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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长老教会对现代管理的影响
发布时间: 2009/7/2日    【字体:
作者:董建林
关键词:  宗教 经济  
 
 
                                         董建林


[摘要]现代中国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在市场化竞争中享受着基督教带给他们的公正、平等和人权,但却不明白从事资本主义市场竞争,若在思想与管理上无基督教的真理引导,在国际国内竞争中失败只是时间问题而已。纵观人类发展历史,不仅仅是耶稣基督的教导彻底改变了这个世界,而且基督教会长老制的管理方式,在被用到社会政治和经济管理时,非常成功地造就了西方的民主共和制度和资本主义的企业管理方式。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长老制就没有西方的制度文明。


    长老制管理方式是基督教会管理的核心制度,在表面上与现代管理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事实上,现代资本主义的核心制度如政教分离、宗教管理、政治管理、家庭管理、经济管理(包括企业管理)均源于长老制的教会管理方式。如果说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督教而社会主义=公有制+共产党,恐怕没有人反对,但其中隐藏的信仰原因,却不为异教徒所知。所以,表面看来一样的东西,可能本质迥然不同。

    本文试图从基督教会的管理方式出发,分析管理(政治与企业)对基督教的天然依赖和联系,从组织行为与组织管理角度,提醒基督徒管理者,任何时候、教义和管理总是密不可分,即使在后现代疯癫迷茫的时代里,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圣经》和教会找到正确的管理出路。这一点,对于处在信仰危机中的中华民族,更具有特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圣经》与管理浅析

    管理一词最早出现在《创世记》第一章26-28节:“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管理的NIV版《圣经》英文是“rule over:have sovereign control”意既“对……拥有主权”。神创造世界和人,并委托人统治世界,这就是管理的最原始《圣经》含义。但当人犯罪以后,管理就变成了以人为神的人本主义。

    组织管理作为一个现实问题很早就产生了,但各个民族解决的方式各有不同。其中以以色列人的方法最为成功。《圣经》中记载的以色列人的以下这段故事,是人类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组织管理问题了。当时摩西领导着200万之多的以色列民众出埃及在中东的旷野中行进,其中有军人、儿童、妇女、祭司,也有牧人、农民、工匠等。涵盖了今天有可能存在的各种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故事是这样的:

    摩西坐着审判百姓,百姓从早到晚都站在摩西的左右。摩西的岳父叶忒罗看见他向百姓所作的一切事,就说:“你向百姓作的是什么事呢?你为什么独自坐着,众百姓从早到晚都站在你的左右呢?”

    摩西对岳父说:“这是因百姓到我这里来求问上帝。他们有事的时候,就到我这里来,我便在两造之间施行审判;我又叫他们知道上帝的律例和法度。”

    摩西的岳父说:“你这作的不好。你和这些百姓必都疲惫,因为这事太重,你独自一人办理不了。现在你要听我的话,我为你出个主意,愿上帝与你同在。你要替百姓到上帝面前,将案件奏告上帝;又要将律例和法度教训他们,指示他们当行的道,当作的事。并要从百姓中拣选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上帝、诚实无妄、恨不义之财的人,派他们作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管理百姓;叫他们随时审判百姓,大事都要呈到你这里,小事他们自己可以审判。这样,你就轻省些,他们也可以同当此任。你若这样行,上帝也这样吩咐你,你就能受得住,这百姓也都平平安安归回他们的住处。

    于是摩西听从他岳父的话,按着他所说的去行。摩西从以色列人中拣选了有才能的人,立他们为百姓的首领:作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他们随时审判百姓,有难断的案件,就呈到摩西那里,但各样小事他们自己审判。《出埃及记18:13-26》。

    这里涉及7个基本问题,也是组织管理的基本原则:

    1. 信仰原则:对以色列人来说就是上帝的律例和法度或组织结构;摩西是上帝的代言人,相当于现代社会的精神领袖。对现代社会来说就如共同信仰或文化传统原则,譬如中国儒家。信仰是组织的灵魂,组织从本质上讲是精神性的,但可以以物化的方式表现。

    2. 分权权利:组织结构的另一重要本质是权力关系结构:领导与服从。这里是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在这之上是以色列人的12支派,然后是摩西,摩西服从上帝。在管理学中,最佳管理幅度12即源于此。

    3. 人格原则:对管理人员的要求:“要从百姓中拣选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上帝、诚实无妄、恨不义之财的人。”( select capable men from all the people---men who fear God , trustworthy men who hate dishonest gain.)有才能的人是指有信仰、人格完美、不贪财的人。

    4. 神权原则:以色列人信上帝,所以遵循神权原则的选举:所有人绝对服从上帝的命令;在今天可以视为人权原则下的民主选举。无人权原则约束的选举可能会选出法西斯,人权原则基本内容是:信仰权、生命权、财产权的不受侵犯免于遭受非法剥夺,但民主不能违背上帝命令。

    5. 监督原则:摩西的岳父叶忒罗并非以色列人,但他以顾问和监督原则提醒摩西。任何一个组织都应有外部和内部的监督与顾问,叶忒罗的岳父位置有尊严和权柄,但并非直接利益原则,利益相关但并非高度相关。这源于人的罪性现实。

    6. 制度原则:叶忒罗告诉摩西“将律例和法度教训他们,指示他们当行的道,当作的事;他们随时审判百姓,有难断的案件,就呈到摩西那里,但各样小事他们自己审判。”建立制度而且教训众人知道,而非文件般秘不示人。

    7. 教育原则:教训以色列人知道法度和审判原则,所有律例和法度都必须是公开透明公正平等。要教育民众,当然需要一定的文化和专门的老师等,确保民众不会成为愚民。

    用这七个原则去衡量现代的很多组织,有几个是合格的呢?以色列人因为有这样的组织行为原则,终于顺利到达他们的流奶与蜜之地(land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迦南地,即今天的巴勒斯坦地区,而且无论是作为犹太人个人还是作为以色列民族国家的成功,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遵循这7个原则,也可以保证的我们今天的很多组织摆脱长时间的低水平竞争,达到从优秀到卓越的无竞争境界。

    这里面不得涉及一个很重要的概念:组织人格。

    组织人格(organizational personality),基于人格主义、群体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研究基础,将群体与组织当作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生命主体,研究其产生、发展、嬗变和衰亡的规律,包括组织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不仅为企业管理提供理论指导,也为一切有组织的活动提供理论基础。没有无组织的人,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组织。按照神学的理论,人类第一个组织就是家庭组织(亚当夏娃组成的家庭,也是人类第一个教会),然后才是宗教组织、国家组织、经济组织等。人格主义学者认为,人格的训练与完善化,是解决家庭婚姻冲突、社会历史问题和各种组织管理问题的唯一有效途径。从基督教神学角度看,三位一体的上帝才是一切人格与组织的本质与源头。

    Stephen.P.Robbins教授指出,组织行为学(organizational behavior)探讨个体、群体以及结构对组织内部行为的影响。概言之,组织行为学关注的是人们在组织中做些什么以及这种行为如何影响组织的绩效。传统的组织行为学中,其出发点是和终点都是组织,而且这种组织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管理中;但在组织人格学中,他的基本出发点和终点都是人格,然后才是包括企业组织在内的各种组织,包括非正式组织,甚至黑社会组织与法西斯组织。虽然个体的人是组织的基础,但个体与组织本质不同,就如同大楼虽以砖为基础,但砖头与大楼却有天地之别,这是在组织人格研究中必须特别加以关注的差异。

    人格是什么呢?

    心理学中人格的定义一般以高登•奥尔波特(Gordon Allport)最为广泛,他说“人格是个体内部身心系统的动力组织,他决定了个体对环境的独特调节方式”。但人格主义创始人鲍恩(Borden Parker Bowne)指出:“我们有思想、情感、意志,这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我们还有一种自我控制的手段,也就是支配自己的力量。所以在经验中我们知道有个‘自我’和相对的‘自主’。这个事实使我们成为真正的人格,说得更确切一点,这就是人格的意义。”(《现代西方哲学》396页 刘放桐等编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波士顿大学布莱特曼(Edgar Sheffield Brightman)教授指出:“广义地讲,人格主义是这样一种思想方法,他把人格当作解决一切哲学问题(无论是关于价值的还是关于认识论和形而上学的)钥匙。美国南加里福尼亚大学教授佛留耶林(Ralph Tyler Flewelling)指出:“人格以一个能思维的永恒的大人格为凭借,靠这个永恒的大人格就可以和这个人与物的世界相融通了。人格主义以为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创造人格的价值,这种体系中的价值包括对人的全面培养,使人能最透彻地了解生活、历史、文化遗产、自我修养、道德和宗教的意义。”

     历史告诉我们,所有人类的组织的基本类型之有三个:精神组织(含信仰与宗教)、家庭组织(心理)、经济组织(肉体)分别解决人类精神、心理和肉体的方向与需求。至于政治等其他组织,不过是这三个基本单元的不同组合而已,如同建筑虽有千千万,但基本材料仍是砖头、泥沙(水泥与沙子)和钢筋;所以在我们的神学研究中,这三种组织将是主要的研究对象。至于企业管理组织,不过是经济组织的现代化方式,但绝非终极方式。

    广义而言,组织管理现实含有:企业管理、政府管理、宗教管理、军队管理、NGO、黑社会、法西斯、民间组织、邪教组织、政党组织、无产者组织、反社会组织等,所有社会组织行为和人格行为管理都应成为组织人格研究与应用范围。由于受无产者是先进生产力代表的极左思潮影响,在中国学术界,对群体组织心理的研究一直是一个禁区,我们应以科学客观的态度重新审视现存于中国的各种组织与人格的关系,以国际视野和标准重新审视他们,为基督教在中国的本土化作一些贡献。

    管理的基础是人,管理的方式是组织,而组织在本质上是精神的。耶稣基督既是神也是一个完全不犯罪的人,代表人类最完美的人格。亚当夏娃的犯罪,使人类永远打上唯我独尊以人为神的罪性,而只有在耶稣基督里,才能恢复最初神造人的时人的完美人格,管理是神赋予人的责任,但这是在人类没有犯罪以前。当人类犯罪以后,人类无权代表神管理,除非神特别的呼召如摩西。人要完成神圣的管理使命,必须首先在耶稣基督里完成人格的重生,否则一切的所谓管理与动物界的弱肉强食毫无区别。在耶稣基督里人格的重生,是一切管理的基础。

    二、教会管理制度回溯

    依照《圣经》原则,在旧约教会时代,神在以色列人中设立的职分是:先知,祭司,利未人。相应的,在新约时代,神在教会所设立的职分也是对应的:传道人(使徒、先知、牧师、教师等),长老,执事。在事工上,也是连续而一致的:先知和传道人以准确传扬神的真理为唯一的责任,又是神的子民的守望人;祭司和长老对圣殿、教会实施监督和管理;利未人和执事协助祭司、长老完成事务性侍奉。

    在具体的事工上,《圣经》是这样教导的:“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对他们说‘我们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使徒行转6:2—4节)

    “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事先知,第三是教师,其次是行异能的,再次是得恩赐医病的、帮助人的、治理事的、说方言的。”(哥林多前书12:28)这里的先知指得是“先知讲道”,即以准确地从言语到行为,用自己的生命全面彰显和传扬基督之道为事工的传道人,并不是说预言的旧约先知,因为耶稣基督已经说过:“因为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马太福音11:13)

    “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教师和牧师。”(以弗所书4:11)

     监督和执事,从提摩太前书第三章的一到十三节。

    “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摩太前书5:17)“5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7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益之财;8乐意接待远人,好善、庄重、公平、圣洁、自持,9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提多书1:5、7、8)

    从以上经文我们可以看出:

    1. 传道人包括:使徒,先知,教师(传福音的、教师和牧师)和长老,但除长老外,传道人都是流动的,并不固定在某一个特定的教会。管理教会行政的是长老和执事,长老是使徒按立的,执事是基督徒民主选举出来的。有特别呼召和恩赐的基督徒可以承担教师、牧师、宣教士(传福音的),这是神特别的恩典。

    2. 使徒是基督直接拣选的门徒并有神特别的启示,使徒们在完成新约启示和教会的建立以后,使徒时代和先知时代即告结束。专司讲道的长老被称为牧师:以教导《圣经》知识为业的基督徒的被称为教师。《使徒行转》告诉我们,执事也有传道的责任。

    3. 长老、执事、牧师、教师、宣教士(传福音的)只是领受和职分上的差别,是分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发生争论时,决定权在牧师,但牧师以不能违背《圣经》原则为准,因牧师是神的代言人。把教会管理变成金字塔式的专制等级,始于天主教,也保留在圣公会中。就《圣经》原则而言,基督教会的牧师职分,包含了天主教的主教和神甫的所有责任或权柄。

    4. 新旧约的先知(传道人),是上帝的代言人,除了以全部的心血和生命传扬神的话语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责任,即作为神的守望人,对神的全体子民及教会实施监督,以免他们背离神的教导,行背逆之事。他们是福音复兴的使者,不断呼唤劝勉迷途的基督徒的悔改归正。

    对于教会的管理制度,布鲁斯•雪莱(Bruce Shelley)指出:“保罗明确地表明,那些在他宣教过程中建立的教会需要有牧养的领袖去关心信徒的属灵需要。这些地方上的领袖分为两种团体。第一种领袖团体被称为elder或presbyters(长老),这些人也被称为主教(即监督)或牧师(即牧羊人)。另一个领袖集团被称为deacons(执事)。

   “这些领袖的职责在不同地方也不尽相同,但是一般来说,长老教导新信徒,带领公共崇拜,维持教会纪律。执事辅助长老的各项活动,但可能不能主领圣餐。因此,使徒时代已经存在两种团体:即圣灵授权的巡回领袖,牧养教会的常驻领袖。

   “但是,这种安排不久就发生了改变。在1、2世纪之交,安提阿教会的牧师伊格纳修写了一系列书信。在这些书信中他习惯地谈到每一个教会都有单立的主教(或牧师)、长老团和执事团。他教导说,神的恩典和生灵的全能通过这种同心的传道工作流淌到羊群之中。

   “虽然没有人知道由长老和执事辅助的单立的牧师如何在教会中成为广为流传的模式,但是,我们知道制这种模式已经普遍流行了。有几个要素可能影响了这种潮流。很明显,教导长老(牧师)主要负责如下工作:和其他教会通信,掌管为穷人设立的基金,在和异端教师冲突中宣讲纯正的信仰,主领圣餐。”

    在16世纪教会改革时期,约翰•加尔文,为教会制定了《教会宪章》。在《教会宪章》中,他将教会的圣职分成四种,他认为在真正的教会里,只有牧师、教师、长老和执事四种人是不可缺少的,其他人员一律精简。作为牧师,其使命为“宣传上帝之道”和“圣事管理”;教师的任务是讲解《圣经》、“向信徒传授正确的教义”;长老的责任是监督教规的遵守,监督每个人的行为,对“做坏事或生活无节的人”进行劝告,并且还是权力很大的宗教法庭的成员。执事经管信徒捐款和教会的收入,发放教职人员的薪俸,修理教堂和周济贫苦,照料病残。加尔文宗也称为长老宗或长老会,牧师亦称为教导长老。

    在今日的一些主流长老宗教会中,牧师、教师、长老、执事都是长执会的成员,牧师是长执会的主席;只有牧师全职侍奉,牧师由中会牧师团按立并指派,但必须得到所去教会70%领洗会众的认可。在这个制度下,长执会无权辞退牧师,牧师与长老组成核心小组,牧师任组长,负责日常教会侍奉。牧师首先对上帝负责,其次向长执会负责,然后是会众。这样的教会组织方式完全是符合《圣经》原则的,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路德宗中有相当一部分教会,采取的也是长老宗的组织方式。正确的教义,正确的组织(教制),是基督教会生命之力量的基石,而且是互为表里的,互相依存的。没有正确的教义,就不会有合宜的组织;没有正确的组织,就不能保证教义的生命力。

    章力生在他的著作《系统神学》第七卷《教会论》一书第四章第五节教会的集会一节中指出:“地方教会之代表治理,改革宗(长老教会)与其他教会乃有不同。一方面,乃不同那些教会以治理之权放在一位高级教士或首席长老手中;另一方面,又不同那些教会把治理之权由一帮会众掌管。他们既不信由一人治会,无论其为长老、牧师或主教;但也不信大众的统治。因此他们拣选治会长老做他们的代表,再由这些长老与牧师(或牧师们)组成一个委员会来治理教会。”所以牧师长老首先要对神负责而不是对会众负责,翰林先生在他的文章《对教会行政与体制的一般性探讨》指出:新约书信中有许多内容都是为解决教会信仰与行政方面的问题,也是今日教会制度化管理的原则。……起初在教会中,并无牧师和长老之分(牧师一词只在弗4:11出现一次),包括使徒们也称自己为长老(彼前5:1,长老、监督和主教原为一个词的不同翻译),后来为了使责任更明确,即将长老分为两种:一是治理的长老(Ruling Elder),一是教导的长老(Teaching Elder),为将二者加以区分,前者延续到今日仍称为长老,后者则称为牧师。治理的长老一般不施行圣礼,而由牧师来主持。因为只有牧师才能施行圣礼,也就使信徒越发尊重牧师及教会圣职的属灵权柄。

    天主教的一个牧区一般分为堂会、区会和大会。神甫和长老主要负责堂会的工作,由执事和传道协助;主教负责区会的工作,由各堂会神甫协助;大会由总主教负责。所以,哪里没有神甫,那里就没有圣礼,即没有健全的教会组织;哪里没有主教,那里也就没有区会,也不能按立神甫,若某地传福音有了一些信徒,只能由其他牧区差派神甫来牧养。教会的大公性除了信仰之外,在行政上主要是靠各牧区的大主教和主教们的联合交通来实现。各牧区虽受各地本色化的影响在形式上都向多元化发展,但在教义的本质上乃是统一的。所以,论到教会的普世性主要是指信仰准则,论到教会的地方性主要是指行政措施。

  在当时的五大牧区中,耶路撒冷教会本居首位,因为福音是从这里传开的(徒1:8)。就连安提阿教会遇到什么问题也是前往耶路撒冷,去找使徒和长老(加2:1-10),教会的第一次大公会议也是在这里召开(徒15:6-19),与会人员主要是从种族上区分——犹太人和外邦人的代表,解决主要问题——信仰,即内在统一,和次要问题——两教会的联合形式,即外在的统一(让外邦人禁戒四样,参徒15:29)。主后70年耶路撒冷被毁之后,教会组织的影响即渐渐由康士坦丁堡所取代,然而,由于罗马乃帝国的中心,为此罗马教会后来就占居了重要地位,再加上彼得、保罗都殉道于此地,更加增了罗马教会的威望,当时几乎每一位教父都到过罗马,这就使得罗马教会逐渐在历史上名闻遐迩,而东部的四个牧区,后来继续以罗马帝国的第二大城市康士坦丁堡为首府。罗马帝国分裂后,教会也随之分为东、西两大势力,即西方教会——天主教,和东方教会——东正教。再加之所使用的语言及教义的分歧,终于在1054年彻底分裂。东正教基本保留了初期教会的管理制度 ,而天主教会则逐渐走上政教合一的偏路,越来越脱离圣经原则,这才导致16世纪的教会震天动地的归正改革运动。

    翰林先生的研究结论当然不是唯一的和完全准确的,但可作为一家之言,帮助我们了解中国国内对教会管理研究的水平,以达管中窥豹的效果。延续到今天,基督教会在管理上形成三种主要的管理制度:

    1. 主教制:西方罗马天主教会主要是教皇制(又称教长制),他们认为这是从使徒传递下来的属灵权柄,后来所称为教父的,在当时他们只是一个普通的长老,由于后来他们再传福音,建立了许多教会,又按立了许多长老,而这些新一代的长老由于非常尊重上一辈的属灵权柄,就尊称他们为教父,而他们也为了在神面前负责而监督下一代的长老们,因此,自然而然地就成了长老长,即监督或主教,并因此而发展成为教阶制。可是一些属世的主教就利用了这一属灵的权柄,建立了教皇制,许多教父们都助长了教皇权势的发展,即如:爱任纽、特土良等都为罗马教会的特殊权威作了积极的贡献。所有人认为教父在这个层面(唯有圣经)更像一个教婴。

    主教制是一种政教合一的神权专制制度。天主教会的神权政治,通过托马斯•闵采尔影响了共产主义创始人的思想并促使了社会主义制度的诞生,所以,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无一例为均采用这种集权制度:教权(党)高于皇权(国家)。最典型的如苏联与中国,而在苏联与中国的历史上,并无教权高于皇权的政治制度。神权高于政权,是《圣经》的原则,但如何政教分离,约翰•加尔文在他的《基督教教义》中已有全面陈述,并在美国被完全实施。可惜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鼻祖斯大林等人有意无意数典忘祖。是对历史的无知呢?还是有意遮掩呢?抑或确实学识有限,不会分辨真假呢?有待学者们进一步研究。

    2. 长老制,长老会(或称长老制)意即由长老治理的教会。在旧约中既然有长老团治理旧约以色列教会,加尔文主张新约教会也当采取同一性质的组织来治理,因此每个时代的教会都应当尽量与新约教会的模式相近。虽然加尔文相信长老制是最接近新约教会的,但他也承认其他教会的管理模式。
 
  根据加尔文的解释,新约教会有四种职分,即牧师、教师、长老与执事。一个地方教会这四职应当齐全,牧师负责主持圣礼与牧养的工作;教师有神学教授之职,不负责执行训戒、施行圣礼和治理的工作,只讲解《圣经》,并协助牧师作教导工作;长老主要是监视、督导会众灵性上的需要,若区会许可,也可临时施行圣礼;执事主要是协助长老负责教会及会友的需要。

  一般长老和执事都由本教会选出按立,特殊情况下,牧师可以直接按立长老;牧师和教师往往是由区会培养按立,然后分派到地方教会或由地方教会大部分信徒同意后聘之。圣职形成的外部程序一般是:选召、应召、按立三个步骤。选召通常是要看他的生命、学问、虔敬以及其他天赋,这些都是构成牧师的一些明显的外在条件。有的长老教会要求牧师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然后在资深神学教授指导下,有两年以上神学学习与训练。

  长老制会中设有大、中、小三会。小会即堂会,由牧师、长老组成小会小组,以牧师为组长,牧师负责并主要传道、教导、牧养、圣事,若有争议之事,移交中会,小会要向中会负责。中会即区会,由各小会牧师及各教会推派一长老组成,监督与管理所治辖的教区,解决本区会重大问题,并向大会负责。至于大会(有时也称总会),则由各地中会派出代表组成,主要是起着联合各中会的作用,讨论解决教会重大问题,但无辖管区会的权柄。大会主席与其他长老相比并非多有尊荣,也不是多有权柄管理其余长老,他仅是临时主席,负责提出当议之事,收集投票,施行劝告与勉励等事谊。小会中牧师与长老一起才有权按立长老,中会牧师组织的按牧团才有权按立牧师,大会的权力,除了解决教义上的问题外,还可在新开荒地设立治理会,协助建立新的地方教会。

    这一制度中,牧师为全职,重在传道、牧养、教导、圣事,长老一般带职侍奉,重在纪律和行政财务管理监督,辅助牧师,但二者均为终身制,一旦按立,不违背誓约和《圣经》,则任何人无权罢免,以保证他们首先对上帝而非会众负责。教会规模较大时可以有数位牧师并设主任牧师,也可以有专职长老。这样既可避免牧师可能的专制,也能防止过分民主的议而不决。共和制的政治制度中,总统类似于牧师,参议院类似长老团,众议院类似执事团。不同在于牧师是由上帝选召教会认可,而总统是由全民选举。

    由加尔文而形成的加尔文宗也称长老宗或改革宗,要求回到《圣经》中去,以《圣经》为最高和唯一标准。加尔文的历史贡献和成就,空前绝后。但加尔文宗的美中不足的是少了一个“宣教士”(传福音的)职分,所以使得教会改革后的改革宗教会,没有将宣教放在第一位,导致1517年的欧洲教会已经开始改革,但当福音传到中国已经是1807年。欧洲的教会改革客观上极大促进了天主教会的宣教,天主教会第一次来中国宣教的时间大约是1555年前后。

    3. 公理制:凡属长老会者,大都是清教徒风格,但清教徒中也有极端自由派,偏向个人主义,不但反对监督制,也反对长老制。他们认为信徒都是平等的,因此,长老会所做的也必须服从全体信徒之多数意见,教会牧师和长执全部由民主选举产生,到期全部改选,此派被称为公理会。到20世纪末,公理会已经合并到了长老会中,作为独立的宗派不复存在了。从16世纪教会改革时期直到今日,虽然有许多人和团体都随从加尔文的神学教义,但在教会管理体制上,却并非完全遵循相同的思考与发展路线,因此在改革宗的传统中,教会虽然在教义上仍保持一致,但因着历史和地理环境的影响,他们之间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差异,因而产生了许多流派与宗派。这些宗派虽都有自己的信仰、行政与崇拜规程的标准,但是,由韦斯敏斯特大会众神学家所认定的信条,才是改革宗诸宗派教会首次最完全的神学信条,其中有信仰告白、大小要理问答、崇拜规程、教会法规及行政模式,直到今日仍为传统的长老宗教会所持守。

    三、长老制•共和制•股份制

    马克斯•韦伯的名著《基督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已经从信仰层面对基督教对资本主义的影响作了深刻地阐述,业已获得学术界的认可。从长老制精神分析它对政治制度(共和制)和企业管理(股份制)的研究,在西方国家已有巨大的成果和实践成绩,但在中国,仅仅是刚刚开始。教会管理与组织管理的关系,以及教会对管理的决定作用,尚未得到学术界甚至包括教会的重视。

  (一)共和制的政治制度

    许多历史学家都宣称加尔文主义在建立美国和美国共和政府的诞生上扮演了一个精神奠基人的角色:德国历史学家兰克(Leopold von Ranke)说:“加尔文是美国真正的立基者。”法国历史学家论到加尔文派的教徒时说道:“这些人是英国真正的英雄。......他们建立了苏格兰;他们建立了美国。”英国国家首相沃波尔(Horace Walpole)在议会上说:“我们的表亲美国跟一位长老会的牧师跑了。”这位牧师就是威瑟斯庞——普林斯顿的校长,是唯一签署独立宣言的牧师。

  在美国独立战争时,革命军里超过半数以上的士兵和军官都是长老教会的。虽然在革命军里的军官阶级不多,其中之一称之为上校,而所有参加美国革命的上校,除了一位之外,竟全都是长老教会的长老。说它是一场长老教会的叛变也不为过!

  为什么呢?这是由于长老教会助成了政府形式的产生。长老教会反对独裁与所有形式的君主制度。就如詹姆斯一世说过:“长老会反对君主制度,就如神对魔鬼的态度一样”。存在于长老教会的政府形式,是唯一于1776年之前,在这块大陆上存在了七十五年的共和政体,而美国政府大体上只是它的一个复本。美国政府是共和体制。长老教会扩展到的每一个角落,便随即产生一个共和国。世上存在的每一个共和政府,都是受到长老教会和加尔文主义影响所产生的。这是一项被无以计数的历史学家所做过证明的历史事实。在教会里,信徒被授权以管理教会,打掉了非神职人员才可以管理教会的偏差。教会回归到自由的领域之中。在政治上,波特那博士说:“加尔文主义一直是共和政府主要的源头。”

  接下来的一百五十年里,这些继承了“五月花号”清教徒精神的基督徒,在新英格兰写了大约一百份不同的协议、合约和宪法。像五月花号公约一样,它们均反映出这些早期的美国人曾受到基督教启迪的事实。如1643年他们为了保护彼此,这些来自殖民地的代表们第一次聚在一起签署了新英格兰盟约。在新英格兰盟约里叙述他们来到美国这个地方的唯一理由:“我们来到美国只有同样一个目标,就是要拓展主耶稣基督的国度。”这些早期的美国殖民者写下了众多的宪法、合约和协议,为美国政府的宪法铺路,可以说完全始于加尔文主义长老教会的盟约神学精神。

    学者李强在一篇研究政治制度的文章中指出:“美国是非常典型的一个共和国,一个无君的共和国。过去我们都知道,美国有民主选举的总统、民主选举的议员、最高法院,从而实现三权分立,制约均衡。许多讲现代共和理论的学者,都把美国的三权分立的“三权”,讲成是古罗马、古希腊的混合政体在近代的一种表现。但我个人理解,美国真正体现共和理念的,应该是总统、参院和众院。在美国,总统的地位相当于罗马的皇帝。当选的总统拥有广泛的 legitimacy,他可以任命阁员,可以任命各部的行政首长,这些行政首长向总统负责;总统完全可以对任何重大事务独立做出决定,他可以听取公众的意见,也可以不听取;在美国,假如民意测验表明90%的人不赞同总统做一件事情,在不需要国会批准的方面,总统可以照做不误。过去我们在讲美国制度的时候,过于强调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制约和均衡。今天,参院和众院似乎差不多了,但是美国一开始制定宪法的时候,情况不是这样的。根据1787年宪法规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两年所选举之议员组成”,注意,是“各州人民”。与此不同的是,参议员不是直选的,而是由各州任命的,他们由各州州议会选举,任期六年。而且,美国宪法里面特别规定,“在任何一州议会休会期间,如因参议员辞职或其他缘由导致产生缺额时,该州行政长官得于州议会召开下次会议补选前,任命临时参议员。”美国参议院的设计,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罗马的元老院,罗马的元老院叫Senate,美国的参议院也叫Senate。

    “我曾经在一篇英文文章中提到,美国每个参议员都自诩为加图、西塞罗。因为,我们要知道,美国的参议员往往在任的时间很长,有的一直当到70、80岁,差不多当一辈子;他地位很高,他非常自信,他既不怕总统,也不在乎选民。我后来学了罗马宪法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美国参议院在设计的时候,就有意仿照罗马的元老院。美国从全国各州中,选择出这几十个参议员,他们具有相当强的道德楷模作用,具有相当强的知识文化背景,他们相当于没有贵族制度的贵族。我们要理解参议院的本质。当然了,美国还有众议院。众议员任期两年,反映民意。所以,美国制度真正的共和政体,就应该是分别体现着君主、贵族和民主三个成分的总统、参院和众院这三个因素。当然,这三个因素之外,美国又有一个独立的最高法院。所以,我们必须注意,一定要对议会权的两权,做一个小小的区分,只有这样,才能理解美国整个政治制度的框架。”

    李强深刻地看到了美国共和制国体的本质,但从他的表述中也可以看出,他并不知道这是源于基督教长老会管理制度的结果,反而跑到罗马帝国的制度里寻找源头。以他这样思想敏锐卓越超群的的学者尚且犯这样的常识性错误,更遑论其他一般的研究者呢?出现这样的失误,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学者对于基督教的无知甚至排斥,这里有历史的原因,但也不能因此推卸掉他们作为费希特意义上“学者”的责任。无论从神学还是从心理学角度,我们都知道,出了耶稣基督外,没有真正客观的人,也没有所谓真正客观的思想。基督教的绝对性和排他性源于耶稣基督的唯一性和真理性,而所谓包容性其实不过是绝对性的相对主义而已!

    (二)股份制企业

    学者们普遍人为,15世纪至19世纪是西方的“大航海时代”,在15-16世纪教会改革之后,股份制开始从教会走向社会。但股份制是从何时开始的呢?搜狐网首席经济顾问郎咸平、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杨瑞辉在题为“股份制必须靠良心或强力监管维持,否则股份制就是到奴役之路”一文中指出:
 
   “教会是第一个现代股份公司。第一个股份制起源于第十世纪时的天主教会。教会企业从财产中所得的利益因而只会是回归给企业即教会本身,而非它的经理及家人。这个历史成就了今天股份制中所有权与管理权分开的主因,而绝对不是因为所有权与管理权分开有何神奇与必要之处。这样看来,教会企业正是现代股份制的前身,正如伯尔曼所说:‘教会的财产时常都是属于教会企业的。教会企业的经理只是在教会条例下为企业本身谋利的代理人,这条例现在还是英国的普通法和美国的公司法的基石,同时也是罗马天主教教会的条例之一……公司是人格化的东西,并拥有财物、土地、金钱和社团权利,教会的企业是为自己谋求利益的法人,且在法律上被视为一个透过经理,在经济和法律事务上拥有自行处理权的独立个体。’
 
 “教会拥有着现代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教会本身为一独立法律个体,乃透过企业经理(神职人员)去管治。教会有着如会计和法律般的管理系统,而且神职是一种专业的雏形。专业(信仰)的操守也就是专业的良心,形成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基础。正因如此,教会实在可以被称为第一个现代股份有限公司。我们引进了股份制,但我们引进了专业良心吗?但是很不幸的是我们从来没有经历过一个良心的责备这段心路历程。自由政治经济体系把政治从资源分配中彻底分开,也就是政府不再从事商业行为及利益的分配,而由私营企业进行商业行为。在上述过程中,法制法、自由市场和民主的理念,在英式的经济中成为管理的基础。但在亚洲各国的发展中,我们依样画葫芦地用了股份制,但却只吸收了自由市场和有限的民主,因而造就了到奴役之路的温床。

   “美国的开放制度吸引了一群选择个人主义、追求目标、愿意舍弃自已原有社会、家庭朋友的不同移民人口,形成了一股无法抵挡的移民潮。美国的平等主义文化颂扬个人自由平等,支持政府与商业活动分开,反对权力集中的官僚主义。政府主要的社会角色是宣扬和平过程而非和平结果。总括而言,政府采用了自由市埸经济,自由竞争的政治系统及独立的司法制度这三个互相联系的组织。美国政治制度的成功就是公司选举制度延伸所引致。由此可知一个成功的股份制应该是在一个完全法制化的环境下才能孕育。但如果法制不健全(如同大多数的亚洲国家),则个人的情操与良心是维系股份制的唯一方法。无法制无良心的股份制是略夺剥削的温床,是通向奴役之路的康庄大道”。

    郎咸平和杨瑞辉教授的思想显然超出了一般学者的深度,一针见血指出了股份制问题本质,但将股份制皆源于天主教会,显然看得还不够深远。其实以色列人从摩西出埃及开始,就实行的是现代所谓股份制的经济管理方式(如约柜的建造,打仗的方式,摩西给各支派分地等),这种经济方式一直保留到了大卫建立王国时期(撒母耳记30章,所罗门建圣殿等)。在新约中,福音的传播和教会的建立的原则中隐含了今天股份制的精神,这才有天主教会的管理方式的源头。股份制为何产生在西方基督教国家而非东方,这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江登兴在他的文章“清教徒与马萨诸塞共和政体”一文中指出 :1628,该公司有权在马萨诸塞湾区域建立定居地。该公司1629年改组成马萨诸塞海湾公司。皇家特许状授权公司全权统治其所领有的区域。1630年公司股东层携数年名清教徒移居马萨诸塞。公司选举出来的总督温思罗普及十来个股东本来有权力统治该公司领有的区域内的全体居民,然而他们还是想为自己的政府获得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到新英格兰后,他们把公司改组成一个自治政体。1631年他们接纳一百多名男子为公司成员,在公司集会上有投票权。后来公司与殖民地合并,但是只有清教徒才有资格成为自由人。后来他们所建立的实际上是一个自治的共和政体,一个清教徒的共和国。所以关于马萨诸塞,是一个从公司演化而来的政府。而且是由一个有清教信仰背景人公司演化来的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原来实行于清教徒内部基于兄弟之爱的民主平等原则被推行到政府的运作中,并进而推行到整个社会的治理上,这就是清教徒对于美洲宪政的贡献之一。

    诚如韦伯所言,基于基督信仰的而非血缘的信任,使得陌生的人们才有可能共同经营一项事业,使得股份制才有可能。股份制的核心是责任和利益均与投资成正比,体现诚信公正平等的信仰原则。而马克思的《资本论》只强调生产劳动者的在生产中的价值,完全无视资金和管理者作为人的应有价值和地位,源于他对时间、管理、人性、信仰的错误的物化的“唯物”主义衡量标准。公有制的社会革命理论,动机看来不错,但由于以人为神,所以必然导致专制和强权,因为他们忘了人的败坏本性靠自己是无法约束的。

    人权无国界和私有制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赖以建立的信仰基础。假如你看看世上的一些贫穷落后的国家,你会发现圣经所说的是真的:人所相信的是什么,他们也就成为那种人,“因为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箴23章 7节)看看印度,一个数千年来停滞在贫穷的国家,为什么?因为人们所相信的,正如它的教义所教导的,世上没有任何真实的事物是重要的,那些外在的、看得见的世界是不真实的。因此,你不用试着改正一个不真实的世界,而要试着从中逃脱,结果就是导致“进步”的死亡。这种相信轮回转世的信仰便是造成这个国家贫穷的最大原因。所以《圣经》里说:“你要保守你的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里发出。”

    在涉及经济的发展时,许多人都没有注意到一项事实,在美国我们已经看到完美而几乎是实验室经验的社会主义。讽刺的是,美国——这块自由企业的乐土,竟是从社会主义开始。
 
  根据布雷德福州长的报告,在 1620年清教徒首次到达殖民地时,当时的领袖都肩负着跟随探险商人的义务,而这些人所设计的即是一种社会主义的策略。虽然他们的想法很仁慈,但这些想法却对社区造成毁灭性的伤害。他们当时保持凡物公用的作法,认为人们工作是为了大众的利益,而那应该会创造极大的快乐、满足与繁荣才是。

  结果第一年的成绩是极大的农作物欠收,许多人挨饿。而在人们极度的需要及多人饿死及病死的状况下,接续的一年情况仍然继续发生,在那时,半数的殖民地人口都已死亡。因此,在1623年布雷德福宣告自此以后,这种凡物公用的实验,即社会主义的实验,将正式放弃,每个人都会得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可在其上耕耘并照顾自已的家人。如此,他们实践了帖撒罗尼迦后书三章1O节所说的:“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结果是人们快活地工作,那些装病的男人现在亦积极地回到田野中工作,甚至女人也迫不及待地去工作。在此之前,女人在田野中工作被认为是一项暴行,而现在她们可以带着自己的孩子快乐地为家庭付出劳力。结果是接下来的一年迎接了一次极大的丰收,一场盛大的感恩节在美国全地展开了庆祝。假如当时这些人没有走上私人企业之路,清教徒最后的命运似乎就是死亡。

    请注意:当社会主义被放弃之时,感恩节就被建立!当社会主义在美国死灰复燃,感恩节也就自然遭到淘汰!这是美国的历史——也是我们最容易忘记的一课。
 
  今天,数百万计的人正在享受这不可思议的财富,却不知道最初是在基督徒的体系下所铺的路,如果没有耶稣,我们恐怕也只有一天过一天地糊口度日了。 关于基督教对经济上的正面贡献,诺布克(Wilhelm Roepke)还有最后的一些话要说:“自养及舍己的教义,是政治经济的基础,在新约及《国家的财富》一书中都很清楚地写到这点”。这是著名的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Lord Acton)大胆地告诉我们的事情,他还补充说:“人类是一直到今日的世代才认识到这点。”

 “基督徒财务观念协会”(Christian Financial Concepts)的创办人及负责人赖瑞柏奇(Larry Burkett),指出圣经中至少有超过七百处提到了金钱,其中说到经济的部份比任何其它的主题还多。他写道:金钱是如此重要的主题,基督所留给我们的比喻中接近三分之一都是提到金钱的使用及处理,光是这点就足以告诉我们:了解神的财务计划对我们是何等的重要。

  关于经济圣经说了些什么?单只在十诫里,我们就看到对私人财产坚定的认可,私产也是所有良好经济的一个基础。“不可偷盗”(出20章15节)的训令,如同二十个世纪以来每位神学家所宣称的,是对私有财产的一个神圣保障。假如我对此物没有所有权,我就不能从别人那儿偷走。在十诫中,我们更进一步的看到这样的命令:“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章17节)再一次我们了解到关于私产的清楚教导。

   这是非常受到批评的一点,因为私产是资本主义的基础,而私产常被定义为“生产工具的一种私人所有权”。张伯伦在书中解释道:
 
     “不可偷盗”的意思指明圣经鼓励私产——因为假如有某一样的事物不属于第一顺位之人,它可能被偷窃;“不可贪恋”意指即使当一个人只是有打算夺取他人之物的想法,都算是有罪的——对社会主义者们而言,不论基督徒与否,这些问题是他们从未图谋辩解的。更进一步来看,禁止假见证及奸淫,意思是婚约应受到尊重,言行不一致更要远离。至于十诫中的“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这乃是在暗示一个社会的建构要素及延续单位是家庭,而非政府。借着延伸或推论,洛克信条(Lockean Creed)全在这里:生命的权利、自由及维持生活必需之财产的权力,以及让这自由的家庭单位一透过它的爱和拥有一成为在上帝所赐的土地上得以长久的担保者的重要性。那些阅读圣经的拓殖者,并不需要十七世纪末政治科学的诡辩家,他们乃是古人的子女,是西方人士所熟知最古老智能的承继者。

  另外一个对资本主义的兴起有贡献的圣经基础,是劳动乃是神所赐的责任。工作既不是应当避免的诅咒,也不是只有当需要时才追求的活动。相反地,神在人堕落之前乃是命令人要管理园子,甚至在犯罪之后(虽然因堕落及诅咒的结果变得更坏),工作仍在人类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

  在基督降世之前,古代国家中的人轻视那些诚实的工作,而将之交给奴隶来做,像我们在第二章中看到的,四分之三的雅典人及半数的罗马帝国是由奴隶所组成的。使徒行传第十七章中我们瞥见在古希腊时期的“绅士”是不必劳动的,当保罗访问雅典人,并在那儿传福音时“雅典人和住在那里的客人,都不顾别的事,只将新闻说说听听。”(徒17章21节)

  但耶稣大举革新劳动,借着拿起锯子、斧头及刨子,他赋予了劳动一种新的尊严。在过去的几世纪中,凡福音进入的土地并使之行其道的,当地的奴隶及农奴就被改换为工作阶层的普通人。没有工作,任何人都无法完成神在今生所赐下的“实习阶段”。

  基督教在经济上的另外一个贡献,就是复式簿记及会计,这是由一位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籍的圣芳济修会的修道士遗赠给后世的。帕修黎修士(FraLuca Pacioli)被认为是现代会计之父,1494年出版了一本名为 Summa de Arithmetica, Geometria, Proportioni et Proportionalita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处理数学上的问题,但其中一章是复式簿记,这复式簿记后来成为现代会计的基础,歌德(Goethe)说这是“人类智能最好的发明之一”,经济及社会学家桑巴特(Werner Sombart)说:“复式簿记与伽利略及牛顿系统是在相同的精神下出生的。”

  帕修黎的工作荣耀了神,他的目标是写下科学与数学神学,他要将此类学问“带出图书馆”,应用在实际的市场经济上。他在书中写到人应该以“奉神的名”开始他们所有的经济交易,他发展出的方法学永久地改变了商业的未来,也引导出商业欣欣向荣的发展。他的天才会计等式——资产﹦负债﹢资本,今日已被广泛地使用,这位耶稣基督谦卑的仆人已经对这世界提供了一项重要的商业工具,并将之献纶神以彰显更大的荣耀。
 
    基督徒的工作伦理可以概括如下:

    第一、我们对所做之事情上有一个目的,无论是什么样的工作,都是为荣耀神而做。“工作就是天职”,在任何事上都要做的好,做任何事都要为神的荣耀而做。这是神的要求,它成为很多基督徒的座右铭。
第二,我们不再忧虑、焦急,这些因素都会挫败及限制人们的能力。圣经告诉我们:“应当一无挂虑。”(腓4章6节),基督会供应因信称义的基督徒一切所需,唯一的要求就是完全顺服神的命令而不是个人的私欲。
 
    第三,我们会得到神的帮助及支持,他给我们额外的能力来完成我们的任务。“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1-33)
 
  第四,我们得到从神而来的新智能及新点子,“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能的,应当求那厚赐与众人......的神。”(雅1章5节)
 
  第五,我们这群蒙救赎的人得到了保护及继续前进的力量。即使在遭遇失败的时候,这也就是神学中所总结的一句话:“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耶稣基督反复告诉门徒“我永不撇下你们”。
 
  就是由于这群蒙救赎的百姓已经被赐予了前进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生产更多,因此,他们能够给的也就更多,其能省下的也多,以致能够投资在生产的工具上。这是为什么在美国建国一百年之后,美国人能够比其它各国的人都省下更多的原因。美国能够投资在更多的生产工具上面,使得工厂里的工人及农民在平均分配上拥有更多更好的工具,并且比任何其它国家的人更能有效率地使用这些工具,因此,他们能享受到世界最高的生活水平。
 
  如今这种经验在拉丁美洲和亚洲乃至全世界的国家中亦被重复使用。在与美国相比之下,他们也沿用同样的方法以使自己变得富有,这些人在成为基督徒或是以基督为中心的天主教徒之后,或者建立了在基督信仰影响下的各种制度后,就会有效的抑制人性之恶,充分发挥人性之善,从而使家庭和国家变得富有幸福。他们对在基督信仰条件下建立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自然启示)的研究,使它们变得富裕强大。虽然他们因不信基督难以避免必然走向灭亡,但毕竟因部分遵循神的自然法则而得暂时的幸福。
 
    四、研究结论
 
   基督教信仰和教会长老制管理方式,对整个世界的影响当然不止上述政治制度和企业制度,但对当代的中国基督徒而言,认识《圣经》给与我们的管理制度,按照《圣经》原则管理教会则是一个更迫切的任务和挑战。在这个时候,研究长老制的管理制度对基督教会和当代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企业管理制度的影响,意义重大。而对非基督徒而言,透过眼花缭乱假冒伪劣知识,找到真理的源头,遵循耶稣基督的教导,无论对企业管理还是个人,也是同样的重要。
 
    对教会的影响:如果说公理制是全员民主选举,主教制是指由上至下的专制集权制,长老制的管理方式实际上是共和制。由于受人本主义和进化论的思潮影响,很多基督徒甚至教牧人员,撇开《圣经》管理原则,用人本的管理方式管理教会,甚至将共产党人的组织管理方式用到教会管理上,如中国官方“三自”教会的管理制度(详见中国基督教协会章程),东正教也有类似的情况,无意中成了苏联共产党的产生的精神摇篮;而德国法西斯的产生,作为德国国教的路德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路德宗的管理原则类似天主教,不同点在于王权高于教权。
 
    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国教会的复兴,大量家庭教会应时而生,发展到今天已初具规模,原有的本色化的家长制管理已不能适应家庭教会的发展,所以21世纪中国家庭教会在教义上开始以回归《圣经》,以改革宗神学作为方向。为大多数人们所忽略的是教会管理也同样应该回归《圣经》——长老制的管理方式。可惜在这一方面缺乏应有的研究深度和可操作规范,这正是时代对基督徒学者提出的任务,而学者们需要从《圣经》中寻求答案。
 
   长老制作为共和制管理方式,对于教会的牧职人员,既非全部民主选举,也更非有升任命,而是三者结合:牧师(教师、教士)有上帝特别呼召,教会认可;长老由民主选举或牧师直接按立,得到牧师认可是决定性的,民主只是参考;执事可以全部民主选举产生,2-4年以换届。但对违反《圣经》原则的选举和决定,牧师有最后否决权,因为他受上帝委派管理教会,首先对上帝负责,其次才是对其他人负责。如果民主选举,摩西早就被反上帝者赶下台了。
 
    根据教会传统,牧师由牧师团考核按立或免职,一旦按立则终身有效。牧师如有违反《圣经》的异端、奸淫、贪财则终身不能再任牧师;长老无上述罪犯,也是终身职分。牧师不能有产业,必须仰仗教会供应,这使得他的所有"利益”都与教会直接相关联,无论是因信仰或生活,他都是教会中最忠于神的人。而长老可以有产业,所以他需协助牧师管理行政等等以保证神道的传扬。执事的选举,给会众一定的参与管理机会,提供一定的民主性。
 
    对国家制度的影响 教会长老制的共和制度,不但衍生出了股份制的企业管理制度,而且有此发展出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共和制国家制度,而且也被公认为世界上最成功有效的制度,所以有美国总统说:“美国的事业就是企业”。但很多天真的人竟以为,只要引进制度,就可以繁荣富强,他们忘了制度不能脱离思想本体而单独存在,“橘生淮南则为枳”。
 
    长老会怎样以一个教会的角色影响美国的建国。罗波特(W. H. Roberts)在一次长老会的总会*(General Asembly)发表演说提到:“七十五年来,长老会是美洲大陆上唯一具有今天共和政府的规模,又可以代表美洲大陆全体人民意见的团体”。他又说:从1706年起,直到独立战争开始为止,唯一持续存在,并且具备国家组织规模的政治团体,就是美国长老会总会。当时的殖民地从新英格兰到乔治亚,无论教会团体或政治团体,唯一从殖民人士本身取得权柄,并且行使这权柄管理各地美国人的,就是长老会总会。我们该记得,美国在十七、十八世纪,各殖民地虽然都依附於大不列颠帝国,但是彼此并没有隶属关系。类似美国殖民地大陆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这样的团体直到1774年才成立。当时美洲大陆在宗教界的情形和政治界相似。新英格兰的公理会并没有形成一个联会,除了政府赋予的权柄之外,他们本身并没有权柄。圣公会当时在殖民地还没有组织,要靠英国的国立教会在财物与事奉上支持,他们也满怀热忱,矢志效忠英王。荷兰改革宗教会在1771年之前还不是很有效率的独立组织,至於德国的改革宗教会,要到1793年才成为有效率的独立组织,浸信会众教会各自独立,循道会几乎没没无闻,贵格会则根本不主张打仗。

    当时只有长老会派代表,每年召开总议会*(General Synod),并且如罗波特博士所言,长老会成为“各自为政的殖民地人民彼此团结互通的凝聚力”。他接著说:“在长老会的影响之下,整个殖民地从长岛(Long Island)到南卡罗莱纳州(South Carolina),追求真自由的情操,与纯正福音的教义同时广传,更重要的是各殖民地之间,确实逐渐开始产生一体的感觉,这有什么奇怪呢?教会的民主共和体制在1706年到1774年间,是美洲大陆上唯一具有代表性,也是唯一发展完备,粗具联邦民主共和体制规模的团体,这件事关乎美国的起源,其重要性难以估计。美利坚共和国有许多地方多亏长老会这个美国最古老的民主共和体制,才能有今天的规模。”这当然不是说长老会精神是美利坚共和国唯一的建国精神,但是我们确实可以宣称,〈西敏信条〉的信仰准则是美利坚共和国主要的建国原则之一,而且“长老会是第一个在美国教导、实行、并且维系这种政治制度的宗派,美国就是根据这种政治制度建立的。”

    大到企业体制(如股份制),小到决策方式,现代社会莫不受益于耶稣基督。就连最反对基督教的“极左”共产党人,也在管理国家和企业中采取了长老教会的管理决策方式:如党委与行政的两条线管理体系,党领导行政,军队、政府、国营企业总体是教权(党委)高皇权(行政)。而“文化革命”中的早请示、晚汇报、公仆概念,均源于《圣经》。只是长老教会本身牧师与长老均要以《圣经》为最高真理标准,这就排除了人本和权利的随意性、独断性。当对神负责的绝对性变成对人负责的时候,人类的灾难就开始了,而遑论原初的动机多么好美好。

    耶稣基督早就说过“我的国不在这地上”所以,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总是以神的事为念,以《圣经》原则为最基本的行为原则,这就是长老会制度的教义原则“加尔主义”。在这里我们探讨教会对社会的影响,但作为基督徒我们应该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地知道,传扬耶稣基督的福音才是我们唯一的使命,拯救社会并不是耶稣给我们的命令。但即使如此,因着神的真理光芒,这个罪恶充斥不悔改的社会也因着基督徒而得祝福,虽然那些人并不因此感谢基督耶稣,我们也不期盼。因为我们知道,荣耀神见证神才是基督徒一生唯一的“事业”。这也不断提醒每一个基督徒,生活就是天职,工作就是天职,为上帝而活,通过个人生命荣耀神,这才是我们永恒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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