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西班牙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得因出生、种族、性别、宗教信仰、见解或任何其他个人或社会的条件或情况而受歧视。
第十六条 第一款 保障个人和团体的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的自由,其在游行活动中,除为维持受法律保护的公共秩序所必须的限制外,无更多限制。 第二款 任何宗教都不具有国家性质。公共权力应注意到西班牙社会的宗教信仰与天主教教会及其他教派保持合作关系。