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讲座,我会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
第一,自由的背景或者说自由理念的宗教基础。自由是怎么从宗教中生长出来的,在天主教世界以什么样的方式浮现?在基督教世界或者清教世界又是以怎样的方式浮现?
然后,聚焦在清教背景,或者清教的自由理念与现在的世界秩序之间的关系。因为清教的理念是美国的立国理念,而美国是今天世界秩序的主导者,所以要理解今天的自由观念等各种理念,对美国清教理念的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三,为什么美国所推崇的自由理念、普世价值,会在世界上遭受大量的反抗?这些反抗的原因、机理何在?最后,整个讲座会落脚在伊斯兰教。一方面伊斯兰教是怎么成长起来的?它内在的历史、教义是怎样的?为什么伊斯兰教世界会有如此之多的严重的反抗行为?
这是我今天要谈的整个脉络和线索。
罗马帝国的分裂带来教会的分裂
先做几个概念性的澄清。首先,宗教分狭义的宗教和广义的宗教:狭义的宗教就是必须有一个神,此时才能称之为宗教;广义的宗教,会将儒学都算在内。今天只谈狭义上的宗教,比较重要的是三大“一神教”,分别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三大教都是信奉“独一真神”,宇宙中只有一个神。“独一真神”是中国人最难理解的,我花了五六年时间,才找到它背后最基础的逻辑。
三大一神教都信奉独一真神,而且不管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他们信奉的神实际上是同一个神。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是从犹太教衍生出来的,他们信奉的神其实是同一个,只不过对于这个神的理解和解释有很大差异,这可能跟大家直觉性的想法有很多冲突。这种差异带来一个后果,就是由于他们非常相像,在争夺信徒的时候,他们之间的问题就会尤其难以化解。
基督教又主要分为三大教派:天主教,主要流行在南部欧洲、西部欧洲和拉丁美洲;基督新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基督教;东正教,主要流行在东欧、斯拉夫地区以及希腊,差不多可以说东正教就是斯拉夫人的宗教,这个教派跟天主教、新教之间又有一定的差异。
最初,在公元之后几个世纪,耶稣刚去世没有多久,那些使徒们的影响都还在,这个时期只有统一的基督教。这个统一的基督教试图在罗马帝国内部传播,但对罗马帝国来说,罗马的皇帝就是神,必须敬拜皇帝。而对基督徒来说,只有上帝是神,除了上帝之外就没有神,持戒里已经规定了。所以这些基督徒要求放弃对罗马皇帝的信仰,皇帝岂能容他?一直都对基督教极力打压,直到公元390年,基督教才被确立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为什么罗马帝国皇帝肯接受基督教为国教,而不再要求人们以他作为神了呢?因为罗马皇帝要求:我允许基督教成为国教,但条件是我要做基督教会的最高领袖,教会的首领。这样,罗马皇帝就掌握了两个身份:一个是世俗身份,也就是皇帝的身份;一个是宗教身份,也就是作为教会的最高领袖。这个时期的基督教是统一的。
在罗马帝国内部,当时有四大主教区:一个在罗马,罗马城;一个在君士坦丁堡,就是今天的伊斯坦布尔;一个在今天埃及的亚力山大;还有一个地方叫做安提柯,在今天的叙利亚。亚历山大和安提柯,今天已经全都是穆斯林的地盘了,但在历史上,那是基督教四大主教区中的两个。
公元395年,罗马帝国分裂成东、西两半——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之后没多久,西罗马帝国就崩溃了。分裂之后,西罗马帝国的首都在罗马,后来又搬到拉文纳,离米兰不远,而东罗马帝国的首都就在君士坦丁堡。而且东罗马皇帝仍然非常强大,这就带来东边和西边非常不一样的状态。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一个现象在西边出现了:公元476年,西罗马的世俗秩序彻底崩溃,而由宗教力量来担当一般的社会治理功能,人类历史上只有在西欧出现过这个现象。而在东罗马帝国,皇帝仍然同时担任教会的最高领袖,这就意味着皇帝对宗教仍然拥有直接的控制权,仍然处在“政教合一”的状态。
这里要强调一下,通常所说的中世纪欧洲是“政教合一”的说法是错误的。中世纪的西部欧洲,从来就没有过政教合一,一直是政教分立的。政教合一的是东罗马帝国。这种政教合一,不要理解成教会主导一切,而是由皇帝同时兼任教会的领袖,两个身份结合在他一个人身上,以这种方式实现政教合一。这就带来一个很大的差距,还有皇帝的东罗马,他们的教会组织就变成东正教,而西罗马或者说西欧,则逐渐演化成天主教。大约在公元1074年,完成了东、西罗马从法理上的最终分裂,在此之前,他们实际上早就隔阂、貌合神离好几百年了。
基督教神学的理性化转型
那么东边和西边的巨大差异在哪儿呢?对西边来说,由于世俗政权彻底崩溃,新兴起的所谓政权领袖都是地方的大老粗,蛮族的武士,由他们来征服西罗马崩溃之后的废墟。他们的水准差到需要一些学者给他们写行为手册,告诉他怎样做才符合一个贵族的标准。比如:家里墙上挂着毯子的话,就不要冲着这个墙小便;没挂毯子,才可以冲那儿小便!那是极其粗鄙的一群人。对于他们来说,完全不懂一个大的疆域该怎么治理。所以,西边世俗秩序的治理,一开始完全指不上这帮家伙。
那么西边世俗社会的治理功能是由谁来完成呢?都是由教会来完成的。因为当时教会是西罗马废墟上,唯一还拥有遍及整个西部欧洲通讯体系的一个组织。要想完成一般的社会治理,有两条必须做到:第一,内部比较顺畅的数据收集和整理功能,那就必须得有自己的通讯体系;第二,财政功能,必须有一套财政汲取能力,才有可能完成社会二次分配。而教会因为要外派传教士传教,那时候还没有罗马教皇的概念,只有罗马大主教——由四个主教区的大主教共同认可,但只是从神学思想上服从,行政关系上没有上下级关系,不是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只是一个劝告和听劝的关系,是同僚关系——罗马大主教会往各地派传教士,传教士到那个地方就成为主教,而派出去的传教士与大主教并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派一个“兄弟”出去,一起来开拓主的事业。在这种模式下,欧洲形成了分布各地的主教网,他们要跟大主教通报进展,于是罗马的大主教有了一个遍及全帝国的通讯体系,并逐渐形成了征收人们对教会捐赠的体系,后来逐渐发展成“什一税”,防止西边的教会有自己的财政。这套体系就可以完成社会治理功能了。
而对于西边的教会来说,要想更好地完成社会治理功能,首先,必须得有足够的效率。比如,信徒捐了100元去做社会福利工作,最后行政成本花了120元,这种效率肯定是不行的。第二,公元1075年的罗马大主教格列高利七世,下发了一个教皇敕令,规定“从此之后,下面所有的主教都是我的下属”,这意味着天主从法理上正式形成了。它规定,大主教与教区主教之间是上下级关系,是行政命令关系,而且大主教是整个基督教会的领导者,是所有基督徒的领导者,所有基督徒都要受大主教管辖。当时西边神圣罗马帝国世俗的皇帝,也要受大主教管辖,因为他也是基督徒。格列高利七世自封为教皇之后,认为所有人都要在他统辖之下,所有的事都在他统辖之下,这就是西部欧洲的政教合一,是教皇能够统管一切。
但是,事实上他完全做不到这一点。他认为自己可以统辖一切的依凭是手里有精神权力,当年耶稣临赴难之前对门徒彼得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立在你这座磐石上,然后你掌管进入天堂的钥匙,凡是你在世间被捆缚的,那你在天堂也将被捆缚;凡是在世间释放的,在天堂也释放。”也就是说:你是否可以进天堂,钥匙在你手里。而“彼得”就是拉丁语“石头”的意思。后来的所有罗马大主教,以及再往后的罗马教皇,都说自己是彼得的继承人,所以“进入天堂的钥匙掌握在我手里”。在这种情况下,他就用这个权力试图说服所有人都归他管。但是这里有一个致命的问题,他手里没有枪!有枪的人是谁?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
关于西罗马帝国,16世纪之前,欧洲人普遍认为罗马帝国从来没有亡过,只不过是由谁在担纲的问题。这和中国的情况类似,我们也说“中国从来没亡过,只是谁当皇帝的事在变”。欧洲人也是这样认为,罗马帝国最早的当家人后来成为希腊人,就是东罗马帝国。希腊人之后是法兰克人,就是查理曼帝国,因为查理曼在公元800年加冕为皇帝,他的身份是罗马皇帝。法兰克人之后是日耳曼人担纲,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是高度封建制的帝国,真正的封建是诸侯割据的状态,在中国只有周朝才是封建。神圣罗马帝国下面有两个重要的诸侯国,后来崛起成为奥匈帝国和德国。但是在中世纪的时候,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是奥地利大公。奥地利本身是个公国,奥地利大公同时兼任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这意味着他有两个身份,一方面是诸侯,另一方面是整个天下的共主,但他认为自己一直代表罗马帝国。
公元390年,罗马帝国容许基督教成为国教的条件是:罗马帝国的皇帝兼任教会的领袖。也就是说他才是某种意义上的教皇,是上帝在世间的代言人。而神圣罗马帝国认为自己就是罗马帝国,皇帝同时继承罗马帝国皇帝的所有东西,理应是教会的最高领袖,而教皇认为自己才是教会最高领袖。所以公元1075年,格里高利七世发布教皇敕令——规定自己为世间第一人,所有人都归他管辖。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亨利四世坚决不同意,他不承认那个教皇,要废掉大主教的地位。而对于格里高利七世来说自己就是教皇,要把亨利四世从教会开除。
亨利四世被开除教籍,对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产生了一个问题。在封建状态下,皇帝与诸侯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签订契约时双方手扶《圣经》发誓。假如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被开除教籍的话,就意味着当年的誓言无效,下面那些不服管教的诸侯就可以合法地反抗他。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害怕发生这种情况,只能向教皇认错。得到教皇的原谅后,他回到神圣罗马帝国,先平定了那些不服管教的诸侯,之后再重新把教皇废掉。亨利四世带着大军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罗马废掉教皇,自己又立了一个新的罗马大主教。但对他来说,又有一个致命的问题:他的大本营在奥地利及德意志一带,在阿尔卑斯山以北,而罗马大主教的驻地在阿尔卑斯山以南,那时翻越阿尔卑斯山治理的难度是无法克服的,而他又不敢长期呆在罗马,以免北边叛离。可是只要他回到北边,南边就又不服他了。最终,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与罗马教皇之间默认了这样一个局面——两边互不否认,但也互不承认。
在这种情况之下,对罗马教会来说面临着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进行一般的社会治理,必须足够有效率;第二个问题是,要时刻提防北边的世俗政权。这就要求教会的整个体系必须理性化,有点类似于现在的理性官僚制度,必须把教会打造成一个理性化体系,这样才能更有效率地完成社会治理工作,以及跟世俗政权进行抗衡。在这个理性化的基础之上,教义相应地也必须有一个理性化转型。宗教的一大特征就在于不在乎世俗那些东西,可如果这样就没有办法去为教会辩护。
罗马教会教义以及神学的理性化转型大概在十三世纪完成。当时最主要的神学家是托马斯·阿奎那,他跟朱熹是同时代的人,他的神学理论后来成为罗马教会的官方神学,一直到今天。他把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跟基督教神学结合在一起,完成了基督教教义的理性转型。
东正教与弥赛亚帝国意识
同时在东罗马帝国,皇帝仍是教会的最高领袖。对于皇帝来说,他已经有一套世俗的管理体系,不会再让教会设立一套体系。这就相当于在公司内部已经形成了一套理性的官僚化体系,它对于公司的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即便是统治者都没有资格去随意违背这套规则,否则建立这个制度就没意义了,统治将不可持续。而东罗马帝国的皇帝,他已经跟世俗的官僚体系有一种相互制约,形成了一种平衡关系,要是再形成一套教会的官僚体系,或者叫教会有效率的自治机制,他作为教会的最高领袖就又要受到那套体系的约束。更严重的是,宗教掌握着对皇帝身份合理性的解释权,假如皇帝控制不了教会,皇帝会非常难受。
所以东罗马帝国的皇帝不会让教会有进行组织化、理性化发展的空间。相反世俗的皇帝会拼命鼓励那些神职人员应该守出家人的本分,应该去灵修、隐修,应该去追求神秘体验、灵魂出窍,跟上帝之间直接形成沟通,去为伟大的皇帝祈祷,保卫帝国千秋万代。这使东边的教会组织从来没有像西边一样形成理性的官僚化。相应的,东边的教义也就不会往理性化的方向发展,仍然是一种神秘主义的倾向。
神秘主义的一大特征,它的每种思考都直入人内心最深处,深入最黑暗、最隐秘的地方,深入内心最深层次的人性和兽性的冲动、纠结,理性和欲望的冲突,灵魂与肉体的矛盾,直探最深层次的地方。以至于它把这些思考往外一抛,人就彻底被镇住了,对灵魂形成巨大的震撼,让人泪流满面、不知所措,最后由内到外焕然一新,彻底臣服皈依于上帝。而这一特征正是基于神秘主义的神学传统。在东边的神学教义中,神秘主义占主流,是官方神学;西边也有神秘主义,但不占主导地位,是理性主义占主导地位。
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于土耳其人手之后,东正教的中心转移到俄罗斯。俄罗斯的民族气质,充分体现于19世纪“白银时代”的文学作品中,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果戈里等文学大师对于人性的探究,直刺人心最底处。读这种小说就会感叹,人真是充满了原罪,除了归于上帝,永无得救之日。这些对人最深层次的心灵震撼,只有在俄罗斯文学里边能呈现出来,西欧的小说绝对没有。为什么俄罗斯小说会有这样的程度?因为历史上东正教所流传下来的神学气质,神秘主义的气质,它的每个思考都直指人心。用国学的话来说,一个是理学,一个是心学,西边走的是理学路线,东边走的是心学的路线。
而这种神秘主义导致在东正教里面有一种“弥赛亚”观念,认为人类世界充满了原罪,充满了黑暗,上帝把他的独子派到人间拯救人类,人类得救后,那个独子又回到天上,此时在世间,上帝把责任交给了弥赛亚(希伯来语是救世主的意思),耶稣就是弥赛亚,但弥赛亚回到天上之后,这个责任转到一个帝国身上,这个帝国是人类的希望所在。
因为帝国是用文化来获得定义的,中国在历史上曾被不同民族统治,但我们始终会说这是中国,这是用文化来识别的。东正教认为弥赛亚将责任交到的这个帝国就是弥赛亚帝国,它承担起完成人类救赎的使命。而这个弥赛亚帝国随着东罗马帝国的流转,俄罗斯认为自己接续了这个使命。西欧人认为:第一个罗马是罗马;第二个罗马是东正教的拜占庭帝国,是希腊罗马;第三罗马是法兰克的罗马;第四罗马是神圣罗马帝国,日耳曼人的罗马。而在东边这个观念就变了,第一个和第二个罗马是一样的,第三个罗马就是俄罗斯。俄罗斯自视为罗马,认为弥赛亚帝国的命运落到了俄罗斯身上,要完成对人类的救赎。
而弥赛亚的救赎如何实现呢?看一下历史上基督耶稣是如何完成救赎的就知道了。基督耶稣通过救苦救难完成救赎,所以弥赛亚帝国也要通过自己的苦难,最终帮助人类完成救赎。从历史上看,俄罗斯帝国历经磨难,被蒙古人统治多年,生活在苦寒之地,农奴生活的艰苦,贵族统治的辛苦,而越苦难越证明俄罗斯是上帝所指定的弥赛亚民族,是上帝指定的弥赛亚帝国。俄罗斯有一个基于苦难才能实现弥赛亚的观念,使它越是困苦时大国意识反倒越强,它会反过来想,“这是上帝必将降大任于我”。所以历史上,拿破仑横扫天下,最后打到莫斯科的时候,反倒把俄罗斯人最深层的东西激活,把它的大国情怀激发出来,后来反抗希特勒也是如此。今天看来,俄罗斯进入一个很糟糕的状态,但是越是糟糕的状态,很有可能俄罗斯这个民族深层次的大国意识又会被激活。
处理对俄罗斯的外交时,一定不要简单基于它的国力兴衰来讨论问题,一定要深入到这个民族最深层的精神动力。这个精神动力影响着它如何决定自己的国家利益,怎样投放它的国家资源,以及它有可能形成怎样的外交政策等等,这些都是基于最底层的精神动机。而俄罗斯的精神动机是基于弥赛亚情怀,弥赛亚情怀又基于它的东正教传统,东正教的传统带有特别强的神秘主义色彩。就今天的俄罗斯来说,在物质上成为大国的可能性已经丧失了,但是毕竟它的体量足够大,又是核大国,以及基于苦难完成救赎的精神动力,所以它一直是构成欧亚大陆的一个平衡力量。美国一直意图依靠俄罗斯来平衡中国。在这种情况下,俄罗斯很难和中国构成最好的伙伴。
中世纪天主教孕育早期“自由”
再来说说西边的天主教。虽然天主教对教义、教会组织结构全都理性化了,但在中世纪,人们思考世界时并不会去客观地看待,而是通过一个透镜去看世界,这个透镜就是人怎样理解世界,以及理解世界的基本方法论。比如,你住在一个小岛上,跟大陆隔离开了,那么大海对你来说究竟是天堑还是通途?就要看你怎么去看大海,而大海永远是那个样子。假如你认为大海是天堑的话,你这辈子都会像那些太平洋上的土著一样,不会离开小岛;但你认为大海是通途的话,就可以建立起一个世界帝国,像英国人那样。而英国人认为大海是通途,也是到17世纪才开始的。17世纪以前,英国人在欧洲大陆始终有它的领地,他会从欧洲大陆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为了保障那块领地,他要从岛上往大陆运人、运物,非常麻烦,此时大海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成本,就是天堑。但是当在大陆的领土全都丧失掉之后,它的视角变了,大海变成了通途,从大海可以通达全球,可以通过海洋征服世界,从海上汲取资源。其实大海还是那个大海,但看待它的视角却可以不同。
对于中世纪的人来说,他一定是通过宗教的透镜来看待世界。这个宗教本身的气质是什么样,就会直接影响到这个民族总体的气质。所以俄罗斯民族,会有很强的神秘主义气质;在西欧这边,由于它的教会理性化引发的教义理性化、神学理性化,导致了西欧人看待世界的时候也是理性的。这种理性主义的态度,以及中世纪欧洲经院神学的辩证法,他们甚至会非常认真地讨论一个针尖上能站几个天使,究竟是36个、49个还是72个?他们会用非常复杂的方法论证。在这个过程中,为了把结论彻底说明白,会有一套非常复杂的逻辑训练,这使得欧洲中世纪经院神学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极强的形式逻辑的发展,而形式逻辑对于欧洲发展是最重要的一个工具。所以西部欧洲在中世纪后期理性主义的气质非常强,通常认为欧洲到了文艺复兴才开始理性启蒙,击破了中世纪的黑暗、愚昧,其实中世纪的欧洲给后来的启蒙,以及理性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没有中世纪经院神学的那段历史,就不可能有后来的理性主义启蒙。
就中世纪的西部欧洲来说,没有“政教合一”,只有政教分立。世俗的皇权与教会之间是一种对抗关系,而不是合一关系。在中世纪有不到100年的时间,教皇的力量一度要压倒皇帝的力量,但之后教皇和皇帝的力量就永久的不可逆的颠倒过来了,皇帝的力量又要压倒教皇的力量,这是永久的不可逆的。此时,神圣罗马帝国以外的国家——法国,利用保护教皇的理由向神圣罗马帝国宣战,并获得了正当性。最终,教皇和皇帝谁也没有实力压住对方,这使得中世纪的欧洲是一种政教分立的状态。
在政教分立的状态之下,中世纪的欧洲建立起一系列理性主义的思考方式,天主教会也建立起比较现代化的教会官僚体系,包括教皇、红衣主教、基层神父,神职人员被编制成一个官僚体系。在这套官僚体系下,治理的效率和统治的效率非常高。所以中世纪后期,那些蛮族的封建国家也开始跟教皇学习这套逻辑,在此之前,他们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统治国家,不懂得官僚制度该怎么建立。
中世纪后期,法国国王逐渐把封建割据的法国统一起来。在中世纪的封建状态之下,每个封建领主都有自己的封建特权,这种特权被称为“自由”。这种封建自由是由国王和封建领主之间的权力平衡决定的,这个均衡确定了特权的边界。但是国王把所有封建领主都征服后——就像周天子把天下统一了或者说秦始皇统一天下是一个逻辑——国家统一之后,特权就保不住了。当封建特权没有了,自由也没有了,所有人都陷入不自由的状态,包括国王本人。因为他成为所有人的敌人,所有人也都成为他的敌人,国王必须时时刻刻攥着武器,于是就成了武器的奴隶,武器的逻辑决定他行事的逻辑,对于国王来说,实际上他也不自由了,被武器所奴役。
这时就需要一种理论来重新定义国王,因为直接把国王推翻是不可能获得自由的,能推翻国王的人一定是比国王拥有更多武器的人,他不可能带来自由。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理论来重新定义国王,国王于是被拆分成两个身份:一个是作为主权者的国王,一个是作为最高行政长官的国王。作为主权者的国王只负责立法,作为行政长官的国王依照立法来行事,作为被统治者可以随时指责作为行政长官的国王,反对他正是因为忠于作为主权者的国王,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每个人都重新获得自由。
由此,自由的行为边界通过主权者国王的立法重新获得了定义,这个重新定义的自由,跟原来的自由完全不一样。原来的自由是历史中磨合出来的,而这个自由是重新定义出来的。那么这个重新定义出来的自由跟别的价值观之间该如何排序,自由、平等、博爱、民主等等各种复杂的价值,它们之间的优先性、排序关系是什么?究竟都是什么意涵?彼此之间应该处在怎样的一个结构性框架之下?如何把他们统合在一起,成为人类要追求的一个价值?
因为一开始就是通过理论来对自由重新定义,那么接下来所有自由、平等、博爱,都要在纯理论之中进行理论讨论,在进行理论思考时所依凭的思维工具就是理性主义。从中世纪的天主教中逐渐生长出来的理性主义,成为早期西欧对自由思考时所依凭的最重要思想工具。
清教的原教旨主义特征
1517年出现了“宗教改革”,之后有了“新教”,为什么会有宗教改革?实际上任何一个官僚体系在建立之初,都是做为最高统治者的一个工具,统治者为了统治更有效率,他一定需要一个工具,通过这个工具使国家或者公司更有效率。但是,这个官僚体系只是一套行为规则,必须得有人具体去执行,这个执行者必须要在相应的位置上,比如部长或者司长,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官僚体系才能一直作为工具存在。然而任何占据这个位置的人,都有占据这个位置谋私利的机会,人都是有原罪、有欲望的,会有这个冲动。所以官僚体系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就又得设立一个对它的监督机制,假如这个监督机制变得很庞大,又会发现监督机制里边的人也开始利用它的监督身份谋私利,又得再设立一个新的机制来监督这个监督机制。明朝时,有一套完整的六部体系,之后用东厂来监督六部,又用西厂来监督东厂,接着是锦衣卫,变成了层层叠叠往上走。最后这个官僚体系庞大到已经不可能做有效监督,对监督的监督,对监督的监督的监督,到最后不可能完成有效监督,于是这个官僚体系里的人会利用官僚体系行自利之事。
官僚体系最初是作为手段被设计出来的,但由于里边的人的活动,会使得这个官僚体系的手段被异化成为目的,于是这个组织最后会被官僚体系所绑架。官僚体系的活动本来应该是为整个大的共同体而工作的,但是最后只为自己工作,所有攫取的利益都被分割了,从手段异化为目的。人类历史上,为什么任何一个庞大的帝国都只有几百年寿命?就在于在这几百年里,这个帝国初起时,官僚体系的确就是作为工具、作为手段存在的。而且最初的皇帝都比较能干,可以有效地控制官僚系统,但是他的后代能力会逐渐退化,难以控制这个系统,最后官僚体系会绑架帝国,凌驾于帝国之上,甚至帝国所有的财富都要用来供养这个体系。
这种情况在历史上曾一次又一次出现,在罗马天主教会也出现了这个问题。最初格列高利七世设置教阶制的时候,是为了使工作更有效率,但是到了公元1517年,也就是格列高利七世之后的400年,教会的官僚体系跟最初设定的目标已经南辕北辙。一个帝国的有效期限400年基本到极限了,此时的罗马天主教教会已经完全背离了所应履行的职责,背弃了自己的理想,神职人员利用教会的地位,为自己谋取利益。这时自然有人站出来反抗,这些敢于站出来指责教会要记住基督教核心价值观的是什么人呢?一定是信仰特别虔诚的人,他对于这个信念有一种内在的虔诚感。而1517年开始的宗教改革,发起者马丁·路德就是这样一个人。于是1517年马丁·路德开始改革。1534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也开始改革,但他的改革与马丁·路德不同,他把英国天主教会的领袖从罗马教皇换成国王本人,别的没有变化。更重要的是1536年在日内瓦,加尔文推行的宗教改革,把马丁·路德的改革又往前推进了一步。这些敢于站出来指责教会背弃了核心价值的人一定是最虔诚的信徒,他们跟罗马天主教会是有差异的。
前面讲过东正教的特征是走神秘主义的路线,因为它特定的历史机缘,它的教会结构使它的教义只能是神秘主义。而罗马天主教会走理性路线,接下来的新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基督教实际上是指基督新教里边的一个特定教派,就是1536年的加尔文教派,这个教派后来被称作“清教”。基督教或者说清教、天主教、东正教,它们都信耶稣基督,统称为基督宗教。因为名称容易混淆,那些不是天主教和东正教基督教的,我今天都用“清教”这个概念。
清教的加尔文宗,为美国提供了立国精神,对今天世界的影响是最大的。东正教是走神秘主义路线,天主教是走理性主义路线,而清教走的是纯粹的信仰主义路线。所谓信仰主义是什么概念?实际上就是原教旨主义,不要以为只有伊斯兰教有原教旨主义,清教就是原教旨主义。
原教旨主义跟神秘主义的区别是什么呢?
神秘主义不认为圣经上的字是绝对真理,而只是一个象征,上帝用这些象征来启示人类,然后人通过对这些象征的沉思,最终达到一种神秘体验,达到跟上帝直接的灵魂交流。
理性主义也认为圣经上的话不能一字一句照搬,因为圣经用了很多比喻、象征来揭示出宇宙当中恒久的道理,这种大道是可以用理性发现和表达出来的,所以对圣经要依照理性的方式来解释。
理性主义和神秘主义,一个要追求足够理性的、逻辑的方式来解释圣经;另一个根本不追究逻辑,甚至反逻辑,认为逻辑会窒息人心灵深处的本能的精神伟大,太逻辑化之后,人行事会特别有预期,没有做人的味道。东正教神秘主义认为人的味道不是从经里面按字抠出来的,而是通过经的隐喻获得启示,然后活出自己的味道来。天主教是按照圣经中的隐喻象征,来解读出宇宙当中的逻辑理性。
清教的信仰主义是什么呢?任何人试图把圣经当中的象征当成隐喻来理解,就已经背离了上帝,上帝的话全在圣经里,人只能按照经来读,圣经里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假如有人认为这个违背逻辑,只能证明自己的愚钝。人必须严格按照圣经一字一句地来理解,不能加上额外的解释,而对于天主教和东正教来说,恰恰是要加上别的解释。清教则拒绝任何额外解释,只要有解释,就是在用人的思考窃夺上帝的位置,这正是原教旨主义的特征。
《约伯记》代表的信仰逻辑
清教传播到苏格兰,之后又发生了英国革命等一系列历史事件后,最后大量清教徒到了美国,并在1776年通过《独立宣言》,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制宪,这一系列历史事件直接反映了清教的精神气质。清教是原教旨主义,但美国却是政教分离的国家,这种精神气质在美国是怎么实现的呢?
一神教里面有些东西对于中国人来说很难理解,清教里面有一个核心信念是违背自然人性的,当然并不是违背广义人性,违背的是本能的动物性的人性。而天主教、东正教包括儒家学说都不违背这些,是顺着人的本能走的,说儒家压抑人性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孔子说“食,色,性也”,这都是自然人性。所有的正常宗教,都是顺着自然人性,在基础的人性获得满足之后,抑制过度的欲望。只有在清教当中,或者说一神教当中,有一个很独特的东西是违背自然人性的。可以用《圣经·旧约》里的一个故事来解释。《圣经·旧约》是犹太教的经典,后来又有了《新约》,旧约、新约加一起是基督教的经典。旧约、新约打散重组,又加些新的内容就是《古兰经》。
《旧约》里有一篇《约伯记》,对非一神教的人来说是最难理解的一篇。
有一个叫约伯的人很有钱,在迦南之地过得很好,家里财产丰厚,房屋连片,妻妾儿女成群。约伯是特别虔诚的一个人,他认为自己所有的幸福来源都是上帝赐予的——因为对上帝如此虔诚,所以上帝赐予他好的生活。有一天,上帝问撒旦:“最近有没有看见我的仆人约伯呀,他是这个世间最虔诚的人了。”撒旦说:“你知道他为什么那么虔诚吗?因为你让他过得很好。假如你把他所有的幸福都剥夺了,你看他还信不信你。”上帝说:“好的,他交给你了,只要别弄死他,随你怎么处置。”
于是在下界,约伯正在跟朋友们喝酒,突然仆人跑来对他说“不好了,咱家来了狼,把羊全都叼走了”,接着又是一连串的变故,最后约伯家妻离子散,财产都没有了。不仅如此,约伯开始生病,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到处长着癞,别人看着唯恐避之不及。
然后约伯非常痛苦,所有的人都不理他,只有他的三个朋友听说这事儿,从远处跑过来看他,约伯正坐在一个垃圾堆旁边拿瓦片刮身上结的痂。然后约伯就向那几个朋友抱怨:“为什么我要遭受如此的不幸。”那几个朋友说:“上帝是最公义的,你遭受如此不幸,一定是因为你做了什么坏事,上帝在惩罚你。”约伯说:“我什么都没做啊!”那些朋友说:“上帝是最公义的,一定是你做了什么坏事,但你不知道那是坏事,然后上帝在惩罚你。”约伯说:“我肯定没做,我做没做我还不知道嘛!”把这几个朋友打发走了,因为他的确什么也没做。
约伯就开始对上帝抱怨:“上帝啊,你为什么让我遭受这么多苦难啊?早知道要让我遭受这些磨难,莫不如当初你就不要让我生出来多好。你干嘛要让我活成这样啊?”在那儿抱怨了一会儿之后,上帝从云端现身,直接指着约伯说:“你跟谁说话呢!当初,我创造天地的时候,你在哪儿?你有资格跟我这么说话吗?要没有我的话,根本就没有你。”约伯听到上帝的训斥之后,幡然醒悟,倒头就拜:“上帝我错了,我不该向你口出狂言,世间一切莫不是出于你的意志,一切莫不是出于你的恩典,你的意志、你的决定全都是正义的。我应该做的,绝对不是向你发出抱怨,我应该做的就坦然接受你交给我的所有命运,并且我要赞颂你的伟大,我要祈求到上帝真正的公义所在。”
后来一个重要的哲学家霍布斯写了一本书叫《利维坦》,就是从这个故事里引喻出来的,这是现代政治学主权论最重要的一本奠基性之作。海中怪兽利维坦有翻江倒海的本事,谁能制服它?你能吗?只有我能。陆地上的怪兽比希莫特,也有撼天动地的能耐,谁能制服它,你行么?只有我能。世间的风尘雨露、电闪雷鸣,莫不是出于我的恩赐,你没有任何资格抱怨我!
从某种文化的角度看,《约伯记》里的上帝还不如撒旦,撒旦好歹是真小人。但是,对于犹太人,对于虔诚的一神教来说,这是最重要的,通过这个才能检验出你是否是个真信徒。假如“做好人一定要得到好报,坏人就会有恶报”成立,实际上就是约伯一开始抱怨的基础。只有基于这个,他指责上帝才有基础,否则他以什么为基础来指责上帝?得有一个标准,只有以这个为标准才能指责上帝。但是“好人一定有好报,坏人一定要得坏报”,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信仰是有条件的,假如上帝没有做到“好人得好报,坏人得坏报”,就可以不信上帝了。此时就意味着你一开始就不信上帝。而对上帝的信仰必须是无条件的,这才叫信仰。上帝加在你身上的任何苦楚,你都必须去领受,这才叫信仰。
需要强调的是,只有清教和犹太教把这一点强调到极致。在天主教和东正教里,把这一点全都柔化了,有点类似于儒教。但是清教里面充分把这一点给拎出来,强调信仰必须是无条件的。
犹太人“心灵自由”的无条件性
举个例子,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维特根斯坦,他有个表兄弟是哈耶克。维特根斯坦是犹太人,二战当中希特勒把犹太人像牲口一样屠杀、焚化,后来有人提出一个质疑,说在奥斯维辛当中,犹太人不是号称上帝的子民吗?这个时候,上帝在哪儿啊?就有人对上帝提出质疑,要针锋相对,就像现在以色列的做法,在全世界追捕纳粹,必须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维特根斯坦否定了这一点,他说你这样做,并没有多大意义,这样做只是完成了一个血腥复仇的结果,但是并没有达到真正应有的意义。
维特根斯坦说,“即使向希特勒发怒都是不明智的,何况向上帝”!这是什么意思?他认为,正是因为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当中,才尤其需要信仰上帝,对上帝的信仰是无条件的。为什么?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能信仰上帝,才证明对上帝的信仰是无条件的。假如是因为“好人得好报,坏人得坏报”才信仰上帝,那意味着信仰是有条件的,内在的心灵是受物质所决定的。因为“得好报,得坏报”是用物质收益来衡量的,假如因为一个物质收益,才决定是否信仰上帝,意味着你的内心实际上是受物质决定的。只要人是受物质决定的,人跟动物就没有本质的区别。
而只有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当中,明知自己明天就要进焚尸炉了,你仍然信仰上帝,此时才证明你的信仰与物质完全无关,是一种基于绝对意义上的自由的抉择,才证明了人的心灵是自由的,有一种自由意志存在。而假设选择了向纳粹投诚,就可以做锅炉工了,那么此时人是可以选择到底是投诚还是不投诚,这种自由选择证明,人是真正意义上不受物质决定的,人是真正自由的,于是人才真正区别于动物,不可以被当作手段来对待的最伟大的人。在奥斯维辛集中营中,犹太人仍然坚持对上帝虔诚的信仰,此时你不是证明了你是个犹太人,而是通过这个行动证明了人之所以称其为人的伟大。在纳粹的统治之下,人仿佛都已经被希特勒还原成为动物,但是那些坚持信仰的人,证明了人仍然是要做人的!
维特根斯坦认为,因为在这些人身上证明了信仰、心灵自由的无条件性,反过来,才能证明希特勒是无条件的恶魔。假如不能证明前者的话,那么希特勒屠杀犹太人就可以获得某种理论的辩护。希特勒说,“我的生活不容易啊”,犹太人说,“我也不容易啊”,希特勒会认为,“你不容易,我比你更不容易,所以我可以杀你”。而假如逻辑是:你不可以杀我,不是因为我的生活不容易,而是因为我是人。什么叫做人?人是上帝所造的,拥有心灵自由的,一种独特的受造物,不是动物,所以你不能杀我,你要是杀了我,你就是无条件的恶魔。正是基于此,二战之后才能判定希特勒反人类罪,并且在法理上才能站得住脚。否则在法理上,假如不能找到这么一个无条件的标准,而这个标准是基于前面所说的无条件的信仰,希特勒也可以获得法律辩护。
对中国人来说,很难理解那种内心跟神之间的关系,而这种跟神的关系实际上在持戒中,第一戒就是上帝说:“我是你的祖先,亚伯拉罕的神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走出来,最后在我面前,你不可以有别的神,我是世间独一的神。”这意味着,对上帝的信仰必须是无条件的。假如信仰是有条件的,用那个条件来衡量是否信仰上帝,就意味着找到了第二个神。如果人用来衡量上帝的那个条件是上帝克服不了的,上帝作为神就不再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了,必须所有的条件在上帝面前都不成其为条件,无条件的信仰,此时上帝才是全知、全能、全善的的神,才是那个独一真神。假如是有条件的信仰,那个条件就是跟上帝并列的一个神,那个条件可以简单地称之为“自然法”,人认为有一个宇宙之间的自然大道,这个大道连上帝都不能违背。在犹太人看来,这个大道根本就不存在,即使有也是上帝创造的,上帝想违背就违背。在这个逻辑之下,信仰才成其为无条件的。
回到自由的问题,在新教改革之后,对于自由的理解跟天主教是很不一样的。天主教世界由于理性主义逐渐发展起来,对于自由的理解是基于一整套理性的哲学推演,由哲学推导出什么是自由。但实际上蕴含着另一个问题,理性可以推导出自由,但用理性也可以从另外一面推导出自由不重要。希特勒的建国理念,实际上有一套非常理性化的逻辑,它推导出自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别的东西,理性有着某种不确定性。而清教认为自由是上帝赐给人最重要的东西,最重要的自由是心灵自由、精神自由,这是上帝赐给人的,无论谁都不可以剥夺。在美国的《独立宣言》里,在美国宪法里都说,“我们认为,阁下这些权利是不可被剥夺的”,“不可被剥夺的”这句话包含的一个隐形前提是什么?这个权利不是统治者赐予的,是来自于上帝的。而在欧洲大陆理性主义的逻辑之下,对自由是另外一种定义。
这两种定义今天已逐渐合流,区别不大了。但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时候,这两种定义背后的区别是非常大的。一个是基于理性主义对自由的理解,一个是纯粹基于信仰主义对自由的理解。
不同信仰产生不同的政治学后果
在美国,这种信仰主义又产生了什么样的后果呢?在清教的信仰里,认为每个人的命运、价值、意义、自由,都是上帝直接创造的。清教有一个说法叫“因信称义”——只要信仰上帝,人就可以得到救赎,之前不用去干好事。
那么信仰上帝的标准是什么呢?就是“你是否像我所定的那样信上帝,因为上帝给了我启发”。加尔文认为他从上帝那儿获得了启发,所以知道什么样才是真的信仰上帝。当然天主教并不认同加尔文的定义,这两种教派都认为自己获得了上帝的直接委任。但是无论谁都无法拿出一个绝对的证据,作为信徒只能选择是否接受这个说法。清教徒就是接受加尔文说法的人,而天主教徒就是不接受加尔文说法的人,但没有办法说谁对谁错,只能说他们是不同的信徒,没有标准来判断对错,因为一旦试图去找标准,对于清教徒来说,那就是又去找了一个新的神,用一个标准来衡量神,就意味着还有比神伟大的东西。
这两种信仰产生了不同的政治学后果。清教徒认为:我的意义和价值是由神直接定的,我信神自然就得救赎,用不着做好事。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不是因为我做了好事才获得拯救,而是因为获得了拯救之后,我内心改变了,会主动做好事。但即使你做坏事,该获得拯救还会获得拯救。因为在世人眼里看来是坏事,就上帝视角来看则不一定。以加尔文定义的标准,很重要的一点是:人是否获得拯救,跟做好事做坏事完全无关,只是因为信神了。
天主教则完全是另一个逻辑。天主教认为:是否获得拯救,跟做好事还是做坏事是相关的,这个叫做“因功称义”,因为是否获得救赎,跟做好事做坏事相关。什么是好事什么是坏事呢?可以到教会去告解,向神父忏悔,然后神父会帮你化解,帮你判断。天主教会有个说法,“教会之外别无救赎”。《圣经》中的故事很多是不合逻辑的,这就涉及到一个怎么解经的问题,不同的人解得肯定很不一样,天主教会逐渐把这些不一样的解经办法整合在一起,形成一套统一的解经办法,形成一个解经的传统,教会作为这个传统的传承人一直留传下来。天主教会认为,假如读经读偏了的话,肯定无法获得救赎,如何不读偏?必须按照正确的方法来读经,而正确的方法只在天主教会那儿掌握。
但是在清教徒看来,这完全是乱扯。天主教徒并不认为教会是上帝,只是认为教会帮助人更好地理解上帝的意志。但是在清教徒看来,“教会之外别无救赎”并不成立,难道教会是上帝吗?凭什么可以决定哪个人是否得救?这导致天主教这边,教会成为人和神之间沟通的中介,天主教会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人是否获得救赎,就某种意义上也决定了人的价值、意义和身份。而在清教那边,并不认可有任何中介性的力量,只有上帝可以决定。
在近代,天主教作为人和神之间沟通中介的功能,教会已经无法再承担起来了。因为近代国家把教会逐渐压制住了,而由国家承担起这个功能。那么它是以怎样一套话语结构把这种功能套到自己身上呢?就是民族主义,民族主义的一个极致就是纳粹的理论:之所以你是上等人,是因为你是日耳曼血统的,假如你不是日耳曼血统,那你天然就是下等人。也就是说,你是否有价值这件事,不是由上帝来决定的了,而是由你生来的血统决定的,然后血统构成一个民族,民族会表现为一个国家。也就是说,当国家、民族成了人的身份、意义和价值的定义者,国家在某种意义上取代了上帝。
但对清教徒来说,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他们认为:我的意义和价值直接由上帝个体化给定。这导致的一个结果是,在美国就没有民族主义,美国也只有在这个逻辑之下,才能得出一个衍生的结论,就是国家应该为个人而存在,而绝不是个人为国家而存在。只有在清教的逻辑之下才能得出这个结论。
民族主义其实已经背离了天主教,但是天主教所得出的这种理性主义的世界观,有可能会衍生出民族主义。当然也不是必然的,也有可能会衍生出非民族主义的思想,康德就是一个非民族主义者。而一旦衍生出民族主义,就会规定个体天然要为民族服务、为国家服务,个体为国家存在而不是国家为个体存在。因为个人的意义、价值都是由民族决定的,“假如你不是日耳曼血统,你根本就是一个垃圾”,所以是国家使个人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当然应该为国家服务,而不是国家为个人服务。
但在清教的背景之下,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只要有一个国家敢这么说,这个国家本身就应该被推翻,因为应该是国家为个体存在,而绝不是个体为国家而存在。只有在清教的逻辑之下,这一点才成立。而在天主教所衍生出的理性主义的逻辑之下,此后的政治哲学跟天主教已经没有关系了,因为天主教已经被排斥在外。当然在理性主义逻辑之下,也有可能出现非民族主义的、很健康的理性主义自由观,但也有可能会出现一种很邪恶的民族主义观念。但在清教的逻辑之下,无论如何也出现不了民族主义。因为清教走的不是理性主义路线,而是信仰主义路线,在信仰主义路线之下,不是不要理性,而是理性被安顿在一个不一样的位置上。
而在理性主义的路线下,它的理性包括双重理性,一重是价值理性,一重是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就是指自由、平等、博爱等,都要通过理性去论证,论证出来后,再作为最高价值,任何人都要去追求。接下来如何更加有效地去追逐这些价值,就涉及到制度设计的问题,这是第二重理性——工具理性,这是欧洲大陆逻辑思维的背景。
美国主导世界秩序的清教背景
在清教的背景之下,理性只有一重类型——工具理性,自由、平等、博爱都是由信仰直接定义。为什么人是自由的?因为上帝赐予了人精神自由、心灵自由;为什么人是平等的?因为在帝面前人人平等,这些都是上帝直接赐予的。为什么这些价值是绝对的起点,不可取消?人的一切思考都要以此为基础?因为我们信仰上帝,对上帝的信仰是无条件的,而这个价值是基于信仰定义的。如何达到这个价值更有效率,此时理性才出场,这样的理性是工具理性。这就形成了欧洲大陆对自由的理解、对理性主义的理解,与北美大陆对自由的理解有很不一样的逻辑,因为最底层的宗教根源不同。
对美国而言,它认为自由、平等这些价值是上帝赐予人类的,而不是只赐予美国人的。假如上帝只是赐予美国人的话,这就相当于把美国人和别人拆分成不一样的民族,就变成某种变形的民族主义了,这对清教来说是不可接受的。所以,它所追求的价值是作为宗教价值存在的,接下来要通过一种制度来保障这些价值,这个制度就表达为一套法律结构,即“美国宪法”。
因为美国宪法是基于工具理性存在的,所以这个宪法里不包含任何与宗教价值相关的内容,只是一套纯粹的理性治理结构,不包含任何宗教性内容,但是宗教性的思考确实是它的隐形前提。假如只看宪法条文的话,不包含任何宗教性的东西,只是一套抽象的行为规则。其结果是,不同信仰的人,都可以接受这套工具。
实际上西方的主导秩序不是从美国开始的,而是英国,英国没落后,才由美国接下来。但是英国和美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不承认价值理性,只承认工具理性。而对价值的来源,英国和美国的认识是不一样的,英国来源于传统,美国来源于信仰,但是他们都不认为价值来源于理性,来源于欧陆的价值理性。而这种传统和信仰,被表达为一套法律结构,一套纯形式结构。而这种纯形式结构可以有很强的扩展性,当信仰完全不同,又要共处互动时,可以直接把原有规则进行扩展,所以它会形成一种非常强的扩展性,最后覆盖全球,其最底层根源是基于清教信仰。
美国的宪法,如果不去追求它的底层根源,只看到表层,它是一整套纯粹的行事规则,任何人都可以接受。然后它的那一套法学技术可以扩展到全球,最后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行为规则体系,构成今天全球普遍接受的一套行为规范。而这套规范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西方在中世纪的时候,统治者的力量基础是军队,而养活军队需要财富,财富的形式就是占有庄园的面积、领土的面积,这决定了统治者力量的大小。当时的领土占有结构,是在中世纪的封建制结构下,形成的一种自上而下、网状结构的土地占有结构、内容,以及形成一套权力的均衡关系。而这一套关系,又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贵族社会等级体系,这一整套复杂的等级体系,又被天主教会的理念进行正当化。于是在中世纪,经济、军事、政治、文化、社会、宗教是全方位嵌合在一起的,这种嵌合里面最核心性的东西,从物质层面而言肯定是基于一套军事财政逻辑,从观念层面来说,最核心性的肯定是宗教观点。而物质和精神又是完全嵌合在一起,中世纪不止欧洲,所有地方都是如此。
西方世界“再入嵌”对国际秩序的影响
在近代地理大发现之后,西方出现了一个现象——脱嵌。跟哈耶克同时代的波兰尼有一本著作《大转型》,与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还有波普尔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被称为三本最重要的反对专制主义的著作。波兰尼在《大转型》里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脱嵌”,地理大发现之后,伴随着远洋贸易突然出现一种新的财富形式,就是通过远洋贸易积累起来的巨额财富,商人一寸土地都没有,但可以积累起巨额财富,然后可以把钱借给国王,国王用借到的钱雇佣士兵,打击那些大贵族,以此为基础把大贵族全都消灭,统一国家。商人在向国王贷款的过程当中,通过一个交易博弈的过程,获得对价。
然而,这种与土地占有情况无关的财富形式,对天主教而言,都是人欲,是要被消灭的,没有正当性。这导致一个结果:一种巨大的财富力量出现了,而现实的观念结构和制度结构都无法容纳这个新的财富力量,那么这个新的财富力量就会对现实的所有东西构成巨大冲击力。最后导致现实的制度设计和观念结构,必须要对新出现的财富形式进行某种形式转化,不然这种新出现的财富形式就会是一种洪水猛兽,彻底把社会摧毁掉,它完全跟过去的所有东西是脱离的,波兰尼称之为“脱嵌”,这种“脱嵌”最初的动力就是一个经济过程。
西方社会进入“脱嵌”的节奏之后,带来了西方近代社会剧烈的动荡,战争遍地都是。西方社会用了几百年,不间断地去驯化“脱嵌”的社会,这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需要一系列最深刻的理论创新。人们潜意识的很多世界观都要做一个根本的改造,才有可能最终建立起一种新的理论体系,把新浮现出来的这种物质结构引导至有序的方向。而在此过程当中,它始终是严重的“脱嵌”节奏,这种“脱嵌”会带来巨大的战争,到最后通过理论对它的驯化完成之后,称之为“再入嵌”,从“脱嵌”到“再入嵌”,西方花了两三百年的时间。
“再入嵌”最重要的一个理论基础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在此之前,所有中世纪的宗教对当时社会结构的辩护,都是基于不移动的土地式的庄园式的经济财富,从来也没有一个世界性的、全球性的眼光,而亚当·斯密第一次从全球性的角度来思考经济问题,并且从经济问题里面推导出一个很重要的伦理结论——通过全球性的普遍的自由贸易、看不见的手,最终达到人类福利水准的普遍提升,以及在此基础上人类获得普遍的自由。所谓驯化、再入嵌,最重要的就是要从现实的物质过程里提炼出伦理意义,之后对它的精神驯化才最终完成,这个秩序才有可能变成一个可预的秩序。只要这个伦理秩序不可预,那人类永远不能对它有认同感,迟早会崩溃。
如何让秩序可预呢?一定得从里面找到伦理基础,亚当·斯密完成了这个工作。接下来胡果·格劳秀斯学派的传人通过国际法和现代法学的理论辩护,为亚当·斯密论证出来的物质现实的过程以及伦理意义,转化为一整套国际秩序和国内秩序的法权安排,把它法律化、制度化了,这标志着西方完成了从“脱嵌”混乱到“再入嵌”的过程。并通过工业革命释放出巨大经济力量、物质力量,此时其他那些仍然处在中世纪状态的东方国家,完全无法对抗,所以西方迅速向外扩张,东方国家迅速被打的一塌糊涂。
西方的这套法律框架是很抽象的形式,他们认为是对所有人都可以普遍有效的一个形式。所以东方国家包括中国、伊斯兰世界全都可以整合到西方的普世法律框架当中。这一整套的法律框架,从原则上来说对所有人是平等的、自由的、开放的,有普世的公正性、正义性存在。但有一个问题,虽然这种普世性可以从理论上论证出来,但是在这套法学结构的规则之下,会带来事先无法预期的结果。
根据沃勒斯坦的“中心外围理论”,一个国家是中心国家,其他中型国家都是外围国家,中心国家手里掌握着制造业秩序、法权秩序、文化秩序,起主导作用,获取最多的利润分配。外围国家只能提供廉价劳动力和原材料,成为经济殖民地。由于一些内在的经济原理,外围国家永远没有机会成为中心国家,由此世界的一种不平等状态,就永恒地被固化下来。沃勒斯坦的这个分析是非常到位的,现在中国的经济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崛起,对沃勒斯坦的理论造成新的冲击,一些新的可能性出现了。
但在中国崛起出现之前,沃勒斯坦的经济学分析是有效的,他给世界提供了一个普遍正义的框架,但在这种形式正义之下,外围国家却会感受到一种实质不正义。对外围国家来说,实质正义需要通过在国际上的话语权、福利分配等体现出来,但是由于现实的中心外围的经济结构存在,使得外围国家空获得一个形式正义,却无法获得实质正义,而形式和实质之间长久的不匹配,一定会引发怨恨甚至反抗。
就像今天的世界,大家都会觉得美国虽然有形式正义约束着,但仍然也有一些实质不正义使其他国家感觉不舒服,这会引发怨恨感,引发对抗性。而这个对抗性,在伊斯兰世界呈现得特别强烈。
“脱嵌”的伊斯兰世界何时“再入嵌”?
中世纪的欧洲,所有东西都是嵌合在一起的,脱嵌之后,中世纪欧洲就陷入剧烈的动荡混乱之中,用了两三百年时间才把这个东西驯化掉,再入嵌。而对于当时的欧洲来说,这个驯化过程的节奏基本上可以自主掌握。可是资本主义经济,那种不依托于土地占有的经济形式,随着西方国家的经济向外扩展,非西方国家的经济开始脱嵌。这些国家也在一些沿海贸易城市、工业城市建立一些现代经济,这又使得大量的人口从乡村转移出来。这些人,原来在乡村有一套传统生活方式,不用担心自己的生老病死,乡邻之间会互相照顾。然而转移到城市后,提供的就业数量不够用,社会福利体系也跟不上,这时在形式正义下的大量实质不正义就会暴露出来。此时这些东方国家,包括伊斯兰世界、中国实际上都面临着脱嵌的问题。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是高度嵌合的,而这种高度嵌合实际上是对传统小农经济的某种模拟。进入改革开放之后,这种模拟就被一个脱嵌的经济打破了,于是中国也陷入各种各样激烈的转型、动荡中,但由于中国的中央集权足够强大,使得这个脱嵌尽管出现各种问题,但不至于出现大的动荡。而在伊斯兰世界,因为政权不够强大,无法压制这个问题;另一个方面,脱嵌了之后该如何去驯化呢?伊斯兰世界实际上没想好怎么去驯化,于是就出现了内在的严重危机、动荡。
这种严重的危机和动荡,在中国和伊斯兰国家会产生很不一样的后果。因为人是通过所带的“眼镜”来理解世界的。中国人是通过儒教,或者说在集体主义时代的共产主义精神,是通过这个“眼镜”来理解世界的。依照儒教,我们有一个认命的本能的传统取向。而在一神教那里,包括清教、伊斯兰教,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出来。马克斯·韦伯在研究犹太教时得出结论:“这个民族相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上帝对他们的许诺特别好,但是在现实中却非常糟糕。那么如何解释这个反差呢?对于虔诚的一神教信徒来说可能有很多解释,其中一种很强大的解释是:上帝绝不会说谎,我是上帝的虔诚信徒,我也不会错,谁错了?世界错了。于是我要革命,把这个错了的世界推翻。”可以看到在俄国的布尔什维克革命里面,布尔什维克的最核心人员当中,犹太人的比例异乎寻常地高,正是因为这种特定的精神结构,使得他们革命倾向特别强。这不是说犹太教导致革命,而是说犹太教导致的心灵结构,使得他们对于现实政治的解释框架有亲和力,精神结构跟共产革命的解释框架有亲和力。同样,伊斯兰教也是如此。而中国人的世界观使得我们对于命运有某种顺从感。
在伊斯兰世界,一方面是教人热爱和平、尊敬长辈、朋友友爱等,有非常和平、友善的一面。在特定社会结构当中,人们热爱和平这一面会浮现出来,尤其在传统性社区结构当中,因为人们没有什么焦虑,生老病死全都有人照顾,对未来有稳定的预期,在这种情况之下,伊斯兰当中热爱和平、对人友善的这一面全都会浮现出来。比如我们去南疆那些没有被现代文明所浸染的维吾尔小镇,就会感觉那些人真好,跟他们打交道比跟汉族人打交道舒服太多了;而在汉民族这边信仰已经彻底丧失了,导致社会的伦理结构没有基础。对今天的中国人来说,我们信仰什么?就剩下钱了——所有的行为都受物质引导,转化为某种意义上的动物,此时这个社会就会变得极其缺乏道德。但是在维族那种没有被现代文明侵染的地方,会感觉到伊斯兰教对人的教育,那些地方的人有爱、真诚、善良。但这是伊斯兰教教人和平那一面的力量,只有在那种社会结构之下会才浮现出来。
同时,伊斯兰世界还有另一面,就是教人“无论怎样,即使全世界都抛弃你了,神仍然和你在一起,全世界都看你不顺眼,神仍然是喜爱你的”。那这种情况下,一定是世界错了,你要绝不妥协,要坚定地反抗,要向“不正义”的、“邪恶的”社会斗争。这种绝不妥协的一面,在《古兰经》里能找到,教人绝对热爱和平、对人友爱那一面,在《古兰经》里也能找到。
那么,什么时候这种教人绝不妥协的一面会浮现出来?在一个脱嵌的社会之下,人们被甩到城市当中,对生活完全丧失了任何确定性,对未来茫然无知,走到哪儿都受尽歧视,感觉这个所谓的形式正义下充满了实质不正义。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青年人会首当其冲,浮现出另外的那一面。然后再加上一些阿訇的煽动,就会把这些人引导到一种剧烈的反抗方向去,呈现出我们看到的一系列恐怖主义行为。
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一个教义教人去干坏事,所有的教义都叫人友爱和善。但是因为经里面的内容是需要解释的,东正教、天主教、清教对经的解法都不一样,并会带来不一样的政治社会学后果;在伊斯兰教这边,也同样有不同解法,一些阿訇就给解到恐怖主义的方向去了。
恐怖主义的教育基础是原教旨主义,然而原教旨主义本身并不必然带来恐怖主义,因为清教也是原教旨主义。关键是原教旨主义要把信仰转化为一套现实的行动方案,一些阿訇是把它进一步转化成现实的恐怖袭击,在充满了实质不正义的情况下,对于那些生活孤苦无依,对未来充满不确定性,到处遭人歧视的穆斯林青年,阿訇的这种解释,对他们有一种巨大的亲和力。这种情况在中国同样也有,只不过因为我们的精神结构不倒向“全世界都错了,只有你是对的”那种逻辑。
虽然我们今天看到的恐怖主义基本都出自伊斯兰世界,但不等于伊斯兰教就是恐怖主义。而且从长远来看,对于恐怖主义的真正解决,必须得通过穆斯林自身来克服。
伊斯兰教今天面临着脱嵌,在此之前基督教也曾面临脱嵌,而且严格来说脱嵌并不是在地理大发现之后第一次出现,更早的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还出现过一次。当时出现过一次人口爆炸,资源的分配结构不一样了,就出现某种脱嵌,那次脱嵌是通过十字军东征表现出来的。十字军东征的恐怖效应丝毫不比后来看到的伊斯兰恐怖袭击差,而基督教世界还是找到了驯化办法。
伊斯兰教这个脱嵌的问题必须通过穆斯林自身来克服,因为非穆斯林永远不可能真正理解他们内心深处的真正感受。所以,尽管我们看到伊斯兰世界带来大量恐怖主义的问题,但最终的解铃人却也一定来源于那个世界。而我们需要做的,一方面在一个充满了形式正义而实质不正义的世界之下,中国跟伊斯兰世界以何种方式合作,克服这种实质不正义。另一方面,因为伊斯兰世界要想进行脱嵌的驯化,除了理论知识,还需要对内部的政治秩序进行程序安排。中国跟伊斯兰世界之间,应该一起去寻找解决方案,帮助他们加速驯化之路,这不只是伊斯兰世界的问题,同样也是我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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