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汉字新语较为普遍的形成方式,是用汉语古典词对译内涵相近的西洋术语,古义中渗入西义,演为一个包蕴近代义的新名。新名的生成和定格,是中西概念对接、彼此格义的结果。以“自由”一词为例,可以看到这种西义渗入中义,中义又不断反拨,终至“涵化”的运行脉络。[1]
一、“自由”的汉语原意
“自由”是“自”与“由”两语素组成的主谓结构名词。
(一)释“自”
“自”为象形字,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说文解字》云:“自,鼻也,象鼻形,凡自之属皆从自。”人们表述“我”时,习惯手指自鼻,故“自”的本义是鼻子,作为代词,指自己、自我、本身;还可作动词用(自从、来自)、作副词用(自尊、自谦)、作名词用(自指)。“自”的要义是自觉。物理界是自在之物,没有意识;动物界有本能的自我感,却没有自觉的自我意识。唯独具有理性的人类,才具有自觉的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及自我的受限制,正是自由的出发点。
(二)释“由”
“由”,甲骨文作,金文作(此处漏掉,请自行搜索)。“由”是从“田”字中间一竖出头而来,田有边界确定义,“由”表示边界不确定,可突破,故“由”的本义是不确定、不固定,引义为不受限制、自作主张。
(三)自主、自恣义的“自由”
在汉语文化系统内,“自”与“由”组合成“自由”一词,兼纳“自”的自我义,“由”的不受限制义,合为“由于自己、不由外力”之义。
先秦没有“自由”一词,但在学术多元、思想较为放任的春秋战国,“意由己出、不假外力”的观念常见于哲人的表述。《论语·颜渊》云“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意谓求仁是自己内心的追求,不是外力強加的。“由己”(“由于自己”、“出于己意”),可视作“自由”一词的前身。《庄子·逍遥游》冲决“天网”,纵横八极的诗埥抒发,更道出古典“自由”的意境。西汉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引用《周书》,指出农、工、商业各有不可替代的商品经济功能,让其自由发展,便可富国裕民。但在《史记》书中并未出现“自由”一词,直至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才将太史公的这一精义点化出来:“贫富之道,莫之夺予”“言贫富自由,无予夺”[2],认为贫富乃劳作者自已的努力所致,国家不应强行夺取、给予。可见,先秦、西汉有“自由”的文化追求、经济思想,却并未造出“自由”这一词语。
以笔者所见,“自由”并联成词,始于东汉。经学家赵歧(108—201)为《孟子·公孙丑下》“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句作注曰:“今我居师宾之位,进退自由,岂不绰绰然有余裕乎!”[3]这里的“自由”意谓自行己意,开“自由”词义之先河。经学大家郑玄(127—200)为《周礼》作注云:“去止不敢自由。”“不见尊者,行自由,不为容也。”两处“自由”皆意谓自作主张,而不为尊长所容纳。
晋代以降的文史篇什,“自由”频频出现。蜀汉、西晋史家陈寿(233—297)《三国志·吴书·朱桓传》云:“节度不得自由。”裴松之为《三国志·毋丘俭传》作注:“而师遂意自由,不论封赏,权势自在,无所领录,其罪四也。”毋丘俭借魏朝皇太后之名,历数大将军司马师罪状,其中之一便自由专权。这里的“自由”显然是贬义(妄自作为)。东晋袁宏(约328—376)《后汉纪·灵帝纪中》云:“方今权宦群居,同恶如市,上不自由,政出左右。”
南朝宋范晔(398—445)编撰《后汉书》多用“自由”,《后汉书·阎皇后纪》:“吾兄弟权要,威福自由。”《后汉书·五行志》:“永寿三年七月,河东地裂,时梁皇后兄上卜异秉政,桓帝欲自由,内患之。”“樊崇等立刘盆子为天子,然视之如小儿,百事自由,初不恤录也。”
《晋书刘琨传》:“若圣朝犹加隐忍,未明大体,则不逞之人袭匹之迹,杀生自由,公行淫佚,无复畏避,信任群小,随其与夺。”《宋书·氐胡传》:“与其逆生,宁就清灭,文武同愤,制不自由。”
徐陵编于公元6世纪的《玉台新咏·为焦仲卿妻作》:“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 唐人李大师(570—628)、李延寿编撰《北史·尒朱世隆传》:“既总朝政,生杀自由。”柳宗元(773—819)《酬曹侍御过象县见寄》:“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白居易(772—846)《苦热诗》:“始惭当此日,得作自由身。”宋人王安石(1021—1086)诗云:“风吹瓦堕屋,正打破我头……我终不嗔渠,此瓦不自由。”诸例“自由”,均指个人自恣及自主生存空间。
汉译佛教经典,尤其是禅宗经典,也常用“自由”一词,意谓“不拘束、自任自恣”。如慧能(638—713)的《坛经》有“内外不住,来去自由”,“于六尘中不离不染,来去自由”之句;南宋编的禅宗史书《五灯会元》有“自由自在”说。
日本古典《大宝令》(701)、《日本书纪》(720)等出现的“自由”与中国古典义相同。《续日本纪》(797)有“专政得志,升降自由”,11世纪藤原宗忠《中右记》有“今日被抑下,颇难自由欤”之句,均指任意、自恣。
总之,在汉字文化圈,“自由”的古典义为“任意、随意、自恣、自专”,与限制、制约、约束相对应,带有老庄思想和佛教思想意味。古汉语中的“自由”,使人联想到的便是《庄子·逍遥游》中那种冲决“天网”,纵横八极的境界,以及嵇康(224—263)“越名教而任自然”式的旷达与洒脱,孟子称之“自得”,庄子称之“自是”“自善”,而“逍遥”是最传神的表述。在重礼教规范的古代主流文化中,“自由”大多作为一个消极的贬义词使用。
(四) “自由”之西义
在西方,自由(Freedom)、自由主义(Liberalism)作为一个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有着久远传统,其源头可追溯到希伯来的《预言书》、前苏格拉底哲学家的学说和耶稣登山宝训。从“两希”(希伯来、希腊)传统产生重视人的个性的意识,把人从对集体的完全屈从中解放出来,从俗习、法律和权威的约束中解放出来。拉丁语Libeta,意为挣脱束缚。罗马时代的“自由”,指从被束缚、被虐待中解脱出来,是与奴隶制的“奴役”相对的概念。当然,古希腊、古罗马的“自由”只属于自由民,“会说话的牲畜”奴隶则与自由无缘。欧洲中世纪是一个封建的、阶级的社会,自由精神受到普遍压抑。藉助文艺复兴—启蒙运动,近代欧洲渐次兴起的自由主义,则是对中世纪等级观念和神学蒙昧主义的反拨,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相为表里,指个性解放、文化自由、教育自由、政治自由、贸易自由等,是与专制独裁、宗教独断论相对的概念。[4]
在哲学上,“自由”与“必然”相应,指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总之,在西方,“自由”(Freedom)是一个古今演化、含义错综的概念,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孟德斯鳩(1689—1755)说:“没有一个词比自由有更多的涵义,并在人们的意识中留下更多不同的印象。”[5]英国观念史家以赛亚·伯林(1909—1997)的《自由论·两种自由概念》指出,“自由”一词有两百种以上的定义。依笔者所见,“自由”定义之多,可与“文化”相媲美。
汉字文化圈内的中国和日本,近代面对的便这样的纷繁错综的西来“自由”观念。
二、汉译 Freedom和Liberty:从“自主”到“自由”
(一)“自主自尊”
西方的“自由”理念传往东亚,开端于16、17世纪之交的耶稣会士。耶稣会士在东亚的译业,导致东西方自由观的交会和反映这两种自由观的语词的对译。
明末来自意大利的耶稣会士艾儒略1623年刊行的《西学凡》,在介绍天主教教义时,称天主“自主自尊,至爱广博,至公森严,无物不照护”。其“自主自尊”是对西方自由概念的汉文表述,不过尚未正式成词。
(二)汉英词典的多种译法
在中国,英语Freedom和Liberty的汉语译词最先出现在19世纪初中叶来华新传教教士及中国士人所编的早期英汉词典中。1822年的马礼逊词典在principles of self rule(自律原则)和not under the controul of any one(不受任何人控制)意义上,将Freedom和Liberty译作“自主之理”。1844年的卫三畏词典虽未收Freedom一条,但有Free一词,和Liberty一样,都给出“自主”这一译词。可以说,“自主”是Freedom和Liberty在中国的最早译词。至于“自由”,则是作为Free的译词,最早出现在1847年的麦都思词典第一卷中;作为Liberty的译词,最早出现在1867年罗存德词典第二卷中。
Freedom和Liberty在中国的翻译大致为:“自主”→“自由”。
(三)“自主之理”
至于著文介绍西方Freedom或Liberty思想的,则首推德国入华传教士郭实猎。道光乙未年(1837年)阴历六月,郭实猎创办于广州的中文期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在“新闻”栏目下刊文曰:“英吉利国之公会,甚推自主之理……倘国要旺相,必有自主之理。”[6]
1885年,傅兰雅与应祖锡翻译《佐治刍言》,1890年前后何启、胡礼垣作《新政真诊》,也都介绍了Freedom或Liberty,以“自主之权”表达前述“自主之理”意蕴。
(四)外交文书和报刊:“自由”成词
近代意义上的“自由”成词,较早见于清末的外交文书。如清政府与美国1868年7月28日在华盛顿签订的《中美续增新约》的中文本中便有“自由”一词:
大清国与大美国,切念民人前往各国, 或愿常住入籍,或随进来往,总听其自便,不得禁阻为是。现在两国人民互相来往,或游历,或贸易,或久居,得以自由,才有利益。[7]
此“自由”一名,显是中美外交国共同对译的产物。
满人志刚1868—1870年与前任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率使团出访欧洲十一国,1872年出版日记《初使泰西记》,内有“现在两国人民互相来往,或游历,或贸易,或久居,得以自由,方有利益”等语,似为从近代西方义上使用“自由”一词。
1880年代,“自由”一词亦不时被采用。如1884年,诗人外交家黄遵宪离日赴美后,作诗吟咏美国总统选举,有“一律平等视,人人得自由”之句。1885年12月23日,英文《字林西报》的文章中夹有中文“自由党”译名。1887年,《申报》有一篇文章,《论西国自由之理相爱之情》。
综论之,近代义的“自由”一词初用于中国,在19世纪中叶,以后渐次零星出现,而广泛使用,并成为具有时代性影响力的关键词,则在1890年代,尤其是中日甲午战后。这与日本因素分不开。
三、近代义“自由”在日本厘定
(一)近代日本以“自由”译介西语
以“自由”这一古汉语词对译西方相关概念,较早发生在江户时期的日本。16、17世纪之交,葡萄牙人通过南洋群岛抵达日本,被日本人称之“南蛮”,其学被称之为“南蛮学”,在日本人所编南蛮学工具书《罗葡日辞书》中,liuremente被译作自由。文化七年(1810)刊行的《译键》又将Vrijheid译作自由。
幕末、明治间的日本出现翻译西书的热潮。1855至1858年出版的《和兰字汇》以“自由”对译荷兰相关词语。文久二年(1862)刊行的《英和对译袖珍辞书》受来自中国的麦都思的《英华字典》影响,将英语词Freedom译作“自由”。此后,明治初出版的《改正增补和译英辞书》、《英和字典》等同样将英语词Freedom及Liberty译作自由。
在幕末至明治的各种日本论著中,“自由”逐渐从古典的自恣、自专、放任义,发展成近代含义的“自由”。福泽谕吉庆应二年(1866)所著《西洋事情》卷之一,“自由”与“自主任意”并用,当时还有“自在”、“不羁”、“宽弘”等译法,均为对古汉语“自由”的任意、自恣、自专含义的承袭。而中村正直(1832—1891)明治四年(1871)将英国思想家穆勒的《自由论》译作《自由之理》,在译词上参考了罗存德的《英华字典》。《英华字典》以“自主之理”译英语freedom,中村正直的译作也沿用“自主之理”,又并用“自由之理”。明治七年(1874),中村在《明六杂志》发表《西学一斑》,使用“人民自由志力”、“自由的权”等语,这是从近代政治理念角度使用“自由”一词,与“专制”、“专权”相对应。箕作麟祥(1846—1897)于明治四至六年间(1871—1873)刊行的《泰西劝善训蒙》卷下,详述“士民自由权、所有权”,其中包括“身体自由权、本身自由权、意志自由权、出版自由权、言词自由权、物件自由权”等等,将近代西方自由理念铺陈开来。明治八年(1875),加藤弘之在《国体新论》中引述法国孟德斯鸠的“自由权”思想,在今义上广用自由一词。明治十七年(1884)再版的《哲学字汇》则从哲学意义上将freedom译作自由、自在,意谓对必然的认识。
可见,在近代日本,“自由”逐渐从含有“放任、自恣、自专”义的生活用语,通过对译西洋概念,演为近代政治术语及哲学术语。19世纪70—80年代日本兴起自由民权运动,明治七年(1874),坂垣退助等士族知识分子创立“立志社”,主张以天赋人权说为基础的民权主义,强调“维护自主”、“伸张人民之权利”,建议“设立民会”。明治十三年(1880),植木枝盛等组织“自由党准备会”,在盟约的第一条中说:“扩充我日本人民自由、伸张人民权利”。明治十四年(1881),以西园寺公望(1849—1940)、中江兆民(1847—1901)为中心,创刊《东洋自由新闻》,宣传“自由”理念。同年建立“自由党”,高张“自由”之旗,倡言“主权在民”。自由民权运动虽然遭到压制,不久即解体,但自此,近代义的“自由”在日本为国民所常用。
(二)旅日中国人使用“自由”一词
黄遵宪出使日本多年,而19世纪70—80年代的日本,西方译词“自由”已是流行语,黄氏的诗作显然是取用日本汉字译词“自由”,与中国古典义有所不同。但黄遵宪1890年著《日本国志》,将“自由”释作“不为人所拘束之义也,为上者不能压抑之、束缚之也”,又未能脱出中国古典“自由”的自恣、无拘束义。1896年,黄遵宪、汪康年、梁启超等人在上海创办《时务报》,倡导维新变法,聘请日本人古城贞吉主持“东文报译”。1896年阴历九月十一日,《时务报》第八册载古城贞吉译《加拿大自由党国政》。
维新变法失败后,梁启超等人流亡日本,在横滨创办《清议报》、《新民丛报》,“自由”一词屡屡出现其中。如:1899年阴历五月十一日,欧榘甲(1870—1911)在《清议报》第十八册上发表《义士乱党辨》一文,其主旨在“伸人民天赋自由之权、人治进化之义”,认为欧洲乃“藉宗教改革、国家改革、社会改革之力,民人得享自由之福利、平等之安全,合群进化,以有十九周之文明”[8]。同年阴历七月十一日,欧榘甲又在《清议报》第二十四册上发表《论中国当知自由之理》一文,专门探讨中国的“自由”问题。自1899年开始,梁启超在《清议报》上连载《饮冰室自由书》。1900年,《新民丛报》汇编载《新民说二:论自由》。
19、20世纪之交,一些具有启蒙思想倾向的书刊竞相从积极、进步义上使用“自由”一词,以与专制主义相抗拮。梁启超于1899至1901年间撰写系列论文《自由书》(67篇),参考福泽谕吉的《文明论概略》和德富苏峰的《将来之日本》、《国民丛书》中的观点,简述“团体之自由”与“个人之自由”的关系;还借助中村正直的译作《自由之理》,吸取穆勒《自由论》思想,形成反对“野蛮自由”,提倡“文明自由”的自由观。又如《浙江潮》连载翻译小说《自由魂》高歌反对君主专制的自由精神。1902年严复论及“自由生业”,阐发自由经济问题。另外,清末民初“不自由,勿宁死”成为热血青年的口头禅。这都是从西义上使用“自由”一词。
四、对译名“自由”的异议
1903年,严复翻译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的著作On Liberty(今译《论自由》),拟名《群己权界论》,从社会(群)与个人(己)的权利分界角度论自由的尺度。严复在《译凡例》中,对Freedom和Liberty的翻译问题进行探讨。他首先对“西文Liberty里勃而特,当翻公道,犹云事事公道而已”这一观点提出反对,称“此其说误也。”
严复不采“自由”,而新创“自繇”一词,与Freedom和Liberty对译。其理由如下:
“由”、“繇”二字,古相通假。今此译遇“自繇”字,皆作“自繇”,不作“自由”者,非以为古也。盖其字依西文规例,本一“”名,非虚乃实。写为“自繇”,欲略示区别而已。[9]
严复之所以创“自繇”一词,是要防范“自由”走向放任,可谓用心良苦,既表明他对西方自由主义真谛的把握,也显示出他对中国容易从专制主义极端走向放任主义极端的担心。但他所制作的“自繇”一词并未得到社会认可,因其笔画繁复,含义隐晦,又有生造之嫌,无法推广,故后来流行的仍然是“自由”一词。而且,严复本人的著译也多用“自由”一词。
五、近代义“自由”在中国流播
自由的近代义是从西方传入中国的,如前所述,具体介绍西义“自由”(Freedom)的,首推德国入华传教士郭实猎,不过当时他是在“自主之理”名目下阐发自由含义的。
五十年后,Freedom的汉字译名“自由”方正式登场。1887年《申报》刊载《论西国自由之理相爱之情》一文,述及西方自由思想、自由原则,并介绍了培根等人对自由的认识。
1895年,严复发表《论世变之亟》一文,论及自由原则对于西方社会的重要性,认为自由与否乃是西方与中国根本差异之所在:
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所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彼西人之言曰:唯天生民,各具赋异,得自由者乃为全受。故人人各得自由,国国各得自由,第务令毋相侵损而已。使人自由者,斯为逆天理,喊人道。其杀人、伤人及盗蚀人财物,皆侵人自由之极致也。故侵人自由,虽国君不能,而其刑禁章条,要皆为此设耳。[10]
作为自由主义在中国的第一代传人,严复充分肯认自由观,并指出自由的前提是不得侵害他人自由,又指出西学的要领并不在于技艺层面,而在于其思想灵魂中的自由精神,民主制度也只是实现人的自由的一种工具和方法。他借用中国传统的体用观框架,将西方近代学文化特质概括为:
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11]
严复又担心“自由”被国人误解为放任自流,曾尝试以另名取代之。1903年严复翻译约翰·穆勒的onliderty,译名《群己权界论》,反映了严复对译名“自由”一词不滿意,特制“群己权界”(社会与个人权利的界限)一语。同年,马君武(1881—1940)重译该书,译名改为《自由原理》。1899年阴历七月十一日,康有为门生欧榘甲(1870—1911)在《论中国当知自由之理》一文中,将自由视为人的本质规定性之所在:凡所称为人者,以其有自主之权,不受制于人也。[12]认为西方人称中国为“奴隶国”,称中国人为“奴隶民”,“直无一不称其实”,因为自秦焚书坑儒以来,中国在“政治”和“学术”上“断绝自由”久矣。中国要救亡图存,必须走自由之路。康有为另一大弟子梁启超在宣传自由精神方面走得更远。自1899年开始,他在《清议报》《新民丛报》《国风报》上连载《饮冰室自由书》。其中有《放弃自由之罪》篇,开宗明义曰:
天下第一大罪恶,莫甚于侵人自由;而放弃己之自由者,罪亦如之。[13]
1900年,梁启超《新民说·论自由》云:“不自由,毋宁死”,斯语也,实十八十九两世纪中欧美诸国民所以立国之本原也。
自由之义,适用于今日之中国乎?曰: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无往而不适用者也。[14]
1900年《万国公报》136册起连载斯宾塞尔《自由篇》中译本。
1901年,梁启超在《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一文中指出:
自由者,权利之表证也。凡人所以为人者,有二大要件:一曰生命,二曰权利。二者缺一时,乃非人。故自由者,亦精神界之生命也。文明国民,每不惜掷多少形质之生命,以易此精神界之生命,为其重也。……吾中国四万万人,无一可称完人者,以其仅有形质界之生命,而无精神界之生命也。故今日欲救精神界之中国,舍自由美德外,其道无由。[15]
六、新文化运动以后自由观的演进
自由精神在新文化运动中得到空前的张扬,“自由”的现代义普及开来。陈独秀在《新青年》的宣示文《敬告青年》中力倡“自主的而非奴隶的”,便直指自由精义。李大钊宣示:
自由为人类生存必须之要求,无自由则无生存之价值。[16]
(宪法是)现代国民自由之证券。[17]
近代自由主义经严复、梁启超、马君武等第一代传人推介,至五四时期则有张东荪(1886—1973)、胡适等第二代传人崛起。胡适将“自由”诠释为:
不受外力拘束压迫的权利,是在某一方面的生活不受外力限制束缚的权力。[18]
接续第二代的储安平(1909—1966)指出:“自由不是放纵,自由仍须守法,但法律须先保障人民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人民的身体的、智慧的,及道德的能力,作充分优性的发展”的条件,因为:“没有自由的人民是没有人格的人民,没有自由的社会只是一个奴役的社会。”[19]
被称“五四之子”的殷海光(1919—1969),是自由主义的发挥者,他将“自由的神髄”概括为:
个人必须依其良心底指导而自由行动,这种自由行动以不侵犯别人底相等权利为界限。[20]
他特别强调自由经济,认为“一旦经济自由不存在,便不能有任何自由。”[21]
在自由主义宣介其自由观的同时,作为古典汉字词的“自由”,包蕴放任不羁、自恣自在,不受拘束、不受限制的含义,只是一个表达个人精神追求、个性特征的词语,并未进入社会的及政治的空间。这种“自由”的古典式用法,在现代中国仍然保有。
毛泽东的名篇《反对自由主义》(1937)便是在传统意义上使用“自由”一词的,将旧社会的小农意识、庸人作风、散漫自恣、勿视规范、不守纪律等等,置于“自由主义”的名目下,加以批评。故这里所说的“自由”与现代义没有太多关系。
此外,人们又从哲学层面使用“自由”一词,将“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申发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与实践”。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1882—1945)在林肯(1809—1865)提出的“三大权力”(生命的权力,自由的权力,追求幸福的权力)的基础上,于1941年1月6日在致国会的咨文中,宣示四项 “人类的基本自由”——表达意见的自由,信仰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新华日报》《解放日报》在20世纪40年代初中期发文赞扬“四大自由”。
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称“人人生而自由”,“人人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将“四大自由”列为世界各国共同遵守的基本精神。
我国当代拟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二项,“自由”列其中。中共十八大政治报告肯认:“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自由”为社会层面价值取向之首。
总之,古典汉字词“自由”意谓放任、自恣、自纵,至今仍在使用;而现代义的“自由”,是有约束的、理性的自由,在政治上是指受法治制约的公民自由权,观念上是指基于自身主动意志的思想自由,法律上是指在不违法前提下的行为自由,伦理上是指在道德自律前提下的操守自由,哲学上是指对必然的认识。这种自由观日益深入人心,逐渐被大众所认可和实行。这是中西语汇涵化的结果,而“自由”一词正通过这种涵化获得共认的现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