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法制近代化、现代化,已走过了一百余年的时间;至上世纪末,最终确定治国方略为建设法治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以西方法律体系为蓝本,已经逐步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备的现代法律制度体系,然而法治社会并未随之形成,究其原因,除中国缺乏公民社会基础、市场经济不够发达、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等因素外,传统人格的等级特权思想、奴性性格、权力本位、群体本位等传统深层心理结构与法治所要求人格平等、人格自主 、个体本位等精神存在着根本冲突,传统人格意识成为我国法治进程中深层次的障碍。
FZJ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