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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态遗产:墨西哥学界非遗保护的知识贡献
发布时间: 2024/8/2日    【字体:
作者:张青仁
关键词:  墨西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遗产;全球化  
 

摘要

 

20世纪30年代后,在民族主义的支配下,墨西哥革命制度党政府开始对文化遗产进行发掘与建构,形塑遗产的建构属性与遗产保护的世俗化特征。20世纪70年代后,墨西哥文化部门开始保护活态遗产。在墨西哥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其学界主张非遗是从历史上延续至今的活态传统,形成批判本真性、承认主体性的保护理念。通过对大众的政治动员,实现民众文化自觉的生成,完成对活态遗产的激活,以对活态遗产的保护来实现社会活力的再造。墨西哥学界在非遗保护方面的知识贡献明晰了这一事实:兴起于全球化时代的非遗保护不是对本质主义的、固化的历史传统的追寻,亦非民族主义支配下对遗产神圣属性的建构和文化独占权的确认,而是将文化保护实践与地方社会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相结合,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行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为“非遗”)保护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国际性文化保护行动。近年来随着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国际经验的借鉴成为当前非遗研究的热点。目前,学界对非遗保护国际经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首先是对各国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研究,以曹德明主编的《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最具代表性。此外,马千里对非洲、欧洲和拉丁美洲的部分国家非遗保护的清单编制进行了研究。其次,一些研究以具体项目为切入点,对日本、韩国、俄罗斯和新加坡等国的非遗保护实践进行微观呈现。这些研究极大拓展了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国际视野,为我国非遗保护的制度建设和具体实践提供了参照。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国际性文化行动,非遗保护蕴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家、社群等不同层级的主体对文化的认知,是多重主体以文化保护的实践对全球化的回应。因此,只有在全球化的历史图景中,审视不同区域、不同国家非遗保护的理念与认知,才能从根源上理解作为国际文化行动的非遗保护的基本内涵,为我国非遗保护的制度建设与具体实践提供参照。

 

墨西哥是世界文明大国。早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前,墨西哥就已经定居多个土著族群,形成玛雅文明和阿兹特克文明这两个享誉世界的文明体系。20世纪30年代后,墨西哥政府开始保护本国丰富的文化遗产,并在文化遗产保护的范畴中开始保护活态遗产。20051027日,墨西哥联邦参议院批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为《公约》),正式对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截至2023年,墨西哥共有12个非遗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名列前茅。以阿里兹佩(Arizpe)、邦菲尔(Bonfil)为代表的墨西哥人类学者广泛参与非遗保护行动,在《公约》的制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鉴于此,本文在20世纪墨西哥社会历史变迁的语境和文化遗产保护的传统中,对墨西哥学界非遗保护的相关理念、主张进行分析,在完成对该国非遗保护学术溯源的同时,厘清该国非遗保护的相关理念,以期为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提供借鉴。

 

一、民族主义与20世纪墨西哥文化遗产保护的兴起

 

120世纪墨西哥政府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

 

16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墨西哥后,其土著族群创造的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被视为劣等的存在。墨西哥独立后,在自由主义思想和进化论的支配下,该国政府延续了殖民时期的文明观,将欧洲文化视为模仿的对象,无视本土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20世纪初墨西哥大革命后,在民族主义思潮的洗礼下,革命制度党政府面临民族国家建构和民族认同塑造的双重任务,土著文化被确认为民族国家的基石。革命制度党政府大力扶植人类学学科,开启了对土著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工作。墨西哥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始于20世纪上半叶。

 

墨西哥国立人类学历史学研究所(Instituto Nacional de Antropología e HistoriaINAH)在该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193923日,卡德纳斯(Cárdenas)总统颁布创立国立人类学历史学研究所的法令,发起将自然资源、生物资源和地方文化纳入国家经济、政治、教育和旅游发展的计划,强化对墨西哥本土历史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与利用,提升大众对本土文化的认知自觉。国立人类学历史学研究所是在公共教育部(Secretaría de Educación Pública SEP)的框架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首任所长卡索(Alfonso Caso)将加强民族认同,确立墨西哥人的身份归属作为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使命。在他的推动下,研究所发起一系列建构墨西哥民众共同起源与记忆的文化遗产项目。研究所发掘的大量文物,集中陈列在1964年落成的国立人类学博物馆(Museo Nacional de AntropologíaMNA)中,成为墨西哥民族国家的象征。

 

革命制度党政府对文化遗产的发掘,以及文化遗产作为民族国家象征地位的确立,对墨西哥文化遗产保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第一,革命制度党对土著文化遗产的发掘,是在民族主义的支配下对社会大众的动员。这一行动改变了殖民时代以来统治权力对于土著民众日常生活、民间艺术和考古遗迹的否定态度,赋予其积极进步的意义。此外,对于土著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亦在文化层面上消弭了不同族群、阶层之间的裂痕,为统一民族国家的建立提供了精神支撑。第二,文化遗产是特定群体的文化创造与价值表达,是群体身份认同的来源,本质上具备排他性的特征。革命制度党将土著族群的文化创造定义为民族国家认同的遗产,将排他性的遗产转变为公共的、共享的遗产;在消除遗产所属群体独占属性的同时,赋予多元主体参与、发掘、定义遗产的可能。第三,革命制度党政府对土著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与民族国家象征的赋予,明确了这一事实: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并非对遗产神圣属性的建构,而是不同权力主体鉴于现实需要对遗产意义的重构。第四,在革命制度党政府的支持下,人类学者全面参与土著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这形塑了墨西哥人类学遗产研究的特色,亦对墨西哥遗产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多重权力主体对遗产的参与建构,随着20世纪80年代后新自由主义改革与政治民主化的发生而得到强化。20世纪30年代后革命制度党政府建立具有福利国家属性的国家社团主义制度,这一制度在20世纪70年代后日渐式微。1982年石油价格的暴跌造成革命制度党统治危机的出现,这驱使革命制度党政府开始新自由主义改革。在改革进程中,墨西哥境内丰富的文化遗产成为旅游发展的重要资源,商业资本成为参与建构遗产的重要主体。经济自由主义的转型推动着墨西哥民主化转型,在切断国家社团主义纽带的同时,社会大众成长为重要的政治主体,他们亦参与到遗产保护的行动中。随着现代媒介技术的发展,广播、电视、网络成为建构遗产的重要力量。在自媒体兴起后,个体行动者亦摆脱地域与权力网络的桎梏,在虚拟世界中表达着他们对遗产保护的参与。

 

2、作为世俗化进程的遗产保护

 

革命制度党政府对遗产象征认同的政治建构,新自由主义改革下多元主体对遗产的商业开发,形塑了墨西哥学界对遗产开放、包容的定义。希梅内斯(Simeón Gilberto Giménez Montiel)的观点具有代表性:

 

第一,所谓的文化遗产,并非一个国家或一个群体文化的全部,只是因为其象征意义作出的价值选择,不可因此将其与文化整体混合。第二,在如墨西哥这样一个多元阶级和多元文化的国家,不存在唯一真实的、可共享的民族遗产,各个区域的民众、地区和族群也有自身宝贵的文化遗产……第三,文化遗产不应该被构想成博物馆里静止的、具体的、无生命力的馆藏,而是一个所属群体不断参与、激活、更新的富有生命力的资本的进程。文化遗产也不应该仅被视为面向过去的历史遗产,而是应该被视为不懈创造和创新的当代进程……第四,所谓的文化遗产应该在两个方面的基本内涵上进行丰富,即有形存在及其所处的环境和内在形式的要素……第五,基于如上思考,应该对遗产保护概念进行反思。在墨西哥这样一个多元阶级与多元文化的国家,不应该只从主导群体角度审视,应该尊重和阐明由相关群体、地区和社会阶层定义的遗产多样性与文化主动性,这正是政治文化的民主。

 

希梅内斯在20世纪墨西哥社会历史变迁的语境中,对“遗产”概念的内涵作了审视。遗产虽然是历史记忆与价值的承载者,却是社会运动支配下多重主体建构的产物,由此形成遗产不同于文物的特征。在民族主义的支配下,国家权力对墨西哥文化遗产的象征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遗产保护不是专属国家权力。应当开放遗产保护的场域,允许多元主体参与其中。显然,希梅内斯对遗产的定义,与后现代思潮和墨西哥的民主化转型有重要关系。

 

基于多元主体参与、建构遗产的历史,长期旅居墨西哥的人类学家坎克里尼(Néstor García Canclini)认为,作为经济、政治和文化空间,遗产为私营部门、国家和社会运动组成的代理人支配。这些部门的相互作用导致遗产开发利用的诸多矛盾。多元主体建构和保护遗产的历史,明确了这一事实:遗产的标定与保护并非单一权力主体对遗产历史原封不动恢复的神圣进程,而是多元主体以遗产保护为契机,实现遗产象征认同与意义属性累积、更新的进程,由此实现遗产象征资本的再生产与社会利益的再分配。鉴于此,坎克里尼认为,虽然遗产的神圣历史会激发艺术家与民众对遗产的认同,但遗产保护是彻底的世俗化进程。他说:

 

第一,将过去某个时刻理想化并认定为当下社会文化范式的定义是一种对历史的迷信;第二,社会变迁使得历史文化遗产的神圣性消除太快,这种文化遗产的变革使得单纯意义上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变得几乎不可能;第三,所有的文化都是选择与组合的结果,都是一种情境调动的产物。

 

坎克里尼认为,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当下,遗产保护的重点应当是如下三个层面:

 

第一,文化遗产的保护永远不会比人的生存发展更重要。第二,必须在赋予社区、手工艺品生产者身份的传统与现代化需要的变革间寻求有机平衡。第三,对于遗产保护的决策以及各种政策的制订必须在现实的层面上进行,由此使政策制订者和使用者的民主参与成为可能。

 

在此基础上,坎克里尼认为,对遗产真实性的主张是一种现代发明,本质是一种精英主义的历史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消费时代的来临,遗产真实性存在的语境不复存在。媒介技术的发展与机械复制时代的到来,更加剧遗产保护真实性的危机。

 

可以简单地对墨西哥学界的遗产观进行总结。第一,遗产的保护是立足当下、服务民众与国家诉求的社会意义生产的进程。遗产的保护,不是历史维度上的真实性探寻,亦非对变迁的抵制,更不能简化为对历史传统的再造与延续。第二,遗产保护并非只针对遗产本身的文化保护行动,而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以遗产保护为切入点的文化民主化行动。遗产保护不应为权力集团、商业资本和技术精英垄断,而是国家权力、土著族群、农民等共同参与的过程。鉴于墨西哥土著文明的悠久历史,在20世纪90年代后土著运动爆发的情形下,拥有地方性知识的土著族群、农民是遗产保护的绝对主体。第三,遗产保护并非抽象的概念,而是在对历史传统的探寻和延续中,推动不同群体、阶层民众的团结。这种团结既表现为革命民族主义支配下国家和社会秩序的形成,亦表现为新自由主义改革中,以遗产保护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遗产所属社群居住空间与生活质量的改善等。

 

二、作为活态遗产的非遗

 

20世纪30年代后,革命制度党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力推动,使得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的事业中,形成非遗保护在墨西哥兴起的社会语境。正是在遗产保护的热潮中,保护活态遗产的行动逐渐展开。值得一提的是,曾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类学者亦是非遗保护的中坚力量。他们继承了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理念与主张,并使这些理念渗透进《公约》的制订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非遗保护行动后,他们又立足于墨西哥社会的事实,对《公约》的相关定义进行讨论,进一步明确了非遗的活态遗产属性。

 

1、“活态遗产”概念的形成与内涵

 

随着文化遗产保护的持续推进,20世纪70年代后,革命制度党政府逐渐开始保护活态遗产。1974年,墨西哥成立国家手工艺促进基金(Ei Fondo Nacional para el Fomento de las ArtesaníasFONART),旨在支持本国历史悠久的手工技艺。1976812日,墨西哥国立人类学历史学研究所所长、人类学家邦菲尔签署《墨西哥保护文化遗产宪章》(“la Carta de México en Defensa del Patrimonio Cultural”,以下简称为《宪章》),第一次提出“活态遗产”(la herencia viva)的概念,主张将活态遗产纳入遗产的范畴。

 

人类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对过去遗存下来的遗产的识别保护与保存,也包括传统技术、艺术技能、审美态度以及表达人们信念和理解的活态遗产。

 

《宪章》肯定社区在活态遗产传承中的基础性作用,主张居民的持续参与是活态遗产传承的关键。

 

为了更充分、完整地保护文化遗产,确定其生存与活力,最为重要的是社区自身对其文化传统价值的认知。这只能通过对遗产本身的性质及其构成要素逐渐深入的了解,唯有通过当地居民的持续参与才能实现。

 

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召开世界文化政策会议,墨西哥派出公共教育部长索拉纳和文化部副部长德·科西奥(Roger Díaz de Cossío)率领的代表团参加会议。他们立足1976年的《宪章》,主张活态遗产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意义,对本次会议发布的《墨西哥城文化政策宣言》(以下简称为《宣言》)将非物质文化纳入保护的范畴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宣言》在重申文化平等的基础上,将文化的定义从物质文化拓展到非物质文化领域,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保护工作的展开作了铺垫。

 

正是保护活态遗产的历史,使得墨西哥学者格外强调非遗“活态”的属性。即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公约》,正式提出“非遗”这一概念,他们也并不完全认同这一概念。国立人类学历史学研究所的维拉塞诺尔(Isabel Villaseñor)和佐拉(Emiliano Zolla)认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以文化产品的标准定义非遗,然而,遗产之所以成为遗产,原因在于社会结构的剧变对活态遗产传承的威胁;《公约》虽然主张“非物质”,但其着眼点仍然是非遗中有形的、可见的文化元素,本质上仍然是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观。进而,维拉塞诺尔和佐拉认为:非遗的根本特征并非分类学基础上静态的“非物质性”,而是其活态文化的属性,以及在此基础上流动的、开放的特征;非遗保护的对象,并非仅是作为技术的、可见部分的文化遗产,而是涉及遗产之所以成为遗产的社会关系与运作逻辑。

 

维拉塞诺尔和佐拉以中美洲地区的非遗项目“以物易物”为案例,对非遗的属性进行了讨论。阿里兹佩认为,作为中美洲地区的文化遗产,“以物易物”代表一种“规范、风格和声望的定义”。维拉塞诺尔和佐拉却认为:“以物易物”并非起源于前哥伦布时代地方社会孤立的文化传统,而是以物品交换建构的社群互惠与团结的形式;进而,作为交换方式的“以物易物”,支撑的是一个社会的等级制度、生活方式与文化传统。因此,非遗项目“以物易物”保护的对象,不只是孤立的交换方式,而是地方社会运行的逻辑。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社群传承人对地方社会传统的认知自觉。

 

马丁(Martín)认为:作为地方社会民众共同享有、共同传承的活态文化,非遗的价值并不在于其外在的形式,而是社群成员对遗产意义的认同,以及非遗作为社区象征与凝聚力的地位;因此,非遗保护的对象固然是作为技术、知识和传统的非物质形态的文化传统,内核却是活态的非遗对于社群的意义,以及在此基础上地方社群运行的逻辑。阿里兹佩也认为,非遗是一种“赋予不同文化群体身份认同的,从过去传承至当下的具备活力的文化习俗”。克鲁斯(Montserrat Patricia Rebollo Cruz)对“活态遗产”的内涵作了界定:

 

活态遗产是一个群体对自我身份和生命意义的深刻感受。活态遗产是在时间流逝中形成的文化代表性表达。活态遗产会不断地创造与创新,随着时间的推移保持活力,并不改变这一表达在文化层面上的意义与价值。例如墨西哥亡灵节庆祝活动,尽管在祭品、音乐或食物方面有所创新,但并没有动摇改变亡灵节的意义,庆祝活动仍然在继续,包括每年接受死者的亡灵并与其一起生活几日。它可以暂时中止或停止实践。由于某种原因,它可以在由年轻一代重新评估中得到实践。也就是说,活态遗产不会消亡,只是随着时间推移而沉睡,文化实践复兴的进程是有可能的。

 

2、“活态遗产”概念的外延

 

活态遗产共识的形成,强化着墨西哥学界对本真性的批判。他们认为:虽然对非遗的保护总是不可避免地涉及“真实”“原始”“古老”等概念,但活态的非遗始终处于变动之中,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而变化;不能将对本真性的拯救作为非遗保护的基本要义;进而,非遗保护是一种活态文化状态的保护(salvaguardar),而非一成不变、原封不动的保护(proteger)。墨西哥国立人类学与历史学学院(Escuela Nacional de Antropología e HistoriaENAH)劳拉(Hilario Topete Lara)教授的观点颇具代表性:

 

遗产形成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梳理任何一个项目过去的知识,我们都不能清楚辨识出文化的边界,告诉你项目的哪一部分属于这个社区,哪一部分不属于这个社区,哪一部分是历史悠久的源头,哪一部分是新近才出现的现象。遗产之所以成为遗产,原因在于其核心正是传统性的遗产所具备的强大的适应能力,这也必然意味着运动、变化和发展。

 

基于社群在活态遗产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墨西哥学界格外强调社群对活态遗产的所有权,主张在墨西哥这样一个具有文化多样性的国度,应该承认不同族群、阶层的民众对非遗的所有权。

 

在我们这样一个具有文化多样性的国家,显然有必要承认和弘扬为自身目的而重视、认可和利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众主体性。混血社区、原住民城镇和社区是传统的积极承载者。

 

值得一提的是,墨西哥学者对于活态遗产所有权的主张,并非从狭隘的经济利益视角出发,对非遗独占权的一种主张,而是在承认包括土著、农民等边缘群体在内的多元群体主体性的基础上,对其文化创造的肯定与认同。这种肯定与认同,超越了单一层面的文化或者是经济属性,具备相当的政治属性。易言之,对非遗所有权的承认是以文化的视角对墨西哥社会多元群体身份的尊重与认同,具备文化民主化的意涵。

 

显然,墨西哥学界对于活态遗产所有权的强调,是对社群在非遗传承和发展中关键地位的再次确认。如前所述,早在1976年,《宪章》就强调活态遗产所属社群的持续参与对遗产传承的重要意义。1989年,墨西哥国家文化艺术委员会发起市政和社区文化支持计划(el Programa de Apoyo a las Culturas Municipales y ComunitariasPACMYC),亦主张以社区和地方社会为主体,通过地方社会活力与主体再造,传承、再造与培育具备影响力的公众文化活动,发掘、培育能够体现墨西哥价值的大众文化传统,在推动社群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同时,在文化层面培育墨西哥民族国家的创造力。虽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保护的相关规定允许开放非遗传承的社群空间,以扩大非遗保护的传承参与,但村落、城镇和作为基本地域单位的社区都被视为活态遗产传承的基本载体,是活态遗产生命力与创造力的关键来源。

 

墨西哥学界对于活态遗产所有权的主张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遗保护理念是一致的。众所周知,作为国际文化保护行动的非遗保护始于玻利维亚政府对本国民间音乐传统所有权的捍卫,其意是在全球化的语境中,确立不同国家、不同地方社会对本土文化传统的所有权与支配权。鉴于此,“文化所有者”对非遗的所有权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保护的重要基点。墨西哥学者充分认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所有权的主张,并将其视为理解活态遗产的关键概念。

 

墨西哥学界对于活态遗产所有权的强调,与20世纪70年代后墨西哥社会思潮的变化密切相关。1968年,墨西哥社会对革命制度党统治的合法性与民族主义的反思越发强烈。在此背景下,殖民时代以来以欧美文明为中心,对拉美文明阶序性、边缘性建构的文明等级与秩序遭到彻底清算,对拉美本土文明独立性、主体性的承认成为大众运动的共识。在这一思潮的渗透下,墨西哥学界对于民族主义的反思也深入文化遗产保护领域。

 

谈论墨西哥的非物质遗产并没有明确承认文化的承载者是其文化表现形式的合法所有者,这将无助于对各方面应当尊重的文化权利的理解。尽管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多元文化性质,但墨西哥盛行的世袭话语继续被传统和民族主义思想所主导,即民族文化的单一表现形式的存在。

 

三、以活态遗产保护实现社会活力的再造

 

鉴于非遗的活态文化属性,墨西哥学界主张,非遗保护固然涉及作为技术、知识和传统的文化形式的保护,却更是作为活态遗产的非遗恢复在地方社会的生命力与象征意义,实现社会活力再造的进程。非遗活力的恢复,主要表现为传承群体文化自觉和参与意识的生成及其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这也是墨西哥学界主张的非遗保护的关键。

 

1、异质性评价、大众动员与文化自觉的生成

 

非遗传承困境的出现,首先由于殖民时代以来的西方文明观对墨西哥本土文明的阶序性建构导致的墨西哥民众对本土文化遗产认知自觉的缺失。墨西哥文化的负面标签在相当程度上掩盖了墨西哥社会多元文化的传统,否定了墨西哥社会多元族群的主体性与能动性。虽然20世纪30年代后革命制度党政府在民族主义的支配下开启对本土文化遗产的保护,但这一做法只是民族国家层面上的认同再造,实质上是将群体文化提升为国家文化的政治行为,并不涉及地方社群对文化传统的认知自觉这一遗产传承的根本性问题。其次,20世纪80年代后墨西哥旅游业的发展和新自由主义改革在墨西哥社会的持续推进,对墨西哥本土文化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然而,在新自由主义推动下欧美文化在墨西哥的传播与发展,强化墨西哥民众对本土文化传统的负面认知。一系列旅游开发项目的实施不断物化墨西哥地方社会的文化传统。基层土著村社土地共有制的取消以及土地转让的出现,在物质层面上摧毁了村落共同体存在的基础,使基层社会处于混乱失序的状态。

 

鉴于墨西哥非遗的这一处境,激活民众对于非遗的认知及培养民众的文化自觉是墨西哥非遗保护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普拉茨(Prats)主张:存在多种激活非遗价值的方式,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推动文化实践价值的合法化,使民众承认非遗的价值;这些方式不仅包括州、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宏观”行动,还包括以地方或社区为主体的“微观”行动。从墨西哥本土社会的实际状况出发,民众文化自觉的形成主要包括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由非遗创造者与传承者形成的关于非遗价值的评判,这是一种自我评价的方式;第二个维度即在文化政策的影响下,政府、学界、商人和非政府组织等外在于非遗传承场域的权力主体对于非遗价值的认知,这是一种他者参与的异质性评价。异质性评价是不同于地方社会的多重权力主体以共享遗产的方式,超越遗产所属社群对遗产意义和价值的认知。在墨西哥,殖民情境对本土文化传统的持续性否定,以及新自由主义改革以来基层社会主体性的缺失,使得异质性评价成为墨西哥地方社会文化传统复兴的重要方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作为国际文化行动的非遗保护,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异质性评价。

 

值得一提的是,在殖民主义、种族主义仍然支配墨西哥社会的当下,作为异质性评价的非遗保护,不仅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墨西哥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以遗产命名的方式,重塑地方社群对非遗意义与价值的认知的进程,更是将长期以来被不同层级的权力网络无视的民众纳入行动视域,培养社会大众的主体地位,实现地方社会活力再造的进程。非遗保护的社会动员意义,随着近年来墨西哥大众运动的持续发展得到进一步强化。

 

2、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诉求的回应

 

对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是非遗活力再造的关键。如前所述,活态遗产的效力在于其对地方社会体系的支持。墨西哥社会也一直有以文化为依托推动经济发展的传统。早在20世纪50年代,在现代化理论的影响下,美国和墨西哥的学者深入墨西哥偏远的乡村社区,试图通过引入现代文化,改造墨西哥地方社会的文化传统,以实现墨西哥的现代化。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文化多样性共识的形成,在新自由主义的支配下,非遗成为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各级政府将非遗保护视为消除贫困、撬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杠杆。在土著族群聚居的瓦哈卡州,在志愿者和文化组织的支持下,不少村社以非遗为依托,开发特色旅游项目,以推动土著村社的发展。随着“魔法城镇”(Pueblos Magicos)等国家层面旅游项目的实施,非遗作为地方社会旅游资源的地位进一步确立。一些州、市更是以非遗为基础,打造了一系列文化旅游节。在全球化背景下,非遗保护更被视为重建社会包容、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与对大众的政治动员不同,对非遗的旅游开发多是不同层级的政府机构和商业资本联合运作的过程,很少有民众的身影。墨西哥本土学者对此提出严厉的批评。普拉茨认为:对非遗的旅游开发是一种公开的商业化行为;这一商业化行为在经济发展的诉求下造成外部世界对地方社会的刻板印象,无视非遗对于地方社会的认同意义。康纳(Churchill Conner)明确指出,西方国家的权力机构开发非遗旅游的动机在于经济因素,开发非遗旅游的过程存在牺牲非遗社会意义与文化意义的危险。

 

事实上,墨西哥学界对非遗旅游和商业化的批评,根源在于外在、强势的资本、权力对非遗意义与象征体系的介入与建构。这与新自由主义改革与民主化转型后,少数族群、边缘群体权力意识的觉醒及其对资本的批判有密切的关系。然而,作为地方社会文化传统的非遗,从来都不是超越权力网络、专属地方社会的内部存在。革命制度党政府20世纪30年代后对土著历史文化遗产的发掘,实质是在民族主义的支配下对土著遗产的重新定义与象征建构。在新自由主义改革后,随着全球化的逐步深入,即便在恰帕斯高地地区最为偏僻的土著村社,也能强烈感受到资本对地方社会的支配与控制。鉴于此,一些学者并不赞同对非遗旅游的过度批判。墨西哥国立人类学历史学研究所的阿隆索-博拉尼奥斯(Marina Alonso-Bolaños)教授认为:学者对非遗旅游的批评,对国家权力和商业资本的拒斥,是另一种“本真性”的想象;与其批判非遗旅游开发,谴责商业资本对非遗的滥用与误用,不如直面全球化带来的社会转型的事实,着力培养传承人与少数族裔的主体意识,使其以文化主体的身份,参与到非遗旅游开发的进程中,成长为全球权力网络体系中的重要主体,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非遗对地方社会发展的推动。

 

坎克里尼对20世纪80年代后墨西哥文化遗产保护的总结,在相当程度上精准地概括了当前墨西哥非遗保护的基本特征:

 

第一,自然和城市遗产保护,不再被视为政府专属的职能。第二,如果没有对遗产保护的社会动员,政府就很难将其与民众日常需求联系起来。第三,遗产的传承与恢复包括集体的民主占有,即创造物质和象征性条件,以便所有阶层能够分享遗产,在此进程中实现资本、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的建立。

 

四、结语

 

20世纪初墨西哥大革命后,革命制度党在民族主义的支配下对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以及20世纪80年代后新自由主义改革与民主化转型的发生,构成非遗保护在墨西哥兴起的历史语境。革命制度党对遗产保护的参与,使得墨西哥学界形成关于遗产的建构属性与遗产保护的世俗化的认知。在遗产保护的脉络下,墨西哥学界于20世纪70年代后开始对活态遗产的保护。在加入《公约》后,墨西哥学界主张非遗是从历史上延续至今的活态传统,形成批判本真性、承认民众主体性的概念外延。作为行动实践的非遗保护,成为激发民众自觉、实现大众动员和推动地方社会发展的重要路径。就此而言,墨西哥社会的非遗保护早已超越单纯意义上的文化范畴,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具备政治经济属性的社会运动。包括传承群体在内的多元主体对非遗保护的参与,推动着“活态遗产”“社区参与”等概念的深入人心,并使其在非遗保护的参与中完成自我角色的成长,在改变地方社会文化生态的同时推动着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革新。

 

客观来说,虽然20世纪30年代在民族主义的支配下对于墨西哥文化遗产的保护存在着政治权力的过度介入等问题,但这一实践从根本上打破殖民体系对墨西哥本土文明否定的、负面的建构,是对墨西哥本土文明合法性、独立性的承认。20世纪70年代后,墨西哥学界推动的非遗保护,将承认的范畴拓展到少数族群、底边群体等墨西哥社会的多元群体。这既是文化保护理念的更新,也显示墨西哥政治文明的进步。

 

墨西哥学界对于非遗保护的知识贡献,在相当程度上明晰了非遗保护的实质。诞生于全球化时代的非遗保护,不是对本质主义的、固化的历史传统的追寻,亦非民族主义支配下对遗产神圣属性的建构和文化独占权的确认,而是在全球化带来多元文化碰撞、交融的当下,协调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关系的问题,是以非遗保护为契机,将文化保护实践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人类文明赓续、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议题。如何基于我国国情,在坚守非遗活态文化的基础上,立足地方社会丰富多样的非遗资源,探索契合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非遗保护路径,是中国学界在非遗保护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西北民族研究》 2024年第1

西北民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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