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8世纪,敏锐的法国思想家已经发现,英国与欧陆国家(特别是法国)存在重大的差别。例如,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泰纳《现代法国的起源》都或多或少触及这一主题。今天要读的《欧洲文明史》(基佐 著)亦不例外。
基佐认为,英国与欧陆国家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在英国,社会中存在的各种不同原则和因素都在同时发展,可以说,并驾齐驱,至少比大陆上的更是如此。”(《欧洲文明史》,p.245)他进一步解释道,在英国,“世俗社会和宗教社会、贵族制、民主制、君王制(注:原文如此)、中央和地方机构、精神和政治发展,都在一起前进、扩大,似乎有点乱七八糟,前进速度不一定相等,但也相差不大。”(同上,p.246)换言之,英国社会呈现出多种力量并存的状态,任何势力都不居于压倒性的地位。
紧接着,他用这种观念解释英国历史,“在(英国)都铎王朝时代,正当纯君主制如日中天之际,我们看到民主的原则、公众的力量在同时兴起和壮大。17世纪爆发的革命既是宗教性的,也是政治性的。封建贵族看来已是日薄西山,然而在此时期依旧有它的位置,发挥它的作用,取得它的一份成果。整个英国历史过程都是这种情况。没有一种旧因素彻底消亡,也没有一种新因素彻底胜利,或者某一种原则取得了独霸的优势。各种力量总是在同时发展,各种利益和要求总是在折中调和。”(同上,p.246)
他不无赞许地指出,“每一种原则和制度在英国也都有它强盛的日子,但从未像欧陆那样完完全全、惟我独尊,胜者总是不得不容忍对手的存在,让他们得到应得的一份。”(同上,p.247)
欧洲大陆则不然。
在基佐看来,欧陆国家,“包括宗教界和世俗界在内的各种社会因素——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不是齐头并进,而是首尾相接。一种原则,一种制度都有它独占鳌头的时候。譬如说,某一世纪属于封建贵族,另一世纪属于君主制原则,还有一世纪属于民主制度。”(同上,p.246)以法国为例,11、12、13世纪的法国,较之于英国,完全是封建制度的天下;17世纪的法国宫廷则建立了纯粹的君主制(或绝对王权);18世纪的法国社会则将绝对的精神权力(即高度推崇理性的启蒙运动)推向至高无上的地位。
他认为,“一切权力,不论来自智识,还是来自世俗,不论属于政府还是属于人民、哲学家、大臣,不论是为了这种或那种事业,都包含着天生的缺陷、弱点和弊病,因而应该加以限制。”(同上,p.262)为了约束、限制权力,他在《欧洲文明史》的结尾处呼吁,“惟有允许一切权利、利益、意见普遍享有自由,允许这一切力量的自由表现和合法存在,才能把各种力量和权力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防止它侵犯别的权益。”(同上)
有趣的是,英美思想家对自家社会的独特之处也做过精彩的解读。
例如,英国政治思想家柏克在《法国革命论》中赞许“混合政体”,并警告那些试图基于“理想的政治蓝图”破坏英国宪制的激进分子。他说道,“我们决心维护一个现有的教会、一种现有的君主制、一种现有的贵族制、一种现有的民主制。”(《法国革命论》,p.122)
在他看来,“这些互相对立和互相冲突的各种利益,对一些鲁莽的决策设置下了一道有益的障碍。它们使得深思熟虑不是成为一种选择,而是成为一种必然;它们使得一切变革都成为一种妥协的课题,那自然就会得出节制;它们形成了种种气质可以防止粗暴的、鲁莽的、无法无天的变革,并使得少数人为所欲为、不顾一切地运用权力成为行不通的事。”(同上,pp.46-47)
类似的是,美国历史学家沃尔特·米德将英国社会称作“安立甘式(anglican)”社会。所谓安立甘,即英国宗教改革后的国教,它既被视为新教的一个支派,又保留了某些天主教的仪式、制度。在清教徒看来,这是宗教改革不彻底的证据。但是,在务实的政治家看来,这种折中似乎更符合英国的利益。米德用“安立甘式”来形容这种社会,“宗教和社会问题应当在结合理性、启示和传统的基础上解决。”(《上帝与黄金:英国、美国与现代世界的形成》,p.331)
他认为,这种社会构成一个三角形,“理性、启示和传统”各居其一。“大家均可在安立甘式三角中共存,都能感受到彼此的力量和影响,但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垄断或统治这个三角形。”(同上)
可以说,这种权力分散且相互制衡的社会结构,使得独断专行成为不可能,使得流血革命成为不必要。现代人所推崇的政治美德——如审慎、节制、妥协、宽容——很大程度上正是这种结构的天然产物。
保守主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