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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节日助推乡村振兴的当代境遇与实践路径
发布时间: 2023/11/24日    【字体:
作者:黄龙光
关键词:  传统节日 乡村振兴  
 

一、传统节日研究综述及问题提出

 

传统节日,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世代相传的岁时民俗。传统节日既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一种具有时空规定性的集合式文化生活。人们欢庆传统节日,不仅是对生产生活的一种节奏调节,而且是对天地神祖的一种精神寄托。传统节日丰富多元、精彩纷呈的文化叙事,往往涉及信仰、饮食、服饰、文艺、休闲、娱乐以及社交等具体民俗实践,对所有人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和向心力。因此,传统节日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重点关注和聚焦研究的重要民俗体裁。

 

综观目前传统节日的研究成果,总体上表现为:第一,对传统节日价值认知的理论阐释居多,属于从普遍意义上对传统节日价值的一种高扬;第二,对遗产化后传统节日的具体传承和保护的研究不少,这主要基于遗产视角或民俗学的实证方法,有时难免落入管理学研究的“对策—建议”范式窠臼;第三,对传统节日的变迁、利用、发展等相关专题研究。这些研究总体上构成当代传统节日研究的学术资源,也是对传统节日传承、保护和发展实践的智识支撑,是我们持续不断推进传统节日研究的重要基础。

 

随着20世纪末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当前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提出并实施,传统节日面临并经历着一系列现代性变迁。在社会变迁的动态语境下观察传统节日,分析传统节日的当代境遇及助推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对传统节日的传承发展以及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研究意义。

 

二、保护发展传统节日的当代境遇

 

传统节日是民族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老百姓社会生活的重要构成,每一个个体经其一生,都自然沉浸于传统节日生活流之中。当代社会的现代性变迁,带来传统节日的现代性变迁。保护发展传统节日助推乡村振兴,首先必须全面认识传统节日的当代境遇。

 

(一)乡村共同体分化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提升。广大乡村社会生产生活随之发生急速变化,一方面是计划经济时代以集体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方式一去不复返,家庭和个体逐渐成为生产经营的主要组织者;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急速推进,乡村剩余劳动力被城市虹吸效应影响而纷纷进城务工,随着“农民工”离土离乡,剩下的“3861部队”成为乡村“留守族”。过去建基于传统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纽带的乡村共同体,开始出现组织分解和结构分化,很多乡村出现一定程度的过疏化、空心化和原子化问题,最后导致乡村共同体内部社会关系松散,缺乏凝聚力。一些乡村出现一定程度的凋敝,随着民间文化传承的自组织逐渐解体离散,包括传统节日在内的乡村文化随之出现式微。

 

(二)传统节日遗产化

 

21世纪初开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使春节、清明、端午、中秋以及火把节、泼水节等各民族传统节日,入列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而获得保护,在社会生活实践层面进入国家和地方法定假日体系。传统节日的遗产化实践,是一种基于遗产价值认定的文化赋权,一方面扭转了以往人们一贯轻视传统节日的文化价值观,传统节日作为文化遗产及其价值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传统节日被列入遗产项目后,在申报、保护管理的模式下出现项目化趋势,致使传统节日文化在具体传承、保护实践中出现扁平化倾向,如不加以注意,即造成传统节日与其语境、生活、主体以及文化生态之间产生间距与割裂;同时使认定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出现等级化、职业化倾向,导致与普通传承人群产生隔阂和矛盾。传统节日的活态性、生活性、民俗性、整体性、主体性及主体间性,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节日保护发展必须重视的基本属性特征。

 

(三)传统节日城市化

 

城市化是人的城市化和空间的城市化,当代城乡发展中的空间生产,带来传统节日的空间生产。站在资源论角度,有的地方政府以城镇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将主要在乡村传承的一些传统节日,挪移、整合到城市空间进行“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受政府行政指令和节日组织投入的强大影响,使同一个地方同一个传统节日出现分裂,城市官办和乡村民办一分为二,而且出现前盛后衰的两极化倾向。具体来说,即传统节日随着城市化被挪移进入城市而备受欢迎,通过全民狂欢实现文化消费,从而凸显传统节日的公共性与共享性;而留在乡村的传统节日却备受冷落而日渐式微,久而久之被抽离原生语境和传承主体,由此带来一直热心操办传统节日的民间自组织和文化传承单元逐渐解体,乡村文化传承出现断裂。这不仅是传统节日在乡村和城市之间流动的文化传播问题,而且涉及传统节日主体的文化权益问题。

 

三、传统节日助推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

 

乡村振兴的灵魂在于乡村文化振兴,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对乡村文化价值的重新发现。传统节日蕴含乡村集体性的地方记忆,对当下松散的乡村共同体具有修复和粘接的重要功能,在社会转型与社会变迁背景下,探讨传统节日助推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乡村自组织的建设

 

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后,1982年村民委员会正式载入宪法,并强调按居住地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此广大乡村形成“乡政”与“村治”结合的治理模式。随着国家权力不断下沉农村社会基层,作为乡村自治和自我发展最合法的自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村民小组疲于应对乡镇等上级部门的行政指令和任务摊派,出现一定程度的行政化倾向,亟需适当为其行政松绑和工作减负,全面激发其真正为乡村振兴自我组织和内生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从文化操弄的微观实践经验来看,乡村内部更小一级却更加务实的诸如生产互助组织、红白理事会、姊妹会、民间文艺队等一方面长期习惯于上级部门的行政包揽而渐失自组织权威和能力,一方面受家庭和个体化影响而渐弃自组织意识和动力,亟需重新发现并鼓励地方乡贤能人、文艺传承人发起重建并夯实这些民间自组织,在村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村委会协调整合各方力量,通过重建村集体经济,积极传承发展传统节日,凝聚人心,整合社会,实现文化传承和社会善治,助推乡村振兴。

 

(二)民俗知识生产教育

 

在当前乡村共同体结构相对松散的情况下,不论是重建民间文艺队等民间自组织,还是推行传统节日的保护传承等民俗实践,光靠乡村自身力量是难以实现的。大多数生于斯长于斯的普通乡民对包括传统节日在内的传统民俗及其价值认知仍然缺乏文化自觉。对于自我的民俗文化,他们更多地采用一种基于心理惯习的自然传承,大多数人对传统节日的历史渊源、结构要素、功能价值与文艺审美等民俗内涵,基本停留在一种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懵懂状态。这不仅与乡民长期以来对传统民俗文化的日用而不知有关,也与民俗学专业学术成果的社会普及不够有关。公共民俗学作为站在民间立场的重要学术力量,可与乡村自组织、地方精英合作,为乡村振兴提供专业化的民俗知识生产,对庞杂零散的乡村民俗文化进行全面书写和系统整理,尤其可对濒临消亡的传统农耕、技艺民俗进行抢救性记录,实现民俗资源全息数字化贮存,可以村史、民俗志等媒介记录历史记忆,有条件也可结合新建村史馆、文化传习馆等场馆空间展陈,通过对乡民的自我民俗再教育实现传统文化认同,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民俗文化的资源基础与学理支撑。

 

(三)传统节日在地化实践

 

传统节日不是脱域化的抽象文化,它总是要在地化实践的。今天传统节日不论如何被城乡各地共享,都离不开具体的原生地,这个原生地往往在广大乡村地区。随着城市化的突飞猛进,不仅乡村的人力资源涌入城市,就连传统节日在内的文化资源也流入城市,城市因资源持续更新配置而不断获得新发展,反观乡村因资源流失枯竭却并未获得相应回流与反哺发展。城市官办传统节日对乡村民办传统节日的冲击,导致乡村原生地传统节日传承陷入某种断裂危机。解决城乡空间传统节日文化资源的统筹协调问题,不仅需要地方政府充分考虑文化权益的城乡共享,也需要民俗学等学术力量介入调停各方主体并积极协助节日展演等相关公共文化实践。通过策划组织传统节日文化在城乡两个空间的双向流动与互动转化,以主会场、分会场互嵌设置等来有机协调传统节日的原生地与衍生地的空间关系,来实现民俗文化资源在城乡流布的相对均衡与有效共享,带动城乡一体化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的共同发展,以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民间文化论坛

《民间文化论坛》2023年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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