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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野中的云南彝族神话当代价值论
发布时间: 2023/8/3日    【字体:
作者:刘建波
关键词:  彝族文学;神话学;神话历史;中华文化认同;国家认同  
 


摘要

 

作为中华神话体系的重要构成,云南彝族神话从内容看,是古代自然和社会生活的现实反映,具有文学审美、社会历史、哲学思想等话语意蕴;从结构看,神、毕摩和人之间的复杂关系,构成云南彝族神话的多元结构;从叙述目的看,云南彝族神话植根于万物有灵和祖先崇拜的民间信仰土壤,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规范人类道德。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当下,云南彝族神话的文学、文化和社会价值愈加凸显,共同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从历史发展的纵向维度来看,彝族神话形成于原始社会时期,是原始文化的组成,并逐渐发展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从文化交流的横向维度来看,彝族神话既有个性,也与诸多其他民族神话有共性。这种共性是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文化现象,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种文化共同体,也是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关于云南彝族神话的当代价值思考,应从文学、文化和社会三个维度考量,才能比较全面地把握其实质内涵和主要内容。文学、文化和社会三者之间是逐层递进的关系。文学是文化组成的重要部分,文化则是在社会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和创造的成果,三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共同助力云南彝族神话当代价值的建构。

 

  文学价值

 

一般认为,神话是以神为主角,具有神圣性和权威性的叙事。纵观而论,对于少数民族而言,神话的神圣性及权威性依旧存在,尤其是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以云南彝族为例,活态的神话文化生境及神话的仪式性,常态地存在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实践之中。

 

纵观前贤研究成果,关于少数民族神话价值问题,文日焕和王宪昭在《中国少数民族神话概论》中以“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研究价值”三个论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其中,文化价值论题又从“神话是一种多元文化”“反映哲学意识”“渲染宗教观念”“蕴含是非标准”“张扬文化情感”五个方面进行具体阐述。这种关于少数民族神话价值的理解,是基于认识论角度来讨论的,具有较为宽泛的指涉含义,体现出少数民族神话的多功能价值。笔者聚焦于作为文学文本的神话和作为文学审美的神话两个维度,探讨云南彝族神话的文学价值命题。

 

(一)作为文学文本的神话

 

钟敬文指出:“神话作为民间文学的一种形式,是远古时代的人民所创造的反映自然界、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社会形态的具有高度幻想性的故事。”一般而言,神话文本是经过人们搜集整理形成的资料汇编,属于生产的知识。彝族神话是彝族人民集体创作的口头文学,作为一种文学样式,尤其是作为民族民间文学的重要文类,极大地丰富了彝族文学的体量。笔者将结合下列几部有代表性的彝族文学史编写体例和相关论点进行具体分析(表1)。

 

由上表可清晰地看出,彝族文学史的编著者无一例外地将神话作为彝族民间文学的重要部分予以阐释,并且从文学史编撰的力度看,彝族神话内容更加丰富,神话类型逐一细化,从“征服自然”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认识论,逐步融入彝族神话研究的思想中。云南彝族神话以民族民间文学的文类,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内容,成为编写者与彝学界的共识。因此,从文学角度考量云南彝族神话的当代价值,亦具有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

 

作为民间文学的一种文类,神话的本质特征是文学性。在彝族神话中,想象和幻想成为文学性塑造的主要手法。如人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意境的营造,始祖人物、天神形象和半人半神形象的出现,都是通过彝族先民的想象和幻想来实现的。

 

从云南彝族神话的形式构成来看,除以文本形式呈现的散文体神话外,更多的是以毕摩经籍形式呈现的韵文体神话。这类神话一般以五言诗体形式进行演述,在毕摩的吟诵下,朗朗上口,较为押韵,体现出文学的语言美,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从出版的《彝族毕摩经典译注》(106卷)来看,大部分祭祀经文都是口诵经文,也是彝族关于起源和创世叙事的经典神话,一般具有五言诗体特征。此外,彝族神话的开篇多用复沓形式,反复吟咏,一唱三叹,极大地增强了艺术感染力。

 

(二)作为文学审美的神话

 

云南彝族神话不仅是一种文本或文本化的资料汇编中所记载的内容,如前所述,神话的神圣性和权威性至今依然存活于彝族民众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之中,给人以精神和力量。换言之,作为文学样式的神话具有审美属性。云南彝族神话植根于云南彝族的社会发展历史,经过彝族先民集体创造发展,并历经千百年的口耳相传和书面传播流传至今,是彝族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了彝族社会历史、民俗风情、民族性格、精神品格等等。因此,彝族神话不仅是一种文学样式,是彝族文化的根基,亦是彝族审美的重要积淀物,具有强烈的审美特性。

 

云南彝族神话主要以口头传承和文学文本形式流布于彝族地区。按照传统的神话分类方法,一般分为创世神话、人类起源神话、洪水神话、文化英雄神话等等。按照不同的分类依据,还可进一步细分出不同的神话类型,这也显示出云南彝族神话的多类型化。如今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彝族神话,更多是文本书面化之后形成的神话。一方面,经过彝族古代知识分子毕摩的搜集整理,另一方面,经过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彝族民间文学搜集整理和文本化改编。二者均使诸多神话的内容和结构得以相对固定,并助推神话在较为广阔的时空范围内传播开来,对彝族神话经典传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我们目前看到的诸多片段式、零碎化的云南彝族神话,应该是彝族神话史诗的部分内容。从内容看,《勒俄特依》《查姆》《梅葛》等韵文体神话,几乎涵括云南彝族散文体神话的绝大部分情节。从这种文化现象可看出彝族古代社会的毕摩记录,以及20世纪50年代以来知识分子的搜集整理对云南彝族神话的经典化作出贡献,尤其是以彝族四大神话史诗为代表的民间文学得以广泛传播,并深刻影响着彝族社会。从祭坛到民间,从上层人士到普通民众,都接受了这些神话,即从内容到形式,从文本到书面。神话作为文学的组成部分,尤其是经典神话,其文学性和审美价值是在多重的时代文化政治力量的形塑之中形成的,并契合当时的社会语境和时代话语。这些经典神话的文学特色和审美价值一直影响着后人,并发挥着文学的认识、教育、审美、娱乐等功能。

 

如选编《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的神话“三女找太阳”,在云南彝族地区家喻户晓,影响广泛。该神话讲道:远古的时候天上有七个太阳,大地十分温暖,庄稼一年七熟,牛羊一年生七胎,人民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后来出了个夜猫精,生性喜欢黑暗,并拔下翎毛当箭射太阳。夜猫精一连射落六个太阳,第七个太阳害怕躲起来,人们只好生活在黑暗之中。三个姑娘挺身而出,让大家点起火把,燃起火堆,烧死了夜猫精,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躲起来的太阳,人间重获光明和温暖。三个姑娘却因为劳累过度而死去,化为三座陡峭的山峰。后来,寻找太阳的三个女性变成了神化的太阳女。该神话传递出的坚强、刚毅、担当精神成为彝族女性的精神品质象征。人们阅读此神话后,获取力量,看到生活的美好希望,这就是神话的审美力量。可见,审美属性作为云南彝族神话的文学价值所在,不可或缺。

 

  文化价值

 

“大传统”与“小传统”是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 Robert Redfield )提出的学术概念。他认为在复杂社会中存在着两个不同文化层次的传统。在后来学者的使用过程中,又出现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概念分野。他们大多将知识分子为代表的文化称为精英文化,而将民间文学视为大众文化。王宪昭认为:“口传神话在时间维度中属于中华民族文化大传统。”从这个角度而言,以云南彝族神话为代表的民间文学属于小传统、大众文化,具有文化价值的重要研究意义。

 

云南彝族神话的文化价值主要体现在历史、哲学和道德三个层面。具体而言,从内容看,彝族神话的主要内容是反映彝族社会的历史和现实生活;从思想看,彝族神话表达了彝族先民朴素的哲学观念;从价值观看,彝族神话传递着做人准则,规范着人类道德,进而维护社会秩序。

 

(一)民族历史的表征

 

云南彝族神话内容涵盖较广,宇宙、创世、自然、人文、战争、迁徙等都是神话叙事的对象,但它们均以彝族历史发展为主线,与反映彝族人民生产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历史叙事密切关联。从这个意义而言,一方面,云南彝族神话是古代自然和社会生活的反映,是彝族历史的表征;另一方面,从神话与历史的关系看,云南彝族神话与彝族历史的互动关系主要通过“通史”“简史”和“地方史”三个维度来建构。高健在西南少数民族历史书写中的神话重述研究中认为:“在民族史的书写中,神话被提炼出来,成为民族的一种‘修辞’,整个重述过程不仅将神话学术化,还将历史开端神圣化、地方知识公共化。”神话作为民族的一种集体历史记忆,通常会在族源历史的书写中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因此,笔者将《中国彝族通史》、《彝族简史》、《楚雄彝族文化史》等历史编著中关于彝族历史的神话叙事内容作为本节的讨论对象。

 

其一,《中国彝族通史》是一部由云南省民族学会彝学专业委员会(简称“彝学会”)牵头,云、贵、川三省彝学会联合组织彝学专家合作编写的通史。在第一编原始社会阶段部分,编写者采用彝文典籍中的“精气”“八卦”“天文”“历法”“阴阳”及远古年代的君长国及历史事件等,讨论公元前45世纪至公元前27世纪的彝族社会历史,更多涉及哲学层面的问题。从表面看,看似未出现用神话讲述彝族族源历史的编写现象,但细究剖析,这些看似“形而上”典籍中的哲学话题讨论,实质牵涉彝族文化起源问题,如彝族人民如何创造文化、文字如何起源等。因此,在编者的论述中大量采用彝族文化起源神话材料来佐证。在彝族历史的讲述上,借用大量典籍文献,一方面,作为有语言和文字的彝族,其族源历史的记载更多体现在古籍文献上;另一方面,用丰富的彝文典籍呈现出彝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在第二编“哀牢”部分,通过详细讲解九隆神话与彝族历史关系问题,得出“哀牢为彝族君长国之一,因传下九隆神话,使其在彝族历史中的地位尤其突出”之结论。

 

其二,《彝族简史》第十一章“彝族的科技、文化成就”之第六节“历史”写道:“彝族是一个富有历史知识的民族,各个地区彝族中都流传着许多历史故事”,“除了《西南彝志》这样的综合性著作外,还有许多历史专著值得介绍。《洪水泛滥史》《洪水前后鞅事》是以记述各种古老的传说(其中包括各种仲牟由的传说和洪水故事)为主要内容的,在这类书籍中,含有较多的神话成分,其中神和人常结合在一起,神话和历史往往是不可分的”。显而易见,编写者直接将彝族神话当作彝族历史。换言之,编写者认为神话的内容也是历史的真实,这种认识在一定意义上打破了通常认为的神话是对自然和社会的想象和幻想的观点。《彝族简史》作为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二《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编写者由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四省区的彝学专家组成。该论著的学术性、在学术界的地位和被认可度、参考和引用率均较高。编写者用彝族神话作为彝族历史内容的写作思路无疑是对彝族神话价值的较好证明,即彝族神话是彝族历史的表征。

 

其三,在区域性的地方彝族史编写中,如《楚雄彝族文化史》“彝族历史渊源”部分采用了“人类起源的传说”进行编写,具体涉及《梅葛》《查姆》《阿细的先基》《阿黑西尼摩》等彝族著名神话,旨在证明“彝族先民的人类起源的多元复合观”。对于部分彝文已经失传的彝族支系而言,口传神话是一种较好的历史叙事,传承人在讲述神话的同时,也在进行历史信息传递和历史教育。

 

综上可见,不论是《中国彝族通史》,还是《彝族简史》,抑或《楚雄彝族文化史》,从关于彝族历史的编写来看,云南彝族神话与历史的关系均极为密切。彝族神话作为彝族历史的一部分,作为历史建构的一部分,均证明神话是民族历史的表征。

 

此外,在《查姆》《梅葛》《阿细的先基》等韵文体神话及部分散文体口传神话中,广泛流传着“独眼人”“直眼人”“横眼人”的神圣叙事,成为云南彝族神话的一个特色。众多前人的研究成果认为,三种不同形态的“眼睛神话”,反映出云南彝族古代社会历经从蒙昧、野蛮到文明的三大阶段。神话的本质是一种神圣的叙事,云南彝族神话在传承人的演述、毕摩展演的过程中,重在传递族群的历史,这是重要的叙事目的之一。从现实生活看,一般而言,彝族的家支内部关系复杂,但历史脉络却比较清晰。这种以家支关系为纽带的彝族社会历史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上一代和下一代之间的神话讲述进行传递,尤其是在没有文字的彝族支系中更显重要。可见,彝族神话的历史表征价值是云南彝族神话文化价值体系中一个重要内容。

 

(二)哲学思想的表达

 

云南彝族神话是在以万物有灵和祖先崇拜为核心的民间信仰的土壤中产生的一种文化意识形态。从宇宙起源、天地起源、万物起源等类型看,世界的物质性和运动的宇宙观是彝族神话传递的重要信息,即云南彝族神话蕴含丰富而朴素的哲学思想。这种丰富性是指彝族神话蕴含的哲学内容包罗万象,信息量极大;朴素性是指彝族神话蕴含的哲学要义相比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深厚性而言,具有相当的朴素性。

 

其一,形象的进化观。关于彝族起源神话中的“眼睛神话”研究,应从“三代人”进化叙事的现象看到进化论的形象化表述之本质。从独眼到直眼(竖式双眼)再到横眼(正常的横式双眼),表明从猿人到现代人类的进化过程;此外天神造人经过三次艰辛,最终形成现代人,从体质到心智再到文明程度均符合神的旨意和要求,说明了天神创世过程,尤其是造人的艰难,经过反复实践和考验最终取得成功,这一过程体现出人类劳动实践的价值。换言之,它以直观、形象的叙事方式表达了朴素的哲学进化观。

 

其二,“三位一体”的宇宙观。作为彝族仪式神话文本的《火把节祭经》,演述土主、人祖、天神三者之间的神圣叙事,其实质是彝族先民天、地、人“三位一体”的宇宙哲学观。换言之,地方性的彝族英雄祖先崇拜与运动变化的宇宙观是融汇的,并非彼此分割开来。这也恰恰显示出云南彝族活态神话与文本神话所蕴含的独特哲学思想。它不是空洞、具象的“形而上”的理论系统,而是活态化、生活化的哲学意涵。

 

(三)人类道德的规范

 

云南彝族灾难神话中的洪水型、干旱型、瘟疫型神话,主要聚焦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引申出如何做人的问题,从中可以看出神话对人类德道的规范作用。

 

对于神话的存在形态而言,云南彝族神话大多存在于民众的生活和民间信仰类的仪式中,成为彝族文化的活态内容之一。彝族神话的仪式化讲述、仪式性演述现象较为常见。这些仪式又大多与人的生老病死主题紧密相连,致使神话的仪式性特征中增加了神圣性和权威性的分量。彝族仪式性神话往往以神谕的方式告诫后人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正如左玉堂所言,彝族神话“普遍存在着一个道德观念的命题”。云南彝族神话中道德教化的意图和功能,并不是专属于彝族,而是中华民族共有的文化传统。这个传统即“文以载道”的中国古代诗学观念。彝族神话不仅是一种文学样式,还是彝族文化的构成内容。它和其他55个民族的文化一起共同组成中华文化,并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格局中发展壮大。彝族是中国56个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彝族人民创造和传承发展的彝族神话,也是中华多元文化的一部分。因此,云南彝族神话的道德教化功能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文以载道”观念是一脉相承的。多元一体不是多元文化和中华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基础之上,通过交流互鉴形成的中华文化。中华文化是一个文化共同体,彝族神话组成的彝族文化是这个文化共同体中的一部分,并且不可或缺。云南彝族的口传神话和仪式神话,是在彝族原生性民间信仰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文学形态,其仪式性和活态性特征较为鲜明。相对于中华民族文化的大传统,彝族原生性民间信仰是在彝族地区形成的小传统。小传统和大传统是相对的、互为联系的,小传统也受到大传统的影响。云南彝族神话作为少数民族文学和文化的代表性事象,在与中华传统文化的交流互鉴过程中,实现了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总之,云南彝族神话以口头神话和书面神话形式流布于彝族地区,并通过活态性和仪式性的存在方式,作用于彝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发挥着文学审美、历史传承、哲学思想表达、人类道德规范的作用,影响着彝族地区的文化发展,在中华文化的大传统影响下发展繁荣,进而丰富和发展中华多民族文学和文化,为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筑牢基石。

 

  社会价值

 

作为民间文学样式的云南彝族神话,在文化价值的传承过程中,建构了统一多民族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价值。一方面,以云南为地域范围的彝族神话研究,是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格局下进行的彝族文学与文化研究,承认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研究的前提。因此,彝族神话的统一多民族国家认同价值挖掘是其题中之意。另一方面,神话是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资源,作为单一民族的彝族,思考彝族神话研究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贡献也是本论文的题中之意。因此,笔者侧重从统一多民族国家认同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个维度开展云南彝族神话的社会价值讨论。

 

对于中国语境中的“民族”概念的理解,其内涵较为复杂。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民族是属于历史范畴的概念。中国民族的实质取决于中国悠久的历史,如果硬套西方有关民族的概念,很多地方就不能自圆其说”。这是中国语境下理解“民族”概念的立场和方向。具体到云南彝族神话的社会价值问题上,有必要将作为单一民族层面上的民族与作为中华民族层面上的民族区别开来。有学者指出:“56个民族层次上的民族概念的核心义涵是历史文化认同,而中华民族层次上的民族概念的核心义涵则是国家政治认同。”按照这样的理论逻辑,一方面,云南彝族神话的统一多民族国家认同价值论更多是探究彝族与各民族之间历史文化渊源,这种历史文化渊源在神话中表现为建构的起源叙事,如民族起源神话呈现出统一多民族国家中各民族起源的情境;另一方面,云南彝族神话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价值论则侧重于彝族和其他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这种认同在神话中更多表现为共有精神家园的建构、中华文化符号的认同等。

 

(一)统一多民族国家认同价值

 

作为神话功能理论的开创者,马林诺夫斯基认为,神话诸功能与社会各方面的活动是协同进行的。基于这样的理论认同,孟慧英将神话的功能精辟地概括为“提供传统范式”“化解矛盾与冲突”“维护族体团结”。这些观点对彝族神话的统一多民族国家认同价值思考提供了有益参考。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平等团结、共同发展是政府和人民的共识。彝族民间文学组成的神话,对彝族人民而言,是远古的历史和文化,包含神话、故事、历史等诸类信息。作为口耳相传的文化记忆之一,神话体现出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形象生动地表达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韵文体神话《查姆》的搜集整理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一直持续到80年代才出版。原始资料“三十六族分天下”中有彝汉民族的历史叙事,而在整理出版本中“民族的来源”则由彝族、汉族变为汉族和傣族,新增加哈尼族。“三十六族分天下;三十六族常来往,和睦相处是一家。”阿朴独姆兄妹成为三十六族的共祖,各民族同源共祖。口头传统成为民族族源叙事方式,增加民族团结主题以契合当时的国家话语。民间文学调查队不仅搜集整理文艺作品,丰富各民族的文化遗产,提高各民族的文化自信,也在这场自上而下的文化事件中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在原始资料搜集整理中增加和凸显“民族来源”“三十六族分天下”等象征民族团结主题的神话叙事。在原始资料及整理出版本中都有彝汉叙事,这是中华民族认同的重要体现。以《查姆》为代表的彝族神话经典,激发了彝族民众的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加了彝族人民对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有力地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近年来,云南彝族古籍文献翻译整理中推出“汉族题材云南少数民族古籍译注”系列工程,其中彝族《董永记》《齐小荣》《毛洪记》《凤凰记》《卖花记》《张四姐》《红鱼姑娘》等一系列译文神话作品,体现出汉族文化与西南边地云南彝族文化的互动共生关系。以《唐王记》为例,主要包括“翠莲蒙冤”“龙王告状”“唐王游地府”“刘全进瓜”等内容,源自汉文本《唐王游地府》,在云南彝族地区流传过程中经过毕摩的再创作,受到彝族人民的喜爱,从而在峨山、新平、双柏、元江、红河、元阳、绿春、江城等彝语南部方言区广泛流传。一方面,彝族人民主动学习借鉴汉族文化,不断丰富自己的民族文化;另一方面,彝族人民在学习汉族文化中,并非一味全盘接受或被动学习,而是主动学习,并进行适应和符合彝族社会发展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从而实现汉族文化在彝族地区生根开花结果。以《董永记》为例,“在从云南汉文唱书《大孝记》到彝文《董永记》的传播、流变与形成过程中,通过‘彝化’、情节细化和情节增设等艺术手段,彝文《董永记》发生了诸多变异,呈现了别具特色的艺术魅力”。“两个文本中趋同的文化观念充分表明,中华民族虽然由多个民族组成,各民族的文化的习俗、衣饰等外在形态也互有差异,但内在的文化精神却接近甚至相同,这正是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共生共荣、绵延长久的内在聚合剂和驱动力”。由此可见,云南彝族文化与汉文化的交流交融深刻影响着云南彝族神话的生成,并内蕴统一多民族国家认同的重要价值。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价值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文学研究的重大议题,内涵丰富,兼具学理性和实践性。其中,如何全面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显得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从发展脉络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从内容要素看,身份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这三大意识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构成要素。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长期发展中共同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给人类留下了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学遗产。中华各民族民间文学在漫长的历史积淀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汇集各民族的文化精华,记录和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提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素材,蕴含中华文化认同的内容。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神话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文化资源和历史根基,“只有借助神话学,一个民族才能使人们感受到它作为一个既是当代的和历史的,又是某种意义上具有超前性的单元的存在”。因此,神话研究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紧密相连。

 

云南彝族神话是彝族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形成的文学样式,汉族文化和彝族文化及其他少数民族文化在神话中水乳交融,进而呈现出云南彝族神话的开放、包容与多元特征,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发展过程中形成具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价值。因此,云南彝族神话的当代价值研究,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引领,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从而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在云南彝族起源和灾难神话类型中,彝族人民对龙的崇拜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文化事象。龙图腾崇拜、祭龙祈雨、神龙创世等母题在云南彝族神话中经常出现。作为云南彝族感生神话的经典,九隆神话在滇西地区影响甚广。龙在哀牢山地区成为彝族、白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共同祭拜的始祖和有灵性动物。他们以龙为本民族的图腾,自称龙的后裔或“龙族”。滇南地区,每年春节刚过不久,彝族人民还举行祭龙活动。毕摩主持的祭龙仪式成为一种仪式神话,旨在祈求龙神降雨,预祝当年风调雨顺。作为大母神的龙,是滇南彝族认为的创世之龙,宇宙和万物的起源都归功于这条大龙。作为中华民族的标志性符号,西南彝族人民通过口传和仪式方式代代传承,从历史渊源、文化心理等诸多层面进行了龙文化的认同。换言之,这是对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

 

云南彝族神话是彝汉文化交融共生的文学记忆,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根基和文化资源,起到固本强基的作用。洪水故事是全世界共有的神话母题,叙述洪水之后如何繁衍人类、延续后代的情节内容,折射出人类道德缺失、人与自然环境恶化的诸多问题,成为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学思想基础。在云南彝族地区广泛流传的神话《洪水泛滥》讲述道:天界最高统治者看到人间善恶不分,发怒下令发动洪水淹没人间一切,最后只剩笃慕一人在世。在天神的指点下,遗民与下凡的仙女结婚生下一个肉团,从这个肉团里走出了彝族、傣族、傈僳族、哈尼族、汉族等各民族的祖先。彝族神话《查姆》也讲道:“阿朴独姆兄妹成亲后,生下三十六个小娃娃……三十六个好儿女,各走一方分了家…… 从此各人为一族,三十六族分天下;三十六族常来往,和睦相处是一家。”各民族同源共祖、各民族和谐相处、各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各族先民思考的哲学命题,以及民间祭司吟唱的重要内容。这些核心部分流传至今就成为各民族神话中最核心的情节。“这种叙事的最终结论则无一例外地表达出本民族与其他民族共同源于同一祖先的兄弟关系……因此也是中国各民族大团结最有力的文化见证。”民族民间文学中的各民族关系只不过是原始先民的想象和幻想,其实质是我国各民族交往历史在文学艺术领域的投射。他们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共同构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

 

此外,正如有学者所言,“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少数民族文学,以其多样化的存在方式,为研究文学的外部规律和内部规律,提供了极为鲜活的材料和极大的阐释空间”。云南彝族神话中,诸多活态性的仪式神话往往是一个族源历史、族群迁徙、文学艺术、民间信仰、哲学道德、歌舞娱乐等的综合性叙事和演述,为中国神话学的多学科、跨学科研究提供丰富的资料。这是云南彝族神话研究的学术价值,也是重要的社会价值之一。

 

综上所论,云南彝族神话参与和书写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在新时代发挥着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作用,具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社会价值。云南彝族神话的搜集整理不只是民间文学知识生产,也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和文艺规范指导下建构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事件,是国家话语的实践内容。中华民族共同体视野中的云南彝族神话研究,体现出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的历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现实,有效彰显了中华文化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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