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联合通讯社2010年7月8日报道,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韦恩堡一个三年级小学生的父母近日起诉地方教育局,诉称在没有经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学校让他们女儿参加了一个宗教性质的课程。
印第安纳州的美国民权同盟代理这对父母向联邦法院提起了诉讼,诉称开设这一课程违法了宪法,学校不能利用其财产参与这一课程。美国民权同盟还诉请法院禁止学校在没有得到家长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让学生参加宗教性质的课程。
本案发生在哈利小学,该学生及其家长的名字在诉讼中都只采用首字母表示。对此,韦恩堡教育局发言人克里斯塔•斯托克曼拒绝发表评论。举办该项目的教会组织负责人目前还在旅行中,7月2日才能取得联系。
从起诉状中获悉,在过去的一年里即孩子三年级的时候,孩子被学校送往一个学习班,并在属于学校财产的大挂车里上了几个星期的课程,而这件事情并没有获得孩子家长的允许。家长发现后,立即让孩子退出了学习班。
韦恩堡和艾伦县的教会联盟从1944年就开始举办这一课程项目。在上学期间每周开这样一次课程,学生们在可移动的教室里——这教室被亲切地称作“车轮上的小教堂(little churches on wheels)”——学习圣经,有时这样的课程也会在附近的教堂举行。这个教会联盟组织的官网称,当地学校80%的三、四、五年级学生都参加这个项目。
教会联盟称这项课程并不是要宣扬特定教派的教义,它使用的教材是1976年美国圣经协会出版的现代英语译本《福音圣经》。教会联盟网表示,这个学习班的目的在于让人们更好的理解上帝的语言,并把它们运用于我们的生活,希望我们的生活受到天主的关爱,并试图让我们每天都更贴近耶稣。
(翻译:谢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