一代自由主义者的反儒家传统的做法,我们可以初步作出这样的评估,与儒家思想有关的礼教和专制不能不反;中国也不能西化,尤其是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去西化。 
      
    另一方面,自由主义在反传统和西化的言辞上都走过了头,这种激进的反传统的态度不但不宜使自由主义在中国泥土上成长,反而使中国成为文化的失落者。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第二代自由主义者在反传统上的贡献,即他们利用理论的力量的确推翻了礼教和名教,使自由、民主、个性的观念在中国得到了极大的普及。这样为自由主义和儒教思想在更高层次上的融合铺平了道路。
 
 
                             理解与误解:古典自由主义在中国
      
      
    古典自由主义是一切自由主义的精髓思想所在。自由主义的一切变种都是建立在古典自由主义的一些基本原则的认同的基础之上而发展起来的。若是没有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基本思想有根本的认同和在制度上的落实,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主义。 
      
    然而,自从自由主义思潮被介绍到中国以来,其精髓虽然得到了一些理解,但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被误解。这就导致古典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失落。这种对古典自由主义的误解在第一代、第二代的自由主义者身上都有具体的反应。 
      
    严复是最接近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人。但就严复本人而言,他没有能接受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即关于人在社会中的价值就是自由主义的目的。因为自由主义是致力于普通个人的普遍幸福。 
      
    而严复则不仅把自由主义当成一种致富手段,而且更把它当成国家求强的手段。不错,自由主义的确可以使个人致富,最终也能使国家富强。但是,一旦离开了自由主义致力于个人之幸福这一本质,自由主义就难免异化,也很难得到落实。 
      
    所以,严复虽然抓住了古典自由主义致力于增加国民财富的一面,但却没有把它上升到经济自由、市场经济和自由的天然制度这个层次上来理解。同样,由于他没有上升到这个高 度,也就为后人把握这一点增加了很大难度。 
      
    自由主义的特色是个人主义,而梁启超也同样从一开始就抱着一种集体主义的目的来理解自由主义。与严复抓住了自由主义在增加国民财富方面所具有的功能这一点不同,梁氏则主要抓住的是自由主义中关于代议政治的那一部分。 
      
    但是,他呼呈实行代议制并不是从市场经济利益代表要求实行代议制的必然性为出发点的,而只是把握了代议制的另一方面,即通过强化民权来同君权对抗,来削弱君权,并最终走向共和。 
      
    所以,在自由主义学说中代议制是建立在两种基础之上,即利益代表和人民统治这两根基轴之上,而在梁氏的思想上,代议制仅仅是民权的独特要求。 
      
    从第二代自由主义者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出对古典自由主义的误解和由此产生的疑虑。 
      
    胡适从一开始对古典自由主义学说中关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没有信心,他更欣赏起源于英国、昌盛于罗斯福新政的那种新自由主义,或者说社会自由主义,甚至迷恋英国工党的一些反古典自由主义的政治。 
      
    胡适高唱民主、科学和个性解放,但却不去强调经济自由和代议政治。他不知道,科学发达的真正原因不是因为人们有发展科学的信念,而是在市场经济下所造成的对科学的需求,以及法治条件下专利权对科学发明的保护和奖励。 
      
    殷海光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如此。例如,他为自由主义规定了这样一组性质:一抨孔,二提倡科学,三追求民主,四好尚自由,五倾向进步,六用白话文。 
      
    这六项性质中至少有三项与自由主义不相干;另三项(民主、自由、进步)也不是自由主义所独有的诉求,而同是许多其他主义(理性主义、进步主义、极权民主论、社会民主主义、无政府主义等)所高呼的口号,尽管大家对这些“性质”和“口号”的理解不尽相同。 
      
    他们对自由的拥护与当代西方的一些自由至上论者有些相似,但是也有重大的不同。西 方的自由至上论者在对待传统的态度上并不持全盘的否定态度,而且对财产的问题极其关切,不像胡适和殷海光那样几乎是闭口不提。 
      
    所以,我们看到,除严复之外,儒学中不言利的倾向几乎在中国所有的自由主义者身上概莫能外地表现出来。从而除严复之外还没有其他人更能够配称得上是一位古典自由主义者。 
      
    由于古典自由主义精神的不断失落,自由主义离中国的现实也就越来越远,而最终成为无的之矢。 
      
    而且,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不同时代的自由主义者强调自由主义的不同特征,而对古典自由主义中的核心部分强调得不够,也没有在制度上得到落实,最终导致自由主义打不中中国的目标,而且使得自由无可奈何地衰落了。 
      
    当然,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在有一点上很好地把握了自由主义,即渐进的认识方法和改良的政治变迁。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谭嗣同除外)的主要代表人物几乎都不主张暴力革命,而主张改造世界,渐进变革。尽管他们有时在文化上持比较激进主义的态度,但在政治上都比较温和,这一点同自由主义的精神最为贴近。 
     
    前面说过,自由主义到了中国就难免带上中国思想传统的特色。所以,在这种意义上,自由主义被误解是不可避免的。造成自由主义被误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的自由主义者都受过非常深厚的儒家思想的教育,受到儒家传统的熏染,因此不可能彻底脱离这种儒教文化背景,去全盘接受自由主义。他们不得不根据其自身的文化背景来对西方自由主义加以理解,这样难免要同原版的自由主义出现差距。 
      
    其次,自由主义自身出现了许多歧变,这为对自由主义感兴趣的人提供了许多不同的版本。这样,不同的版本之间会有差别,它们同古典自由主义之间也会有差别。在西方,尽管自由主义出现了不同的版本,但是对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都是普遍认同的。 
      
    而中国的一些自由主义者却把古典自由主义与其各个变种之间的这种本与末、枝与干割裂开来,得末而忘本,见枝而不见干,更谈不上刨根问底了。 
      
    自由主义的根本目的是致力于增加个人的普遍幸福。而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却只用自由主义来追求国家的强盛,把自由主义以个人的幸福为目的变成了以国家的富强为目的。 
      
     而自由主义在直接服务于国家的强盛的目标上远不是最有效的手段,这样自由主义不得不让位于其他更有效服务于国家富强的主义。 
      
    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失落似乎有其必然的原因。首先,前面说过,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把自由主义当作一种富强的手段,而自由主义又不是致力于富强的最有效的手段,所以,中国人,尤其是执政者和其他政治力量不得不选择其他的道路作为达成富强的手段。 
      
    国民党政权在三十年代,即自由主义衰落之后选择了德国的道路。英国的道路受到了彻底的冷落。其次,自由主义传入中国是夹带着社会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一起进入中国的。 
      
    可是,由于汉人长期受异族的统治和压迫,社会达尔文主义便为排满革命提供了非常有效的思想武器,这样,社会达尔文主义反而压过自由主义成为影响中国知识分子的另一股力量,使得他们把奋斗的目标放在“驱除鞑虏”上,而不是在发展经济上。 
      
    于是,自由主义自然而然地遭到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思想的严重冲击。第三个原因是,新儒家和自由主义者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分歧。他们在基本问题上的看法大相径庭,互不相关。 
      
    这样,自由主义与儒家思想难以接榫,尤其是儒家传统难以同民主相接榫,而中国自由主义者主要致力于直接在传统的灰烬之上建立民主政治。可以料想,其结果难免是屡遭挫折。 
      
    同时,中国自由主义分子几乎始终都是道道地地的儒生。所以,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奇怪的结合:即他们是自由主义分子与儒生的双重身份的结合。他们中有的把冲突压在内心,有的让这种冲突流于言表。 
      
    似乎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是把自由主义当作一种手段,其接受自由主义的目的也都是为了服务于儒家的信条。可见,他们试图把自由主义当作服务于儒家思想的一种手段。 
      
    所以尽管他们一次次的努力都失败了,但是我们从中可以发现这样一种可能性,即若是借助其他的方法,儒学、儒教与自由主义仍然存在着结合的可能,而且一旦自由主义在中国扎根,它必定是与儒家传统相结合。 
      
    自由主义在中国的衰落还有其深刻的国际背景。这包括两个方面:政治实践方面和思潮发展方面。 
      
    在政治实践方面,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法西斯主义等极权思潮的崛起使得英美式的自由民主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使得很多本来对自由主义有兴趣的第三世界国家对自由主义也产生了怀疑。 
      
    从思想背景上看,本世纪以来各种思潮纷纭杂陈,如存在主义、无政府主义、法西斯主义、进化论、实用主义、反理性主义、民族主义等也大大地冲淡了自由主义的吸引力。 
      
    自由主义之所以在中国未能落实的最后一个主要原因,是自由主义未能打中中国的目标。中国的目标是什么? 是富? 是强? 还是富强? 自由主义不能一下子使中国强盛,所以鼓吹自由主义达不到强国的目的。 
      
    自由主义可以富民,但是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并没有把握自由主义中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所以,也打不中富的目标。就连胡适的实用式自由主义在强国和富民方面也都没有多少实用的价值。 
      
    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历史遭遇告诉我们,中国的目标应该是走一条经过市场化来富民进而强国的道路。可是,在上个世纪之交的中国实行市场化有着巨大的障碍。 
      
    即使实现了市场化,也不等于实现了自由主义,因为还有政治条件需要满足。德日两国虽然实现了初步的市场化,但没有满足市场所需要的政治条件,而最终难免半途夭折。 
      
    由此看来,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失败似乎是不可避免的,虽然自三十年代以后,自由主义已不再成为显学。但是,其所陆续鼓吹的一些观念却在中国的知识分子中深深地扎下根,不论他们自称是什么主义者,都难免受自由主义的影响。
 

    二、认同自由主义? 
      
    儒家和自由主义是两种根本不同的传统,但同作为人类生存经验的智慧结晶,无疑应有相通之处。拿儒学与自由主义作比较对照并不是要看看两者是否完全重合。若是两者真的能够完全重合,有一方倒反而有可能成为多余的。 
      
    我们要做的,不是要去证明自由主义与儒家思想是否完全一致,而是要看看两者是否相通、能否对接。同时,我们对贯通儒家思想和自由主义在学术上的难度也应该有充分的估量。 
      
    儒家思想和自由主 义分别作为东西方的显学,各自的思想内涵弹性极大,而隐含着向各个方向发展的苗头。 
      
    我们知道,儒家思想与自由主义的真正对接还必须落实到儒家教化的层次上。因此,从实践上看,沟通儒家思想与自由主义可以为儒教与自由主义的对接提供思想支撑;所以,儒家思想和自由主义的对话则是东西方思想对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这种对话至今尚未正式展开。同时,儒家思想和自由主义的对话是一对一的对话,不会影响儒家思想和其他思想的对话,相反,一旦儒家思想和自由主义能够结合,倒可以为 儒学和其他思潮对话提供一个坚实的脚手架。 
      
    这里,我将简单地剖析、对比基于自由主义和儒教的政治哲学所产生的两种政治逻辑。它们分别表现在代表机制及民主与民本上。 
      
     
                        代表机制与两种政治逻辑 

      
    在自由主义学说和制度中,代议(表)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它起源于英国早期的等级会议的政治实践,理论上则完善于密尔所写的《代议制政府》,因而,现在对每个实现西方民主的国家来说,采纳某种形式的代议制度似乎是必不可少的。 
      
    由于政府在—个国家担负着管理公共事务的任务,因此,在政治与民间不论是否有现代意义上的代议制,都必定存在着某种利益代表机制。这种代表机制作为政府与民间的沟通管道和政府决策的依据,在每个国家每个时期都始终在运作着。 
      
    但是,我发现,儒家学说中所隐含的关于代表制度的主张与自由主义的代表制度的主张有着重大的差异,这种差异足以反映整个东西方的政治精神的差异。 
      
    在英国,这种代议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基于利益的表达和政府对这种已表达的利益的满足。当年有《大宪章》和“没有代表不纳税”的口号,促使当初的英国国会在君主和民间的利益互相满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因此,它是一种以利益为基础的代表制。其思想基础是一种古典自由主义中的个人主义,即每个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看管者和照顾者,自己是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好手段,而不能指望他人。自己一旦有利益要求就应主动加以伸张,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加以实现。 
      
    因此,民间要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就必须向政府表达意见,然而,同政府达成某种交易,使双方的利益得到相互的保障。如民间通过纳税来换取代表资格以参加管理国家事务。这种利益代表说的最高制度结晶是代表民主制。 
      
    其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是利用社会的野心和利益要求来同执政者的野心和利益要求进行抗衡,即孟德斯鸠的所谓“以野心抗衡野心”。 
      
    但是儒家的代表理论却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明君贤相所具备的美德和知识能够“代表”民间的利益要求。它可以称为贤能代表说,即政府通过对民间的各方利益作通盘的考虑和安排去洞察和辅导来满足民间的利益要求,而不鼓励民间拿自己的利益要求来同中央抗衡。 
      
    特别是以知识武装起来的士“以天下任为己任”,他们自视超脱了具体的利益要求乃至既得利益,从而使得自己有能力和资格成为公平的利益分配者。 
      
    从分配渠道上看,利益代表制侧重由下至上来表达利益要求,而贤能代表制是通过由上至下来分配利益,个人只是被动的利益接受者。即使自己的利益要求一时得不到满足,也不要轻易地与人争。 
      
    这种贤能代表制通常假定个人不大能够照顾好自己的利益,因此,在利益分配和照顾上个人必须服从君王,包括君臣的安排。这种贤能代表制的制度结晶是家长制,它具有很强的威权性格。 
      
    其特点是明君贤相治理国家。要是君不能明察,那么,社会的利益要求就得不到满足,这样最终就会造成动荡。若是百姓不必议政,则说明国家治理得有条不紊(子曰:“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 
      
    若贤能者不参政,则国家治理得一定很糟糕(子曰:“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贤能代表制的特点是公高于私,一切服从公。利益代表制的特点是私高于公,公为私服务。 
      
    当今世界上,利益代表制最典型的代表是英国和美国。纯粹实行贤能代表制的国家已经不多,但是在东亚,如日本、韩国和台湾,尽管它们吸收了西方的代议制度,但是其利益代表程度远不及英美那么高。 
      
    由上至下的洞察、辅导和利益分配在社会中仍然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同时,东亚的经验表明,这两种代表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很好地结合起来,从而把两者的优点集中起来。在东亚,国家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积极主导的作用与这种贤能代表制,即选贤与能的政治传统不无关系。 
      
    事实上,中国的近代儒家自黄梨洲以来,一直试图从原始儒家传统中开出一条中国式的、以民为本的、以知识精英代表人民意志来行使政权的路线,而不是主要靠人民来伸张自己利益要求的路线。 
      
    当然,我们也不难看出,这种贤能代表说和制度有较强的家长制的色彩,甚至不是非常可取的东西。问题是我们似乎一时还抛弃不了这种传统。既然做不到这一点,那么我们又不妨把它同利益代表制结合起来,使它在为利益表达提供有效的制度管道的同时,又使知识精英积极主动地发挥才能,能够双管齐下来更好地协调社会的利益,或许收效会更大。
 
 
                                民主与民本 
      
    民本与民主的关系似乎是现代对儒家政治思想研究中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而且现在的结论已经很明确。民本不是民主,它同民主之间仍相当的距离。 
      
    应该肯定,与君本位相比,民本是一个极大的进步,但是若把民本与民主等量齐观,认为中国古代已有民主传统、民主体验或民主学说,那将不仅是对民主、也是对儒教传统的一个极大的误解。 
      
    第一、民本不等于民主。从《尚书》、《论语》、《孟子》中所反映的民本思想来看,民本很大程度上指的是政府在施政时要以老百姓的要求、意愿为出发点,即顺民,而不等于民主学说中所说的人民主权或多数人的统治。 
      
    换句话说,民本不要求进行多数人的统治。因此,民本可能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它不是由人民组成,也不是由人民治理国家的政府。 
      
    第二、民主政治与其他政体的关系绝不仅仅在于统治者的人数的多寡上。人数的多寡在民主政治中甚至是一个相对次要的问题。如果单纯只强调主权在民,而不涉及到一个权力运用的方式,那就有可能使民主蜕变为变态的民主,或者是暴民统治的东西。 
      
    民主政治更强调的是以何种方式行使权力,这种行使方式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它的正义理念和和平精神;第二个是它的制度和程序。民主政治意味着根据人民的意愿来行使政权,而这种表达意愿的方式是通过投票选举来表示的。 
      
    这种选举的方式是人类政治的一大进步,从而使得政治权力可以通过制度化的、程序化的途径和平地转移而不必采用武力。自由主义为此提出了同意学说,即政府不能靠强制来实施权力,而必须靠公民的同意来作为其实施的基础。 
      
    这种同意说在孟子的思想中有所反应。孟子就提出一个国家的重大的人事任命需要进行考察,需要征求国人的意见,如果整个国家都说可以,再经过考察之后,加以任用。国君进贤,“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梁惠王下) 
      
    他甚至主张对别国的讨伐也要征得别国民众的同意。在谈到齐国应否征服燕国时,他提出了这样的见解:“取之而燕民悦,而取之,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梁惠王下)这似乎比西方同意学说走得更远。问题是,这种同意说本质上仍是君主勇于纳谏的一项建议。 
      
    另外一种主张限权的学说,即应该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的学说,也可以从孟子的思想中找到。孟子断言:“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雠。”(离娄下) 
      
    所以在孟子那里,首先他不主张君权至上;其次他主张对君权加以限制,所以他是根据正名的观念和名实相符的原理,用他自己的正义学说来对政府进行评判;如果名不符实,那一定不是王政,而有可能是霸政。在一个不能为政以德的国家,国君就不再是国君,而是独夫。 
      
    在此基础上,孟子还提出了人民具有革命权利的主张。在英国革命期间,站出来反对放伐暴君主张的是保皇派,而主张放伐君主的则是自由主义者,尤其是自由主义政治学说的奠基人洛克。 
      
    这里,孟子在主张放伐君主的立场上就可以看出他与自由主义学说之间的亲和性。孟子并不一味地主张革命,他也主张渐进的变革,而把革命作为最后的途径。问题是,这种看法始终停留在观念层次,民本中的所有积极的内容都无法在制度层次上反映出来,即民本学说不能从制度和程序上保障人民的意愿可以以和平的方式定期地得到表现,从而确保权力的和平转移。 
      
    尽管孟子曾提出过类似于西方契约理论家的那种同意学说,但是,我们会发现,他的这种同意学说均缺少制度和程序的实施途径。孟子的同意说充其量只能变成统治者不大情愿采纳的政策,而自由主义的同意说却实实在在地落实在宪政制度上。 
      
    这样,从总体上看,民本思想一旦落实到现实制度层次上只能是君主制,而不可能是民主制。民本的积极意义仅在于它要求统治者“模拟”百姓的利益要求,然后根据这种模拟出来的要求治理国家。即《尚书》上说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泰伯)所以,民本思想只是一种“模拟民主”思想,即以君主模拟“民主”的方式来治理。
 
 
                                  当代新儒学的徘徊 

      
    这里的现代新儒家指的是在文化上坚持以传统的儒学思想为本体的人。新儒家产生于本世纪初的中国,前后有三期:第一代新儒家,包括梁漱溟、熊十力、冯友兰、张君励等;第二代新儒家包括方东美、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钱穆等;第三代新儒家包括沈维明、余英时、刘述先、成中英等。 
      
    与原始儒学和宋明理学不同,当代新儒家对自由主义中的一些思想和学说持越来越多的认同态度,尤其是对民主、人权、代议制等内容。但他们很少把这些东西与自由主义学说联系起来。尽管有了这些认同,新儒家在总体上还是与自由主义保持着较多的隔膜。 
      
    这种隔膜首先表现为大多数新儒家不主动地与自由主义进行对话,甚至与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构成两大对立的阵营,相互攻讦,相互厮杀,如早期的新儒家,梁漱溟、张君励等与胡适之间的论战。 
      
    第二代新儒家,以《民主评论》为前哨与《自由中国》的自由派作者之间的论战。即使当代的第三代新儒家虽然没有同自由主义者发生正面的冲突,但在思想上也极少正面地与自由主义进行对话。 
      
    隔膜的第二个表现是对自由主义的不信任。许多新儒家在谈到当今世界的现代化道路时往往把一些最终被证明为很不成功的现代化道路,如二战前的德日道路,一战前的俄国道路和二战后的计划经济道路都看作是与自由市场经济平行的可替代性道路。他们不相信,通过自由市场经济加上民主政治是通向现代化的唯一道路。 
      
    与自由主义的第二层隔膜,是对自由主义的不理解。由于他们不主动地与自由主义对话,不去研究、不去吃透自由主义思想的内在逻辑,因而,对自由主义的思想产生了许多不适当的误解。这个误解主要表现在经济问题和民主政治两个方面。 
      
    新儒家常常用儒学的第三期发展来形容自己在整个儒学体系中的地位,这意味着新儒学是在宋明理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们之间有很大的师承关系。对于这种师承关系许多新儒家似乎并不讳言,而且从新儒家的—些主张中也可以看到,新儒学与宋明理学在许多观点上的一致性。 
      
    比如,许多新儒家仍然保持着较宋明理学略为温和的二元论,追求一种至善的政治,不容忍现实政治有任何缺陷。同时,他们也有很强的理性主义色彩,往往自认为是道德权威,要承担起教民的责任,甚至要成为“新外王”。 
      
    新儒家尽管拥护民主宪政,但是他们对起源于自由主义的民主宪政学说却有着深刻的误解。以牟宗三的政道与治道之分最为典型。他认为在中国古代的君权之下,政道无民主,治道有民主。 
      
    其实,这里他把科层组织的合理化与民主这个有关国体的问题混淆起来。民主涉及的是国家权力的组成、运用和更迭方式,而不是指国家机器中的任何一特定部分。 
      
    即使在现在的西方民主体制下,其政府组织可能合乎合理化的原则,但却未必是民主的,因为在行政系统通常采用责任制。试想在君主政治下,国家主权完全属于君主的私有之物,其领导下的政府怎么能够谈得上民主。 
      
    新儒家所面临的最大难题,还是我所称之为的“新儒家的困境”。即,他们既想重新建立一个以儒家为代表的新的正统,又不愿意让这种正统与钱、权、势所谓的“三毒”结合起来,恐惧儒学的政治化;同时,他们又保持着极富攻击性的批判精神。 
      
    他们既要使儒学成为新的正统,又要使自己成为以“生命批判”(杜维明语)为中心的知识堡垒。这就产生了一种深刻的角色冲突:他们既以建立儒学正统为己任,同时又对任何与权力相结合的儒家正统极其过敏,持有一种异教徒式的批判精神。 
      
    他们既想进入这个社会而占据思想的中心地位,又想超越这个社会而充当社会的文化批判者。这种出与入之间的矛盾大大地瓦解了他们为恢复儒学正统所作出的努力。 
      
    从中国传统上看,儒家思想之所以有生命力,是因为它被奉为官方的正统意识形态。换句话说,儒学的正统地位得益于同政权的结合,一旦儒学完全同政治权力脱离了关系,不论它多么合理、多么高深,都不可能重新成为正统。 
      
    因此,新儒学的矛盾在于它既要使儒学成为正统,又反对其与权力结合,这样使得儒学既不可能回到一种像法兰克福学派那样的纯粹批判地位,也不可能像古典自由主义那样成为正统的衷心的卫道士。 
      
    当然,若是新儒学仅仅是一种学派,我们就不能苛求它,尤其是不能苛求它必须与自由主义进行讨话。但是一旦新儒学想进入社会政治领域,那么,这种对话,不论其是赞同还是反对自由主义的观点,都将变得不可避免。 
      
    当然,对于当代新儒家的贡献也是不能忽视的。实际上,正是新儒学使得儒学的传统得以延续。它虽然未正式与自由主义进行对话,但却通过对儒家传统的现代解释加强了儒学作为正式对话一方的思想实力,并取得了儒学与其他思潮进行对话的经验。 
      
    上面说的是当代新儒学的总体概貌。若稍加仔细分析,我们也不难找到在新儒家中有些人对自由主义抱着很强的认同态度。在第一代中有张君励;第二代中有徐复观;第三代中有刘述先。 
      
    张君励虽然自称为是一位民社党人,但是他对自由主义学说的基本内容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同,而且为自由主义学说在中国的落实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徐复观先生则自称为人文主义者。他坚信,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伟大使命是把中国文化中可以与民主政治相通的价值疏导出来。 
      
    可以说,徐复观先生是一个典型的儒教自由主义者,他对自由主义的理解和认同远远走在同道者前面。这或许得益于他的政治体验以及他选定的站在学术与政治之间的坐标上。刘述先先生则自认为不是新儒家,也不反对别人称他为新儒家。 
      
    我想,他没有自称为自由主义者,或许也不反对别人称他为自由主义者。据他的自传,他本人对自由主义有着高度的认同和信念。他曾自认为由中学到大学接上了北京大学的自由主义传统,而在台湾又把自由主义的堡垒《自由中国》和新儒教的堡垒《民主评论》变成他自己最重要的精神食粮。他自认为始终横跨着儒家思想与自由主义两个传统。 
      
    由于继承了自由、民主、现代化的传统和有家学的渊缘,以致于他在哲学上继承了中国哲学,特别是新儒家的传统,而不满足于启蒙时代那种启蒙的理性主义。事实上他本人也是新儒家中唯一本着自由主义的思想来对当代新儒家的社会政治倾向进行衡量的人。 
      
    在探讨当代的新儒家与自由主义的关系中,似乎有这样一种趋势,即自由主义与儒学相互靠拢的趋势。它不仅反应在自由主义和新儒家各自阵营的内部,也反映在两种阵营之间。 
      
    在第二代自由主义者和第二代儒家之间那种激烈的对抗,今天似乎已经不见了,而新儒家更多地认可自由主义的主要观念,自由主义的继承人们则更多地向中国传统靠拢。这种自由主义和新儒学在当代所展现出的相互开放和相互融合的趋势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
 
 
                                    (本文转载自:天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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