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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过渡礼仪的两个庆典——对元旦与春节关系的表述
发布时间: 2023/2/16日    【字体:
作者:高丙中
关键词:  过渡礼仪;公共文化;元旦;春节  
 
 
摘 
 
中国从步入现代民族国家的时候就引出在一个日历年里有两个新年庆典的问题。新的公历元旦与废弃的夏历元旦(春节)一直处在现代与传统、西方与本土、官方与民间的文化纠葛之中。在学术表述中,元旦和春节总是被看作分开的甚至对立、冲突的两个节日。从过渡礼仪的理论来看,从人们的生活经验来看,不管多少仪式,“过年”应该只是一个过渡礼仪。本文探讨如何把元旦与春节纳入一个关于年的过渡礼仪来认知,并在此基础上讨论这种对文化因素多来源的新年庆典进行再结构化的知识生产的社会意涵。
 
无论是在国家的日历类别里,还是在学术文献的表述里,元旦和春节在过去90多年里一直都是两个不同的节庆,甚至被认为是相互对立的社会力量的价值表达形式。实际上,在谈到中国的时间框架、年历、节庆、公共假日等主题的时候,人们总是习惯把元旦与春节看作中国近代以来多种对立关系(如现代与传统、官方与民间、西方与本土、科学与迷信、理性与习惯)的两个代表。
 
对于中国社会的民俗(folklore)研究,通常都把“俗”(lore)和“民”(folk)在时代定位上割裂开来。“民”是生活在当代的,“俗”却是传统时代的文化。学者们到民众的现实生活中进行调查,搜寻民俗研究的资料,总是对调查对象的日常活动中的旧文化因素比较敏感,结果,他们呈现的往往是当代人生活中的古代文化因素发挥作用的局部图景,造成一类当代人活在当下的空间里却在文化上活在古代的印象。或者说,这些以社会调查资料为基础的论著所表述的现实生活总是片段的,没有完整感。这种学术的思想方式不能够把研究对象表述为一个现实的整体。我认为,民俗研究除了关注当代社会中的传统遗留物,还要大力提高表述普通人的现实生活的完整图景的能力。这是我在十多年前开始倡导的民俗整体研究的取向,它与把“民”和“俗”加以分割的事项研究的取向是很不相同的。以节日的观察与研究为例,事项研究的取向基于“民”与“俗”可以分割的观念,很自然地把民众生活中的节日、假日区分为传统节日与现代节日或“洋节”,把社会生活呈现为群体之间对立的(一些群体过现代节日,另一些群体过传统节日)、自我内部分裂的(个人挣扎在现代性的与传统性的节庆活动的两难选择之中);整体研究的取向基于“民”与“俗”一体的理念,在把“民”看作当下生活的普通人的同时,把“俗”看作现实生活的文化模式,也就是说,节日活动无论其构成要素在来源上是否有古今中外的分别,在社会阶层上是否有对不同要素的偏重,都在第一层次被看作共同体的现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基于此,我尝试把元旦和春节的关系置于法国人类学家、民俗学家范·哲乃普(Arnold van Gennep)的“过渡礼仪”(rites de passage)的理论中来分析,并由此体现我所信奉的“把学术定位于不断以新的方式表述现实从而影响现实走向”的观念。“过渡礼仪”的分析模式(schéma)是范·哲乃普在《过渡礼仪》中发展起来的。他认为,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在空间、时间以及社会地位上都经历着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转变,特别是在两个精神世界(即平凡或世俗与神圣或宗教)之间的来去;通过将这些转变行为划为一种专门的礼仪种类,便可从中分析出一个共同的仪式进程(séquence cérémonial),统称为“过渡礼仪”,包括三个阶段:分隔礼仪(rites de séparation)、边缘礼仪(rites de marge)以及聚合礼仪(rites dʾagrégation)。他证明,人类社会形形色色的仪式中有这样一个普遍的类型,帮助个人和群体在心理上、文化上和社会关系上从一种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状态,并且其中的过渡是一个多阶段的过程。用今天的概念来说,过渡礼仪是一种阶段性的社会再生产的仪式活动。
 
在最近三四年,民间节日成为中国学术界(尤其是民俗学界)关注的一个热点。越来越多的节日活动受到公众的注意,大量相关的出版物发表出来,接二连三的研讨会吸引着广泛的学术参与。2005年,中国民俗学会在北京主办了“民族国家的日历:传统节日与法定假日”国际学术研讨会,还与五个省市的学术机构合作,在当地召开围绕特定节日的研讨会,举办地方特色的节日庆典。受张举文博士对于范·哲乃普的过渡礼仪的研究的启发,试把节日纳入范·哲乃普的理论范畴。我在借助“过渡礼仪”的概念以及“过程分析”的视角来审视元旦与春节的社会史的时候,认识到它们在今日的中国是作为一个过渡礼仪的两个阶段而存在的。也就是说,尽管元旦和春节在发生学上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新年,并且在文化要素分析上分属现代与传统的不同范畴,但是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生活中,它们实际上已经演变成同一个新年过渡礼仪的两个庆典。
 
一、一个日历年,两个新年庆典
 
同一个民族在一年里出现两个新年的奇特事情,是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国的现代遭遇的一个缩影。在辛亥革命创立中华民国之初,政府为了标榜自己的现代性,放弃作为王朝遗产的“夏历”的官方地位,改用号称“公历”的西历(格里高利历),以西历的1912年1月1日为中华民国第一个新年。1914年1月,政府又颁布法令确定旧历的新年为“春节”,并说,在这一天,“凡我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夏历的1月1日被剥夺了原有的名称“元旦”、“新年”,这些名词被转给公历的1月1日之后,它就成了“春节”。民众没有接受用夏节、秋节、冬节分别替代端午节、中秋节、冬至节的新命名,却逐渐接受了“春节”的说法,尽管他们自己更习惯称之为“(过)新年”、“(过)大年”。
 
在革命的氛围中,格里高利历的新年被用“元旦”之名在法律上确定下来,是要取代中国固有的新年及其过渡礼仪的,结果,在一个社会里出现了两个新年庆典并行于一个日历年的局面,这是出乎规划中国的现代化的知识和政治精英意料之外的。与日本在起点上相似但后续故事不同,中国的现代化在清末也是采取循序渐进的“维新”思想,但是中国的民族危机促使新兴的政治和知识精英在极度的焦虑中偏向激进思想,在接受西方影响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主流的思想方式,即把中国固有的社会事物和文化界定为落后的“旧”,都急迫地需要用西方的“新”事物来取代。他们倾向用“破旧立新”的策略实施社会再造。不难理解,他们是把新的日历以及附着在其中的新年作为标志性的历史进步来订立与推行的。
 
中国传统的节日体系所依据的历法是“夏历”,是一种兼顾月亮和太阳的变化周期的日历(阴阳合历)。阴历依据月亮的弦、望、晦、朔确定月的周期,阳历依据从地表观测到的太阳作用的变化确定年的周期(汉代完备起来的二十四节气就是一个科学的阳历年的周期)。例如,春节(初一是新月初生)、中秋节(十五是月满)等与月相联系在一起,清明节、夏至、冬至等与太阳在回归线上的位置联系在一起。综合太阳和月亮与人和自然的关系来确定节日的时间,能够更鲜明地体现人与天(自然)的关系。在夏历中的新年虽然不一定在立春日却是参照立春日和靠近的新月出现的日子而确定的,所以它既代表季节中春的开始,同时也是月亮重新生长的开始,也就是太阳和月亮在一年中同时可以用来象征“新生”(万象更新)的日子。夏历中的节日及其习俗是几千年文化积累的结果,民众习惯用它们来表现自己心中的价值,走过有意义的人生历程。这种价值与文化形式的契合是很难被改变的。
 
现代国家一经诞生,就自信自己在开创历史,而把自己要纪念的重要日子作为全民的假日。1912年9月24日北京临时政府所拟“国庆日和纪念日案”被参议院通过:以10月10日为国庆日,1月1日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纪念日,2月12日为宣布共和、南北统一纪念日。到1929年,这种纪念日增加到28个。政府部门和国有部门按照公历建立了一个新的节日体系,并在这些日子举行自己的新式仪式:政府发布文告,组织学生集会游行,在元旦、国庆等重大纪念日放假。而民众,尤其是城市私营部门的劳动者和农民,仍然按照夏历过自己的年和节。自然,那些过官方节日的人回到家里,也还要参加传统的节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前政权的很多东西进行革命,但是继承了它的历法和节假日体系,改动主要是把国民党的纪念日换成了共产党的纪念日。国家的纪念日有元旦、植树节、“三八”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教师节、“十一”国庆节,外加一个传统的春节。其中,全民假日安排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这项时间制度由政务院在1949年12月23日颁布,从1950年元旦开始执行。虽然在实际放假的行政安排上有反复,但是在制度上,这项政务院令即使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也没有被正式废止。元旦和春节都过,大致可以说是中国作为现代国家的历史贯串始终的新年制度设计。
 
二、两个庆典的事实,一元价值的政治
 
从最初的法令开始,中国的公共节日的时间制度所依托的文化框架就是二元的。公历(西历)之中附传统的夏历(农历),是中国通行的日历的常态。但是,这种常态却是在反复的社会运动的冲击下保持的。现代政党在意识形态挂帅的时候,比较容易从**看待传统,产生清除传统的政治冲动。一个日历年内发生两个新年庆典,老百姓对元旦总是不如政府所期望的那样重视,反而对春节情有独钟。政府中的政党精英在认为他们所倡导的价值与老百姓的春节习俗所体现的价值水火不容的时候,就决心推动改造节日习俗乃至取消春节的思想斗争和社会运动,落到老百姓头上就是“移风易俗”,以期达到一种价值纯洁、文化单纯的社会秩序。
 
民国初年,在文化上比较保守的北洋政府造成了一年过两个新年的节假日格局,这是以西方文明为标准推动现代化而建立了自己的纪念日系列的国民党政治精英不能容忍的。他们下了很大决心要用官方时间框架整合民间节日。1928年5月7日,内政部呈国民政府,要求“实行废除旧历,普用国历”的社会工程,原因是“考社会日常状况,十余年来,依然沿用旧历,罔知改正……一般民众之赛会、休沐,益复寻朔计望,蒙昧如故,于一国行政制度之下,百度维新之际,而政令与社会现状,如此悬殊,若不根本改革,早正新元,非惟贻笑列邦,抵牾国体,核与吾人革命之旨,亦属极端背驰。”于是,“拟办法八条,冀从根本上谋彻底之改造”。其中,第二条办法是严禁私售旧历、新旧历对照表;第三条办法是严令京内外各机关、各学校、各团体,除国历规定者外,对于旧历节令,一律不准循俗放假;第四条办法是通令各省区市妥定章则,公告民众,将一切旧历年节之娱乐、赛会等一律加以指导改良,按照新历日期举行,例如将旧历年节元旦日应有之一切热闹娱乐举动移至国历新年元月内举行。但是,这些政策最终都不了了之。究其原因,固然一方面在于以月相为参照的节日及其习俗难以挪移到以太阳为参照的日历中,但最关键的是,民国政府还没有足够的社会动员的能力来根除节日民俗。南京国民政府在1934年初停止了强制废除阴历,不得不承认,“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此后,在中华民国的统治范围,元旦庆典和春节庆典就一直并存下来。
 
在解放区时期的人民政府就沿袭成例把春节纳入正式的假日制度,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政府的态度经历了两次180度的大转变。与其他由政府设计的假日的仪式活动不同,春节习俗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与政党的意识形态具有先天的紧张关系。从历年的《人民日报》来看,春节期间的祭拜活动(迷信)、燃放鞭炮(火灾和人身伤害)、大吃大喝(浪费)一直在受质疑和批判,反其道而行的活动则受到鼓励和推广。党和政府多年努力调动共青团、学校、职工单位和居委会、农村社队介入群众生活的能力,开展各种体现新的时代价值的活动,试图把假日体系中的这个异己净化、改造过来。可是,效果并不如意,老百姓还是要遵从传统习俗。
 
春节的公共假期实际上几乎是“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唯一制度平台,在那些“积极分子”看来,春节的公假等于是在为“四旧”的继续流布提供条件。“文化大革命”兴起不久,国务院在1967年1月30日发出通知,说为了适应革命形势,根据群众要求,春节不再放假。《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说:“坚决执行毛主席的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夺取革命、生产双胜利,国务院发出今年春节不放假的通知。”第二天,全国的报纸发出一片响应之声。以后十来年的每年此时,报纸都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要求大家过一个“革命化的春节”,也就是春节不休息,坚持“抓革命,促生产”。这是春节遭遇第二次现代意识形态的清洗。这一次,政府有能力造就一个总体主义(totalitarianism)的国家,它清除春节习俗的政策就有效得多。由于时间被组织统一安排,民众(不管是“革命”的还是“不革命”的)在春节期间不是过节而是参加集会、劳动,最多只是私下里以简略的形式举行他们认为不能不有的节庆仪式,甚至基本的仪式用品已经难以在市场上买到。从实际的公共假日来说,中国的新年庆典在这个时期就只有元旦了;但是在节庆活动上看,老百姓还是在过年,即使是再简略的形式,也是过年。
 
从1977年开始,春节的政治地位再一次发生转向。《人民日报》报道,“关心群众生活做好春节供应”(2月14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春节联欢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各界人士喜迎新春”(2月19日)。在次年的主题则是“全国人民大团结,欢欢喜喜过春节”(1978年2月8日)。到1979年1月17日,《人民日报》以分别题为《为什么春节不放假?》、《让农民过个安定年》的两篇读者来信为信号,表明政府恢复春节休假制度的态度。几天之后,部分省区宣布恢复春节放假,1980年全国恢复春节放假三天的制度。1984年,在元旦贺词之外,国家主席李先念发表“春节祝词”(1984年2月3日),都显示从国家法定假日制度和政府态度来说,国家又回归到双重承认元旦和春节都是过年的仪式时间。用元旦替代春节的努力至此就算是又放弃了。中国社会又重新进入一个以元旦和春节并行过年的时期。
 
三、两个新年庆典,一个过渡礼仪
 
我们看到,元旦与春节本来被设计为替换关系,而两个一直针锋相对的政党所主导的政府先后都以最大的努力落实过这个设计,结果都同样回归到元旦和春节并行于世的格局。这种格局又已经运行了四分之一世纪,元旦和春节之间的替换预期已经渐渐地演变为互相依存的关系,并具有支持被认为是一个过渡礼仪的现实基础。
 
我和五个研究生通过对以往年节的观察和调查,所看到的现状是,中国人的年意识和过年的的仪式活动分布在“‘圣诞节-元旦’——‘小年-大年(除夕、初一、破五)-元宵’”的时间过程。从总体上说,我们的社会尤其是城市社会,从元旦前后进入“过年”的状态,在春节假期进入过年的高峰,到元宵之后,“年”才算过完,进入平常状态。从个人来说,一些人从圣诞节开始仪式活动,比较多的人从元旦开始,绝大多数人都重视除夕到初五的这个时段,安排了比较密集的仪式活动;一些人在初五前后结束过年的活动,但是大多数人认为元宵之后过年才结束。概括地说,与城市生活更密切的、偏年轻的人过年的开始时间更可能靠前,也就是更可能从圣诞节开始;与农村生活联系更密切、偏年长的人过年的结束时间更可能靠后,也就是更可能到元宵之后结束。
 
中国社会在圣诞节就进入过年的状态了。城市中的商号(商店、宾馆)装饰圣诞树已经很普遍。圣诞夜,在一些大城市出现交通拥堵成为常事。许多人邮寄贺年卡是按照圣诞节的时间安排的。
 
元旦是国家法定的新年庆贺日,在非农部门工作或打工的人都应该休假。政府照例要发表新年贺词,举办招待宴会;各个单位都有元旦聚餐、发放年终奖、表彰年度杰出人物的习惯;青年人比较多的单位会举办新年舞会。有不方便在春节期间拜年的朋友和亲戚的人通常会邮寄贺年卡给他们。所有这些都会集中反映在媒体之中,在全国形成节日气氛。不管你是否直接参与其中的活动,你都会以某种程度感受过年的意识。元旦不仅是政府的仪式活动日,城市人口都多方面地参与一些有关的活动。即使是在这个时间仍然居住在农村的大量人口,最起码也通过元旦晚会的电视直播而在意识上被卷入其中。
 
一些人从小年开始而另一些人从除夕开始的春节,现在基本上可以说是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所参与的。民众要过春节:用吉祥符号装饰居室内外,在除夕团聚,拜年,很多人家都会拜天祭祖。各级政府也形成了一系列过春节的惯例,如宴请各国使节和各行业代表的招待会,老干部和军人家属慰问活动,春节晚会,春节团拜会。政府工作人员当然会以个人的身份按照一定的传统习俗过年。
 
在这些事实面前,我们还能够像以往那样在国家层次上(暂且不讨论少数民族)把中国的新年活动认知为两个分立的庆典吗?从理论上说,在国家共同体的层次,只可能有一个新年过渡礼仪。从个人心理上说,人通常不会在一年里具有过两个年的体验。
 
那么,我们是应该在元旦和春节之间选择一个作为中国的新年过渡礼仪呢,还是把两者并置在一起作为中国的新年过渡礼仪呢?元旦的时间及其庆祝活动现在肯定是不足以被视为中国的新年过渡礼仪的。曾经有两个政府竭力要达到这个目的,最后都失败了。那么,应该算是春节了吗?的确,中国官方和民间的很多贺年活动是发生在元旦前后的。如果抛开“元旦”和“春节”(旧元旦)在范畴上是两个不同的“年”的含义给我们造成的刻板观念,借助范·哲乃普把过渡礼仪看作不同阶段组成的过程的分析方法,我们可以认知到中国的新年过渡礼仪是同时包括元旦和春节的。
 
中国传统的过年时间体验一直就是一个多阶段的过程。正式的仪式活动通常是从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的送灶神回到天宫开始的,这个阶段被称为“小年”。从小年到除夕的辞旧,再从初一到元宵(正月十五)的迎新贺岁,是过年的主要阶段。各地都有民谣历数主要的活动步骤。例如,河南开封年谣说:“二十三,祭灶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打豆腐;二十六,蒸馒头;二十七,杀只鸡;二十八,杀只鸭;二十九,去灌酒;三十儿,贴门旗儿;初一,撅着屁股乱作揖!”又如广东海丰的歌谣说:“初一人拜神,初二人拜人。初三穷鬼日,初四人等神。初五神落天,初六正是年。初七七不出,初八八不归。初九九头空,初十人迎行。十一嚷挤追,十二搭灯棚。十三人开灯,十四灯火明。十五人行街,十六人击犁。”正月十五成为过年结束的标志,是因为在这一天原来有送走祖先的习俗,其意思是团圆的年过完了,祖先可以离家了。
 
现在,人们沿袭着过年是一个多阶段的过程的意识,但是对于不同阶段的重要性的认识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作为数十年反迷信、反封建的后果,多数城市居民和一些农村居民没有在小年送灶神、在十五送祖先的习俗了。在总体上,过年的起始和结束的日子都是很有弹性的,人们的认识有很大的差别,表现在过年的活动上就更有选择性。另一方面,元旦在政府数十年的推动下拉动民众参与其中,即使是不积极利用这个日子进行仪式活动的人也多少会受到它作为假日制度和年历周期纪念日的影响。在中国人的意识中,传统的过年阶段的起点变得灵活了,元旦作为过年仪式活动的时间的观念得到很大的强化。因此可以说,元旦已经是普通中国人的新年过渡礼仪的一个内在的阶段,而不能继续被看作中国人过年之外的一个官方纪念日。
 
在总体上说,把元旦和春节结合起来发挥作用才能够适应当前中国社会对于过年的仪式活动的需要。在传统的春节,人们的时间安排是在不同的日子与不同亲疏的关系交往,如初一拜本家,初二拜丈人,初三拜姑父,如此等等。可是,当代频繁而快速的人口流动,家庭近亲的异地居住,个人和家庭的社会网络的广泛分布(跨地区、跨阶层),都使春节的礼仪活动不足以覆盖所有重要的社会关系。调动其他的仪式活动时间就成为必然。圣诞节和元旦被越来越多的人利用来祝贺新年,就与整个社会对公共的礼仪交往时间的新需求密切相关。从家庭内部的吃年饭、至亲好友的拜年、邻里的扭秧歌或耍龙灯,到圣诞卡、元旦贺卡和同学、同事之间的联欢,共同构成了有效编织全部社会关系的完整年节礼仪活动。在今天看来,多亏是从元旦(从圣诞节开始)到春节(延续到元宵节)的多阶段的过程和大结构套小结构的形式,十多亿的中国人才有足够的机会交叉地发生对应关系,相互祝福迎新。否则,该履行仪式的关系没有履行,个人在心理上、社会在结构上就难以顺利地进入下一个周期。这是新年“过渡礼仪”的社会意涵。礼仪到位,人在时空和心理上的过渡才能到位,我们的社会与文化才能在这样一个高度分化和多样化的时代得以稳定地再生产。元旦和春节所代表的一系列新年庆典的仪式空间已经作为同一个过年的过渡礼仪,成为整个共同体的公共文化。
 
过年,尽管也是物质性的,但更是文化性的活动,因此不是时候过了就在心理上过去的。对于今日中国社会来说,元旦和春节是新年过渡礼仪的不同阶段,大多数人通常是参与了元旦的仪式活动,再过完春节的仪式活动,才算是过了年。这是很直观的事实,我们都是这样经历的。但是,把元旦和春节合并看待的思想方式对于我们尝试以新的眼光反思近代以来我们的生活历程,前瞻今后的公共文化建设,可能是更有意思的。
 
尽管我们看到元旦和春节被社会发展密切地关联在了一起,但是对于这种关联的知识生产作为社会认知仍然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元旦以及推崇它的新国家的政治和知识精英与春节以及习惯它的民众长期处于一种紧张关系之中。双方的关系在近百年里从原初的替代转变为今天的互补,从各自独立的两个节庆转化为一个过渡礼仪的完整结构的两个部分。节日文化演变的这种再结构化,需要我们在建构对它们的有效表述的时候采用新的分类范畴。当我们这样把“二”再结构化为“一”的时候,我们更有可能平静地看待我们身处其中的那种发展中国家的多元文化现实,有时候甚至可以超越一些争论了百年仍然无解的问题。从文化资源(要素)的来源而言,我们生活在一种复合文化之中。学者们依照传统与现代、本土与西方、科学与迷信的对立范畴就生活中的文化成分的来源或属性的许多争论,其实从关于日常生活的整体研究取向来看都是可以商榷的。如果我们有更多的机会进行田野作业,把文化与实践、与行动者联系起来分析,文化的要素究竟是什么出身并不总是问题之所在,问题有时候出在看与思想的方式。
 
我们身处复合文化的现状,如果借助新的分类和过渡范畴,就有机会跳出长期困扰我们的中西、古今之辨所捆绑在一起的一些问题。
 
原文刊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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