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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从听而来”--教会与堂区的关系
发布时间: 2021/11/26日    【字体:
作者:狄刚
关键词:  信仰 教会 堂区  
 
 
(一)教会神学的现实意义
 
有不少天主教与基督新教的神学家,在他们的著作中,不约而同地称二十世纪是一个教会神学的世纪。事实上,在所有信仰基督的教会中,都有了一个强烈的内在的变动。直接或间接讨论“教会”问题的作品,真正是汗牛充栋,难以数计。
 
基督信仰的中心,神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不是教会,而是基督所宣讲的三位一体的天主。但是,从教会初创至今,教会本身为世界为世人本来应是真理的记号,领人走向天主的,但却往往成为使人认识信奉天主的障碍。因此,为讲教会必须讲许多其它方面的真理,同样为讲天主也必须讲教会,而且从多方面入手。因此,这一“教会的世纪”不仅是教会被全面检讨、全面革新的世纪,也是一个教会不景气的世纪。
 
为很多人,教会已失去了使他们信服的价值;他们有道理与否是另一问题。
 
这“不景气”的原因不一。最主要的一个可能是;教会对许多人只是一个人为的制度,这制度是历史的产物,教会对信徒有很多的要求,而信徒却没有发言、决定的权利,教会有自己的特权──特殊的看法与立场,特殊的行动与工作方式,立有特殊的法律,有自己的特殊计划,而这一切跟一般信友在日常实际生活中的条件和需要相去甚远,与时代的要求也格格不入。换言之:教会对许多人是个辽远的、陌生的、与现实生活脱节的制度产物,而不是一个生活的团体,在这个团体中,信友应当能体验到基督教会的真谛,大家都组成一个团体,在信仰生活、在使徒工作上与真正互相帮助的兄弟团体。
 
因此“教会与堂区”这个问题在今天有了特殊现实的意义。
 
梵二大公会议对教会所说的一切;教会即是天主的子民,在俗信友积极地参与教会工作,一切基督徒的使命与责任,只有在教会真正在一个地区上具体地实现时,才有真正的意义,否则只是空洞的名词。换句话说,只有上述一种说法,在一个地方教会里能为人具体经验到,而真正实现的,才是基督真正的教会。下面我们便是就“教会”的神学意义看堂的历神学意义。
 
(二)教会的本质-起源及目的
 
教会(Ecclesia)在希腊原文中意味着“民众集会”。为讨论一个地区的公众事件(政治)而召集民众所开的会。聚会的人称为Eklektoi──被呼唤出来的人。七十贤士译经,采取了这个名词来翻译希伯来文的Quehal Yahwe天主子民的集会。从这个翻译,我们可以说,“教会”一开始便有其动态的一面,而且主要的它是动态的东西,是一个团体的集会。其本质是“成为”而不仅是静态的“存在”。
 
圣经上的“集会”当然不是任何一种集会,也不是任何人可以随便召集的集会,而是天主召叫的人,特选者的集会Ecclesia tou Deou,“天主的教会”。来自天主的召叫。这一教会的建构是天主召叫的人集合在一起,响应天主的号召。这一教会乃是一奠基于信仰的团体,在教会初创时期还有另一个名称:Congragatio Fidelium信文的集团──是一批信天主者的集团,他们为自己的信仰作证,他们依自已的信仰生活。
 
因此,只从人事行政制度去了解教会是不够的,而且不能获得教会的真谛。教会反而由于这一与现实社会结构或政治应有的距离,而对它能有一种批判,辅佐的作用。教会成立的缘由:天主的召叫。目的:信友、被召叫者的答复。这就是天主子民集会的意义。
 
(三)教会在哪里?
 
哪里有基督信徒,教会就在哪里开始。但是,因为“信仰从听而来”(罗十,17)而且只在爱德中发挥效用(迦五,6)所以“教会”绝不能单独存在在一个私人个人的信仰中。基督信仰本质上,是与其它“同道”不能分的,必须在团体中实现完成。“你们两个或三个因我的名聚在一起,我就在你们中间。”(玛十八,20)而教会最亲切最坚实最圆满的存在,是在教会信众举行感恩圣祭时。
 
至于“教会”能在各种平面上,社会各阶层人士中,在各种时间、空间里,以各种不同方式实现,自不在话下。
 
(四)各种不同的教会彼此间的关系
 
在新约中,“教会”一词这样的了解,可以适用于整个教会──那在罗马教宗领导下的教会。它也适用于“教区”──在主教领导下的地方教会;甚至也适用于堂区,或较堂区还要小的教会团体。
 
传统天主教神学比较强调罗马教宗所领导的大教会;基督新教的自由神学则比较强调地方教会和堂区。但是依据最近这些年来教会神学家的研究,我们可以知道,新约里这两种教会的意义并非二者选其一或互不兼容。两者都是基督的一个教会,两者应整合为一整体,两者不可分。要有兼容并包的教会具体地实现在个别的地方教会,和个别地方教会的共融中。
 
基督的教会与地方教会的关系应从两方面看:地方教会就新的意义来讲,不只是整个教会的一个行政区,不只是教会一个部门。在每个地方教会里,实在有整个的教会。一个地方教会集合,是教会在一个地区里的具体实现,因为在这个集会中,有整个的天主,整个的基督,整个的天主之神。在任何一个地区的教会都是天主在人类生活中与人类交融的“实际事件”。
 
请看圣保禄宗徒在哥林多前书中讲的:“因天主的旨意,蒙召为耶稣基督宗徒的保禄和索斯特乃弟兄,致书给格林多的天主教会,就是那些在基督耶稣内受祝圣,与一切在各地呼求我们的主,亦即他们和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之名,一同蒙召为圣的人。”这样保禄可以称呼一个地方,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家庭式的团体,任何一个具体的在敬礼天主而集合的团体为“天主的教会”。这个别的地方教会是基督教会的代表和具体实现;它是基督在一个地区里的教会。
 
另一方面,固然教会是实在存在于地方的个别教会里,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个别的地方教会就是“教会”。每个地方有教会存在,而每个地方教会所以是真的教会,是因为这个教会跟其它地方教会共属于一个惟一的教会,与其它教会内在地息息相关共融的缘故。这种共融是构成地方教会的因素。教会整体不是由于个别的地方教会通过联盟方式而组成,而是本质上教会有如此的结构;教会内在于每个地方教会,每个地方教会则在于与一切地方教会有本质上的共融关系,而成为一个统一的生活团体。
 
(五)教会的历史发展
 
新约时代,教会初期,教会彼此间的“共融”不只是一个信仰的问题,它不只是说在一个圣洗,一个主,一个神之内的一种合一关系。也不是说有一共同的中央管理系统。也未曾有一个共同的中心,而只有横的方面的联系。这一种共融的生活团如何表现呢?表现在各教会之间相互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支持,在互相的接待上,在对教会重要问题上的交谈与会商上,互通消息,比方报告地方教会服务人员的选举结果,征求其它教会认可,在祈祷时互为代祷,尤其在感恩祭中的相互纪念等。这种共融关系的建立与有效运用和实现,靠着一些焦点:即主教所领导的教会;主教的教会彼此间,则以罗马的教会为共融的焦点。因为“一切的教会都应当与罗马教会连系”。
 
那么,教会的原始情形可以说是有大同而有小异的地方教会。教会初期,甚至最初一千年之久,很多地方教会有自己的神学、礼仪、纪律、教会组织、甚至有方式各不相同的Credo。而这些同属基督至一教会的地方教会,其同处不在于外在的“一致”,而在于各地方教会都能在其它教会里,发现同一的信仰,同一的精神。从十一世纪后圣额我略的教会改革,特别路德改革宗教,尤其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天主教法典公布后,教会对外在的“一致”的要求才越来越强,中央集权的管理也越来越紧;这也是时代特别环境的需要,原无可厚非。
 
不过,这种“一致”的要求和管制结果,是使教会史上一切求取地方教会有限度的独立,都被视为有危险性的倾向而被压制解除;如法国主义,若瑟主义等。而东正教归返圣教怀抱后,越来越拉丁化、罗马化,也是很好的例证。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虽然未否认主教的职权是天主所制定,而且也强调主教并非教宗的代表,而是直接正常负责教区的牧人。
 
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的召开使教会有了一个新转折点。在强调主教职权之际,也高扬了地方教会及个别地区的体统意义和价值,大公会议很清楚地强调教会多样性,在Collegialitas的观念里,古代教会的共融关系也得到复兴。
 
大公会议似乎更进了一步,不只了解教区为“地方教会”,在教会宪章第廿六节所说,意味着一地方教友团体(Fidelium Congregatio Localis)为天主的地方教会,“这些教会,因天主圣神及全盘的信心,在基本上,就是天主号召的新民族”。这是堂区的神学基础;堂区可以说是教会在一个地区的出现和成立,在这个地区上,人们应经验到基督的教会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地方教会的组成由于(1)共同的谛听天主圣言。(2)共同的礼仪生活。(3)为教内外天主的子女服务。
 
(六)几点具体结论
 
1.不同堂区属于一个肢体
 
依照圣保禄(罗十二,4;格前十二,4─6,12,20),教会像一个身体有很多肢体,各司其职,但仍构成一个身体。同样在一个地方教会中可有各种不同堂区。各堂区不必一定只依地区划分;由于今天人类社会生活的分歧,地区的堂区观念已不能作为惟一的原则了。未来的堂区也可能依照生活的环境,职业的性质,社会学的理由等去划分组织,由于特殊环境的要求,可以也应该在礼仪生活、牧灵工作、堂区组织,甚至神学思考方式上有所不同。当然这并非意味着教会内的无政府状态。一切的一切应依照信仰的指示进行,而信仰并非任性的信仰,而是各地的堂区相互间以及与教区间共融,各教区相互间以及与罗马共融基础上的信心。
 
各种不同堂区由于各自的特殊作用,而能为教会整体提供特殊服务。诸圣的互通,在堂区间也有其意义的。我们应当特别努力保存优良传统的堂区或团体,也应有实验新型的团体生活及新型工作方式的勇气,它能面对未来,使传统发扬光大。如此,这些团体是为整个教会提供了服务。任何新事物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应当有容忍的雅量,有交谈的能力,能做出理想的结果。
 
2.教会内可以有民主吗?
 
虽然不是政治上所说的那种民主,因为教会内的权威非由人民所赋,而是来自基督的授与;我们仍以圣统制执行牧灵职权,加以民主的方式。像教宗与主教间(Collegialitas)的关系,似也可用到主教与司铎之间的关系,主教与神父可以形成一个领导的机构;同样也可在堂区内司铎与其信友结成一个团体──一个共融、共同负责的团体。
 
只有团体内最多的人参与团体的事务,这团体才真正有活力。
 
教会的改革,正确教会意识的觉醒,需要有生机的堂区。Guardini早在本世纪初已经说过;“教会只能在人心中觉醒起来”。
 
堂区、小型基督徒团体有其存在价值与必要。但它们并不代替整个教会。教会实际存在于堂区及小团体中,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团体遗世独立,而是需要这些团体整合在“大教会”中。
 
3.堂区是圣经中的教会团体的反映
 
-堂区是教会、天主子民、默西亚王国、领洗者的大家庭。
-在这团体内,信友分享基督的生命。
-信友构成一精神大家庭,信友像兄弟姊妹,应相亲相爱。
-开放的团体,欢迎人来参加,而且有责任引人来投入基督的怀抱。
-惟一的使命:服务万民。
-司铎是牧人,是团体的慈父,负责领导团体生活:保全、传播信仰、分施主的恩宠。
 
4.基督团体的行动
 
-宣讲天主的真理-使人得救的真理。
 
-崇拜:礼仪是崇拜的一种方式。最大的崇拜方式是弥撒圣祭。另外还会施行各种圣事。
-牧灵工作。
-为基督作证的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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